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是头狼-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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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了一个星期才弄好,路爵进去的时候,有种又穿越到X市的感觉。
路天也顺其自然的坐在前台前的吧椅上,荡着两条无处安放的大长腿,似乎对周围的环境特别满意。
路天属于那种换了地儿就得很久才能适应的类型,刚搬到江边时,成夜成夜的不睡觉,睁着眼趴在床上发呆,也不知道他在想着些什么。
酒吧刚开,路爵决定破费一下,邀请个什么小明星过来串串场,搞个开业大酬宾,酒水半价。
但是想了一圈子,感觉没有合适的人选。
太火的他也请不起,不火的请他有屁用。
于是这事儿暂时搁浅,还没搁浅多久呢,路爵坐在店里就接到了老罗的电话。
“爵哥,听说你酒吧新开业啊,哥几个带人去给你撑撑场子?”
路爵没忍住笑了:“就你们几个门神一来,本来想来喝酒的也都不敢来了。”
“说真的。让那个方青崖给你唱几首歌,他现在不挺火吗,给你拉拉人气。”老罗说。
他这一提醒,路爵才想起方青崖来。
得,都快把这小伙子给忘了。
方青崖原先是路爵酒吧的驻唱,人长得挺帅,加上唱歌又好听。一头长发撩拨得跟招魂幡似的,怀里抱着把吉他,哪个姑娘听了都忍不住心动。
后来,方青崖去参加了一个音乐类选秀节目,最后虽然没得第一,但是话题量却比第一名还多,被唱片公司给一举签下,被包装成了低音炮小王子的人设。
说他是低音炮,这路爵没有意见,说他是小王子,可他妈拉倒吧。
这孙子喝多的时候躺在他身///下都浪成那样了,还小王子呢,小荡//妇还差不多。
方青崖有野心,这是路爵老早就已经看出来的事儿。那时候俩人只不过是各取所需,做个伴儿。
旁人看了有时候还会夸一句:“你们俩真配。”
路爵当时笑笑没吭气,但心里明白得很,他俩也就看起来配,但往往看起来般配的,在一起也就只剩下“看着般配”这一条好了。
老罗可能是把他俩在一起过这茬给忘了,但是路爵没忘啊。
“别了。”路爵回答老罗说,“我们现在不是一路人了,请不动这尊大神。”
路爵觉得方青崖这人彻底得完,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初路爵陪他一起参加比赛的时候,看到方青崖为了让精神亢奋一点,赛前躲在卫生间抽da麻。
那副乌烟瘴气的画面,路爵永生难忘。
当时就有一股寒恶从路爵的心底蔓延开来,从此以后,再多看方青崖一眼他都想吐。
厌恶之余,路爵还不免有些暗喜,我他妈可算是找到跟你分手的理由了。
因为这,俩人一别两宽,再也没见过面。
路爵也从网络上听说过方青崖的消息,他现在越长越好看,歌也火了好几首。风格从民谣转换到流行乐,他的星途看起来似乎一马平川。
只有路爵知道,这个人就像是被蛀空的树木,外表看着光鲜亮丽,但是里面全腐烂了。
晚上酒吧开业老罗这帮子人开着皮卡就过来了,从车上下来不少人。
路爵看到后以为有人来寻仇呢,吓了一跳,直到老罗从驾驶座上蹦跶下来,冲他打了个招呼:“哈喽。”
路爵嫌弃的回应:“喽哈。”
他突然想起有一回老罗跟人打群架,也是开着皮卡叫了一群兄弟,气势汹汹的停在原地,还有人拎着音响放歌,当背景音乐。
放的歌不是别的,是刀郎的那首“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更晚一些。”
听着这歌揍人,就连出拳都非常抒情。
老罗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有创意的人。
“爵哥,你走以后,我又把刘顺给揍了一顿。”老罗揽着路爵的肩膀进了酒吧,往里面看了一眼说,“江恒还没到?”
“他说等会儿。”路爵用打火机单手打了下火说,“刘顺没再闹事儿吧。”
“没有,他哪敢再闹事儿。”老罗说,“不把我胖虎放在眼里,老子捶爆他。”
“大哥,您这什么路子,这么野。”路爵低头一乐,真有意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啊。”老罗说。
没过多久江恒也来了,一屋子人都坐满了,非常热闹。
路天待在前台帮路爵擦杯子,兴趣盎然的抬起眼睛看人唱歌。
老罗上赶着要上台表演,那破锣嗓子一开口就破音,唱了首刀郎的《那一夜》,路爵在底下听得乐不可支。
老罗过这么多年一点儿长进也没有,还是那个动不动就“我伤害了你”的烈性男子。
唱完路爵觉得自己确实被他伤害了,不仅耳膜被震得生疼,而且那个昂贵的麦克风还差点被他给摔坏了。
江恒一直在低头看手机,一会儿打个电话,一会儿发个短信,看起来有点心神不宁。
路爵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听见,他皱着眉回了条短信,抄兜坐在沙发上,抽起了烟。
“你不戒烟呢吗。”路爵犯贱的问。
江恒抬头深深看了他一眼,路爵觉得他看自己这眼神能把自己给吃了,于是立马抬了抬手说:“当我没说这话。”
江恒吸了一口就把烟头给摁下了,皱着眉叹了口气说:“周辞。”
“周辞怎么了周辞?”路爵只记得这人好像是江恒之前一朋友,突然这么提起,感觉还挺疑惑。
“周辞,跟我,都喝多了。然后就就,我俩……”江恒说完,狠狠把烟头拧了两圈,没有再说下去。
不用他说完,路爵已经自动把信息给补全了,咳嗽了一声说:“那不挺好,你单身他也单身。”
江恒摇摇头:“不,不想,耽误,人家。”
“你是怎么想的?”路爵以前从来就没跟江恒探讨过感情方面的问题,所以压根不明白他的心思。
江恒喝了一口酒,低头沉默了半天。
路爵从路天手里接过刷好的杯子,用毛巾使劲擦了两下,放在桌子上的时候,杯子亮得都反光,几乎可以当镜子照。
路爵一抬头,被江恒的反应给吓了一跳。
他正红着眼睛,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手上抓着沙发,哭得肩膀微微颤抖。
路爵愣了一下,路天也愣在了原地,有点好奇的看着江恒,似乎是不懂他为什么会这样。
“江恒?”路爵有点儿不知所措。
“太难受了,真的。”江恒剧烈的咳嗽起来,单手撑着额头说,“我他妈,真的,难受。”
路爵认识他这么长时间,从没见过他这样,很想走过去安慰他一句,但又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好叫了句他的名字:“江恒……”
“你别,别理我。”江恒又咳嗽了几声,侧过脸说。
路爵低下头,瞥了一眼还在傻盯着他看的路天,抬起手捂住了他的眼睛:“别看了。”
江恒又喝了口酒,深吸了几口气,白皙的脸上才逐渐恢复正常。
然后,他用破碎的句子,给路爵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江恒跟齐盛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约定好考进同一所军校。
俩人一起训练一起休息,感情一直都非常好。
江恒从小就有点结巴,说话总是很着急,因此经常被人嘲笑,每每听见别人的嘲笑,齐盛总会比自己受气还要愤怒,动辄就把别人揍得鼻青脸肿。
齐盛比江恒大了一个月,宠他宠得跟不要命似的,知道他爱吃栗子,每到周末闲着,齐盛都会去买好多栗子,徒手给江恒剥。但是那时候部队里还没有冰箱,没法冷藏,江恒就只能把所有的栗子,都硬着头皮吃完。
没人逼江恒,但他从来都不舍得剩下,因为齐盛每次剥栗子,都会剥得指甲都秃了,流血长倒刺。
江恒心疼。
那时候,齐盛总说,部队里不能开小灶,等以后我们退伍了,我就天天给你做糖炒栗子。可甜可甜了。
江恒笑得一脸阳光,光是听齐盛形容就觉得快甜到心里去了。
可是后来,齐盛因为表现优异被调走了,说上级要秘密训练他当卧底。
江恒虽然很担心他,但是也没有阻拦。因为他知道齐盛一直都是个特别具有正义感的人,除暴安良是他从小的梦想。于是江恒就亲自把齐盛给送上了列车。
没想到的是,这趟列车竟然通向天堂。
齐盛的死讯传来的时候,江恒甚至都不敢相信,那具被大火焚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就是他昔日的男朋友。
曾经,齐盛是那么挺拔高大,阳光帅气。
而且齐盛还说了,要天天给他做糖炒栗子呢,愿望还没实现,他怎么能先走。
江恒看着那具焦黑的尸体想走上前去摸一摸,但却被一群人给制止了。
他看着怪物一样的齐盛躺在那里,心里一抽一抽的疼。
齐盛他那么那么好,本来应该一生都平平安安的,怎么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江恒不敢相信事实,直到看见法医戴着面罩把齐盛抬走,强行掰开他蜷曲的五指,从他的手掌心里滚落出来一颗焦黄色的栗子。
齐盛在最后,都还是紧紧的握着这颗栗子不松手,就像是握住一个小小的执念。
江恒的眼泪瞬间就止不住的往下淌,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吃过糖炒栗子。
如果可以,他愿意主动承担所有的苦难和不幸,换齐盛一生平安顺遂。
一直过了好多年,齐盛的坟墓上都长满了荒草。
可是江恒却再也没法忘记他,每当忆起,不觉潸然。
“如果,感情,能够遥控,就好了。”江恒叹了一口气。
那样的话就可以,想进的时候就进,想退的时候就退,有一天真的累了,干脆暂停好了。
不像我现在,特别累,可还是没有办法停止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微博有小可爱在搞抽奖活动,抽的是《室友》的抱枕和周边,人不多,中奖几率很大,大家可以试下手气。微博ID文案上有写。
明天周二,不更新。
第13章
纵使洒脱如路爵,听完以后也忍不住有些黯然神伤。
以前路爵就最不爱看那些电视剧,虐心又狗血,没想到生活竟然会比电视剧还狗血还虐心。
说完之后,江恒摇摇晃晃的站起来,背对着路爵说:“别扶我。”
行,不扶。
还没两步呢,他那边就栽了。
路爵走上前一把将他搀住。
江恒:“别扶我。”
“行行行,不扶。”路爵一边揽着他肩膀一边往厕所拽。
老罗看见问了句:“这是怎么了?”
“这孙子喝大了。”路爵嘴一努,朝厕所的方向指了指,“拉他去吐会儿。”
“怎么的?”
“为情所困。”
“啧啧。”老罗喝了口酒,“还是我手插口袋谁都不爱,这样过得比较滋润。”
路爵扭头看了他一眼:“还手插口袋谁都不爱呢,非主流。”
老罗嘿地一笑:“我要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
“滚。”路爵这次连头都没回。
江恒在厕所里吐了个昏天黑地,呕吐物夹杂着酒气,迎面扑来一股酸臭。
味道实在不是很好闻,路爵用手遮了遮鼻子,看着江恒的背影。
他这酒量本来就不怎么地,再加上酒醉愁人怀,江恒今天真正是喝大了。
厕所就只有一个坑位,有人在门口探了下头,路爵很友好的提醒他:“有人。”
看着江恒吐完,扶着墙在那儿喘气,路爵从兜里掏出根烟,也不点着,就拿在手里捏着烟头,玩了一会儿才开口:“江恒,你是不是瞒了我什么。你以前从来没跟我说过,你还当过兵。”
江恒干活非常利索,是整理内务的一把好手,被子每天都会叠成整齐的豆腐块,棱角分明。
正常人压根不会有这种强迫症,除了当过兵的。
之前路爵没细想,觉得江恒就是单纯的爱干净,现在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感觉他的过去跟自己肯定是相通的。
“我当了,五年兵,退伍以后,就在警局,当了医助。”江恒含混不清的说,“后来,认识了你。”
路爵用大拇指搓了搓手里的烟,继续问:“然后呢?”
“哇”江恒低头又是一通吐。
“然后呢?”路爵只听了个开头,很想继续问下去,但是江恒吐得很认真,压根没有再搭理他的意思。
“喂,里面的哥们儿,拉稀呢这是?我这都憋半天了,怎么还不出来?”外面有人吆喝,“再不出来尿门口了?”
“你尿吧,尿完我把你蛋给拧下来。”路爵嘴上这么说着,但还是一把讲江恒给从洗手台拉了起来。
老罗本来打算待到三点再走的,但是看见江恒这样,不得不提前走了。
走之前还往路爵兜里塞了个红包,路爵掂了掂,起码五千朝上。
送那一群人上车的时候,路爵不动声色的又给他塞了回去,站在路边看着车窗徐徐上升,路爵冲他敬了个不怎么标准的军礼。
“路上慢点。”
“好嘞,老铁。”
回到酒吧里,路爵这才想起来刚刚一直没顾小天,找了一大圈子才看见他已经歪在沙发里睡着了,深邃的五官在灯光下变得柔和起来,小獠牙冒出头来,睡得很香。
路爵靠近他时,闻见一股酒味儿,就隐隐的觉得,得出事儿,再一低头,看见桌上的剑南春只剩了半瓶。
这崽子一口气喝了半瓶剑南春,怪不得都已经躺着起不来了。
路爵安排好店里的事儿,就把他给从沙发上弄了下来,背在了背上。
路天醒了一次,脸迷迷糊糊往路爵的脖子里拱,柔软的皮肤贴在路爵后颈窝里蹭来蹭去。
路爵不由得侧过脸看了他一眼,路天漆黑睫毛微微颤动,上头挂着睡着时的泪珠,在灯光下亮亮的,美好得就像是清晨沾着露珠的花朵。
或许,这就是天使吧。
路爵嘴角没忍住一动,沉声笑了笑,把他垂下来的两只胳膊,往脖子上绕了一圈。
抱结实了,小崽子。
*
酒吧开业这几天,路爵简单算了下账,出去的比进来的多,赔了不少钱。
再这么赔下去估计他就得去喝西北风了。
原本高级酒他都是从欧洲拿货,存在朋友那里,等到有人点,再让人给送来,免得万一出了事被砸了,亏得妈都不认识。
欧洲进口的太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