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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寒蝉-第7部分

小说: 寒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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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宋词然回家吃什么,但愿他爹别打他。于秋凉转了个身,鼻梁突然磕到背后某人的胸膛,他被撞得疼出了眼泪,捂住鼻子刚想张嘴骂人,对方却弯下腰来看他,似笑非笑地问:“去哪儿玩了?”
  余夏生这死变态,居然在他背后蹲着逮他。于秋凉怎么敢回答,他反手抓住书包带子,撒腿就要跑,但没能跑出两步,就被余夏生揪了回去。老鹰又逮住了小鸡,小鸡要被拔毛下油锅了。
  出乎意料的是,余夏生并没有说他什么,反倒还问他饿不饿。
  于秋凉本来不饿,可他不知为何居然点了点头。余夏生摸着下巴思考片刻,又问他想不想喝粥。喝粥挺养胃的,于秋凉又点了点头。他想这应该是巧合,余夏生应该不知道他胃不好,说要喝粥,可能只是因为懒得做别的。
  然后余夏生伸出手,把他兜里快要掉出来的那板胃药塞了回去。
  到了下午,于秋凉真正良心发现,不等余夏生催促,就收拾好了书包。然而,余夏生趁他收拾书包的时候看了两眼,发现包里满满当当装着的全是课外书,以及不知是用来记录什么的笔记本。
  余夏生转头看向卧室里的几个大书柜,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我下午和你姑父出去办事,不送你去学校,放学早点儿回家。”余夏生往水壶里灌满温水,塞进了书包旁边的网兜。于秋凉躺在沙发上,扫了那水壶一眼,蔫蔫地说道:“死人又不怕冷,你给我倒凉水不就行了,还非要把水烧开……烦不烦哪?”
  “我还没觉得烦,你倒替我嫌麻烦。生活不规律,平时又缺乏锻炼,基本的家务活也很少做,怪不得年纪轻轻就一身毛病。我看你那毛病,全都是懒出来的。”余夏生把桌子擦了一遍,一边擦一边唠唠叨叨。瞧他那认真劲儿,好似在打磨一块宝石。
  于秋凉没接话,躺在沙发上伸了个懒腰,摸了摸肚子,开始望着天花板出神。忽然之间,他好似想到什么,猛地坐起身来,又说:“你先告诉我,你的腹肌怎么来的?”
  余夏生一愣,似乎没有预料到于秋凉会问这个问题。他看了看于秋凉九九归一的肚皮,忽然笑了:“我不知道腹肌是怎么来的,我只知道肥肉是怎么来的。”
  “你神经病啊!”于秋凉怒了,“我就想问问,不说算了。我身上哪有肥肉,你该配眼镜就赶紧去配啊大哥!”
  尽管于秋凉身高不足一米八,平时饱受宋词然的嘲讽,但他好歹身材没有走形,并且绝对不胖,绝对跟“肥”这个字眼不搭边。他活了十几年,这是第一次有人说他身上有肥肉,他看着余夏生,觉得只有把对方生吞活剥,方能一解心头之恨。
  面对着于秋凉的目光,余夏生一丝愧疚都没有。他把抹布放回洗手间,紧接着一阵哗哗的水流声响起,估计是在涮抹布,顺便洗手。过了好些时候,余夏生才走出来,却没有坐到客厅里,而是进了厨房。于秋凉不知道他又进厨房干什么,碗已经刷过了,地也已经扫过了,还有什么事情,是要在厨房里干的?
  冰箱门的开合声传来,于秋凉皱了皱眉。
  他记得清清楚楚,冰箱里应该已经没有存货了才对,难道余夏生是在喝他的酸奶?想到这层,于秋凉汗毛倒竖,再也坐不住了,穿上拖鞋啪嗒啪嗒跑到厨房门口,不料恰好和正要出来的余夏生撞个满怀。
  定睛一看,余夏生的确是在喝东西,不过他喝的是可乐而不是酸奶。于秋凉大叫一声,突然张开双臂死死地抱住他,不让他去销毁证据,探头往厨房里一看,惊恐地发现灶台上整整齐齐放着几大瓶碳酸饮料以及汉堡炸鸡。
  “你有炸鸡都不分给我?”于秋凉气到跳脚,“好啊,你吃炸鸡我喝粥!”
  “你吃炸鸡会发胖,最好还是别吃。”余夏生脸不红心不跳,灌了一大口可乐下去,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爽啊。”
  “少骗人,你吃炸鸡就不胖,我吃炸鸡就胖,哪有这种道理?”于秋凉拒绝相信余夏生的鬼话,从死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可不就是鬼话吗?余夏生这只老鬼,成天鬼话连篇,他一定是不想和自己分享,才非说吃了炸鸡会变胖。
  “又不是做人才有那么多讲究,做鬼一样有讲究。我没骗你,你现在吃垃圾食品真的容易发胖。”余夏生顿了顿,补上一句,“不过有个好处就是,你死的时候还没有成年,被塞回去之后是可以长高的。”
  “那成年以后就长不高了?”于秋凉松了手,小声嘀咕,“死人还搞成年未成年那一套?”
  “我骗你没用呀。”余夏生绕过他,走到沙发旁边往上一躺,惬意地伸展开手脚,“二十来岁的时候死比较好,这时候外表定型,死了以后随便吃随便喝,吃头大象也长不胖。”
  于秋凉无话可说,他觉得这老鬼就是路怀明派来故意气着他的。
  忽然想到自己这两天好像确实喝了不少碳酸饮料,于秋凉有些心虚。他不记得喝碳酸饮料会不会发胖了,但喝饮料绝对不利于长高。距他十八岁生日还有将近一年,根据余夏生所说的话,他还有一年的时间用来长个子。也许就在这一年里,他能成功突破一米八的大关,一雪前耻,扬眉吐气。到那时,宋词然就再也没有理由嘲笑他一米七八的身高。于秋凉心存侥幸,暗搓搓地对未来有了一丝期待,但愿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能如愿以偿,拥有一米八的海拔。
  有时人们心里高兴,脸上的表情会出卖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于秋凉很快就被自己的面部表情所出卖,余夏生凭借他的神态,推测出了他心中所想。老鬼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好躺得更舒服一些,随后他冲于秋凉咧了咧嘴,吐出了一句堪称恶毒的话:“长不高的,放弃吧。”
  “你对我有什么偏见吗?有偏见我也不管你。我走了,你出去记得锁门,要是丢了东西你得赔我。”于秋凉瞟了一眼餐厅的钟,发现过不了多久又该出门上学了。他们学校冬天的时间表排得比较紧,好在他是有车人士,路上能省不少时间。
  于秋凉蹲在门口飞快地系好鞋带,起身时随手拎上书包就要出门。正当这时,余夏生却把他叫住了,说他的钥匙还在桌上没有拿。
  那串钥匙,于秋凉一直是把它放在书包里的,一听余夏生这么说,下意识觉得他是在骗自己。然而保险起见,他还是伸手去摸了摸书包的那个小兜,本以为能摸到钥匙,却惊讶地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扭头一看,钥匙果真躺在桌上。这可奇了怪了,于秋凉脑袋发晕。恍惚之间,他想起自己今天中午回来的时候,好像是把钥匙丢在了这里。
  这只老鬼可真细心,别人记不得的事,他记得清清楚楚。
  于秋凉奔到桌旁,抓起钥匙,一阵风似的卷出了门。临关门前,他还能听见余夏生在喊他,侧耳细听,是在叫他跑慢一点。


第7章 王琳
  哪怕同样是去上学,于秋凉骑车的速度也会有区别。早上他不吃饭没有什么力气,又懒得起那么早,但还是要心有不甘地按时到校,所以他在路上能拖则拖,总是卡着迟到的最后几分钟才走进教室。而下午就不一样了,经过一中午的休息之后,下午的于秋凉精神抖擞,把车骑得飞快,只想赶紧到学校,缩在最后一排,借着书本的阻挡读他感兴趣的书。由此可见,兴趣才能带来动力,没有兴趣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人就会变懒。
  周末的下午,路上没什么人,上班族们可能也在放假,不过于秋凉不了解上班族。从他家到学校高中部,中间要经过初中部的新楼,他停在马路这边,趴在车把上看那些崭新的教学楼。有不少初中生背着书包拿着书,在斑马线的这一侧等候,于秋凉看见他们,不禁叹了口气,想不到重点高中的初中部竟然也这样苦,周六还得到学校上课。
  不过话说回来,高中生周末补课并不是理所当然的。谁知道给学生们减负减到了哪里,高中生好像一届更比一届累了。
  绿灯幽幽亮起,光芒穿透雾霾,好似一只荧荧的鬼眼。于秋凉把棒棒糖塞回嘴里,骑着车与那群初中生擦肩而过。初中生的课程好歹比高中简单,同学也比较有意思,他们大约不像他这样无聊。
  但真正无聊到无事可做的人,无论在哪里,他们都不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于秋凉的无聊是间歇性发作的,并非一个长期现象,所以他时常自我安慰,把这间歇性的无聊解释为少年们特有的惆怅。
  宋词然不通文理,只爱数学,因此他对于秋凉的说法嗤之以鼻。他认为于秋凉之所以无聊,无非是因为犯懒,并没有什么特殊理由,更不可能是因为那种充满诗情画意的,少年特有的惆怅。真正怅惘的少年能有几个?宋词然见过的无聊人士,基本都是被家长硬塞来这里上学的。他们不是凭借自己的实力考进这所学校,而是用大把大把的钱敲开了这所重点学校的门。这种人才是真的无聊呢,他们成天混吃混喝混日子,拿着家长给的零花钱到处挥霍,成绩不咋地,人品更不咋地,谁也不晓得他们来这里的意义是什么。
  于秋凉把车锁好,到便利店买饮料。其实他刚刚过马路的时候,曾经在内心发过誓,决定在成年以前只喝白开水,可惜当他看到便利店的冰柜时,他又眼馋了。
  于是现在,他踩在马路牙子上,整个人一晃一晃的,一边等宋词然过来,一边美滋滋地喝着饮料。
  可他还没有等到宋词然来,反倒先撞见了小混混欺负学生。那被拦住索要钱财的貌似是个女孩子,看样子身上不像有钱,于秋凉从马路牙子上跳下来,盯着混混的背影,心说这傻蛋今天恐怕又要空手而归。他抢谁的钱不好,居然去抢同校的女生,要是这女孩子回头往年级主任那一告状,这拦路勒索的小子就惨了。年级主任别的不怎么管,唯独对混混抢钱一事管得特别严,如果让他查出来这坏学生是哪个班的谁谁谁,估计会直接让人退学。
  其实一般来讲,这些混混是抢不到钱的。平时会从这个路口经过的,除却他们高中的学生,就是到附近警局上班的警察。这所高中的学生都很厉害,混混们如果抢学生的钱,即使得手,受害者也有可能会告状,如果去抢劫警察,那他妈更完蛋,拘留所一日游,他们值得拥有。
  于秋凉拧上瓶盖,继续看马路对面那个混混。这个被堵截的女孩子既然没钱,他应该会把她放走才对。
  然而很快,事情的发展就超出了于秋凉的预期。他眼睁睁看着那个混混抬起手,狠狠地往女孩脸上抽了一巴掌。于秋凉脑袋里顿时“嗡”地一声炸了,他从来没想过竟然有人会打女生。这女孩子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没带钱罢了,而就算她带了钱又怎样?那是她的钱,别人凭什么抢?
  于秋凉想也不想,就拎着书包跑了过去,混混听到脚步声,还没完全转过身来,就被砸中了后脑勺。在于秋凉的书包里,有两本厚厚的书,还有一本读书笔记,并且他的水壶,外壳是不锈钢的,这些东西和人的脑袋撞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不必多说。
  但是这混混可能练过铁头功,他挨了这么一下,竟然还没被砸晕。于秋凉看着对方摇摇晃晃地转过身来,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卧槽”。紧接着,他突然抬起腿,对混混施展了传说中的“佛山无影脚”。混混“嗷”地惨叫一声,那缩在墙边的女生也吓得尖叫,而于秋凉趁着混混直不起腰,一把抓住那女孩,带她跑进了学校。
  门卫看到他们两个手拉手跑进来,还当是高中生早恋,正要拦住他们义正言辞地训斥,却忽然看到一个没穿校裤的学生一跳一跳地跑过来,嘴里好似还不干不净地骂着什么。
  大叔饱经风霜,见多识广,自然明白穿这种花裤子的都是怎样的货色。再看那被人拉进校门的女生,已经哭得不成样子,他立刻知道发生了什么。于秋凉只见门卫大叔浓眉一拧,大喝一声,提着拖把棍冲上前去,揪住那倒霉小子的衣领,骂骂咧咧地把他拖进了门。好嘛,这大叔以前怕是在警局做过活,业务很是熟练,把混混都吓蒙了。
  “你一个女生,怎么不和朋友一起上下学?知道这边会有人抢劫不?”于秋凉把饮料放在地上,伸手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那哭哭啼啼的女孩子。女生接过了纸巾却又不用,抽抽噎噎光顾着哭。她哭得于秋凉心烦,但又不好说什么,对方是个无辜的女孩子,他不能对个小女生发脾气。
  “别哭了你,回头眼睛再肿起来。”于秋凉喝了口饮料,又问,“你几班的?明天记得把这事告诉你们班主任啊。你以后上下学小心点儿,最好找个同学一起走,女生一个人出门还是不太安全。”
  女孩终于止住了哭声,可她受了惊吓,现在还呆呆的,不太敢说话。于秋凉耐着性子没有再出声,他低头一看对方胸前的校卡,登时愣在原地。那校卡上的名字有些耳熟,好像不久之前才从顾嘉口中听到过。
  王琳?
  她该不会是顾嘉的妹妹吧?
  于秋凉汗毛倒竖,他万分庆幸自己今天见义勇为。要是他袖手旁观的话,学姐知道了以后说不定会怎么收拾他。
  好人有好报,这句话果真没错。于秋凉一直都相信自己不是个好学生,但他认为自己起码还算个好人。此时此刻,他的回报来了,这一定是天意安排他帮了王琳。他要想和学姐再次见面,这件事说不定是一个良好的契机。
  王琳显然是个内向的女孩,她从头到尾都没有直视过于秋凉。于秋凉发现学妹的视线总是在躲躲闪闪,可能那个小混混,也正是看准了她的软弱可欺,才打了她的主意。
  性格太软的人很容易吃亏,于秋凉看着王琳,却透过王琳看到了当年的学姐,看到了当年的路怀明。只言片语拼凑成的顾嘉,虽然不像王琳这样连正视别人都不敢,但性格很是温和,而温和遇上丑恶会演化出什么呢?丑恶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具有强大的破坏力,它见不得一切好东西的存在,不管是温和还是良善,遇见丑恶之后就统统毁灭。
  于秋凉再也说不出来太多话,人类的语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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