玻璃鱼缸-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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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阳是黄珊他们的摇钱树,更是一块敲门砖。在攫取这颗摇钱树身上所有的利润价值之前,他们绝对不允许林家阳有任何行差步错。
“我知道了。”林家阳的回答不带任何感**彩,干瘪又僵硬:“我不去。”
第四十二章
(四十二)
庄尧和范承汐偶尔会联系,说说严世彰的近况。范承汐为了严世彰,几乎放弃了在国内所有的根基,但听他的语气并无怨怼,反倒很幸福。
挂掉电话的那一刻,庄尧忽然觉得很孤独。
最早在加拿大有位教授做过一种感觉剥夺实验,实验中被各种方法剥夺了感觉的实验者,会在独处几个小时后就开始出现幻觉、焦虑或恐惧,往往要实验后许多天才能恢复正常。这个实验给出一个结论,人的成长是建立在与外界环境接触的基础之上的。换言之,没有人不害怕孤独。
他人的陪伴,是人们的第六种感官。
庄尧开车回家,家里空无一人。他的房子是好友操刀设计,每一寸都合他的心意。他喜欢他的家,这里舒适自在。任外面房市如何变幻诡谲,他从来没想过要搬到哪儿去。但此时此刻,庄尧觉得这间大房子里无处不在的空寂,仿佛是一处深渊在凝视着自己。
缺少了什么?他绞尽脑汁也不得其解,灯光、温度、摆设……分明每一处细节都是完美的。
缺少了什么呢?
……
“到上海了吗?在酒店吗?”
慕宁正在和赵艾米热火朝天地吃着烧烤外卖,手机里涌进来一条来自林家阳的消息。
“家阳,酒店我不是发给你了吗?”慕宁直接回拨了电话。
“嗯,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烧烤用不用给你留点儿?”
林家阳在电话那边笑道:“哈哈,不用了,明天有公开活动,吃烧烤脸会肿的。”
慕宁这才大梦初醒般地向找艾米道:“哎呀!我明天也有活动!”
“没事儿,我带了去水肿的美容仪,明天早上给你弄弄,20分钟就好了。”赵艾米说完,又扯着嗓子对林家阳叫道:“家阳,你晚上来我也给你弄弄啊。”
“……他挂啦。”慕宁无奈放下手机:“今天他情绪好像有点不对劲儿。”
林家阳知道,自己是吃粉丝饭的人。演戏,他充其量与别的流量小生打个平手,和慕宁那样真正能用作品打动他人的演员是无法相比的。所以黄珊说的话他比任何人都要明白,但同时他心底的另一个声音在叛逆。那个声音告诉他打破这一切,打破粉丝对他的幻觉,打破所有人施加于他的枷锁。
林家阳听从了心底的声音。
他从黄珊那儿拿走了车钥匙,研究了一会儿酒店的逃生区域图,到了地下二层车库。
“哥哥来了!”
这一层的地下车库里也有几个私生在等,林家阳却丝毫不惊讶。他看了看那几个女孩儿,都是眼熟的。
“我有点事出去一下。”林家阳说。
“哥哥去哪儿啊?”其中一个女孩问。
“去找一个朋友。”
“能跟着你去吗?”女孩指了指相机:“我不拍的。”
“不要了吧?”林家阳从兜里掏出一支笔来:“我也是偷偷跑出来的,不太方便。给你们签个名好不好?”
“那要TO签哦。”私生女孩们轻车熟路,挨个将准备好的东西递过去。
林家阳和这些私生有交流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黄珊多少知道一些。这些私生不仅仅是他的粉丝那么简单,她们还是他后援会的会长、个人粉丝站的站长。林家阳之所以死忠多,一是因为他走到哪里都是“男朋友”人设,二是因为这些粉丝的龙头们被他稳定地握在手中。
黄珊曾警告过他,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粉丝终归是不可控的。
但他已经骑虎难下。
……
庄尧独自一人去了医院。常艳云已经从ICU病房里出来,转到了VIP病房里。在来之前,庄尧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这里。他脑海里闪过许多画面,有谌珍,有庄仲,有谢霖,有北京的别野深深,伦敦的漫天大火,还有慕宁……
但是当他走到病房门口,他想到的是常艳云唱歌的样子。
一切繁杂思绪都在那一刻静止。
庄尧年少时,每逢黑夜降临便是他最难熬的一刻。他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少有人来,关上窗只能听见外面大树的繁茂枝叶打在屋檐上,飒飒作响。他哭闹也好,哀求也罢,谌珍从没来过。
只有常艳云,每到夜深人静时,便会悄悄打开他的房门,他那时必定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常艳云也不说什么,只坐在他的床边,为他唱歌,哄他入睡。
数千个夜晚,常艳云将那首歌谣唱了数千次。庄尧依然不能理解常艳云为何这么多年选择沉默。不过,所有母亲都有第一次,但所有母亲的爱,却容不得半点质疑。
庄尧没再犹豫,推门走了进去。
常艳云正斜靠在病床上,面无血色,纸一样苍白。
见是庄尧,她大吃一惊:“小少爷?”
庄尧慢条斯理地脱下大衣,放在一旁的沙发靠背上,走到病床边坐下,道:“这两天好点儿了吗?”
“好,好多了……咳咳……真的……”
庄尧见她咳得厉害,便给她倒了一杯水。
常艳云的手臂埋着针,却执意要亲手接过。
“小少爷……你能来看我,我很高兴。”
常艳云的身体仍然虚弱,是以说话时很慢,又断断续续的。庄尧只沉默着,并没有打断她。
“我知道,你是这个家里最善良的,最心软的……我对庄家,也算是尽了心力,可自打我病了,没一个人来过……”她顿了顿,又说:“哎,不过也是……至少这么好的医院我也能住,不该奢求什么了。”
自打常艳云病后,谌珍和庄仲实际上什么也没做。这些都是庄尧的安排,但他不说。
“这些年,也就你记挂我了……走到哪儿都不忘给我买些东西,小少爷,我真的很感谢你……我那屋子里,还有好多……咳咳,好多你给我买的,没能带走……”
“改天我回家一趟,帮您把那些东西都收拾好,搬出来。”庄尧说。
常艳云喜出望外:“真的?谢谢你,少爷,本来不该麻烦你做这些……”
庄尧痛恨这个称呼。庄仲极爱听别人喊他司令,整个家里都弥漫着一股子旧时陈腐的味道。但庄尧没兴趣做什么少爷。更何况,眼前这个风烛残年的女人,还是他的母亲。
“庄尧。”他说:“妈,我叫庄尧。”
常艳云的神情凝固住了:“你说什么?”
“妈。”庄尧又喊了一声。
“你……你什么时候……”
“前段时间。”庄尧撒了谎。
常艳云捧着杯子,那是她从小带大却不得不拱手让人的儿子给她倒的水。她越握越紧,越握越紧,紧得连手腕上的针管里都反出了血。
庄尧细心地将杯子从她的手里拿出来,反握住了她的手。
常艳云的眼泪如同决堤的洪流,从她沟壑纵横的脸上冲刷下来。“对不起……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庄尧紧紧握住常艳云冰凉的手。
她比谌珍要小很多,看起来却和谌珍同属一个年代。
这是我的妈妈。庄尧在心里想,这是我的妈妈,我应该爱她。我早就应该爱她。
……
确定没有任何车尾随后,林家阳才开车去了慕宁的酒店。
“呼……”
“可算来了。”慕宁笑道:“艾米都回屋睡觉去了。”
“烧烤还有没有剩?”林家阳问:“有点饿了。”
“之前的都凉了,我重新叫了一份。应该快到了。”
林家阳的心情因为这一句话而放松了下来。慕宁身上似乎有一种魔力,只要在他身边,再枯燥无味的世界也会变得有趣起来。
林家阳这样想着,慕宁背对他正在往房间内走去,他一个箭步上前,从背后将慕宁牢牢抱住。
“和我在一起吧,慕宁。我等不了那么久,我爱你!”
简短却有力的几句话落在慕宁的耳边,比起温热气息带来的**,对他心上的震撼更多。
慕宁和庄尧在一起十年,从没感觉自己被爱过。庄尧当然也会说“我爱你”——但慕宁知道庄尧的话里,只有宠没有爱。在庄尧面前,他只是一条漂亮名贵的观赏鱼,等着饲主喂食,展露出自己美丽的鳍奢求能够换取饲主的片刻流连。
但是在林家阳面前,慕宁感觉到了久违的自由。
落地窗外倒映着灯火辉煌的外滩,熄了灯的东方明珠塔在黑夜中静静伫立着。
“好,”慕宁下定决心,说:“我们在一起吧。”
第四十三章
林家阳的告白顺利成功,和慕宁滚床单的大计却宣告失败。正在两人渐入佳境之时,慕宁酒店房间门被人按响,林家阳一脸欲求不满地爬起来开门,居然是黄珊。
黄珊警惕地看了看自己身后,侧身进门。
“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来了?”黄珊一脸荒谬地看着林家阳:“我是不是跟你说了不要过来?”
“我是你的艺人,不是你的附属品。”林家阳硬邦邦地回答道。
“珊姐,是我叫他来的。”慕宁不得不插话。
慕宁现在的势头正猛,黄珊以前总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现在也不得不客气一些:“慕宁,好久不见了。明天要去那个阿迪的活动是吗?”
“是。”慕宁自然能感觉到黄珊的态度转变,只在心里感叹了半晌,这圈子的势利劲儿真是十年如一日。
林家阳依依不舍地被黄珊抓了回去,慕宁终于一个人安静了下来。
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三点半,离明天早上离开酒店的时间还剩下不到5个小时。他睡不着,在床上烙饼,翻来覆去。
他很清醒,正因为清醒,他才选择了林家阳。林家阳爱他,他选了一个爱他的人,这没什么不对的。慕宁自我催眠般地想,他也喜欢林家阳,和林家阳在一起时感觉很松快,他的想法简单,心思通透,喜怒哀乐都在脸上挂着。慕宁不用猜,也没必要猜。
慕宁翻了一个身,微信上问林家阳安全到达酒店没有。
“到了,你早点睡,明天要早起。”
“好,那我睡了。”慕宁回复道。
“晚安,我爱你。”林家阳下一秒便回了信息。
真好。慕宁将手机放到枕头底下,像小时候在圣诞前夜抱着枕头期待着礼物那样,一边想,一边进入了梦乡。
林家阳只是周末在上海,周日夜里就乘车赶往了横店,两个人没见上面,在微信里如胶似漆。林家阳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给他发微信,得了空还会视频。宝贝宝贝地叫个没完。慕宁虽然有些受不了他的黏人程度,但还算受用。
结束了商业活动后,慕宁自然是马不停蹄赶回北京的片场,候机时和林家阳聊天,慕宁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
“对了,你是为什么才进娱乐圈的?不会是真的为了我吧。”
“就是为了你!我一直很喜欢你,我家里现在还有你的剪报,还有我收集的你的周边,哦对了,还有你后援会之前出的应援服,现在还在我家挂着呢……”
“……”慕宁发觉自己低估了林家阳的痴汉程度。
“可是我记得你之前是做模特的……”
林家阳:“我不会唱歌也不会演戏的,星探来找我,我就签了。模特也没做多久,这不就被挖走了吗?”
慕宁想了想,的确林家阳出道也没两年,年初参加A台的室外综艺一炮而红。现在短短一年不到,都能与郑端这种当红小生平起平坐了。
“这个世界可真看脸。”慕宁感叹道,他想起安娜说的林家阳,要不是长得这么好看,就冲他这个急性子,在娱乐圈了也待不了多久。心中难免有些忧虑。虽说瑕不掩瑜……
“想什么呢!”艾米拍了拍慕宁的肩膀。
“没什么,在想家阳的事。”
艾米警惕地压低声音:“你可小心点,粉丝的相机有时候能拍到你的屏幕。”
“嗯,我知道的。”
……
庄尧告诉常艳云,以后会常来探望。离开医院时,他觉着心中很轻松。多年来捆束着他双脚的,那副沉甸甸的铁链与石块,似乎被一股外力砸断了。只是孤独的感觉依然在心头萦绕,挥之不去。
周日夜晚,城市中彻夜的狂欢收敛了不少。庄尧想起自己从前和谢霖也常常混迹于伦敦的各种圈子和俱乐部,谢霖有钱,庄尧有势,在那个亚洲文化尚未侵入欧洲的年代,他们两个也是上流社会交际圈的常客。
谢霖是同志,庄尧也一样。他们短暂地交往过一两个月,而后发觉太过志同道合,选择了做朋友。他们两个毕业于同一所公学,又申请了同一所大学,谢霖学习戏剧艺术,庄尧学表演。
那时候,香港电影如日中天,内地电影也不乏惊世之作,他们的理想随着国内电影界接二连三的优秀作品步步高涨,少年壮志,不惧风的牵绊。
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彻底卷走了谢霖存在的痕迹。他所留下的,只有一本放在庄尧家里几近完成的剧本,以及朋友们对他的记忆。
庄尧带着他们共同的梦想以及这个未完成的剧本离开了伦敦,没再回去过。
已经一把年纪了,他想,现在已经没有为往事伤感的资格。
北京入冬后,整片大地仿佛被剃掉了头发,光秃秃的一片。树木枯黄的枝丫张牙舞爪地绽放于寒夜,冷风呼啸而过,给这座原本就严寒逼人的城市更添了一分漠然。
庄尧给慕宁打了一通电话,一直在响却没有人接。于是他又打电话给艾米,才知道慕宁仍和顾启明在片场彩排。
这劲头,倒是将十年前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慕宁追了一点回来。
庄尧的耳畔徘徊着慕宁的声音,他发觉那个他所熟悉热爱的灵魂,正在一点点地回到那具身体里。他想,是时候了,哪怕不是时候,他也再等不了多一秒了。
他现在就需要慕宁回到自己身边。
……
“所以说,表演最好不要太花里胡哨,精细才是真的。”
“按您的话说,情景设置不用太多,但要确保真实……?”
“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