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你的意思是,和他约好了见面的那人,很可能就是凶手咯?”
戚山雨敛眉想了想,“死者的屋子里没有打斗的痕迹,门锁也没有被破坏,确实很可能是他自己将人放进屋里的……”
“啊,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柳弈抬了抬手,打断了青年还没说完的话,“你还记得我在死者衣领上发现的东西吗?”
戚山雨点了点头,他知道柳弈说的是衣领上的血迹。
在那块血迹上面,有一个直径大约一厘米的半圆形区域,颜色要比旁边的淡上一点,当时柳弈推测,那是因为在死者血液顺着脖子漫到衣领上之前,那儿还沾了其他液体的缘故。
“物证科已经检查出那是什么东西了。”
柳弈说出了一个名词:“是氟烷。”
“你是说,麻醉药?”
戚山雨想了想,不太确定自己有没有记错。
“没错,正是麻醉药。”
柳弈肯定了他的猜想,“更准确的说,是一种吸入式麻醉剂。”
第75章 6。the silence of the lambs…1
在众多坊间传闻里面; 流传度最广的三则,就是冰水浴缸偷肾、服装店内更衣室失踪; 以及不知多少人现身说法; 证明自己曾经经历过的,走在路上闻到某种奇怪的香味,就立刻对犯罪者言听计从; 乖乖地掏出现金、说出密码,被搜刮得一穷二白的迷魂药惊魂案了。
事实上,先不论哪来那么多开着暗门的更衣室,而没经过配型的肾脏摘出来只能拿去爆炒腰花,就目前的各种麻醉药来说; 那种一喷就会让人立刻失去自主意识的神秘药物,压根儿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想要令受害人在短时间内吸入一点就命丧当场; 那么有不少剧毒物质能够做到; 比如自二战时期开始就臭名昭著的有机磷或有机磷酸酯类气雾,又或者能够引起闪电式死亡的氰化物气体。
但若是既要使人昏迷,又要短时间、低剂量,还得保证干完这事之后; 受害人还能好好地活着,那就完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就更别提还要让受害人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之下; 还能听命于人了。
“虽然氟烷已经是吸入式麻醉剂里麻醉效果较强的一种,但实际应用之中,在使用面罩封闭式吸入的情况下; 麻醉诱导的时间通常也需要数分钟。”
柳弈向戚山雨解释道:
“通常状态下的氟烷,是一种澄清无色易挥发的液体,具有一股很有特点的果香味。”
他端起玻璃杯,轻轻晃动了两下,里头剩下的小半茶水,也随之漾出了几圈涟漪。
“假设杀人犯要使用氟烷对受害人进行麻醉,一般就要将液体倒在手帕或者毛巾上面,再用它来捂住对方的口鼻。把人麻晕的过程耗时视氟烷的浓度和死者的吸入量而定,具体要多久不太好说,不过,肯定起码需要一、两分钟以上,这段时间,已经足够受害人进行反抗了。”
柳弈伸出手,做了一个抓挠的手势。
“通常犯人在捂口、勒颈的时候,因为两只手需要按压在死者的口鼻或者脖子上,死者都会本能的进行大力抓挠,很容易就会抓伤凶手的手背、前臂等处的皮肤。”
况且,受害人黄子祥虽然不是什么高大健壮的八尺男儿,但起码身高173公分,体重也有个65公斤,算不得特别瘦弱的身板儿。又是二十出头体能正好的年纪,突然遭遇袭击,就算最终不能保命,应该也不至于毫无还手之力的。
柳弈朝戚山雨笑了笑,“我觉得,你们可以从这个方向,调查一下黄子祥的金主们。”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之所以切掉死者的十个指头,很可能是因为担心受害人指甲里残留了他的皮屑和血迹的缘故?”
戚山雨记得,柳弈在勘察凶案现场的时候,就曾经提出过这种可能性。
如今,法医们在死者的领子上检出了氟烷成分,可以借此模拟出凶手用沾了麻醉药的巾帕袭击受害人的场面,似乎就更能验证这一点了。
柳弈点了点头。
戚山雨却没有立刻表态,而是低头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觉得,这个推理,好像还是有点儿不太对劲儿。”
他说着,轻轻按住柳弈的手,让他将五指摊开,平放在桌子上。
柳弈的身材偏瘦,五根手指纤细修长,骨节不显,皮肤白皙,指甲修剪得很短,指尖有一个圆润的弧度,乍看上去精致得跟雪花石膏雕刻的工艺品似的。
戚山雨盯着柳弈的手,脑海里有些不合时宜的走神。
他是真的很想抓住面前的这只手,擎在掌心细细摩挲把玩,再顺着他细瘦的腕子往上摸……
“小戚,怎么了?”
柳弈看戚山雨两眼定定地看着他的手,不知在想些什么的样子,不由得奇怪地叫了一声。
“嗯,没事。”
戚山雨连忙摇摇头,“我只是在想,如果凶手只是害怕死者指甲里的皮屑和血迹暴露了自己的身份,那么只需要将他的手指尖剁去就行了。”
他说着,左手轻轻捏住柳弈的食指,朝外掰开到三十度左右,右手比成手刀状,在柳弈的手指上比划了一下。
“你看,如果要砍断根部,就必须将手指一只只这样掰开,对准以后紧贴下刀,操作起来很麻烦,不是吗?”
“你说得对!”
柳弈也明白过来了,“确实,人的手指这么长,如果只是为了去除指尖的话,从中段随便剁一剁就行了,没必要每一只手指都紧贴根部切断啊!”
“带着麻醉剂上门,看得出来凶手应该是早有准备的。”
戚山雨继续说道:
“而且,你们在现场不是没有发现凶手用过的刀子吗?我觉得,不仅是杀人,连毁坏死者面部和切割男性特征器官,还有切掉十只手指这几项,怕也是凶手从一开始就计划好这样做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真的很有意思了……”
柳弈抿住嘴唇,“东城郊新长垣那头才刚刚发现了一具十指被切断的陈年白骨,结果我们这边就出了一桩连下刀位置都几乎一模一样的断指案件,如果说是巧合的话,也未免巧过头了吧?”
“如果不是巧合呢?”
戚山雨也深深地皱起了眉,“那是不是意味着,这两桩案子之间,有某种我们还没察觉到的联系?”
柳弈轻轻哼笑了一声:“搞不好……是同一个人所为也说不定哦。”
虽然那具陈年白骨已经死了得有五年以上了,但柳弈以前翻看过不少连环杀人案的卷宗。
在那些杀了好几个甚至好几十个人的残忍凶手里面,有在短期之内连续犯案的,也有在犯下几桩案子之后,忽然停手,宛如人间蒸发一般,就此销声匿迹的。
而在后者里面,有为数不少的一些人,会在停手一段时间之后,忽然重操旧业,再次以相同或者相似的方式犯罪。
美帝曾经出过一个连环杀人案,凶手在他十六岁的时候,暴凌并且杀害了比他年长了二十多岁的漂亮女邻居。
然后,这个凶手隐没在人群里面,如同普通人一般娶妻生子,到他年过四十之后,再次用同样的手法,虐杀了好几个独居的女子,而这一回,警方依然没能抓到他。
然后凶手又消停了很长一段时间,到了他接近六十岁的那一年,才在再度犯案时被逮了个现行。
比起从未成年的青葱少年到满头华发的半老男人,区区五年的时间跨度,似乎就真的算不得什么了。
“对了,说起刀子,我觉得你的猜测应该没错。”
柳弈忽然想到很重要的一点,“凶手使用的刀具,应该确实是他自己带来的。”
黄子祥的死因是勒颈造成的机械性窒息,凶手只将刀子用在了切割死者脸部、十指和下半身的特征器官上面,但是,柳弈他们还是发现了那把刀子的特殊之处。
“凶手划伤死者脸面的时候,曾经将刀子从死者的侧颊或者下颌捅进口腔里,尖端扎进了上颌的粘膜或者舌头里。从这些创口可以测量出,那应该是一把刃长超过8厘米的刀子。”
他说着,拿过戚山雨的笔记本,在空白的页面上画了一张简单的示意图。
“我们用探针探查过死者脸部的所有刺创创道,在不同深度的时候,刀子留下的创口宽度都不太一样,所以,和常见的直身水果刀不同,凶手用的刀子,刀身应该是呈流线形的,目前已知的最宽处,大约是三厘米左右。”
柳弈用笔在他画出的刀刃形状上补上几笔,添加了一排小小的波浪线,又补充道:
“而且,在靠近刀刃后端的部位,有锋利的锯齿,因为在一些比较深的创道里面,在靠近创口的位置,可以找到锯齿插入和抽出时造成的创壁翻卷痕迹。”
戚山雨接过笔记本,看了看上头的示意图,“这看起来,像是把军刀啊。”
“嗯。”
柳弈耸耸肩,“在没有找到凶器,和伤口对比吻合之前,这都只能算是猜想了。”
说完这些之后,柳弈端起杯子,将已经凉了的半杯卖茶一饮而尽,然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然后,还有最后一点挺重要的线索。”
他说道,“凶手很可能是个左撇子。”
“左撇子?”
戚山雨闻言,顿时眼前一亮,“你确定?”
“确定倒是不敢说确定,只能说,有个七成的把握吧。”
柳弈笑了笑。
“凶手选择的杀人方法是勒杀,用的刀子也不分左刃右刃,但是,他不是将黄子祥下面那套东西给整套割掉了吗?”
柳法医毕竟是个拿惯了手术刀的人,对切割东西颇有经验,他左手比了个抓住某件棍状物的动作,右手做了个持刀的姿势。
“像我这种右利手,切东西时,都是从自己的右侧下刀,往左侧离断下去。而死者被切掉的囊袋,皮肤比较松弛,如果牵拉得不够紧的话,在彻底切断的时候,很容易会在断刀处留下一块朝斜上尖起的三角锥状皮肤断面。”
他说完,看向坐在桌子对面的青年。
“但是,那个死者身上的这块三角锥状皮肤,却是在死者的左边,也就是凶手的右边的——换句话说,凶手下手的时候,应该是左手持刀的。”
“原来是这样。”
戚山雨立刻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非常有用的线索。
“不过,这个推论,也只是基于凶手割掉死者那套器物的时候,是以蹲在他两腿中间下刀的姿势来假设的,因为在这个位置操作起来最为方便。”
柳弈摊了摊手,“如果凶手换到靠近死者头侧方向的站位,右手持刀也有可能留下同样的下刀和收刀痕迹的。”
第76章 6。the silence of the lambs…1
戚山雨“嗯”了一声; 表示他明白了。
“总之,先把这一条当做线索; 我们会在调查中注意各个关系人的惯用手的。”
其实; 像这种太过依赖个人习惯,是以无法保证准确性的线索,一般是不会写到正式鉴定报告里面的。
不过; 如果法医和负责侦察的警察相熟,就会在私下里提示几句,而这些小细节,说不准在什么时候就会变成十分重要的佐证。
全球顶尖的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老先生,曾经受邀参与美帝康州的一桩炸鸡店连环屠杀案的调查; 他在垃圾袋里发现了凶手没吃完的一份半鸡套餐,凶手只吃掉了鸡翅膀的部分。
当时李昌钰老先生指出; 美国作为一个多种族构成国家; 各个种族在饮食上都有一定的偏好性。
以鸡肉为例,白人喜欢吃鸡胸,亚洲人喜欢吃鸡腿,而西班牙裔或者黑人则喜欢吃鸡翅膀; 所以他推测,犯人很可能是个西裔人; 又或者是个黑人。
这个案子在很多年后终于告破; 最终真凶被证明了确实是一个曾经在炸鸡店里工作过的西班牙裔员工。
有经验的刑警们都知道,鉴识专家们通过在尸体或者物证上找到的痕迹,结合统计学规律提出的犯罪嫌疑人侧写; 即便不能当做关键证据,都应该被列入到案件侦破过程的考量之中。
“那么你们呢?”
柳弈说完了他们尸检得到的线索,转而问戚山雨。
“嗯,我们倒是也问出了一些事情。”
戚山雨今天在黄子祥工作的夜总会耗了一下午,过筛子一样,将和死者关系比较熟络的员工全部约谈了一遍,果然得到了不少有用的线索。
“几个员工都告诉我,黄子祥两天前戴着一块名表去上班,和他们炫耀过,这是某位金主送给他的。”
“名表?”
柳弈顿时来了兴趣。
“我们后来在黄子祥他家的柜子抽屉里找到了这块表。”
戚山雨点开手机,翻出照片,递给柳弈看。
“哦,劳力士的Daytona啊,这个款式我猜大概得十多万吧。”
柳弈看了看照片,很快做出了判断,“虽然不是顶尖名款,拿出去炫炫也还可以了。”
戚山雨点点头,接着说道:“不过,我问了一圈,黄子祥的同事们都不知道,这块表是谁送给他的。”
黄子祥在夜总会里名义上是个咨客,但实际上却是个牛郎。
因为他们这一行吃的就是有限的几年青春饭,竞争十分激烈,互挖墙脚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到极点的事情。
所以,若是谁得到了某个优质客源,那是必须得死死抓在手里,绝对不肯轻易让同行接触的。
但正是因为互相抢客的现象非常普遍,所以在店里工作的人,在盯紧手头上的固定客源之余,也会习惯性地注意其他人的熟客。
尤其是那些出手阔绰大方的客人,只要在店里砸过一笔钱,很快就会被整家店里的所有公关和咨客们记住,根本瞒不过其他人的眼睛。
“而且,根据店里员工们的说法,黄子祥最近的‘生意’很不怎么样,已经有好长时间没人点过他出台了。他的上一个固定金主是个经营服装生意的中年女士,根据前台查到的会员卡消费记录,已经有快五个月没再来店里了。”
戚山雨说道:“我们查过那位前任金主的行踪,她这几天刚好在F省忙新店的事情,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而且也暂时没有发现她有买凶杀人的嫌疑。”
“唔,确实,一般的买凶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