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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重生之再来一次-第7部分

小说: 重生之再来一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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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恭维话,却让曾士很是受用,他心思转了转凑过来低声对秦肇说道“这里有种东西很好,保证让你□□。”不管他什么表情,说完就立直身子对酒保喊道“我要一杯烈焰,给小朋友们来两杯柠檬水。”
  嗤笑一声,秦肇挑眉说“我和沈凌也要烈焰。”怂恿人吃不该碰的东西,却让人喝柠檬水?这小孩挺有趣。
  沈凌一直在观察酒吧里的动向,听到说要烈焰,他点点头,不置可否。他也很久没喝过酒了,不知道这里的酒和以前喝过的烈酒有什么不同。
  曾士敲了敲吧台,说“给他们两也来烈焰。”呵,初中生也喝烈焰?看不喝死你们。
  酒保一甩手放了三个平底杯,里面有少许的冰,一个转身倒了2/3的酒到每个杯子里。鲜红鲜红的酒,配上透明的冰,煞是好看。
  “难怪叫烈焰。”秦肇拿过一杯,轻轻摇晃,先是抿了一口。曾士正准备嘲笑他,却见他一个仰头将杯里的酒全喝光了。曾士咽了口唾沫,这是打肿脸充胖子啊?烈焰可是比一般酒还要烈上几度的洋酒,一杯直接喝完?连酒保都有些吃惊,这个看起来还未成年的孩子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脸是十几岁,但是行事做派略有种成熟风。
  一杯喝完,秦肇放下杯子回味了一下,觉得比起以前的烈酒还是差上少些苍凉感。“还有更烈的吗?”酒保摇摇头,“有是有,但是烈酒都是后劲足,你别喝醉了。”周围有好些人从秦肇和沈凌进来就一直眼光跟随着他们,眼见秦肇一杯烈焰下肚,都略惊艳。有认识曾士的都打算上来搭讪。听到秦肇还想要更烈的酒,觉得这孩子怕是在意气用事。
  “无妨,来一杯。”秦肇笑着看酒保。酒保还没说话,曾士开口了“那你给他来杯‘帝王’。”
  酒吧里音乐声挺大,也架不住曾士的故意吵嚷。许多人听到“帝王”两个字也不禁凑了过来。
  沈凌坐在一旁没说话,只是拿着烈焰小酌。就这酒也叫烈酒?想当初在边关喝的酒比这烈多了,秦肇都不见醉。
  酒保无奈给秦肇倒了杯“帝王”,这次不是平底杯而是一个高脚杯,没加冰,缓缓倒出的酒呈现金黄色。即使酒吧里光线不足也能看见酒杯里的流光溢彩。
  “当真是帝王的颜色,很不错。”沈凌不禁开口。
  秦肇接过酒杯,摇晃了一下,还是一口就喝完了。秦肇喝酒给人感觉赏心悦目,他是在品酒,而不是在单纯的喝酒。
  喝完这一杯,曾士是瞪大了眼,“帝王”是洋酒混合出的烈酒,一口一杯?
  旁边的人却是在叫好,半大的孩子能一口一杯,着实厉害。
  放下杯子,秦肇凑到沈凌耳边小声说“如果我醉了,你可要看好我。”沈凌闻言抿嘴不语,这人怎么可能会醉。
  “你这喝法小心等会儿你走不回去。”曾士皱眉。
  “你也来一杯?”秦肇挑眉对曾士说道。明目张胆的挑衅让曾士很没面子,周围的人又在起哄“来一杯来一杯”。
  沈凌似笑非笑得看着他,更让他气闷,遂转头让酒保也给他一杯“帝王”。酒保算是知道这是在拼酒了,毫不含糊立马倒了杯递给他。
  “wow!”听到起哄声,曾士一咬牙灌了一口,“咳咳咳”这酒烈得他嗓子疼。
  秦肇却是没表示,只是将酒杯递给酒保“再来一杯。”
  这下连酒保都不淡定了,“你确定吗?”
  秦肇笑道“你说呢?”
  有那好事的早在议论这是谁家孩子了。
  肇东坐在卡座正在喝酒,旁边几个A市的富家子在聊天。之前就说好放假来C市的白日酒吧玩玩,他一点没犹豫就跟着来了。“吧台那里挺热闹,好像在拼酒。”“拼酒?那咱们也去看看?”“行吧,走着。”几个人簇拥着走到吧台旁。
  站在外围的肇东看到秦肇和沈凌时也是一愣,遂即有点心虚,内心深处那点不自在经历了几个月的沉淀还是没有消逝完。不想再看到秦肇便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出了酒吧。
  秦肇还在慢悠悠喝着“帝王”,这是第五杯了。沈凌看着两杯“帝王”下肚就脸红脖子粗的曾士,忍不住笑。和这人拼酒完全是找罪受,以前的秦肇就爱喝酒,简称千杯不醉。
  曾士被一个初中生比了下去,很不甘心,还是猛灌。
  秦肇拍拍曾士的肩膀“不行就别喝了,点到即止。”
  曾士抬头看看眼前这个比他还要高的初中生,觉得很讽刺。
  周围的人也劝道“别喝了,看你那脸红得像猴屁股。”“这帅哥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千杯不醉,你喝不了的。”
  沈凌从他们开始喝一直没表态,现下也说“出来玩而已,别太当真。”
  曾士红着脸伏在吧台上,想到了那年过年自己哭嚷着要玩具车的场景,沈凌也是这般刚开始面无表情,却在他和他爸妈出门的瞬间给了他一个眼神。那是嘲讽?可怜?可笑?自此他就特别不待见这个表弟。他一个大学生被两个初中生看不起?在心里告诉自己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最需要的便是忍耐。
  再抬头时,扯了个笑容“我喝不过你,一会儿你们自己回奶奶家吧,我先回去了。”准备掏钱付款时,秦肇拦住了他“我来,你回去吧。”曾士瞪大了眼看着他,这几杯烈焰和帝王喝下来是笔不小的数目,本着带他们来见识下自己的经济状况,现在这个人却抢着付账是什么意思?
  “基本都是我喝的,当然我付款。”说着便拿出张卡递给了酒保“你直接刷吧。”
  酒保看了看愣着的曾士和递到眼前的□□,片刻后接过道“三杯烈焰七杯帝王一共是2380,曾先生是这里的会员,给你们去掉零头,收您2300。”
  曾士是知道“帝王”很贵,却没想到几杯酒就花了2300,他家是有钱,却也不会让他能够大手大脚这么花。他没说话,深深看了看秦肇和一直很安静的沈凌,转身走了。
  其他人自动给曾士让了条道,看着他走出了酒吧,立马就有人上来和秦肇搭讪。秦肇没有理会,拉过沈凌也朝外走。
  小剧场:
  沈凌:现代女性不够刚烈啊。
  秦肇:她们刚不刚烈我不知道,你要再看其他女人,我保证你今晚就会肛裂。
  沈凌:……
  

  ☆、鬼屋

  出酒吧经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秦肇一把将沈凌抵在墙上,吻住。唇舌交缠,一吻完毕,秦肇舔了舔嘴唇道“这酒味道着实不错,你觉得呢?”
  沈凌回味了下,“烈中带着些许甜味。”
  秦肇牵着他的手,往外走“那是我的味道。”
  “你把那半大的孩子吓到了。”沈凌回握住他的手,“对了,肇东看到我们两就转身走了,你爸之前给你说的事,你考虑过了吗?”
  秦槐和秦肇细谈过,他查出肇亭有异动,怀疑肇荞的死和肇亭有关,又加上之前公司里出现的内鬼,更让他察觉出不对。秦槐打算将秦淮一部分的产业交给秦肇打理。秦肇表现一直很聪明,小学炒股,秦槐本来没当回事,权当自己给孩子的零花钱。却在看到秦肇知道适时收线时感到一丝诧异。难道自己孩子是经商的天才?或许只是直觉?又或是运气?在后来问秦肇一些关于公司上的事情,所得的回答让他很欣喜。秦肇的一些回答或许比他都更考虑常远。他更肯定这孩子的过人之处是其他人求不来的。
  “当然是答应他,现在他并没有证据直接证明肇荞的死不是意外。这事儿怎么处理还有待商榷,等我接手过后再说吧。”捏了捏他的手“今生能够从小便在一起,重点当然是你,其他的咱们慢慢来。” 
  C市是著名的□□市,单看肇东那群人会从A市来,只为逛逛白日酒吧,就能知道这座城市的热闹。
  游乐场是□□市必须具备的,赌场之类的秦肇和沈凌没什么兴趣。倒是这个硕大的游乐园让人想一探究竟。
  正值暑假,孩子们都放假了,到处都是家长带着孩子游玩的场面,甚是壮观。“诶,吃不吃这个?玩不玩那个?”一个50多岁的女人背着包,提着一个袋子,拿着一个电动小风扇满头大汗追在一个小男孩身后问来问去。那个男孩并没怎么搭理她,自己东瞧西瞧,时不时转头来嚷两句。
  沈凌看见了直感叹世风日下,以前的孩子哪敢忤逆家长半句。社会在进步,人性却在退步。秦肇让沈凌戴了顶鸭舌帽,早上太阳虽不毒,还是热。他自己穿了条过膝的休闲短裤,一件白T。沈凌打趣道“扯一把肯定疼几天吧?”说的就是秦肇的腿毛。沈凌属于毛发稀疏的人,腿上除了小腿有些许毛毛外,基本全身光溜溜。看到秦肇露在外面的腿毛实在忍不住笑。
  秦肇挑眉笑“回去了我让你试试没毛的滋味?”
  一句话让沈凌成功闭嘴。以前秦肇就想让沈凌把那处的毛毛剃光,但沈凌死活不干,他也只能作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句话要记住啊。”沈凌故作正经道。
  “恩,会长出来的。”秦肇也不在意他答不答应,心里却想一定要哪天让他剃了。
  两人东逛逛西看看,终于找到个两人都感兴趣的地方:鬼屋。
  门票一人10块,秦肇便带着沈凌往门里走。鬼屋是以两个巨大的石塑骷髅头开的门,上书“迷幻城”。
  大清早的,里头却阴森森,眼前有两条路,秦肇直接带沈凌走的右边。
  越往里走,灯光越暗,地面似乎坑坑洼洼,这条路也是越来越窄。走了大概3米左右,面前有一个木门,只能一次性通过一个人。秦肇转头将手递到沈凌手里“抓紧。”
  沈凌心里其实很兴奋,他听人说恐怖感是因为一个人寂寞才会去体验,但他现在会觉得很刺激而去尝试。果然人变小了,心里也是会发生变化的。
  过了那个小木门,是一个解剖室,上面躺着一个穿血衣的人。要通过这里就必须经过那个解剖台,刚过去,那个人“噌”的起来立了起来。秦肇好笑的看着,沈凌也没吓到。那人估计没想到这两个这么经吓,暗骂声没趣,就躺下了。
  过了解剖室,又是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好似全是透明的玻璃。沈凌走在后面,刚想跟上却觉脚被什么东西抓住了。低头一看是一支血淋淋的手,他抬头哭笑不得望着秦肇,刚想说话,那手自己就放开了。
  一路走来,僵尸、骷髅、突然出现的小鬼、吊死的女尸差不多看完了,就快到出口时,一个人从旁边伸手来捉沈凌的肩膀。还没碰上,就被秦肇一个反手过肩摔,“嘭”一声摔到了地上。那人还穿着吸血鬼的服装,戴着假牙,被这么一摔,假牙把嘴唇磕破了,鲜血满地流。
  秦肇抿嘴,看到有人想碰沈凌就一时手快。沈凌赶紧去搀扶那人,那人捂着嘴骂骂咧咧站了起来“干啥啊?摔我干嘛?有病不是?”
  沈凌瞟了眼秦肇,看他眼神不善,伸手抚了下他后背。转头对那人说“实在对不住,我这朋友是当过兵的,你这么突然伸手来碰我,他条件反射。对不起啊。”
  那人看沈凌诚心道歉,又说秦肇当过兵,抬眼看秦肇,别说,这里光线暗,看不清脸,却能感觉到那人的气势。撇撇嘴挥手道“那你们走吧,下次别这样了啊。我还要去请假,这嘴怎么办哦。”
  沈凌见那人自顾自的朝里面走去,便拉着秦肇出了鬼屋。
  刚出鬼屋,沈凌就笑开了“你看到他那假牙把嘴唇磕破了没?笑死我了。”在里面一直忍着没笑出声。那人捂着嘴流血的样子太逗了,沈凌禁不住就和秦肇碎碎念。
  秦肇揉揉他的头,没想到沈凌会笑这么开心,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牵着还在笑的沈凌,两人去坐了回云霄飞车。
  下来时,沈凌还想坐,被秦肇不客气的拉走了。开玩笑,这东西简直是要飞起来,沈凌最近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吗?怎么这么开心。
  秦肇不知道的是,那天和曾士喝完酒从酒吧出来时,他的一个动作让沈凌一直很高兴。那就是牵过沈凌的手拿到嘴边亲吻了下。那是第一世沈凌最爱的一个动作,那个时候只要秦肇喝了酒,沈凌就会说你亲亲我的手就不会醉了。第二世第三世秦肇基本没怎么喝酒,沈凌都快将这件事情忘了,却不想秦肇不经意间做了出来。让沈凌很是高兴,所以这份高兴的心情一直持续到现在。
  小剧场:
  沈凌:腿毛呢?
  秦肇:腿上。
  沈凌:你扯几把粘我腿上好不好?
  秦肇:……
  

  ☆、租房

  暑假每天溜溜圈,一个月也就这么过了。还有20天要开学了,秦肇和沈凌准备回A市。外婆拉着两人一大通嘱咐,才将他们放走。
  回到A市开始准备入学的东西,秦肇来和沈文谈了一次,沈文和沈妈妈竟然同意了沈凌和他一起在学校外租房住。
  “既然你们要租房住,就要注意安全,今天我和你爸爸陪你先去看看房子。秦肇说他家会让保姆来照料你俩的起居,其实这样也不错。至少比住校吃食堂得好。”沈妈妈对正在收拾东西的沈凌念叨,“上了高中没住校就要多花时间在学习上,你初中成绩这么好,高中就要更努力。不要辜负爸爸妈妈的期望。”
  沈凌走过去拥着她“妈,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的。”
  沈妈妈偷偷抹了把眼泪,读初中只有初三住校,高中却是三年,虽然假期会回家,终究还是舍不得。但这是每个人都要走出的一步路,沈妈妈笑着说“嗯,你和肇肇感情好,就要多向他学习。”自家儿子很优秀不假,但做父母的都希望子女能更优秀。
  沈文带着沈妈妈和沈凌到秦肇说的小区一看,就是六中后门正对门的一个小区,离学校就隔着一条马路。沈文不禁感叹有钱人家的孩子想法是不一样。
  这个小区建得不高,三层,一共有6栋。因着是学校后门,店铺多,住房少,价格就高。这房子大概也就80平,房租却要1500一月。秦肇和沈文商量时,说他租了一间房,准备不住校,想找个伴,希望沈凌和他一起,保姆他家找。并且列举了不住校的10大好处。沈文立时答应了,这有利于孩子的学习,怎会不同意呢。只是觉得过意不去,硬让秦肇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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