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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动物凶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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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情势使我既纯洁又脆弱。
  当然我的感情并非一直寂寞沉睡到那一天,犹如一个人被从梦中猛地唤醒。几乎是从幼儿园男女儿童的耻鬓厮磨开始,我便不间断地更换钟情对象。需要指出的是,我并未受到任何成人和淫秽书刊的影响,当时成年人中道貌岸然的君子比历朝历代都多,而书刊,谁都了然,其时只有“两报一刊”,最怀有偏见的人也找不出淫秽。后来,当我真的阅读那本著名的手抄本《曼娜回忆录》也是出于人们谈虎色变所激发的不可遏制的好奇心和自然的需要。它是年轻人迷途往返的必由之路,并非将我拽入深渊的罪恶之手。老实说,这本小册子的糟糕描写曾在很长时间引起我对两性关系的厌恶。它的主要效果在我看来就是亵渎了人类健康的需要,颇似宗教经典中为了劝诫世人,使信民畏惧对炼狱烈火煞有介事的描述。那年国际共运在全球、首先在东南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胜利。我国一直大规模援助的越共攻克了西贡,接着势如破竹地横扫了印度支那。红色高锦和巴特察的苏发努冯亲王分别在各自的国家掌了权。美国遭到了丢脸的失败。
  但这些光荣的胜利已经不能使我兴奋了,我面临着个人的迫在眉睫、需要解脱的困扰。
  我日复一日守候在那幢普通的楼房前,殷切期待着画中人出现。我不止一次看到她的父母。他们常在傍晚时分骑着自行车从不同方向回来,有时车后架上还夹着一捆青菜或用网兜装着几个西红柿挂在车把上。
  她的父亲很瘦小,总是穿着一身半旧的中山装,跟谁都客客气气地打招呼,有时还站在楼门口扶着自行车把和几个人聊上一会儿才上楼。他戴着副眼镜,因而看人的目光总有些茫然,后来当我看到名噪一时的陈景润的照片时,立刻在他们俩身上找到了共同点。
  她的母亲则可算个迟暮美人,身材几乎和她父亲等高。那个时候人们普遍缺乏保养,妇女到了她那个年龄大都形容枯杭,但她仍保持着皮肤的白暂和头发的乌黑。一双眼睛也时而泛出光彩。她的面容很柔和,但态度冷漠,我从没见过她和一个邻居说话,每次下了自行车便径自上了楼,连她丈夫也不瞧一眼。她的五官其实酷肖其父,但那时我认为她更多地继承了母亲的遗传基因。我一次也等到过她。有几次我一直等到夜里,家家户户都亮了灯,可她的那个窗户总是黑的。有时忽然开了灯,但出现在窗口的身影不是她父亲便是她母亲。
  我壮着胆子在白天又几次摸进过她家,屋里总是出现了些细微的变化:譬如桌上出现了一本看了一半的书,换了一种牌子的雪花膏;枕畔遗落了几只发卡和几根长发,镜于上的薄灰被仔细地擦拭过。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进来,又何时离去,她像一个幽灵来去无形。只在我的感觉和嗅觉里留下一些痕迹和芳香证实他的存在。我延长了守候的时间,天还没亮便穿过全城赶到这里,万籁俱寂才乘末班车离去,仍旧一无所获。
  这不寻常的活动规律引起了我父母的警惕。他们认为我一定又和坏朋友到了一起,因为我无法解释如此披星戴月的理由。我受到了他们粗暴的对待,从此必须严格按照他们给我规定的时间表离去归来。
  忘了是个什么日子,好像不是庆祝而是声讨、示威:我随着全校由鼓号队作先导游行队伍在城里游行了一天,手挥纸旗跟着教师喊了一路口号。
  那天全城备机关厂矿和学校都出动下,街上到处红旗招展、鼓号震天。在每一处街口都能看到数支队伍从不同方向浩浩荡荡走来,此伏彼起地振臂高呼口号。有的工人游行队伍还威风凛凛地敲着由三轮平板车拉着的大鼓。
  这种游行示威通常是很累人的,要走很远的路到市中心广场,绕广场一周后再走回来,到了学校门口再解散。
  那天天安门城楼上没有什么领导人出来检阅我们,大红灯笼和汉白玉栏杆间空空荡荡。
  我们绕场一周雄壮地喊了些口号,和其他游行队伍共同制造了一些声势,便沿着大街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疲惫不堪,太阳又很晒,领头呼口号的全校最结实的体育教师也声嘶力竭变得安静了。大家一边懒洋洋地走。一边前后左右地聊天,看见路边卖冰棍的老太太,便围上去买冰棍,然后再去追赶队伍,在行列中东张西望吃冰棍蹒跚而行。下午的街头都是垂头丧气、偃旗息鼓往回走的工人和学生的队伍,烈日密麻的人群默不做声一望无尽。
  他们十几个人都穿着军上衣、懒汉鞋,或伏或蹬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聚在十字路口的交通警察指挥台前,人人手上夹着、嘴里叼着一支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眉飞色舞地说话,很惹人注目,颇有些豪踞街头顾盼自雄的倜傥劲儿。
  当和他们同龄的学生队伍经过时,他们扫去的目光充满冷漠和轻蔑,令那些规矩的同龄人很有些自惭和惴惴不安,老师们则装作视而不见。他们是我的朋友,过去的同学,我父母禁止我再和他们接触的一伙。高洋先看到了我,笑着喊我的名字,其他人也纷纷掉过头来看我,笑嬉嬉地指着我喊:
  “没劲没劲。”我自动脱离学校的队伍、大大方方走过去,心中充满有这么一群朋友的骄傲。班里的很多同学看着我,受到老师的催促,走远了。许逊递结我一支“恒大”烟,我匣也站在街头吸了起来,神气活现地也眼瞅着仍络绎不绝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游行队伍,立刻体会到一种高人一等和不入俗流的优越感。
  他们在谈女人,这是个新话题。过去我们混在一起时,只有打架才是我们感兴趣的。那时谁要和某个女孩子有店瓜葛,不但立刻威信扫地,而且肯定会遭到众人一致的羞辱甚至是一顿旅客不留情的暴打,我们认为那是有失身份和玷污英雄气概的。我极权一两个月没和他们在一起,他们谈起女人时那种恬不知耻的深谙此道真像一个个都是猎艳老手。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知他们最近这段时间又认识了很多人,其中不乏在我们那个圈子里大名鼎鼎的人,不但结识了一些重要的男朋友,还和一些姑娘建立了直接的联系。
  我感到了一担脱离组织的孤单和落伍于潮流的悲哀。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听到米兰的名字,但我以为那是另一个人,并未引起更多的关注。
  他们用自行车把我驮回了家,坚硬凸出的车后把我胳得十分敏感。在食堂吃晚饭时,我看到他们凑在一桌低声交谈,脸上浮起的那么相像的诡秘微笑,使人感到他们在共同酝酿什么期待什么。我实在难以忍受被再次排除在朋友们乐事之外,但父亲在场使我不得不作出对一切无动于衷的样子。
  他们的父亲大都在外地的野战军或地方军区工作,因而他们像孤儿一样快活、无拘无束。我在很长时间内都认为,父亲恰逢其时的残废,可以使我们保持对他的警意并以最真挚的感情怀念他又不致在摆脱他的影响时受到道德理念和犯罪感的困扰,犹如食物的变质可以使我们心安理得地倒掉它,不必勉强硬撑着吃下去以免担上了个浪费的罪名。
  在晚饭快结束的时候,食堂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就在我出神儿的时候,我的朋友们不知为什么,一下离桌围着一个系白围裙的战士打起来。食堂里的其他战士没有表现出集体主义精神和对荣誉的珍惜,怯懦地手拿饭勺子站在一边看他们的战友遭围殴。这个战士是个很强壮的青年人,但一虎难斗群狼,大概又有入党提干诸问题萦绕于心,并没放手还击,只是低挡,很快鼻子便被打坏了,注出浓稠的血。仍在食堂进餐的管理科干部试图劝阻,但未被理睬、自己也被搡到一边。后来,在食堂工作多年我们从小便吃他做的饭的胖子任师傅出来大吼一声,才骂走了那些惹事生非的男孩们,他们往外走时脚步十分急促,似乎惟恐避之不及。
  我慢慢咽下碗里最后的几粒米,站起来往外走,食堂里的大人们都在愤愤不平地谴责这几个肆无忌惮的坏孩子,他们看到我时也怒形于色,院里的大人都知道我们是一伙的。
  那时,我父亲已先走一步,否则,他会认为这些谴责同样是针对他的,那样的话,我当真就要为朋友们的行为承担后果了。我穿过二进大殿门,走到每到春天便有桃花、梨花和海棠开放的花园的游廊上,迎面看见一个长着狐狸脸的女孩从月亮门弯的那桂累累的葡萄架下闪出来,沿着游廊向我走来。她的打扮一看就是那种爱招摇的不正经女孩,其实服装没什么特别的,连一件时髦的女式军衣都不趁,只是那两把长及肩头的“刷子”具有与众不同的含义。
  我敏锐地意识到她是来找谁的,当时天色尚亮,花园有不少散步的大人和扎成一堆聊天的规矩的本院姑娘,大家都明白她是来找谁的。我目不斜视地和她擦肩而过,头也不回地拐入我家住的那排原来是下人住的平房。可能是腼腆的天性,或是从小就善于习惯于在执有坚定道德观的大人面前作伪,我一向能很好地掩饰自己的兴趣所在,愈是众目睽睽愈是若无其事,时至今日,这已经成了一种顽固的本能,常常使人误认为我很冷漠或城府颇深。回到家里。室内已经暗下来,我躺在床上看一本已经翻得很破的《青春之歌》。这本书在当时被私下认为适合年轻人阅读,书中讲述的一个资产阶级少女成为革命者的故事,在人们的疯狂尚未达到歇斯底里的程度之前,曾被认为是一种真实和必然。类似的书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我不讳言,书中革命者的无畏和勇气曾使我激动不己心驰神往,虽然保尔·科察金和亚瑟没有亲手打死成排成连的故人使我觉得他们还不够传奇,但我最初的革命浪漫主义和对危险、动荡生涯的向往,确是因他们而激发。
  而其中最使我着迷和醉心的是这些革命者和和资产阶级妇女的恋爱片段,当保尔最终失去冬妮娅的时候我为他深深的遗憾,而冬妮娅私逃的资产阶级丈夫再闪出现时,我有一种撕心裂腑的痛楚,那时我就试图在革命和爱情之间寻找两全之策。当我第二遍看《青春之歌》、《苦菜花》这些小说时,那些书中涉及xing爱的张页犹如扑克牌中的王牌,都被翻得格外旧。父亲进来视察时,我已经睡了。当他放心地回房后,我便重新穿上衣服,打开窗户,跳到了外面潮湿柔软的土地上。
  天已经完全黑了,那时的天空还未受到严重的污染,比现在透明度好,月光更有穿透力,星星也比如今繁密、璀璨。
  我沿着一房屋窗前的杨树林走。银光闪闪的杨树叶在我头顶倾泻小雨般地沙沙响,透出蒙蒙灯光的窗内人语呢喃,脚下长满青苔的土地踩上去滑溜溜的,我的脚步悄无声息,前面大殿的屋脊上,一只黑猫蹑手蹑脚地走过。
  我穿过一个个跨院、夹道小广场和花园,路过八角香楼时,从装着铁栅栏亮着灯的地下室窗户看到我们院最漂亮的女孩子和卫生所的女兵在打乒乓球。
  我来到后院墙杂草丛生的废弃游泳池边,远远看到黑黢黢的假山上,中间的那个亭子里有几颗晃动的忽明忽暗的烟头。果然,他们都在这里,那个狐狸脸的女孩坐在高洋身边笑吟吟地从容应付,他们厚着脸皮开玩笑,她手里也拿着一根烟。他们为我和那个女孩做了介绍,她的名字叫于北蓓,外交部的。关于这一点,在当时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是不和没身份的人打交道的。我记得当时我们曾认识了一个既英俊又潇洒的小伙子,他号称是“北炮”的,后来被人揭发,他父母其实是北京灯泡厂的,从此他就消失了。
  于北蓓比我们中的哪一个都大,当时十八岁,应该算大姑娘了,可智力水平并不比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更高。
  她比我们要有些阅历,称呼起我们来一口一个“小孩”,提到不在场的人。也总说“那小孩那小孩”的。
  她对我说话很随便,态度很亲热,一见我就和我开玩笑,说我长得很乖像个女孩儿。这使我又喜欢又窘,一向伶牙俐齿当时却喃喃地不知说什么好,脸也一定红了。除了哥们儿,从来还没一个人这么亲昵地对待我,更别说是个姑娘了,她那满不在乎、随随便便的态度一下就把我迷住了。
  因为只有地一个女的,所有人都和她开玩笑,但当时没一个人敢说过于猥亵的话。
  大家问她愿意跟我们中谁,她觉得我们中哪个更漂亮。当时奶油小生还不是贬义词,很受少女青睐,而我们这些人都属于漂亮、健康的男孩子,后来找再也没交过这么一致漂亮的男朋友。她胡乱指,甚至还指了我。虽然是戏言。可我心里是美滋滋的,宽容地把她列入可以配得上我的那一档。她向一边挤挤,挪出一个空位,招手叫我坐到她身边,这在她并非有意引诱和挑逗,仅仅是为了使玩笑更具有一种逼真的效果,今气氛更加活跃。我坐了过去,充满自豪。她用一手搂住我的脖子,令我立刻透不过气来,这时我发现她原来就是和高洋勾肩搭背坐在一起。我们搂抱着坐在黑暗中说话、抽烟。大家聊起近日在全城各处发生的斗殴,谁被叉了,谁被剁了,谁不仗义,而谁又在斗殴中威风八面,奋勇无敌。这些话题是我们永远感兴趣的,那些称霸一万的豪强好汉则是我们私下敬慕和畏服和,如同人们现在祟拜那些流行歌星。我们全体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剁了声名最显赫的强人取而代之。
  说完好汉说侠女,谁最近又转入谁的手中“带”着,哪次有名的斗殴其实是哪个女的引起和召集的,后来又开始聊起本市哪个大院的女孩漂亮多情,哪条街上时常会出现一个绝佳少女而且目前不属于任何人。
  这时,高晋提到了米兰的名字,她显然是于北蓓的女友,他们见过她。高晋请求于北蓓下次把她带来“认识一下”。
  于北蓓笑着说你要看上她,自己去“拍”呀,你不是号称全市没有你“拍”不上的?
  高晋表示他是真喜欢米兰,务必请于北蓓帮个忙。
  于北蓓说米兰挺正经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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