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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合租时代的爱情-第66部分

小说: 合租时代的爱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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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晚上,我费尽九牛二毛之力,总算把全部的羊群赶回羊圈。这真是旗开得胜,初次放羊便能如此顺利。

  正自喜不自胜,女主人看羊来了。只见她摸了摸羊肚,捏了捏羊粪球,立即就怒气冲冲地发作道:羊粪都是瘪的,这些羊都没吃饱!你到底长耳朵没有,我跟你说过,尽量把羊群散开!明天最好不要让我操点心!

  咆哮完毕,女主人转身朝外走去。我搓搓手,叫住她:那个谁,老板娘,有没有羊扒肉?给我切一盘来,如果再加一碗奶茶,那就更好了。

  女主人冷笑:羊扒肉没有,人扒肉要不要?

  我肃然道:老板娘,不开玩笑,我晚上还没吃饭呢。

  女主人面露愠色:羊都没有吃饱饭,你还想吃什么饭!

  她如此强横,我倒也没辙儿。这天晚上,我搂着黄毛丫头,各自空腹而眠。大约到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我猛然惊醒,只听外面敲锣声、人语、狗吠、马嘶、羊蹄乱踏声纷纷成乱,响成一片。

  肯定出什么大事了!我慌忙溜下床,套上袍子往门口走去。黄毛丫头哼哼唧唧的跟在身后。刚到门口,外面奔过五六匹乘骑,骑马的人手里抡着缀满钢针的大头棒。我正隐隐感到不妙,女主人面如土色地冲过来,颤声对我喝道:狼来了,快把狗稳住,别让它乱跑!

  那骑马的有两个翻身下马,帮着女主人拢羊,剩下的几骑往别的蒙古包跑去报信了。坦白地说,所谓“狼来了”,我只在小时候听我外婆讲过故事,从来没有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被吓得手脚冰凉。女主人的情形比我更严重,浑身筛糠般抖个不停。那两个骑马而来的大老爷们,也是表情紧张,如临大敌,一口粗气也不敢出。

  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持续了大约15分钟。大家正自松了一口气,一件意想不到的祸事发生了:黄毛丫头突然挣脱我的控制,冲到门外,昂头长嗥!声音凄厉绵长。这哪里是狗叫,分明是狼嚎!

  我们几人都是大惊失色。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其中一个汉子低声喝道:完了,要把狼招来了!快!快把它嘴捂上!

  捂上也来不及了。转眼之际,淡淡的月华之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浮出五条大狼。其中一条灰狼体形格外硕大,昂首阔步,看来是条头狼。其余四条狼蹲在地上,吐着舌头。我甚至能看到长长的涎水从它们的舌尖缓缓滴下。

  那条头狼却在慢慢靠近黄毛丫头。

  我朝那两位哥们打手势,询问是不是大家伙齐心协力来对付群狼,他们却都缓缓摇头。后来牧民告诉我,狼是群居性极高的动物,喜欢协同作战,它们在侦察、布阵、伏击和奇袭等方面都有非常精密的分工;但它们又纪律严明,没有狼头的允许,从来不会袭击人和牲畜,甚至从羊群中穿过去也不会动它们一根羊毛。这一点令我想起中国足球。国足为何那么臭不可闻?这或许跟球员身上缺乏一种狼性有关。

  我用胳膊紧紧夹住黄毛丫头的脖子,左手牢牢捂住它嘴巴。群狼环伺之下,没有本地牧民的进一步指令,我只能打起精神惟命是从,哪怕心里是火烧屁股地焦灼;我的右手攥着手机,颤巍巍给这五条狼拍照。小时候听狼外婆的故事,学生时代迷恋齐秦的《北方的狼》,参加工作后见识过一些狗肺狼心的家伙,今儿个见着了如假包换的真狼,我心里是既然紧张害怕,又隐隐地感到莫名的兴奋。

  就在这时,头狼发动攻击了。它攻击的目标既非羊圈里的羊,亦非我胳膊下的黄毛丫头,而是区区在下老灭同志!朦胧的月色里,头狼一跃而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而诡异的弧线,仿佛一张妖邪的咒符,径直朝我粘贴过来。

  头狼突然暴起,显然都出乎大家意外。女主人和那几个男牧民都是轻噫一声,而我则被完全吓呆,泥雕木塑的呆立当场。

  说时迟,那时快,在此紧要关头,黄毛丫头怒吼一声,从我胳膊里挣脱出来,后腿借地使劲,整个身子似乎被推出炮膛,炮弹般向尚在空中的头狼撞去。

  两物相击,轰然落地。黄毛丫头翻滚起身,对着头狼的腹部狠狠咬去。头狼吃痛,几个连滚躲开。黄毛丫头趁势追击,细长的尾巴向头狼的脸部抽下,随即敏捷地跑开。接着,她又从另一个角度对头狼展开撞、咬、抽、跑的战略战术。

  我惊魂稍定,密切关注黄毛丫头和头狼的厮杀。严格来说,这谈不上你死我活的厮杀,因为头狼一直在退让,似乎不愿和黄毛丫头兵戎相向。

  我摸了摸鼻子,忽然有个大胆的猜测:黄毛丫头幼时必定因为某种机缘,得以在狼窝长大,因此骨子里渗动着狼的孤傲、凶狠、忧郁;后来被人收为牧羊犬,狼性犹存,时尔模仿狼的嚎叫,因此被主人逐出,沦为草原上的丧家狗。此外,在黄毛丫头幼年颇具传奇色彩的经历中,由于她长得可爱漂亮,窈窕淑狗,狼子好逑,蠃得了狼们的追求。在众多的追求者中,这条灰色的头狼力挫群狼,胜算最大。可惜狼狗殊途,狼注定要成为掠食者,狗注定要成为被豢养者,因此无可奈何狗逃去,似曾相识狼归来。

  尽管婚姻不能得偕,头狼还是始终保持绅士风度,对黄毛丫头的疯狂攻击节节退让。它的颈部、腹部、腿部到处沾满了血迹,只守不攻,明显吃尽大亏。夜风轻起,卷起头狼掉在地上的狼毫,有几绺扬到我的脸颊之上,让我更加真实地感到这场狼狗大战的惨烈。

  不仅仅是我,便是那四条蹲在场外的狼,似乎也感到头狼的惨烈。它们嘴里发出低呜之声,似乎在对老大的不抵抗政策发出某种建议或者抗议。

  这一幕委实让我触目惊心。正不知如何了局,那两个骑马来报信的牧民互相使个眼色,忽然抡起手中的缀满钢刺的马棒,面目狰狞地向那四条蠢蠢欲动的狼砸去。那马棒有铁锹的柄身一般粗,骑兵的军刀一样长。牧民的身手极是敏捷凶悍,在这条狼的头灵盖上使颈敲了一记,也不管它是死是活,脚步跳跃,欺近另一条狼的身边,对着它脑门子又是致命一击。转眼之际,四条狼有两条脑浆迸裂,登时毙命,另外两条遭受重创,在地上翻滚悲嚎。牧民一不做二不休,扑过去各自补上两大马棒。

  女主人拍手欢呼,对两位牧民竖起大拇指称赞不已,并且提醒他们:头狼!还有那条头狼!快把它一起杀了!

  同类顷刻之间惨死当场,那条头狼昂头长嗥,声音凄厉,充满悲愤之感。趁着黄毛丫头愣怔的当儿,头狼将它撞个跟斗,迅速夺路而逃。

  其中一个牧民紧撵两步,抡起马棒便要出手。头狼在刚才与细狗的搏斗中,由于始终保持绅士风度,因此遍体鳞伤。此时跑路,也是一瘸一拐的甚不利索。眼见牧民的马棒就要落到头狼的脑门,冷不防斜刺里飞来一物,直接将牧民扑到在地。

  我慌忙定睛看去,发现扑到牧民的居然是黄毛丫头!

  待到牧民爬将起来,那头狼已经如惊弓之鸟,跳跃着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

  看着众人怒不可遏的神色,我知道黄毛丫头闯祸了。在草原上,狼是牧民的头号大敌,人人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进入到新世纪以来,草原狼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但人们对狼的惧意和恨意丝毫未减。现在白白让一条头狼逃走,既丧失大赚一笔的机会,又为日后的安全埋下极大的隐患,因此大家的愤怒可想而知了。

  那被扑倒的牧民更是暴跳如雷,挥着马棒,声称要将黄毛丫头活活打死。我拦住他,我说打狗还得看主人,我是她的主人,希望你不要动它。

  我为其牧羊的女主人双手叉在水桶腰上,对着我口水乱溅,不无威胁:喂!今天的事情,全是因为你这条狗引起的,用脑子想一想,如果没有巴特和塞图这两位草原上的勇士,那我羊圈里两千多只绵羊可全都要遭殃了!今天你必须要把这条狗交出来,交给我来处理,不然……不然就请你走路,我这里不需要你了!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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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狼似虎续集(009)
让我主动献出黄毛丫头,这简直门缝儿都没有。古代的易牙,为了做官,把自己的儿子蒸熟献给领导品尝。我不是易牙,所以不会把黄毛丫头献出去,尽管她是一条狗。有些时候,有些动物其实比人还要高贵得多。想到这一点,我就摸摸鼻子告诉女主人,我说那好啊,你把工资结算清楚,我明天就可以离开。

  女主人哼了一声,磨磨叽叽的似乎不愿算账,但是在我一双虎目的威严审视下,她总算答应了。然而,她提出一个附加条件,就是让我替她杀羊,以便做宴答谢前来报讯的几位牧民。

  刚听到她开出的条件,我未免愁肠百结。我平时虽然心狠手辣,比如见到蚊子飞来飞去我会把它拍死,见到蚂蚁来来往往我也从来没有绕道而行,但让我去杀羊,确实勉为其难了,何况是我白天曾经放牧过的羊!

  记得《孟子》里面讲过一个关于杀羊的典故:齐宣王坐在堂上,有人牵牛而过,宣王盘问缘故,那人说是要把牛杀了祭祀,宣王说,还是把牛放了吧,我不忍看它恐惧的样子,就像没有罪去赴死一样。那人问,那还要不要祭祀了,宣王大手一挥说,祭祀当然不能废掉,不过可以用羊代替。

  像齐宣王这种皮厚心黑的政棍,见了牛也不忍它去死,何况我等善良如羊的平民百姓。因此我苦着脸对女主人说:我不会杀羊,你家里有没有不听话的牛,我帮你杀牛吧。

  女主人撇撇嘴:草原上的男人,如果连羊都不敢杀,那就不算男人!别啰嗦了,快些动手,我要赶着招待我尊贵的客人!

  那两位前来报信的牧民已经端坐在蒙古包里,一边慢慢享用主人奉上的奶茶糕点,一边心安理得地坐等主人杀羊待客。

  在女主人的监督之下,我只得翻进羊圈抓出一只5岁的羊(可以通过羊的牙齿来辨别羊的年龄,牙齿的颗数就是它年龄)。女主人告诉我,羊的寿命一般只有8年,也就是说只能活8岁。8岁的羊是老羊,它的肉很难煮烂,也嚼不动;2岁的羊最好吃,1岁之内的叫羔羊,其肉鲜羊香嫩……说到羊肉的吃法,女主人两眼放光,神采飞扬,在边上得意洋洋地向我卖弄相关的知识。油灯光下,她的面目说不出的狰狞,让我莫名地憎恶——其实草原人不吃肉也不行,因为冬天的草原特别寒冷,人要是一天不吃肉的话,就无法摄取足够的热量,从而无法与严寒抗衡,情况恶劣的甚至会被活活冻死……

  在女主人的循循善诱之下,我学着牧民的样子,把羊翻了个仰面朝天,左手抓住羊的前蹄,并用臀部把它牢牢压在地面上;然后用腿压住羊后腿,右手执刀,朝着羊胸的心脏部位划去。做完开膛破腹工作,迅速将手插进羊心,用力一拱,可以摸到两根管状物:一根食管,一根气管。手里使劲,将气管生生揪断,这样就可以把羊杀死。如果是山羊,面临宰割它会哞哞叫个不停,让人心烦意乱;绵羊则是一声不吭的。我杀的正是绵羊(在呼伦贝尔草原上,布力亚特人喜欢吃绵羊肉,很少吃山羊肉,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山羊太膻,有骚味),它默然无语,对命运如此安排毫无意见,似乎已经参透生亦何欢、死亦何悲的真谛。可是,当我手指罪恶地插进它心脏的那一刹那,它的眼里分明流露出痛苦之色,并且很留恋地朝这个世界瞥了最后一眼……

  那一刻,我的心里似乎被什么东西猛烈地撞击了一下,整个人都颤抖起来。我扔下兀自抽搐的绵羊,不顾女主人的质问眼神,跑到角落里剧烈地呕吐。

  等到吐完,我几乎把胃全部掏空了。女主人不屑地问我:你为什么吐?见不得血腥?像你这么胆小,在草原上会寸步难行的——草原属于强者,只有勇敢的人才能去征服她。

  我自然不屑置辩,只冷冷地说道:哦,我把肚子给清空一下,一会儿可以多吃两块羊肉。

  酒席置妥之后,我果然风卷残云,吃得比谁都凶猛。我也不去和牧民推杯换盏,独自坐在角落,抱着烤得冒油的羊腿,啃得天昏地暗刀光剑影。我在心里说:羊啊羊,冤有头债有主,今天可不是我老灭成心跟你过不去;至于我吃得比谁都带劲儿,你也别见怪,既然大家都在吃,你给谁不是吃呢……

  不错,我只是一个俗人,七情六欲,一样不少,在十丈软红中碰得头破血流也要争取自己所要,显然属于红男绿女中的一员,跟那些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是丝毫无缘的。

  所以,我需要多吃羊肉,来抵抗这人世间的严寒,去寻找这人世间的至爱……

  结束了为期一天的放羊生涯,我和黄毛丫头又踏上流浪的征途。我们相依为命,有人吃香的,就有狗喝辣的,总之,我和黄毛丫头的感情一日千里。可惜她是一条狗,又可惜我心中已经有了桃花,如果她是一个女人,而命运又没安排我邂逅桃花,那么完全有可能我会娶黄毛丫头为妻。

  由于有了给人放羊的经验,因此没过几天,我就重新获得一份给人放牛的工作。

  蒙古草原的地名有些又长又拗口,很是难记,有些地方我至今也搞不清楚它叫什么名字。我为他放牛的那家牧民,我只知道是在小兴安岭附近的牧民区,也只记得男主人名叫桑巴。

  桑巴家里有一百余头奶牛。在正式放牧的头天,他让我先学会骑马,因为牛有时发疯跑起来是很快的,必须用马才能撵上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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