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导法则-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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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看着小安笑:“别追了,你这么可爱; 会找到比我儿子更好的人。”
“修泽尔追不到他的。”小安说; “尼古拉斯必须赶在他寿命终结之前回到黄石,专机已经飞走了。”
蝙蝠还在雪夜中飞行的时候; 泉奴已经在飞机上打开了自己的电脑。
随行的医生为他检查身体,结论是一切正常; 但手掌和手肘内侧的皮肤开始发皱; 这是泉奴寿命将尽的标志之一。尼古拉斯向医生致谢,一切顺利的话; 他会在明天回到故乡,进入温泉。
这会是一场无知无觉的睡眠,他已经经历过许多次了。
尼古拉斯开始清理电脑上的资料。他把和吸血鬼相关的研究资料,还有几张手绘的画像拖入垃圾箱,清空。
删除手绘画像的时候他有过片刻犹豫。画像是他绘制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他甚至数不清是第几次死亡之后。他告诉族人,自己遇到过一个黑发黑眼的吸血鬼,可无人相信他的话。他不得不把修泽尔的模样画下来,渐渐的越画越多。
画中的修泽尔永远是十六岁少年的模样,落魄,狼狈。
尼古拉斯在那座镇子外碰到修泽尔的时候,城镇中央的绞刑台上正燃烧着熊熊大火。有人在火中惨叫,尼古拉斯不喜欢这种场面,他绕过镇子,在干草堆里发现了一个蜷缩的人影。
十六岁的修泽尔冲他露出尖利的獠牙和指甲,他拼命驱赶靠近的尼古拉斯,甚至划伤了尼古拉斯的手心。
尼古拉斯用自己的披风裹住吸血鬼,把他带回了自己家里。
泉奴们对这个陌生来客充满警惕,尼古拉斯只想救他一命,便叮嘱他千万不要随便离开。
年轻的吸血鬼在回过神来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血很臭。
他非常虚弱,足踝和手腕上都是被捆绑的伤痕,一枚银钉刺在他的肩胛骨上,伤口无法愈合。
尼古拉斯把银钉□□的时候,吸血鬼疼得哭出了声。他抓住尼古拉斯的手,带几分胆怯与不安,直到尼古拉斯示意他可以舔舐,他才小心翼翼伸舌,汲取泉奴伤口之中的血液。
泉奴没见过黑发黑眼的吸血鬼,吸血鬼也从没见过泉奴这种生物。
把名字告诉吸血鬼的时候,因为遭受重击而产生耳鸣的修泽尔没捕捉到准确的读音,茫然重复:“你叫爱丽斯?”
“你想叫我什么都可以。”尼古拉斯说,“所以,我以后称你为修泽尔?”
在彻底恢复之前,吸血鬼是很乖很听话的。他从不乱跑,大部分时间蜷缩在房间一角,静静等待银毒素排出体内,伤口愈合。
在尼古拉斯看来,那是一个比自己更年少的小孩。他救了吸血鬼,自然就有照顾他的义务。
他允许修泽尔睡在自己身边,就如同真正的同伴。他告诉修泽尔关于泉奴的一切,黑眼睛的少年人直勾勾地看着他,大声强调:“吸血鬼和泉奴不一样,我们不会死的,只要是想记住的东西,我们就一定会记住。”
“那你至少应该记清楚,我叫尼古拉斯。”
“……爱丽斯。”修泽尔坏心眼地笑,“你是个女孩。”
他甚至允许修泽尔和他一起进入温泉。他为修泽尔擦洗后背和伤口,淡色的红弥漫在温泉之中,吸血鬼忧心忡忡:“我污染了它。”
有些时候,当他们在日光里醒来,会发现晨光把屋子晒得又暖又亮。修泽尔缠在他身上,像一只抱紧自己猎物的蝙蝠。他会亲吻尼古拉斯的嘴唇,黑色的眼珠子里映出泉奴的模样。
银毒素彻底排出体内之后,修泽尔恢复得很快。尼古拉斯几乎是每一天都看到他在改变:他长高了,他的头发长长了,看着自己的目光日渐灼热。有什么在发酵,他们谁都没想过压抑或控制它。
修泽尔在泉奴的聚落里断断续续生活了两年。他会离开尼古拉斯身边,回到血族的城堡中,等过了两三个月,再带着礼物回来。
起初他带的是花或者食物,这些都不是尼古拉斯想要的。“我不是女孩。”在亲吻的间隙中,尼古拉斯会提醒他,“修泽尔,我不是你的爱丽斯。”
修泽尔当然知道泉奴不是女孩,女孩不会对他做这样的事情,女孩不会让他混乱,也不会让他跌入狂喜的波渊之中,无法自拔。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抱着尼古拉斯,小声地说一些让尼古拉斯愈发疯狂的话。
再后来,修泽尔开始给尼古拉斯带回各种各样的书。
尼古拉斯那时候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泉奴,还有许许多多的水生生物,比如人鱼,一种可以和人类沟通交流的神奇生命。
“你要研究这个吗?”修泽尔会陪着他一块儿看这些厚如砖块的书,“人鱼?这太奇怪了。”
尼古拉斯一旦沉浸在自己的工作中便不会理会他的话。修泽尔也不会离开,他会搬来椅子,在书桌边上陪着泉奴。他不喜欢看书,对别的特殊生命也毫无兴趣,但他不舍得离开尼古拉斯半步,往往陪着陪着便在桌边打起盹来。
这样的修泽尔,尼古拉斯也画过。他发现除了自己之外,别的泉奴都对吸血鬼毫无印象。
那是在修泽尔最后一次拜访自己之后的第七十二年。
针对吸血鬼的围猎行动越来越严重,血族决定离开这儿,暂时前往欧洲躲避。修泽尔与他告别,承诺很快会回来找他,他们还要一起看书,一起说许多许多的话。
只是修泽尔一直没有回来,而尼古拉斯已经死了三次。一切都是无意识的——他发现自己没有抛弃和修泽尔相关的记忆。
是他的潜意识选择了把这部分留下来。他仍相信修泽尔会回来找自己。
那是一个时时刻刻都有人会死去的时代。尼古拉斯却相信,他的小吸血鬼会回来,会带着许多礼物,扑进自己怀中。
而过往的记忆太过牢固了,仿佛每死亡一次,回忆便被水擦洗过一回,愈发详尽清晰。
他画下修泽尔的模样,随身带着,以便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当他看到修泽尔的时候,就能立刻认出来。
我是对的。尼古拉斯心想,我做对了。
他终于在地铁上看到了修泽尔。
修泽尔长大了,他的容貌和十六岁还很相似,但无论身高气质都已经截然不同。吸血鬼会一直维持自己最满意的外形,尼古拉斯那时候还有些失望:他以为,为了让彼此更快地辨认出对方,修泽尔会永远让自己保持十六岁的模样。
而这一次,是修泽尔莽然闯入了尼古拉斯的生活。他无礼得令人生厌,尼古拉斯看着他,像看着一个陌生人。
在修泽尔问他名字的那一刻,泉奴终于明白,时间已经清洗了大部分东西,只有自己还仍旧固执,不肯移步。
电脑里所有无关的信息已经全部清空。泉奴整理了硬盘之中的资料和文件,分类存档。他相信当自己再一次于死亡消融后苏醒,不中断的记忆会让他立刻想起所有还未完成的工作。
而新的记忆里将不再会有关于修泽尔的一切。
同伴来提醒的时候,尼古拉斯刚刚把自己的住所整理干净。
回到温泉之中,是泉奴最喜欢和最舒服的时刻。不必离开家乡的时候他们常常会躺在温泉里打发时间。这便于他们思考,也便于他们恢复精力。
发皱的皮肤在水里渐渐恢复了饱满。“一会儿见。”尼古拉斯对温泉旁的同伴说。
他让自己沉入温泉之中,水涌进他的鼻腔和耳朵,他开始感到自己在变轻。
池边的扰攘之声渐渐远去了。他知道自己在分崩离析,像一块冰消失在水中。
许多回忆沉渣泛起。他看到流星坠落大地,黑发的青年骑着马儿跑近,人鱼在海洋里游动,冲他挥动青白色的手臂。
如果他此时此刻消失在人鱼墓场之中,他应该会听到人鱼的歌声。他跟人鱼首领们说过那个遥远的童话:只有人类拥有灵魂,而人鱼若想拥有它,就要让某个人爱上自己。
那时候人鱼首领说了什么?回忆这一切是辛苦的,但尼古拉斯还是想了起来。
人鱼首领拨动长发,发出高亢的笑声:“这是什么可笑的故事?人类太傲慢了,凭什么只有人类可以拥有灵魂?如果神真的平等,那所有生物都应该拥有灵魂。”
她说完后看着泉奴。“再说,‘灵魂’是什么不得不拥有的好东西吗?”她笑着问,“尼古拉斯,你呢?你拥有灵魂吗?”
尼古拉斯不知道答案。他一生中——在他不断重复、不断消亡又复活的漫长生命里,唯一一段让他感觉自己拥有灵魂的时刻,是和修泽尔在一起的那几年。
原来心脏的跳动是有意义的。原来他人的笑容和话语是可以牵动一切的。原来幸福和爱是这样的。
他理解了一切只存在于诗歌之中的痛苦和愉悦。但它们显然太短暂了。
尼古拉斯竭力让回忆长存,但他现在不想再要了。
他陷入真正的睡眠,冰彻底融化。
第一颗星辰升上天空的时候,水面终于出现波动。
水淋淋的人体从温泉里站起身,一头被水润透的金发紧紧贴着他的脸颊。
“尼古拉斯。”有同伴冲他伸出手。
他手掌温度还很高,手脚虚弱无力。但他还是勉强抓住了那只伸来的手。
但这不是泉奴的手,触感完全不一样。
尼古拉斯抬起头,睁开了眼。
池边点着灯,有人蹲在他面前,灯光在水面和他的身体上片刻不停晃动。
“尼古拉斯,是我。”那人又说了一遍。
一个黑发黑眼的青年,正紧张急切地看着他。
青年身后是几个满脸困惑的泉奴:“抱歉,他一定要冲进来……他太凶了。”
青年的犬牙尖长锋利,此刻才连忙捂着嘴巴把它们收回去。
“是小安……小安帮我拿到了特别许可,我可以进入泉奴的聚落。”青年把灯举高,让灯光照亮自己的脸,“……你认得我吗?”
“……你好。”尼古拉斯听见自己嘶哑的声音,声带还未完全长好,他说话非常困难。
青年握着他的手,力度又紧了一些。尼古拉斯感觉不舒服,他还没从温泉中离开,也没有穿衣服,夜风太凉了,他皱起眉头,想甩开青年的手。
“尼古拉斯。”青年异常固执,“我是修泽尔。”
“你好,修泽尔。”尼古拉斯叹气,他一点儿不想笑,但社交礼仪要求,他此时应当更礼貌一些,“很高兴认识你。”
他终于摆脱了青年的钳制。
修泽尔。尼古拉斯在心里重复着这个名字。
他的记忆告诉他,眼前人是陌生人。
(爱人逾期·完)
第122章 番外:旧事
“我叫宋祁。”
面对镜头的青年精神奕奕。
“加入远星社的愿望; 是发现和保护更多的罕见特殊人类。我一直相信半丧尸人在国内应当也有更多的分支; 比如隐藏在深山之中不适应现代都市生活的……我认为一定有那样的人。”
他等待着镜头后方的人说话。
片刻后,聂采的声音传了出来。
“远星社的搜寻小队里确实也有半丧尸人。你认为你自己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吗?”
房门打开; 屈舞按下了暂停键; 电脑屏幕上的宋祁正张开嘴巴准备说话; 表情凝固在一个滑稽的状态中。
“该出发了。”薄晚催促他。
屈舞取出碟片并关机,匆匆随着薄晚出门。几天后便是毕业典礼; 他的父母专程赶来北京参加; 现在即将到站。
在车上薄晚忍不住问他:“欧老师怎么想起要宋祁这个碟片了?”
“他一直不知道物证里有这个东西。”屈舞说,“宋祁是他学生; 他应该挺难过的。”
“这是聂采在庭审时说的?”
“对。聂采掌握远星社之后; 每一个新入社的人都有这样一份影像记录。”屈舞小声说; “本来是拿不到的,但是雷迟帮了点儿小忙,我手里这份是拷贝件。”
薄晚:“我现在怎么感觉雷迟跟你比他跟我还好?”
屈舞:“别瞎吃醋,我不吃你这一套。”
薄晚便嘿嘿笑起来。
两人抵达北京西站时列车恰好到站。薄晚比屈舞眼睛还尖; 老远就挥手大喊:“在这儿在这儿!叔叔阿姨; 这边这边!”
屈舞觉得他特别好笑。平时在咖啡馆里是左右逢源的老板,做远星社工作时会变成严肃甚至有些过分严苛的狼人; 但在面对自己家人时,薄晚仿佛只有十来岁; 又亲热又恭敬又黏糊; 恨不能一下子把自己所有的好都展示在两个老人面前似的。
薄晚第一次跟他回家是大三的暑假。屈舞带了一个狼人朋友回来的消息一夜之间传遍整个村子,薄晚上门的时候; 许多大人小人就在院门探头探脑,连村支书都来了,热情万分地与薄晚握手:“看不出来,看不出来……你属狼啊?”
儿子的对象是个狼人,这件事带来的冲击太大。与此相比,儿子找了个男朋友,好像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了。
薄晚在屈舞家里呆了一周,他特别勤劳,特别能干,给屈舞爹妈留下了极好的印象。而村里的小孩和少年郎们每天早晨就跑到屈舞家院子门口等待狼人叔叔,薄晚会带他们出门扫山,晚上各自拎着许多野味回来。屈舞总是看到走在最前排的薄晚头上支棱着两只狼耳朵,在很远的地方就开始高高兴兴冲自己挥手。
屈舞觉得一切都像是另一个时空里发生的事情。他的狼人老板不穿衬衣和小马甲了,有时候连胡子都不刮,一大早就蹲在院里杀鸡拔毛。屈舞爸妈见他这么漂亮好看,总是劝他别沾这些脏活,薄晚则一甩头:“没事,我属狼,我天生就是干这个的。”
接到老人后,一行便立刻前往酒店,薄晚的妈妈正开好了包厢等待着。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屈舞老觉得这么好的一切,真的像梦一样。
把父母送到酒店住下后,回家的路上他忍不住跟薄晚说:“我和你怎么就成这样了。”
薄晚:“这样不好吗?”
他凑过去吻屈舞,眼看绿灯亮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太好了,我有点儿怕。”屈舞喃喃道,“总觉得不踏实。”
“我把我名下所有财产转到你那边,你就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