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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我想有个家-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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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墨想仰天大笑三声,以林家乐从不喝咖啡的习惯,这个地方绝对是对方定的。就凭这一点,盛墨就觉得那姑娘没戏,一个小资情调的姑娘,和一个小农思想的男孩,两个人能走到一起的机会太渺茫了。
  林家乐会把地址告诉盛墨的原因,其实也是想盛墨来帮自己解围的,他怕到时候不知道怎么跟人姑娘谈下去,又不知道怎么拒绝才是最好的,毕竟人家是余兰嫂子的表妹啊。
  元旦这天,盛墨一早就起来收拾,把自己捯饬得风流倜傥的,然后撇下丢丢出门去了。他很想带丢丢去助阵的,但是无奈餐饮店都不让宠物进的,所以只能作罢,而且丢丢要是去了,它肯定会黏林家乐,不是又暴露了林家乐善良有爱心的优点?面对丢丢充满怨念的目光:“丢丢,今天不能带你去,我现在就去帮你拐林哥哥去,乖,在家要听话。”
  丢丢不明白主人要去干嘛,只知道是去找林哥哥,所以亦步亦趋地跟着盛墨,见林哥哥好啊,见林哥哥有肉吃。盛墨用手指着它:“丢丢,不许跟了,再跟林哥哥就要跟人跑了。等着,我去给你抓去。”说着将门一拉,将丢丢关在门内了,丢丢万分郁闷地挠了两下门板,呜呜地叫了两声,没精打采地回到垫子上趴着。这屋子太窄了,没有林哥哥那儿的院子宽敞,连活动身子都活动不开来,没劲!
  盛墨早早就到了星巴克外,停了车,坐在车里不出来,以自己双眼5。1的视力扫视着来往的人流。林家乐是个好孩子,约的时间是十点,他九点半就到了。盛墨有点气闷,不想相亲还来这么早!他没有出去,因为一会儿余兰肯定会过来的,她若是发现自己在,肯定要把自己拉走的。
  十点过几分的时候,余兰领着一个穿着白色棉衣的中等个子的女孩来了。盛墨立刻又给她减了分,相亲穿白色,虽然看起来清纯,但是不知道白色不吉利啊。不过不吉利才好呢,说明你没戏!
  过了十几分钟,余兰果然先出来了。盛墨下车,然后推开玻璃门进星巴克,站在门口扫视一圈,便看到了穿着咖啡色休闲外套的林家乐。他整了一下衣服领子,大步朝林家乐的方向走去。走过去的时候又退回来:“小林,是你啊?”装作才刚发现的样子。
  林家乐抬头看见他,有些尴尬地笑笑:“盛老师,你也来喝咖啡啊?好巧。”
  盛墨十分吃惊的说:“你怎么也在咖啡厅啊,我记得你说过你从来不喝咖啡的。”
  对面的女孩本来正十分优雅地用小勺子搅动着咖啡,她虽然肤色微黑,但是也还算得上容貌娟秀、满面春风的,此刻脸色立马更黑了些。
  盛墨说:“小林你在这儿见朋友呢?”
  林家乐站起来,不好意思地笑笑:“这是余兰嫂子的表妹,邹晴小姐。邹小姐,这位是我朋友,盛老师。”
  “原来也是余兰嫂子的亲戚啊,”盛墨厚着脸皮笑,“我等的人还没来,不介意我先坐这里吧?”
  邹晴本来觉得林家乐这朋友好不识相,一男一女在这里,不就是约会么,还偏要来插一脚,但是等她看见盛墨的脸,立马变成了一朵羞答答的花儿:“没关系,请坐。”
  盛墨心里做鬼脸,帅哥的魅力就是无穷的啊。他在林家乐旁边坐了下来。邹晴本来觉得表姐给自己介绍的对象还算可以的,虽然没多高的学历,但是据说自己也开公司了,长得也算可以,她都决定要相处试试了。但是林家乐跟盛墨坐在一起一对比,立马就显得平凡了。
  盛墨看了一下菜单,又问邹晴:“美女吃过早餐了吗?来点焦糖燕麦布丁还是提子干松饼?”
  邹晴的脸一红,有些羞涩的低下头:“那就布丁吧。”
  盛墨站起来,走到服务台前,对服务员说:“来一份中杯拿铁,一份焦糖燕麦布丁和两份提子干松饼,谢谢!”
  林家乐看着盛墨的背影,又瞟了一眼对面邹晴的神色,心里暗暗松了口气,她的注意力应该到盛墨身上去了吧。又觉得有些对不住盛墨,要他来替自己解围。
  不多时盛墨端了东西过来,将布丁放在邹晴面前,给了一份松饼给林家乐,啜了一口咖啡,笑着说:“我就说今天怎么会在这里遇见小林,他平时可是一滴咖啡都不沾的。这肯定是邹小姐的意见吧,看来邹小姐的品味要比小林的高。”
  林家乐只好配合着说:“那是那是,我喝不习惯咖啡,感觉就像是烧糊了的锅子的刷锅水一样,一股子焦糊味。”
  盛墨差点将自己嘴里的咖啡喷出去。邹晴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那是你没喝习惯,喝惯了,就会觉得其实很香的。”
  盛墨连忙点头表示赞同:“没错,咖啡是好东西,比茶还提神,喝习惯了,就会离不了呢。”
  邹晴也说:“是的,我就经常用咖啡来提神,效果非常不错。看来盛老师也爱喝咖啡?”
  盛墨说:“以前也不喝,后来去美国读书,被迫养成了喝咖啡的习惯,每天不喝就觉得少了什么似的。”
  林家乐听不出盛墨说这话的真假,至少他在盛墨家,就很少看到他喝咖啡,也许是自己走了之后才喝的?
  邹晴双眼放光,便如找到了知音一般,与盛墨说起了咖啡的种种,完全将林家乐晾在了一边。林家乐也乐得自在,偏着脑袋听他俩一问一答地说话,偶尔喝一口掺了不少牛奶的拿铁。
  
  第四十八章
  
  盛墨看时机差不多了,便起身说要去洗手间,邹晴也跟着去了。盛墨在洗手间给戴起打了个电话,让他三分钟以后给自己打个电话。回到座位上的时候,邹晴还没回来,林家乐正低头喝了一大口拿铁,抬起头来,上唇上沾了一圈白色的沫子,十分可爱,看得盛墨忍不住想帮他舔掉。
  邹晴过来的时候,盛墨正好在接戴起的电话。他挂断电话:“我朋友临时有事,来不了了。那我准备走了,你们呢?”
  邹晴一直都在和盛墨聊,几乎没怎么和林家乐说过话,看他要走,便提议也要走,林家乐只好起来送人。三人前后出了星巴克,邹晴撩了一下长发,对盛墨说:“盛老师,可以留个联系电话吗?”
  “可以啊,等下,我写给你。”然后拿了一张纸写了一个号码,递给邹晴。天知道他怎么会带着纸和笔在身上。其实他只要把电话号码报给人家姑娘就可以了,对方再打一下他的手机,两边就都存了号码了,或者给她递一张名片也行。他当然不会告诉邹晴,其实他给她的号码是写错了一位数的。
  盛墨说:“邹小姐,很高兴认识你,我先走了。拜拜!”
  林家乐还是非常有礼貌地送人姑娘去坐车,还被抓住询问了几个盛墨的问题。林家乐看邹晴上了车,舒了一口气,正准备自己也坐车回去,听见有人在后边摁喇叭:“小林,上车!”
  林家乐看看周围,这里是公交站台,不能长时间停车,只犹豫了一秒,便上了盛墨的车。
  盛墨微笑着将车驶入主道。林家乐说:“今天谢谢你啊,盛老师。”
  盛墨侧头看他:“搅黄了你的相亲,真不要紧吗?”
  林家乐摇摇头:“没关系,我看人家女孩也没看上我。倒是有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
  盛墨哈哈笑了两声:“没事,我给她的号码都是写错了的。”
  林家乐:“……”
  盛墨继续笑:“这事我常干。要不然我怎么会随身携带纸和笔?你现在知道作为帅哥的烦恼了吧?”说着还腾手胡撸了一下林家乐的脑袋。
  林家乐呵呵傻笑,似乎丝毫不为被人家姑娘忽视而感到沮丧。
  “吃饭去吧。我们是下午就去深圳,还是明早再去?”盛墨问。
  “嗯,今天赶过去还能赶得上不?”林家乐问。
  “去了的话,大概只能看个尾巴了,不过明天可以一早就看了。”盛墨的小九九,是去深圳住一晚,好培养感情啊。
  林家乐看着盛墨:“盛老师你觉得呢?”
  “我觉得今晚过去就不错,明天可以安心看一整天展览呢。”盛墨说得非常自然,心里却难免紧张。
  “那行,我们吃了饭回去收拾点东西就过去吧。”林家乐点头附和,“对了,丢丢怎么办?”
  “戴起出去玩了,让明亮帮忙照看一天吧。”丢丢虽然是个润滑剂,但是也是个电灯泡,而且带着它去看展览,估计要被人拦在外头了,所以不能带去。
  “那好,我先跟刘哥打个电话说一声。”
  去送丢丢的时候,余兰有点不好意思面对林家乐,大概邹晴已经跟她通过气了,她本以为林家乐配表妹,那是绰绰有余了吧,没想到表妹居然看不上家乐,这不是打击家乐吗。林家乐倒是落落大方,半点窘迫感都没有。余兰拉着他在一边说悄悄话的时候,林家乐一个劲地安慰她,嫂子,我没事,真的,我本来也没打算现在就谈对象的。经此一事,余兰反而不好意思给他介绍对象了。
  元旦出行真不是个好时间,两人到了深圳之后,发现好多酒店都住满了,没有空房间。盛墨尴尬了,原本打算过来培养感情的,这下好了,连住的地方都找不着了。盛墨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订酒店的,但其实又何尝不是他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如果房间不够,可以和林家乐合住一个房间、甚至同一张床的。显然老天不站在他这一边。
  林家乐说:“我们找个小旅馆对付一晚上吧,总不能在车里过夜吧。”
  盛墨突发奇想:“要不我们去海边过夜去?可以看日出。”
  林家乐对这个提议有些心动,可是明天的设计展吸引力更大,今晚上要是去海边了,那明天哪里还有精神去看展览。“那明天的展览呢?”
  盛墨说:“我打个电话问问,看展览具体什么时间结束。”
  过了一会儿,盛墨兴高采烈地跟林家乐报告:“原来设计展持续到4号呢,我们今晚上去海边玩。明天要是没有精力去看展览,那就休息一天,后天再去。我先跟酒店预订一下房间。”
  林家乐心说,你原来不是说到2号么,怎么又变成4号了?这难道真是有预谋的?他看着笑得一脸灿烂的盛墨,实在不愿意将他往那方面想,盛墨是个多么好的人啊,他怎么可能会对自己存有那种心思呢。
  盛墨不知道林家乐心里的想法,一路兴高采烈地拉着他去采购东西,吃的玩的,居然还买到不少烟花。林家乐看着像孩子一样期待的盛墨,实在不忍心泼他的冷水。林家乐长这么大,除了池塘和河流,还没有见过大面积的水,更何况是海呢,所以他对盛墨的提议动了心。
  汽车一路往东驶去,很快便出了市区,进入海边的公路,远远就望见苍茫辽阔的海面了。冬天的海是深沉的,她的颜色是墨绿中带着黑色的,苍茫得望不到边际;她的味道是咸腥的,林家乐从未嗅到过海的味道,但是一触及她的味道,他就觉得那是海的气息;她的气质是深沉的,海风将浪花卷起,冲刷在海岸的礁石上,哗地碎成满地的碎玉,又迅速隐匿在沙地上。
  冬天的海滩是宁静的,这时已近黄昏,游人本来就少,大多还都散了,林家乐几乎是独享这片海岸了。他撇下盛墨,快步奔向沙滩,深一脚浅一脚趟过柔软的沙滩,踩在结实潮湿的沙地上,他忍不住蹦跳了一下,连个脚印都没留下。海水就在脚下,泛着白沫,一下一下地冲刷着沙滩。原来这就是海了,林家乐看得出了神,如果不是天气太冷,他真想脱了鞋袜,去亲自踏一下浪。他沿着海岸线慢慢地走着,聆听着海浪湃击海岸的声音,“唰——唰——”,发出沉着有力的节奏声。他又蹲下身去,双手撑在沙地上,等着冲刷上来的浪花亲吻自己的手掌,海水是凉凉的,微有些粘,林家乐笑了,终于触摸到海了。他抓了把沙子,用力往海水里扬去……
  盛墨停好车,站在高处看着那个玩海的孩子,这个时候,他才有着符合他年纪的举止,二十来岁,不应该是最纯真最曼妙最好玩的年纪吗?他的内心一定是孤独的,因为他没有一个同龄的朋友。他的双肩,明明那么稚嫩,却扛着比他同龄孩子重得多的重任,当别人还在校园里肆无忌惮地谈恋爱、玩游戏、逃课、嬉闹、享受人生的时候,他却得呆在充满甲醛和苯的房子里,装饰着别人的家,一层层涂抹着自己的梦想,将生活一点一滴地落到实处。
  这个孩子,让自己心疼,也让自己感动,更让自己佩服。从来没有听他喊过一声累,哪怕是累到双腿像注了铅一般沉重,双臂无力地自然下垂,他仍然会笑着问你:饿不饿?我给你做饭吃。这样的人,怎么能不让自己心动,怎么能不让自己喜欢呢?盛墨看着夕阳中那个单薄的身影,眼眶突然有些湿润,这个孩子太让人心疼了。他是隐忍的,他对每一个人都彬彬有礼,却似乎与人总隔着一点什么,不让你靠近,他背负着的东西是什么?到现在,他都不愿意敞开心怀接纳自己,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值得尊敬的师长,一个可以信赖的兄长,但是却不是推心置腹的朋友。乐乐,我要什么时候才能走进你的心里?才能让你全身心地依赖呢?
  林家乐沿着海岸线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好远,回过头来,盛墨依然站在原处,静静地注视着自己这边。林家乐突然心安了,有一个人在那等着自己的感觉,真好!他抬起手臂,朝盛墨挥舞,大声呼喊:“盛老师,你也下来啊。”
  盛墨大声地回答:“好。”海风将他的声音刮得支离破碎,却刮不走他激动雀跃的欣喜。他大步朝水边走去,朝林家乐走去,去陪他踏浪、吹海风,甚至陪他走过以后的人生路。
  暮色四合,薄雾渐渐从海面上升起,将远处海的清晰轮廓慢慢涂抹掉,只剩下一片灰色的苍茫。人的视力所及的范围小了,但是耳中听到的一切更清晰了,海浪轻轻地湃击着海滩,仿佛情人的呢喃。林家乐和盛墨并肩坐在一处礁石上,静静地听着海浪和海风的声音。
  突然,盛墨唱起了一首极老的歌:“军港的夜啊,静悄悄,海浪把战舰轻轻地摇……”他是典型的男中音,歌声非常悠扬,和这个黄昏的海滩显得格外相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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