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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小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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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思麟咬了咬下唇,低着头努力地想办法。余毅吊儿郎当地伸出食指抬起他的下巴,说道:“放心,我自己进去,阿威和弟兄们在门口等。”
  “不行,他们要是想弄死你,在你进去的时候开一枪就行了,你还像只崴脚的羊一样跑不了。”
  “我为什么是只羊?”余毅望向他的眼睛,“他们为什么想弄死我?”
  谭思麟恨铁不成钢地伸手掐了掐他的脸,“官与匪自古就是水火不容,就算他们不弄死你,你一个人也是太危险了。不行,我还是跟去吧,阿威——!阿威——!”
  阿威应声而来,探着头问道:“什么事?”
  “你去城里帮我买一套女装过来,还有发钗胭脂,看见什么合适的就买什么。”
  阿威点点头去了,谭思麟转过头,就看到余毅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
  “干嘛?”
  “你不会是想要……”
  谭思麟皱着眉头朝他手臂打了一巴掌,说道:“小弟不行,弟弟不行,情人总行了吧。”
  “真的吗?”余毅低头继续捣鼓伤口,他在给自己换药。“你为什么觉得他们会弄死我?”
  “你为了跟林老头抢夺那个东西,连命都可以不要了,你觉得他们会在乎在宴会上死个人吗?”谭思麟再次按住他的手,“他们是官,看不起你这个匪,如果你死了,重庆没什么改变,顶多就是他们办事更顺利,收钱更容易。”
  “没那么容易死,而且寿宴上弄死我,好像很不吉利。”
  “我还,等着你给我赎身呢。”
  余毅抬头看他,又伸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头发已经好几个月没剪了,谭思麟长得很快,已经到肩头了,密密麻麻地落下来。他拿了很带子绕起来绑住,把余毅推回床上躺好,“别再弄伤口了,手贱。”
  “放心,爷记着呢。”
  “嗯。”
  轻披衣袍,点绛朱唇,挽发钗起,装饰金银。谭思麟用他在梨园的那套工具为自己描了眉,化了眼,在用繁杂艳丽地发饰将那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装饰得更加得体。
  现在也只是早春,寒气还是源源不断地侵入。谭思麟上身穿了改良的旗袍式短衫,下身着一条甚宽的所以,青黄相接,也是勉强地端庄。
  他用胭脂涂了嘴唇,还用布条给自己做了个假胸。他个子不高,大概是从小就吃不饱,不够长身体,这么一通打扮下来,也是有模有样的。
  天气渐暖,但一入夜风还是有些急。余毅拿了自己的披风替他围上,自己则倚在后座上养精蓄锐。他的伤还没好透,他这个人是闲不住,连大夫都说他伤口没烂是命大,搞得阿威都差点拿绳子把他绑在床上。
  余毅今天难得穿上一身西装,而这种别扭的服装一向是他所摈弃的,嫌不自在,如今却为了那位大将军而甘心委屈自己。
  谭思麟还不知道那位将军是怎样的大人物,看这匪头的架势,应该是那种处在顶尖上用来仰望的。
  他年轻,嗓子也细柔,扮起女人来还是勉强可以的,不过那匪头闭着眼睛也不忘提醒道:“你待会就别说话了。”
  “为什么?”
  “林金山也会去,不怕他认出你,就怕他给你使绊子,这人心思可黑着呢。他虽说愿意帮我讲两句好话,但会不会话里藏刀带刺的,我也说不定。”
  “你干脆说我是哑巴好了!”
  “哎,不错的主意。”
  谭思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上挑的眉眼又似乎带着一丝魅惑,看得余毅的心莫名其妙地漏跳了半拍。
  将军府里张灯结彩,人来人往。谭思麟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威武雄壮得好比说书人口中的那些宫殿。而这里只是那位将军临时落脚的地方,还比不上他在南京的雕楼画栋。
  他们在门口停下,那里已经停了好几辆汽车了,余毅下车和阿威吩咐了几句,把谭思麟覆在身上的披风褪下,提着贺礼跨进了门。
  谭思麟挽着他坚实有力的手臂巧移莲步,看着他在人前摆出一副谦虚的模样。他知道余毅的伤口在痛,那割肉的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养好的,何况他这才过了半个月。
  余毅把那藏在盒子里的白玉观音像拿出来作寿礼,在看到那位年轻有为的将军眉头一瞬间松动之后,他这才明白了这座观音像的真正用处。余毅这招借花献佛,实在是用得巧妙。
  余毅是重庆的地头蛇,名下产业也不少,怎么说也能与将军说得上话聊的了天的。他拉着谭思麟走到那位将军年前,说道:“吴将军,祝您如那永寿南山、不老松木,身体康健。”
  “……”谭思麟在内心默默地感叹了一声,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挑衅,还是余毅粗俗无礼。这位吴将军才三十五岁,这么说好像不是很合适。
  可是那吴将军好像不甚在意,与他攀谈了一下,还问起他身边这位美娇娘。
  “这是内人,从小患有口疾,不能给将军贺寿,真是失礼。”
  说罢,谭思麟便配合着行了个礼。那吴将军也是大忙人,被人众星捧月似的围在中间,余毅也就不讨无趣,拉着佳人就到旁边去了。
  整个宴会是中西结合的,显得略微有点不伦不类。谭思麟靠在余毅身边,低声问道:“怎么三十五岁还摆寿宴?”
  “像他们这种大人物,寿宴都不是用来庆祝生日的,是用来拉帮结派的。”余毅帮他理了理那有点歪斜的领口,忍不住说道:“你这样真好看。”
  谭思麟朝他翻了个白眼,正欲说话便听到后边传来他最不想听到的声音,“余老弟,原来你在这里。”
  余毅揽着他转过来,面对着也是一身西装的林金山。谭思麟在心里默默说道:他穿着就犹如那小丑一般的不伦不类,而余毅穿着就好看得多了。
  “林大哥。”这匪头握了握林金山的手,向他介绍道:“这是内人。”
  谭思麟不情不愿地朝他微笑,并施了个礼。林金山瞬间就青了面孔,他最捧谭思麟,脸上一眉一眼都刻在心里一般,如今只是打扮成女人,怎么会不认得?想不到余毅不仅跟他抢,现在连内人都叫上了!
  两人看着他有话噎在喉头说不出口的样子直发笑,谭思麟不敢太过明显,而余毅倒是一口牙齿都露出来了。
  林金山咬紧压根问道:“听说伤得挺重,怎么样?”
  “还好,只是没能守好大哥的东西,真是对不住了,东西都在吧?”
  “没丢。”
  他咬牙切齿的模样真是令人忍不住捧腹狂笑,东西是丢了,但是丢了什么他也不敢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独自去承受那位的滔天怒气。
  左有洋洋得意的余毅,右有视他为粗俗的谭思麟,林金山脸皮也没有厚到再呆下去。余毅估摸人没有人注意,便拉着谭思麟走了。
  “不吃饭了?”
  “吃什么吃,心意都带到了,今天晚上爷带你去吃山珍海味。”
  谭思麟被他拉着上了车,拖过那甩在后座的披风裹住自己,就这么一时半会,都差点冻出鼻涕来。
  “你不是想让林金山给你说好话么?”
  “他现在比我还惨,还指望他干什么。”余毅搂着他的肩膀,说道:“爷一切都有计划呢,别担心。”
  他们随便找了间酒楼停下,余毅让阿威停了车也上来吃,便搂着谭思麟进去了。掌柜的明显认识他,一跨进门槛就迎了上来。
  “找个雅间,我夫人不喜欢吵闹。”
  掌柜将他们俩迎进靠街的雅间,谭思麟一边走一边拿手在他腰后狠掐,惹得他不住求饶。
  “你看吧,是你自己要穿成这样的。”
  “我还不是为了你!”
  “你也看到了,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跟去遛弯儿一样。”
  谭思麟伸手去拉他的衣角,把衬衫扯上来,果不其然,白色的纱布已经沾染了点点血红。
  “流点血而已,男子汉大丈夫……”
  “管你!”谭思麟没等他说完,扯下那弄得他生疼的发饰扔在桌上,把端菜上来的伙计都吓了一跳,以为是哪家的少奶奶这么豪放。
  “你今天就安安心心做余夫人吧。”
  阿威坐在旁边,看看余毅给他夹菜,而谭思麟又赌气夹回他碗里,默不作声地端起碗开始疯狂扒饭。
  “吃慢点,阿威,你很饿吗?”
  “可叹我避难到江南境,知心的朋友有几人?慢说是姻缘前生定,想不到在这离乱之中认识了……”
  “思麟!我们的姻缘是天注定啊,夫人。”
  谭思麟抬手拂掉他手里的酒瓶,白瓷铿锵碎在地上,那匪头也不敢再喝一口了。

  ☆、(无责任)番外一

  我叫阿威,是重庆(以前)的土霸王——余毅的小弟。严格来说,我是狂风寨的二当家,因为我的大哥比较挑剔,所以好多事都需要我亲力亲为。
  很多人都问我,是不是狂风寨人手不够,为什么每次都要我跟着大哥出门做事?
  就连隔壁寨子的小甲,都会问我:“狂风寨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弟兄?”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是一个严谨的、有规格的土匪组织,每个兄弟都有属于自己的事情要做。
  “阿威,你们一群孩子把狂风寨发扬光大也是不容易。”谭先生的师父,君安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也是有年龄大的人的,多大都有。那些叔公有的住在重庆城里,有的住在山后的坟里。
  “阿威,余毅连洗脚水都要你端,真是不像话。”谭先生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一般来说,大哥要我干什么,我就会吩咐我的小弟干什么。
  看来,很多人对于我的工作都有些误解。
  嗯,我也有小弟,他跟谭先生差不多年纪,心思活络,就是有时候有会犯蠢,有时候会不听话。
  最近狂风寨没什么大事,自从举寨迁移之后,也经过了那段艰苦的、充满磨难的岁月,我们又开始招收小弟,继续当起了土匪。
  我每天都要处理寨子里上上下下的事务和大哥名下的产业,那并不简单,不过好在我大哥现在已经不归我管了,他现在的起居饮食是谭先生负责的。
  可是某一天,我坐在饭桌前和君师父、君师父的爱人、我的小弟一起吃早饭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一声来自大哥房间里的巨响。那听起来像是昨天刚拿回来的前朝花瓶碎裂的清脆声,随之而来的,还有谭先生的咆哮。
  我一直惊叹于谭先生的嗓门与爆发力,那大概是因为他以前唱戏的缘故。
  我们飞快地跑到大哥的房间门口,就看到了指着大哥鼻子痛骂的谭先生,和散落一地的花瓶碎片。
  “怎么了徒弟?”君师父问道。
  “没事。”谭先生气呼呼的,看不出来这次的争吵是谁有错在先。
  一般来说,不管是大哥错还是谭先生错,那惧内的大哥都会先认错。可是这一次他居然也板起了脸不说话,争吵的原因更加扑朔迷离了,我个人觉得,这次有可能是谭先生的不对。
  我不是针对谁,但是谭先生的脾气在我们搬到云南之后真的见长。大哥非常顺着他,天气太热为他打扇子,湿气太重为他捶腿子……捶腿。
  我和君师父的爱人,也就是吴将军(他现在已经不是将军了,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么称呼他)把大哥拉出来,让君师父到房里去安慰谭先生。
  我看着怒气冲冲的大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们不知道,昨天我去学堂,好多女人都围着他,摸他,我都气炸了。我都说了,云南人听什么劳什子京剧,全是为了接近他的借口!”
  到了云南之后,君师父和吴将军在山下办了一个学堂,城里许多孩子都到他们那里读书认字。谭先生闲着没事干也去帮忙,可是没过多久他就成了好多女孩子追捧的对象,都说他是她们的心上人。
  “现在的女孩子是有多豪放!随随便便一个男人就是心上人了!还给他送什么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每天拿回来的是什么,分明就是定情信物!”
  我感觉大哥是真的要气炸了,我不太敢说话。
  但吴将军还是说道:“你以为现在还是前清吗?个个都像你一样老古董!”
  这是不对的,我的大哥不是老古董,他当土匪这么多年,也是挺豪放的,他曾经醉酒之后一个人【哔——哔——】但我也不敢反驳吴将军。
  “那唱戏呢?这边的人听什么京剧啊?她们听得懂吗!”
  “她们看得懂就好。”
  “就是不行!我的老婆我自己看!凭什么让她们占便宜!”
  大哥越说越气,简直要把吴将军掀翻在地,我赶紧拉开了他们两个,阻止失事态进一步恶化。
  我知道这种事情叫做什么,大哥的所做作为,简单来说就是吃醋、嫉妒、占有欲太强。
  其实刚开始得知谭先生变成大嫂的时候,我是很无法接受的。毕竟在我以往的人生里,大嫂是漂亮大方的女人。好吧就算谭先生也美也大方,但我还是很别扭。
  大哥大嫂的冷战持续了三天,君师父和吴将军似乎不是很在意,而我和我的小弟只能挤在他们中间尴尬。
  第四天的早晨,大哥要我跟他一起下山,看他鬼鬼祟祟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在跟踪谭先生。
  学堂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我和大哥蹲在窗下的墙角偷看。
  “阿威你看!提问就提问,为什么要对他笑?”
  “大哥,人家是真心实意的。”
  “摸手!!!她居然摸我老婆的手!!”
  “大哥,那是不小心碰到的。”
  “我要去阻止那些女人,她们看起来像是要吃了思麟。”
  我拉住差点跳窗而入的大哥,说道:“那是正常的,围住老师问问题都是这样的。”
  “你看!!!居然上手了!!”
  “大哥,那是……”
  “闭嘴!!!你再说我就要告诉你小弟说你偷看女人。”
  我闭上了嘴,我感觉大哥已经听不下任何劝诫了。
  后来我们被谭先生发现了,他板着一张脸把躲在墙下的我们揪出来,大骂了一顿,还赶我们走。
  回去的路上大哥一点也不开心,我还是没说话,因为我知道,他们会解决的。
  果然,那天晚上饭桌上没看到他们两个,而在座的四个人也刻意忽略了谭先生那充满怒气的咆哮和后来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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