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凡事-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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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还没瞧见效果呢,张弘宽这种对部队情况稍微有点了解的打从一得到消息起就没再能直起身子过——全是让自己的想象给笑趴下的。
认识边大班长的人都知道,他从来对自己头顶上那一亩地三分田的那几根不到两寸长的毛爱惜得很。
别看他每天来学校都干净清爽无比自然,浑身上下散发着阳光少年的味道,其形象之周正可以让“马杀鸡”拎上操场升旗台作为鮀中形象的最佳楷模来公告全校——可实际上他那根条分明的看似随意的发型每天早上都要被他对着镜子撸上几百遍,这缕要往□□斜三十度,那撮要微弯轻压在上头,有时为了做个造型,发蜡发胶全是不要钱似的往上抹,就只为力求一个“帅得不经意”的装逼效果。
哪怕这一切会在球场上付诸一炬,他也要在每次出场的时候风骚一把。
张弘宽这明显的拆台行为让边想出奇愤怒:“你闭嘴!”
于锦乐发愁地看着他在原地炸成了狮子王,拍上他后脑勺顺毛了捋了捋,回头问张弘宽:“这么夸张啊?”
张弘宽趴在桌面上笑,“不然他爸扔他去那边干嘛?考核训练拉练整理内务啊什么的都按照当兵的标准来,早上五点起床晚上九点熄灯,吃饭十分钟洗澡五分钟,令行禁止,再剃个青皮光头——有他受的了。”
边想从生无可恋到万念俱灰只用了不到五分钟,他抱着于锦乐的手往自个儿头上摸简直委屈死了,“小鱼儿,你要慰藉慰藉我,我是个容易受伤的男人。”
这时才姗姗来迟的王志超从他们身边的过道游魂似的飘过,“散了,淡了,没了,结束了,一切都已经变成了过去……”
于锦乐:“……”
边想:“……”
张弘宽:“???”
打着呵欠跟在后面走进教室的李钦凑过来指点迷津:“听说是失恋了。”
于锦乐和边想嘴角微抽。
失恋?昨晚不还在聊天室里老公老婆亲来亲去的么?
李钦又说:“听说是昨晚半夜吵架的,然后就连夜分了。”
这回张弘宽也:“……”
返校日的班会课主要内容就是发学生手册和成绩,期末考后没有家长会,因此也不会把综合成绩单都贴上布告栏。
于锦乐成绩除了文科低空掠过,其他理科类全军覆没一片通红,他拿到试卷也没多看就直接塞书包里,不像其他人拿到了试卷不论高低分都要象征性地讨论一下。解题这码事,试题倒是认识他,他不认识试题而已,脑子不好使就这样,哪怕这会儿讲通了,下次换个数字又是一脸茫然。
张弘宽凑过来看就来得及看到他试卷的一角。
“数学多少分呀锦乐?”
他自己捂着试卷抻着脖子,盯着于锦乐的书包看。
于锦乐作为择校生分数临界点录取进来的那一个,从来就对于自己的成绩十分羞愧,他一直坚信自己不仅在正录生中没有一席之地,甚至在同批的择校生中也是垫底的那一个。这种羞愧感连带着揪出了他内心的自卑,让他敏感又胆小,平常大家嘻嘻哈哈的还好,但要是一旦谈及成绩之类的话题,他总会条件反射地想避开。
这会儿面对张弘宽探照灯似的眼神,他甚至油然而生一股诡异的被迫害感来,总觉得张弘宽是不是有打算从他这里来找找优越感之类的想法。
“我挺差的,你呢?”他抓紧书包的袋口,生怕张弘宽上手抢,就给了个笼统的答案:“不及格。”
“哦,我就是想问问你选择题最后一题做出来没有。”张弘宽慢吞吞地说。
“没做出来,不会做的都选C,化学老师不都这么教么?”于锦乐想不通他没头没尾问这做什么,还是老实道,“填空题不会写就随便0和±1,我都这样。”
“我考得也很差,那道选择题如果做对了这分数还稍微能见人。”
张弘宽慢慢松开捂着的试卷右上角,于锦乐依稀瞄到上面“7”开头的那个分数。
一道选择题是五分,于锦乐就此推断出张弘宽至少考了七十五分,比自己整整多了十八分。
看吧,果然跟这些正录生就不是一个水平的。
前面边想哼唧着往后仰,这人打从确认了要被扔去部队军训后就一直是这副死鱼样,于锦乐一想到他也是正录生就烦,迁怒着把他的头推回前去。
“坐好!别烦!”
讲台上李益华拍着手让他们先把成绩收起来保持安静,开始交代假期期间千篇一律的人身安全注意守则,什么外出小心过马路别闯红灯都是老生常谈,暑假天气热少不得都往海边或者泳池跑,自然连带将游泳安全事项也罗嗦了一番。
放假前是全班最是大团结的时刻,因为不论学霸还是学渣,一个个心早朝着近在眼前的暑假飞去了,面对班主任的苦口婆心,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几成话。
李益华罗嗦完了还有各科科任的暑假作业,都是各科老师事先交代在课代表那边的,几个课代上了讲台拿起粉笔“唰唰唰”一阵挥舞,一整片的黑板就基本没剩余了,最后上去的化学课代表可怜兮兮地被挤在角落里,黑板位置不够写了只能用彩色粉笔画了个大大的箭头指向另一头,跑去物理科那边借了一小块地儿来写。
等到事情全部交代完宣布解散,也就是上午十点左右的事。时间还早,又不用像平常一样赶着回家做题写作业,一群半大孩子的心思难免活络了起来。
边爸虽然一早交代了这段时间别乱跑,但边想见时间还早,也就想着磨蹭点时间再回去,不然真要被逮着丢去军训了,这整个暑假都别想好过。
“走走走,去后门找点东西吃,这顿我的。”他吆喝着于锦乐他们几个,结果走出教室后就发现从来不缺人头的王志超居然缺席了。
“嘿?大番薯人呢?去厕所了?”
李钦拎着书包说:“刚才初中部有个小妹妹拿了几串手链给他,他就跟着走了。”
“这小子行啊!”张弘宽诧异道,“这不昨晚才分手么?今天就来个新的了?”
李钦翻了个白眼给他,“哪儿跟哪儿啊!还是那个小妹,她姐在卖什么珠子玉石的,大番薯为了讨好自家大姨子,掏钱买了几串,结果钱付了货还没拿呢就闹分手了,那小妹不就托班里的人给送过来了么。”
边想咋舌,“大番薯买那珠子也就是为了间接讨小妹开心,这都分手了还送过来干嘛?我看那小妹是想低头又不好意思才找的这个借口吧?”
李钦严肃脸,“不,听说他是为了治疗胃寒。”
众人震惊脸,“那珠子能吃?”
李钦绷不住了,张口一笑就差点把嘴巴给咧到耳朵去了,“这得问他去,我刚才也就随意听到了那么几句,他就飞奔着跑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找了家小店蹲着喝水吃东西,秉着关心兄弟的原则,边想刚坐下就拿着手机给王志超报告位置。
王志超十分钟后在小店门口出现,刚坐下就摇头晃脑地叨念着:“人和人,刚认识的时候最好。”
哥们几个没人搭理他,权当他是毛病犯了吃饱了肚子自然就能好,于是各自点餐吃东西。
“人生若只如初见……”王志超又叹道。
还成了诗人了?
众人:“……”
在场的人除了边想,其他都是万年单身狗,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失恋人群的神奇脑回路,于是边想被赶鸭子上吊,撸起袖子安慰兄弟。
“天涯何处无芳草啊哥们……”
众人齐翻白眼,真是白瞎了狗眼才会让他上场安慰人。
闹着玩儿似的的恋爱其实谈不上刻骨铭心,王志超之所以情绪低落也是在于过分矫情所谓的“初恋”,事后边想回忆起来,对于锦乐这么说:
“我觉得王志超说错了。”
于锦乐:“他什么说错了?”
边想:“他说,人和人,刚认识的时候最好。”
于锦乐不解:“人生若只如初见嘛,哪里错了?”
边想:“反正我觉得刚认识不好。”
于锦乐问号脸。
边想低头笑了起来,再抬起的时候,眉眼弯弯,眸子里笑意盈然,仿佛盛满了浩瀚星辰。
他对着于锦乐额头轻轻弹了一下,说:“我觉得现在才是最好的,刚认识的时候,你每天都想着避开我。”
于锦乐一愣,不无尴尬地笑道,“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边想得意洋洋:“那可不是!你那小眼神哟,多明显!还自备拐杖呢!可惜没用啊,还是被我缠上了,你跑不掉的。”
作者有话要说:
注?:在代购那边看到的一款珠子,真实与否未经考究,叫“太赫兹",据说适合手脚冰冷,因为具有冷热传导性,佩戴会吸收寒性使手温暖,珠子冰冷又适合夏天佩戴。胃寒可以把手链放在肚子上按摩几分钟。
第50章 人聚离散
不管期终考结果如何,暑假依然如期而至。
于锦乐这一年在鮀中的日子并不轻松,那身白底红杠的校服之于他,不过是在不清楚底细的陌生人面前装模作样地狐假虎威一番罢了,他在一帮自诩“鮀中人”的人中鱼目混珠,然后在大部分的时间里独自体会着无所不在的压力与格格不入。
这是用一时的面子换来的三年不自在,要不怎么说是冷暖自知呢?
边想是唯一看出他自卑情绪的人,虽然一直说他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最基本的成绩差距明晃晃地隔在那儿呢,于锦乐想,如果换做他是成绩名列前茅的那个,他也可以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对差生说,你没什么不好,成绩不是衡量所有的标准。
他的眼界尚且过于狭隘,加上从小到大被“打击教育”塑成了一派唯诺保守的性格,以致于在他每当想要鼓起勇气奋起一拼的时候都会堪堪临场刹住,预先给上自己当头一棒,告诉自己“你不行,你不可能成功的”再去战战兢兢地施行——这种事先降低期望值以达到减少后期失落感的习惯让他缺乏十几岁少年人应有的英勇直前的义无反顾,使得他的青春期阶段充满了瞻前顾后的惶惶不安,经常在进退之间游移不定。
而人一旦对现状产生了不满又无力去做出任何改变的时候,就会很自然地怀念惦念着自认为幸福无比的从前。
于锦乐也一样,他在高中同学中找不到认同感,便是变本加厉地怀念着初中的生活和以往的老同学好哥们。
吴泽飞和庄尔东这种从小学时代至今的老交情不用说,虽然高中以来学业繁忙各自忙得自顾不暇,但他们自小玩到大,三人父母相互认识,三位主妇妈妈更是经常连上市场买个菜都能碰到一块儿去,后来时间久了就默认了以于家店铺为据点,闲暇时候过来串个门喝泡茶叨下嗑,属于那种小辈平日不见面也会经常能从自家老妈听到彼此消息的那种熟稔。
这会儿暑假,课业上突然闲了下来,也不像寒假那般时间紧凑还外带得应付一大帮生的熟的亲戚,时间就好像凭空捏出来的一般每天晃晃荡荡地悠着哉着。
按照高一一年刚养出的习惯,边想应该是会时不时冒出来蹦跶一下刷下成绩感的那种,但这会儿据说被家里事拘着出不来了,回校拿成绩后各自道别回家的时候还一个劲儿地哼唧,一味地交代于锦乐每天晚上都要准时准点开电脑上线陪聊。于锦乐一开始被烦得不行,虽然边想给了他几张上网卡,但是每天上线两三个小时算,面值三十的上网卡不到三天就能用完一张,他一个月零用钱也就五十块,哪怕全部花在上网卡里头也用不了一星期,他可舍不得这么糟蹋法,于是为了省着点那有限的几张上网卡,他要么推迟上线要么提早下线,把边想给郁闷坏了。
说实话,于锦乐也郁闷,他是典型的口嫌体正直,被边想的闹腾惯了,这会儿耳根子突然清净下来居然还真是跟少了点什么似的,在家憋了几天,正好吴泽飞他们约出门溜达,便毫不犹豫地一口应下。
夏季日头爬得早,一大早五六点的光景,天已然大亮,三人在三岔路口碰了头,便各自骑着单车一路呼啸而去。
没有具体特别想去的地方,就顺着儿时的记忆沿着大马路往老市区方向兜去。
这个城市的发展缓慢,虽然冠了个“特区”的头衔,却远不及其他几个同等起点的城市,来去匆匆的快速节奏在这里十分罕见,悠哉的生活步调使得她被称作“最适宜养老的城市”之一。
与他们居住的那一带不同,老城区从一大清早就摆出了喧嚣鼎沸的阵仗:花市鸟市在广场各自占据一方自成一片,左边花农随着早市的人流挑挑拣拣而忙着敲土搬花;右边鸟市的小贩在一众爱鸟大爷的评估下推荐介绍;后头广场空地腾出了一块给早锻老人们打打太极拉拉筋,不远处还有稀稀落落的几早点摊子,肠粉豆浆油条粿面等一应俱全,在人来人往的早市里冒着热气腾腾的人间烟火气儿……
所谓的老城区就是十几二十年前的鮀城市中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们渐渐迁往新区新房。新区那头自诩新秩序新管理,早就禁了各种小摊小贩的摆摊设点,要体会这种儿时记忆中的车水马龙,还是得往老区赶。
吴泽飞庄尔东于锦乐三人的成长轨迹雷同,都是随着自家发展从老区那边搬往新区的那一批,跟鮀城的大部分平头百姓一样,老区这边承载了他们成长的各种回忆,穿街走巷一路过去全是熟悉的人间光景。
老城区以正中的商业点为中心,几条主干道向四周辐射开来,形成了呈放射状的道路网格局,中间又穿插着无数四通八达的街巷,两边的建筑群都是三十年代时期留下来的西洋骑楼设计,隔窗上的玻璃在朝阳下熠熠夺目。
因城区东移人口动迁之故,这边的建筑很多都空了出来,荒废的墙头有绿意盎然的藤类植物攀爬覆盖,紫红色的牵牛花上还沾有些微露水,趁着清晨的阳光悄悄然扯开了花苞,墙角小猫扑着蝴蝶蹦跳而过,冷不防被墙内嚎出一嗓子的婴儿啼哭声吓得窜远了,有妇人推开木门从屋里出来,生锈的合页发出了刺耳的“咔吱”一声……
路边有老师傅推着自行车吆喝着磨剪刀补破锅,这种古老的行当在新区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