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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以爱为名_素熙-第74部分

小说: 以爱为名_素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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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被告真的做了这件事吗?我搜集的证据充分不充分?我这样起诉他,会不会害得一个无辜的人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我能够在法庭上挺起胸膛证明他有罪吗?检察官在侦查的过程中,日日夜夜受到这样的煎熬。”

  “而我也很清楚,一但起诉之后,我将背负上述所有责任。无论我的指控在现实上是正确或是错误,我都应该相信我当初做下的决定,因为这就是我的工作。”

  艾庭挺直了胸膛,那张一点看不出苍老的脸满是坚定的光芒。

  “因此本案历经三次审理,诘问了这么多证人、调查了如此多的证据之后,我仍然没有改变我的看法。被告叶常是有罪的,他在无法控制自己对于孩童的性欲下,性侵害了一个无辜的十岁孩童,因而他必须为他所犯下的罪行负责。”

  “我想我必须重新提醒一下庭上,本案的被告叶常,因为无法克制自己对于孩童的性欲,因而加入教会,让自己组织家庭、生儿育女,这些在前几次庭期已经证明得够清楚了,被告本人也不否认。”

  “他在试图改过迁善这一点令人欣赏,但这并不能成为他脱罪的理由。请容我提醒各位,本案的事证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被告先被害人进入案发的厕所,并被厕所门口的监视录影机清楚地拍了下来。”

  艾庭伸手指了一下萤幕上的厕间。

  “而被害人在被告之后进入厕所,自此之后直到被被害人的母亲发现前,都没有再出来,而这整段时间内,除了被告和被害人以外,没有任何人被摄影机拍摄到进出厕所的画面。我想任何常识人都会认为,这足以证明被告是唯一可能犯下本案的凶手。”

  “而男孩身上的衣物,也清楚检验到被告的DNA型别。虽然辩方辩称是因为他人持被害人的衣物涂抹被告精液所致,但无论是被告在厕所自慰,还是有人拿衣物去涂抹,都只出于被告自辩以及辩方的臆测,完全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而虽然检方截取的录影画面有限,只有下午三点至八点这段期间,但一直到警方赶来,都没有任何人离开厕所的画面。”

  “如果三点之前就有人待在厕所里,那他之后一定会出来,且必须在警察赶到之前出来,检方之前也充分证明过,该厕所不可能从门口以外的地方离开。没有被告以外的人从门口出来,就代表没有被告以外的人进去过。我想这是很简单的逻辑推论。”

  艾庭用手指指著法庭穹顶,振振有辞地说著。

  “辩方提出的监视录影器画面时间轴出现空白的事,虽然令人激赏其想像力,检方也承认这点当初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但辩方提出这种脱离常识、宛如小说一般的逃脱方式,现实中是否办得到姑且不论,一个甫犯下性侵害重罪的人,是否能够冷静到能考量到门口的监视录影器、一边算好时间走出厕所,这点在常识上也令人匪夷所思。”

  艾庭的嗓音又恢复原的元气,他走到法官席前。

  “此外,被害人虽然证言本案被告并不是性侵害他的人,但请庭上考量被害人只有十岁,在法律上连宣誓的能力都没有。在大部分幼童性侵的案例上,孩童的证言都只能当作参考,而无法成为指控被告或证明被告无罪的依据。”

  “而刚才律师在诘问被害人时,也出现多次诱导,甚至试图动之以情,以被告的家庭状况动摇被害人的情绪。被害人是个单纯善良的孩子,很可能因为辩护人的柔情策略顺著大人的话说。”

  “检方囿于被害人是儿童,恐怕造成被害人不必要的惊恐,因此没有多加异议,请庭上一并将这样的情况考虑进去,对被害人证言的证据力多加斟酌。”

  艾庭走回检方席,慎重地把手压在检方席上,一直摆著的起诉书上。

  “综合上面所有的论述,检方认为,本案被告就是性侵害被害人的元凶。他身为一个智识正常的成人,竟然为了一己的欲望,对不满十岁的男童伸出魔爪,造成被害人身心难以磨灭的损伤。”

  艾庭顿了一下,又开口。

  “这样的损伤不单单是因为被告施加在被害人身上的暴力,也包括遭受这样的事情后,被害人所可能面对的社会压力。如果不是被告,我们无须这样残忍地对被害人一再调查,在他认识社会之前,就将他推到成人的世界里接受残酷的检视。”

  “而这样的检视很可能在被害人一生之中,都无法轻易脱离。”

  聿律看艾庭的眼神有些荡漾,他用力闭了闭眼将他抹去。

  “请庭上务必考虑到这一点,被告的恶行对被害人产生的伤害之重之深,自由刑已是对被告最仁慈的处置。”

  艾庭深深吸了口气。

  “被告犯下性侵害十四岁以下幼童的重罪,事后仍不知悔改,试图以扭曲的记忆脱免罪责,不可不谓罪行重大。检方的指控自始至终没有改变,为此求处被告十二年有期徒刑,请庭上依法判决,以惩其犯行,抚平伤痛,端正社会视听!”

  艾庭走回检方席上,理了理西装外套,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这是艾庭在法庭上所能说的最后一段话,聿律看他多少有种一切结束了的疲惫感。

  纪岚从辩护席上站起来,取代艾庭走到法庭中央。

  “尊敬的庭上,在场的诸位朋友,以及我们可敬的艾检座。”

  纪岚用一贯温润的语气说,从这个庭期开始到最后,纪岚仍是不改作风,就连受伤的部分也不妨碍他与生俱来的优雅身段。

  “我想在辩方做最后答辩之前,我们可以暂时跳脱一下法律。现在我请各位做一件事,请你在坐在你的座位上,闭上眼睛,好好地想像一件事。”

  纪岚用沉稳的语气说著,不少旁听席上的人还真的依言闭上了眼睛。

  “你是一个诚实而努力的普通人,这一生不曾犯过任何罪,每天勤恳地做著平凡的工作。但有一天,你坐在椅子上,就像这样,有一群人忽然扑向你,把你抓起来,指控你犯了你根本连想都没想过的罪行。”

  “‘你就是杀人犯!’、‘你是个强暴犯!’你再怎么辩解,都没有人相信你,即使根本还没有人给过你公平审判的机会,社会、公司、媒体,你住的地方,还有你从前那些不太熟的朋友,从此仿佛就把你当作那样的人。”

  “你就这样失去自由。你再也见不到你的家人,再也见不到你挚爱的妻子丈夫,再也无法抱著你的儿女、感受他们的体温。一夕之间,以往你所辛苦建立起来的一切全不复在,你不再被当作一个人,而是当作一匹狼、一只野兽看待。”

  纪岚的嗓音压低。聿律看叶常抬起了头,和纪岚的目光在法庭间相遇。

  “这些,就是现在站在这里的,本案被告的遭遇。”

  法庭里一片肃静,纪岚缓缓步行到证言台旁,一手轻柔地撑在证人席的桌子上。

  “对我们而言,我们可以好整以暇地在这里,诘问证人、调查证据,我们可以激情地在这里辩论,这个抗辩不合理、那种说法太牵强。但对站在那里的被告而言,在这里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他而言都是无尽的煎熬。”

  “因为对一个良善的人而言,世间没有一件事,会比被污陷做了他不曾做过的恶事来得更痛苦。我希望在座的各位,还有庭上,首先能把这件事放进心里。”

  纪岚顿了一下,语调变得锐利而高亢。

  “回到这个案上,本案检察官对于被告的控诉,无非是基于两项积极证据,一是沾在被害人衣物上的精液DNA,二是厕所门口的监视录影画面。”

  “而这两项被检察官视为铁证的证物,辩方已经一一以合理的论述与间接证据加以击破。首先是精液,检方虽然指称在厕所里自慰并射精是被告单一辩解,不足采信。”

  纪岚举起了一根手指,在空中虚晃了晃。

  “但是请庭上试想,被告有必要说出这种不利于己的辩解吗?自慰的事被告不提,根本没有人会知道,而在这种案件里,承认自己在案发当时是处于勃起状态,简直就是自寻死路。由此可知,被告说自己在隔壁厕间自慰并射精一事,显然并没有说谎。”

  纪岚有条不紊地说著。

  “如此一来,检方在该厕间搜索不到被告的精液就相当吊诡,精液不会凭空消失,一定是另外到什么地方去了。”

  “或许检方会说可能是被告将它擦掉了。但请再试著想想,如果被告思虑周密到要擦掉墙上的精液,怎么可能还留下如此明显沾有精液的东西在厕所内?就像辩方先前说过的,他大可将它带走,再在什么地方丢弃,以案发时被告被逮捕的时间,他有太充分的时间能够做这件事。”

  “还有一点,案发的厕所中,只有一个地方留有被告精液,那就是被害人的衣物,精确一点讲,是他的外裤上。”

  “如果被告真如检方所说,在发了狂的状态下强暴被害人的话,精液不该只有沾在那种地方,被害人的内裤、被害人的大腿甚至被害人的体内,都该沾有被告的精液,这样的状况应该比较合理。”

  纪岚清咳了声,加强了语调。

  “但结果却仅仅只沾在他的外裤上,我想这很容易就可以推论出一件事,那就是这些精液并非被告不慎沾上去的,而是有人刻意让他沾上去的。配合先前墙上精液消失之谜,答案应该呼之欲出。”

  聿律看法官席上的三个人都十分专注,几乎没什么表情。他心情也十分紧张,这是他们最后一搏的机会,是死是活,吃得到吃不到,都看这一著了。

  “至于监视录影机的问题,刚才言词辩论中已经说得够清楚了,我想不必再浪费庭上和大家的时间。”

  “容辩方再重申一件事,举出完足而没有缺陷的证据,这是检方最基本的责任,而本案从一开始,检方调阅的监视录影画面就不完整,不仅截录的时间不够长,影像本身就像辩方说明过的,也漏洞百出,甚至出现长达一分钟空缺这种荒谬的事实。”

  “检方用这种残缺不全的证据起诉被告,从一开始就未尽到举证责任。换言之,这样的证据根本不足以指控我们的被告有罪。”

  纪岚用稍嫌严厉的语气说著,和检方席上的艾庭对视了一眼。

  “最后,本案仍然存在许多疑点。请容我带著各位回想一下,本案三次庭期中出现的种种证据,首先是证人李芾的证言,李芾身为案发现场的第一目击者,他清楚地证言过,他所看见的犯人,上身是赤裸的。”

  “而我们的被告叶常自始至终,从离开警卫室,到在附近的公园被警察逮捕为止,都没有脱下身上代表警卫职责的制服。”

  “监视录影画面也显示,被告走出厕所时全身衣服是穿得好好的,以被告离开厕所时那种惊慌的状况,检方说被告是脱了衣服再穿上的机率微乎其微。被告既然从来没有脱去衣物,那打著赤膊性侵害男孩的人究竟是谁?这是第一个疑点。”

  纪岚润了润唇,又说:

  “再者,我想尊敬的庭上应该没有忘记,监视录影画面在三点一开头,门口就有脚印湿痕这件事,以及吴女士和被告都证言过进入厕所时有烟味这件事,而被告并未在厕所里吸烟,这在先前的庭期中辩方已经说明得够清楚了。”

  “这在在都证明,案发的厕所在叶常进入之前,早有人进入过这件事。”

  “既然三点前就有人进入,那这个人到底是谁?为什么看见叶常和男孩进入厕所都不吭声?他待在厕所里做什么?又是怎么离开厕所的?这些都是检方并未解释的疑点。”

  纪岚语气沉重地说著,聿律看他最后走向了辩护席,再次拿起那张全家福的画像。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副全家福的画像,显然并非出自被告之手,是被告以外的人在案发之后,直接投到被害人家中信箱的。而同样相类似的画,在被害人经常玩耍的活动中心墙上也找得到。”

  “吴女士曾经说过,被害人在看到这副画后,原本关在房间里闭门不出的他,忽然就愿意和社工和警察说话了,显然这副画对被害人而言并非毫无意义的。”

  “画这副画的人是谁?这副画又有什么意义?被害人在面对辩方询问这副画时,又为什么会欲言又止?这副画和这个案件的关联又是什么?如果这么重要的画和本案被告无关的话,那是不是代表,本案的真凶确实另有其人?或至少有这个可能?”

  “在找出这些答案以前,在厘清疑点之前,就判处被告有罪的话,我想没有人会信服这样的判决。”

  纪岚走到辩护席后站定,和聿律并肩而立。

  “最后,我仍要请庭上慎重地再思考一次被害人方才在法庭上的证言。虽然检方认为小孩子容易受人影响,因而说出与事实不符的谎话。但我想在场的成人们可以扪心自问地想想,真的是这样吗?”

  “孩子的记忆力和描述能力虽然往往不如成人明确,但是许多研究证实,要一个良善的孩童刻意污陷一个与他无关的人,对那个孩子来讲是相当痛苦的,多数孩童无法做到这种事。而在刚才的证人询问里,我想庭上也切实地感受到那孩子的挣扎。”

  纪岚说著,聿律发现他嗓子有些沙哑了,却不是因为说太多话的缘故。

  “就连被害人也不忍指控被告。本案的被告清白与否,我想已经呼之欲出。”

  纪岚用双手压住被告席的长桌,转向人声鼎沸的旁观席。

  “本案从一开始就存在许多疑点,检察官提出的证据多处存在漏洞,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辩论后,更显示检察官的举证完全不足以证明被告犯罪。”

  “这个案子自羁押,已经超过三个月余,被告待在看守所里,日日夜夜想念著他的家人。他的家人也因为被告受此不白之冤,遭受种种歧视与轻蔑。”

  “为此,希望庭上能本于任何人在百分之百被证明有罪前,应当视为无罪的基本法理,给予被告完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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