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回甘 >

第1部分

回甘-第1部分

小说: 回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甘》
作者:遥蜻

文案:
拍完戏回家,发现哥哥出轨了。 亲兄弟年上

曾经他最不能割舍的,是秦煜明所给予的那一点,冷淡的温柔。
不够热烈,但当知道他是那唯一的获得者时,一切都变得不同,心都仿佛因此而变得滚烫起来。
即使现在,那份温柔似已不再独他一份。

第一人称影星弟弟受,摄影师哥哥攻

友情提示:1,亲生兄弟
2,有ntr,不接受请点×。
3,双方都有混乱的过去,这是个两人都无法坦然指责对方的故事
4。最后会HE,即使过程不那么愉快。
 
  Chapter 1。1
  其实我早已有所察觉。
  当我打开衣柜,看到那几件不属于我亦不是秦煜明的衣服时,已无法仔细去分辨此刻的心情。数来我们已断续在一起快七年,两人都不是长情之人,真到这时候,大概是他已厌倦,或者终于忍不住要去各处寻欢,而我近来都一直在拍戏,连续四个月都不在家,亦是无法时刻紧盯。
  这样一想,倒觉得遭遇这样情形也是必然。虽然有闷痛感,但却也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好像一早便已预料到这结果,不十分惊讶,反而为不用等那一把不知何时才会掉落的剑而感到高兴。
  我关上衣柜,放弃自己把衣服整理进去的想法——我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衣物会跟第三者的衣服同时放置于一个衣柜里。于是把行李箱立在床边,假装是我在偷懒不想收拾,转而在家里绕了一圈。
  除了之前买的被套被扔掉了一套,卧室还算好,没有属于别人的痕迹——大概已经很好地清理过。从卧室一路到各个房间看,除了那几件衣服,还真是没有任何破绽。
  我不知该不该佩服一下秦煜明和他的那个秘密情人。
  不过若是我没有提前回来而不告知一声的话,那几件衣服我也是看不到的。不知那人留宿过几天,还是在我去拍戏的这几个月,两人在这房间里夜夜笙歌,看快到我归期,事先提前几天收拾?
  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与以前的那事联系。虽然在那次和好后,我们不再谈起过去——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无谓的争吵。但我还是常常想起,并且有时会感到抱歉。
  毕竟我们的恋情虽谈不上历经磨难,但也不是一帆风顺。而基于我们原本的关系,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
  我和秦煜明是亲兄弟。相差五岁的,同父同母的亲兄弟。虽然他姓秦我姓薛,但那是分别跟了父母各自的姓而已,据说这是父母婚前就约定好的,即使最后他们以离婚告终,但他们毕竟曾经爱过。离婚原因自然是父亲的不忠,这么想来,我们的关系较之父母,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这实在令我笑不出来。
  父母离婚后我跟随母亲去了美国,分别十年之久,在那段时间都未有过任何联系。亲情时常令我感到困惑,人们时常大肆宣扬亲情之感人,我身边的人却都十分冷漠,不管是对我还是对秦煜明,母亲的态度都是一概的漠视,有时是仿若逗弄狗儿的态度,在她不摆弄那些富人拿来拜托修补的名贵古物时,会稍微理会我们一下。至于父亲,不知何时起他的身影便在这个家里逐渐淡去,我自小学四年级时起竟常常想不起他在哪,或者他现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而外祖父母——父亲那边的早已去世,母亲那边则是有等于没有,我从未见过他们。至于秦煜明,除了父亲去世的那段时间,我们之间几乎不曾谈过任何有关那个形同虚设的家的事情——所以我也不懂得他对于父母的看法。
  不过确实是不需要我们的看法的,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也早已再婚,与一法国人,我高中毕业时她突然宣布她要跟某个法国富商去法国,两人迅速结婚,而留我一人在加州读完大学——从那之后便没再见过面,即使电话也极少有。我只知道她又冒着47岁高龄产妇的危险生了对龙凤胎,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模样,只在当时打过电话庆贺过,话不超过十句,彼时我大三,兴许是新生儿的降临令她心情愉悦,她罕见地问了我将来要做什么。我当时正好在酒吧偶然认识一个名叫Charlie的设计师,他邀我去当他新秀的模特。
  我当时没经过脑子,脱口而出了要去当模特,纵使当时我还没决定。她语气却极为平淡,那就去呗。很快便挂断电话。我想她一定不记得我大学主修心理学。
  我至今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否包含了母亲的因素,也不知那个决定做得对不对——总之我是去了。
  后来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Charlie的模特,他找我走开场,时常想要为我量身定制——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应该是从未想过。但也没有拒绝过,毕竟他也算好意。
  直到后来,在一场秀后去酒吧,遇上了同在那里喝酒的秦煜明。
  那是我们自从父母离婚后,第一次相遇。
  久别的兄弟竟是在异国酒吧重逢。这样回想起来,有种诡异的荒诞感。我不会说这是命中注定的邂逅,那也未免太过矫情,但确实令我十分惊讶。我从未想过他这样冷淡,好似对周遭一切都浑不在意的人,会成为一个名摄影师。
  彼时我身边坐着那时在秀上认识的一个金发男人,我看到秦煜明时,那个金发鬼佬的手已经伸到我的裤裆里乱摸,而我竟愣住,眼睛牢牢钉在那个在吧台边,面前放着一杯酒,独自抽烟的黑衣男人身上。
  那时我实在庆幸秦煜明没有看到我,毕竟不管是谁,几年后再看到自己的亲弟弟正被一个男人乱摸,心脏都不会好受。之后发生很多事,我却从未向他提起过,那其实是我在那么多年后第一次看到他。
  而不是后来两人一起在吧台喝酒的那次。
  秦煜明回来的时候,我还在沙发上发呆,电视不知何时被我打开,上面正播着有关我现在所处公司的新闻,数来是无聊,不过是换了个总裁。倒是比上一任年轻英俊多了。
  秦煜明看电视屏幕一眼,略一顿,抬手关了电视。一时间静下来,我看着他,不想开口。
  “提前回来怎么不告诉我?我去机场接你。”他习惯性过来吻一下我的脸,我坐着没动,看着他脱下黑色长风衣,到一旁去挂好。不知何时已到傍晚,没有开灯的客厅有些昏暗,他的脸在昏黄的光线中一片模糊,看来我的视力比自己以为的要差。
  “进度比预想要快,我也没想到。下次会提前说。”我朝他笑,心里却没有动静,又动了动摊在沙发上的两手,“你去帮我把行李箱整理一下好吗?我现在累得都不想动。”
  他没有吭声,只是嘴角略一勾,又凑过来吻我,很温柔的样子,是默许的意思,果然片刻后他起身,摸一摸我的脸,直接进了卧室。
  我又把电视打开,刚刚的新闻已经播过去了,现在是娱乐新闻,一男一女在热烈谈论一对结婚几年的明星夫妻反目成仇的经过。我手一抖,不小心按到音量键,声音瞬息放大数倍,脑袋几乎要震晕,连忙关了电视。
  晚上临睡前他先洗澡,我又去看衣柜,那几件别人的衣服,已经不见了。
  Chapter 1。2
  虽说小别胜新婚,但我想任谁刚回家就发现自己男友出轨的确凿证据,是没办法在床上与男友进行比接吻更下一步动作的。虽然其实我连这亲吻都有些膈应。
  所以我按住了秦煜明继续往下抚摸的手。
  他好似也不觉得意外,只是仍平淡道:“抱歉,我忘记你已经很累,那么这就休息吧。”说完,还要在我脸上吻一下。
  我是不知道他怎么还有脸说出这番话,只有沉默以对。他也不再说话,不带情`色地抚摸我的脊背,将我往怀里搂住,低声道了晚安。
  我只是闭上眼,感受他在我脖颈间的呼吸,鼻间逐渐升起股酸涩感,但强忍回去。
  亲兄弟在一起,并不会令这关系多牢固一分。平素倒没有什么所谓,到浓情蜜意时反添快感,但如今却更令我感到难堪。尤其现在,更是惧怕他这独一份的温柔,会无法下定决心分开,会仍旧抱有无聊的期望。
  真到了可能分手的境地,血缘不会成为羁绊,只会是枷锁,是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他现在要求分手,大概还会不舍,却不会拒绝。是拒绝不了,我目前的工作对私人生活的曝光率太可怕,若是哪天被发现,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此时此刻,心里竟是升起股期望他说分手的心情来,他若现在开口,我一定同意。心里想着,却突然感到他拍了拍我的背:“怎么还不睡?你不是很累了吗?”声音迷糊,似已半梦半醒。
  我终于有些体会到他当初的心情,并感同身受那份痛苦。
  这一觉意外的沉,等我起床时,床边的闹钟显示着十二点。我脑袋昏昏沉沉,光着脚走到卧室门口打开门,几步走到客厅,看到他在抽烟,还有些愣神。——潜意识里是认为他今天该去找那秘密情人处理掉衣物才对,若是谨慎,或许干脆扔掉,以避免我哪天循着这些订制衣物找到正主。
  但秦煜明行事惯来有种无耻的坦荡,不管是对于什么,我猜他更可能已经将衣服还回去,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
  见我出来,他先以烟一指餐厅桌上的饭菜:“自己去热一热。”我没说话,默默去把饭热了,他向来不高兴我睡懒觉,为此我们争吵过数次,但我今天不会刻意去找他吵架,因为我极有可能口不择言,我暂时还不想他知道我已经知晓他的出轨。
  其实是简单的蛋炒饭,一看就是出自秦煜明的手笔,因为他喜欢在蛋炒饭里加剁碎的青椒和小葱,而之前请的保姆不会。我看一眼墙上的日历,今天周三,是我们请的保姆陈姨惯例的休息日。
  我端着个碗,坐到秦煜明身边的沙发上,他在用碟片看一部我们早就一起看过的电影,漂亮的金发女郎在舞台中的聚光灯下尽情舞蹈,蹩脚害羞的诗人隐匿在熙攘人群最暗处,眼里闪烁的爱慕之光令我想要马上关掉它。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即将迸发的热烈爱情令我胃部不适,大概重新加热过的蛋炒饭的油腻也是诱因之一。我在那木然地嚼着油腻的金黄米饭,眼睛盯着屏幕,脑海里却在寻思秦煜明是否知道我对他那档子事已经有所察觉的事。
  “你睡觉时有人打电话来,我给你挂断好几个。”眼角余光里秦煜明似将目光投来,我没看他,却看向一直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此刻屏幕是暗的,我在想会是谁那么急地找我。他先是沉默,接着站起身走了。
  我终于不用僵着个脸摆给他看,松开握着调羹的手,去检查我的手机。屏幕上从早上八点半开始的一连串未接电话令我有些嘴角抽搐,这些都来自于同一个人,也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现在有空闲。
  我还在翻手机,秦煜明却突然出现在旁边,玻璃桌面倒映着他微沉的表情,即使皱眉的样子也很性`感——这是他曾经到处勾三搭四寻欢作乐的资本,当然,他的资本可不止这些。
  一双拖鞋被扔在我搭在一起的双脚旁,他嘴里的烟似乎一直含着未抽,燃出一截灰柱。
  “穿好鞋。”他言简意赅。
  我不想理他。有时在他面前我总是瞬间缩小,变回年幼时只在暗处瞧着他的那个怯懦的我。怯懦又倔强,渴望获得关注,却最擅长死鸭子嘴硬。
  他对我这态度也习以为常,我们曾经上演过许多这样的戏码,他要求我的许多事,我都只是犟着不去做,比如在家里好好穿鞋,或者不要在床上抽烟。这些都是小事。
  多数他都是把我夹在指间的烟抽走熄灭,或是像现在这样,蹲下`身替我穿好拖鞋。
  总是这样,看似沉默冷淡,对我的温柔却毫不吝啬。一层一层先是绸布,如今是锁链,将我缚在他早已织构好的网中。
  我要是能一早挣脱这温柔,也不用在这嚼着油腻的蛋炒饭,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样傻兮兮地纠结痛苦了。
  Chapter 1。3
  秦煜明大概只打算守我到吃完午饭,他现在开一家摄影工作室,当老板的不用老是亲自去拍,有些却还是需要他出马的。我坐在沙发上吸烟,看他走来走去地收拾,终于伸手按了遥控,关掉那烦人的爱情电影。
  骤然静了,他却没有什么反应。他总是这样,听说父亲出轨时,知道父母离婚时,再次见到我时,第一次和我上床时——那时我俩都谈不上有感情,连亲情都没有——他都是如今这副样子,冷漠镇定,好像没有事能令他激动,哪怕只是瞳孔略微收缩。
  我曾经想要看到他情绪激动的一面,但是真正看到后,却更宁愿一切都没发生过。
  “我今晚应该回不来,这次的顾客尤其麻烦。”秦煜明将收拾好的包扔在沙发上,“明天傍晚到家——你不要再迟睡晚起,给我好好吃饭。”
  他倒是淡定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这是我最痛恨的模样,但现在我却什么指责的话都说不出口,只是目光不自主地追随他的身影,嘴里含糊地应着他一贯的叮嘱。
  脑子里想的却是别的事。
  我从昨晚开始一直在脑海里盘桓的,无法驱逐的念头:他到底为什么会出轨?
  我看不出他对我有厌倦——若真是有人会对我感到厌倦,那真是令我刮目相看,我还没被甩过,不过我不想尝试那滋味。但别告诉我是一时醉酒引起,那未免太可笑。虽然我和他就是因酒醉而开始,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场合,错误的对象,一切都是错的,我们最后却在一起了。
  秦煜明很好,我不打算就此轻易放弃。我也瞧不出他有分手的念头。说到犯错,我当年或许更甚,他这次的错误,我认为可以原谅,即使我还是感到恶心。我想把他推到浴室的浴缸里,用刷子刷遍他的全身,不放过任何地方,包括他的小脚趾缝——这个念头从昨晚就在困扰我。
  我看着秦煜明嘴里含一根烟,还在四处找打火机,便示意他过来,我看到他眼里的困惑,但还是过来了。
  他的衬衣领口一向开两个扣,松松露出部分锁骨,我一向喜欢含着那里轻轻啃咬,留下些许痕迹,他总是纵容。我攥住他衣角,将他拉得弯下腰来,又拎住那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