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门-海无涯-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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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彰显着成人世界那些逃避不开的话题……
可是没有,人们只是静静地品着酒,少许人在舞池中随着音乐摆弄着身子。
舞台上,一个反串演员身着女装,颇为妩媚,正卖力地唱着歌——他唱的居然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扫花自伤身世的《葬花吟》!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是呀,明媚鲜妍能几时!他唱得如此凄婉,难道是自伤自怜?他正青春年少,如今正是他春风得意之时,可这青春饭又能吃几年?常年厮混于此,他是否又读懂了人生的真谛?
酒吧里弥漫着一种特殊的气味,令人有些迷离。我有些恍惚,只觉得有人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当我打起精神的时候,却发觉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雅间,身旁坐着一个四十出头的男子,桌上摆着两杯鸡尾酒。
那男人衣着光鲜,穿的是一套Armani西装。我想,光这一套衣服,就够李翔宇兼职一年了吧。好像作为Gay,天生都会注重别人的颜值。我仔细打量了一翻:虽然看起来有些年纪,但肌肤依然光滑,显然每日都有保养;令我有些不爽的是他额前的那几道抬头纹,处处昭示着他的年龄。
“在这里很难看到新面孔,你应该是新来的吧!”他也将我上下打量一番,露出满意的神色。
我心里一惊:难道他把我当成MB了?
我对于他的唐突很是气愤,起身欲走!他一把拉住我,用乞怜地语气说着:“就陪我说说话,说说话就好——陪我说说话就好!”
语气中颇有几分苍桑,几分伤感,好像一头受伤的狮子。
“外面很多……”
“风尘气太重!”他打断了我的话,“那些人风尘气太重,我不喜欢!我喜欢你的单纯,你的干净!什么都不用做,就陪我说说话,好吗?”
Go to hell ! 死基佬!可当我在心咒骂完他这句话时,我才发觉连我自己都在歧视着“基佬”!我很讨厌那种自以为是的人,他喜欢我,难道我就得陪他吗?
可是鬼使神差的,我并未离去!也许是那句“陪我说说话就好”打动了我吧!那日的我情绪很低落,很想找个人聊聊,我们这也许叫做“不谋而合”!
我安静地坐下来,他开始了他的讲述,那似乎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他没有介绍自己,只说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总。
很年轻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三十岁那年,他接手了家族企业,三十六岁那年,迫于家庭和社会压力,他和一个相亲的女孩结婚了。不久之后,他有了一双儿女。
从结婚的那天起,他就知道他的婚姻注定不会幸福。但是他依然努力维持着。可是,没有情感的生活注定充满争吵——虽然他也十分同情他的妻子。作为同妻,她是不幸的。
他有很多爱人,最长一个陪他度过了人生中最漫长却又最短暂的十年。那个男人之所以离开他,是因为他和那个相亲的女孩结婚了。
结婚前的那天晚上,他的爱人对他说:“既然选择了婚姻,那就好好走下去吧!我是不会再来找你的,我不会和一个女人争爱!你对我的爱,我会深藏在记忆之中!我对你的爱,那就是离开!婚姻也好,爱情也好,都是神圣的,我不想玷污这个名词!”
他复述着他说过的话,悲伤逆流成河!
我想,他的爱人是对的!至少,在我心中,他的爱人是一个“干净”的人,倘若不用“高尚”这个词形容的话!圈子里有太多“乱”的故事,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欲望而做着各种卑劣的事,比如眼前这位男人,用“苦衷”给自己撕开了一道放纵的口子。
他的爱人走了!十年的真情只能埋在内心深处!
愿意和女人争男人的男人有,愿意和女人共享男人的男人也有,而且很多很多,但与他维持这种关系,最久的也不过两年。而这其中,许多人都只是贪图他的钱财。这是他向我表达的意思——至于他是否真的有钱,有多少钱,那些人又究竟是否贪图他的钱财,于我而言,并不重要!
“结婚,你后悔么?”
“若说不后悔,那肯定是假的!但看着一双可爱的儿女,有时也颇为欣慰。只是,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总想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倘若觉得孤单了,我总会到这个隐蔽的小店坐坐!”
一天之内,我似乎接触到了两个沉重的话题:婚姻和终老!作为Gay,这是两个无论如何都逃不开的话题,绕不过的坎。
我原以为,只要顺从地结婚,这两个问题也许就能迎刃而解。现在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错了。选择了结婚,那就等于选择了和自己的天性抗争一辈子!
“假如不结婚,你会怎样安排你的后半生?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次,但总是找不到答案。你是结过婚的,人生阅历也比我丰富,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他沉默了——那个要我陪他说说话的男人居然沉默了!
“想那么多干嘛,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活在当下最好!”说着,他举杯而饮。
逃避!这是逃避!心中有个声音这样提醒着我!他没有给我答案,或许他有答案,只是不愿告诉我!我想,他应该是个有钱人,应该能解决很多问题吧,比如,没有孩子的话,可以找人代孕,虽然于礼法不合!
如果有个儿子,似乎我担心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如此看来,自古以来,繁衍都排在爱情之前。人们只是觉得“繁衍”是一种本能的活动,过于恶俗,于是人为的给它加上一个冠冕堂皇的“仪式”——爱情。这只不过是一种掩人耳目的行为罢了!
有人说,异性恋不一定是真爱,而同性爱情才是真爱,才是源自于内心而非本能,我想,或许真是这样吧!
虽然代孕能解决问题,可是,当一个孩子生活在夫夫之家,他真的会快乐吗?他是否会无所适从呢?对于那个孩子来说,这又是否是公平的呢?
在这一晚,我至少明白了一件事:这辈子,我是不会再结婚的!虽然在刘磊母亲去逝那刻我有过动摇,但在见到这个男人,听他诉说过自己的婚姻之后,我知道我是不该结婚的。也许我顾虑的事情依然会发生,但“船到桥头自然直”,目前,我只能相信这句话了!
“看你一脸愁容,失恋了吧。没事,我们这种人,失恋是常有的!如果每次都要死要活的,还活不活了!来,干杯!”他把喝了半杯的鸡尾酒碰了碰桌上的另一个杯,然后径自喝光了。
也许是心里不开心吧,又或许是对他并不厌恶,我居然顺从地喝下了那杯鸡尾酒。我虽然不谙酒道,但平日也和朋友喝酒的。这鸡尾酒,我也不是第一次喝了,可今日为何会觉得劲道那么厉害?
我只觉得头昏昏沉沉,眼皮不住地打架。我努力地想睁开眼睛,却又无力地垂了下去。恍惚间,我好像看到他走了过来,俯下身子,朝我脸上吻了过来。我想避开,却怎么也避不开。
第十一章 这样一个男人
(续前篇)
(接前篇)“看来我是掉进狼窝了!你回去告诉那老&鸨,让他给我小心点,我随时会举&报他的!”一想到我被算计,气就不打一处来!
“欢迎举报!”他从包里取出一个信封,“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知道我是混蛋,但这个——,就当作我给你的补偿吧。本来准备的不多,昨晚路过ATM机时,我又取了些!”
信封有点鼓,应该是钱。我想,里面估计有好几千吧
我的自尊好像受到了挫败!我不但被人睡了,还让人用钱给打发了!我究竟成什么了!我气不打一处来,抬腿就是一脚,踹在他那名贵的西服上!去死吧,死基佬!
他被我踹飞,落在床上,脸上满是痛苦的表情。看着他那痛苦的表情,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开心。
他并没有怒,只有是爬起来,拉开我的包,将钱扔进我的包里,淡淡一笑:“不如这样,我让你睡回来,怎么样?你上我下,如果你能消气的话,如果你愿意的话!”
“变tai!”我转身离去,将他重重地锁在房内。出了房门,打量了下周围的环境,我才意识到这酒店的豪华。天哪,这居然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光住一晚都要好几千吧!
好吧,我的第一次是在这样一个酒店交付出去的,也算对得起它了!
我想,他可能真的喜欢我吧!其实,这样罪恶的念头我也曾有过——就在昨晚我请李翔宇吃饭的时候,我的脑际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把他灌醉,然后把生米煮成熟饭。其实我和这男人是一丘之貉,一样肮脏,并无不同,只是我不愿意承认罢了。
如果一定要说有不同的话,那就是他真的做了,而我只是想。但是,此刻我已经明白,“爱”不是伤害别人的借口,不会得到对方的原谅。我以后再也不会产生这样奇怪的念头了,就算真的和那男孩子同床共枕,我也希望是他自己宽衣解带!在肉体融合的那刻,只有灵魂也融合在一起了,那才是爱,不是么?
接下来的几天,我刻意避开李翔宇!我的心已经被那个男人搅乱,难以平复!我总觉得自己委屈,故此难以成眠!
那日,当我打开他的信封时,突然有了主意。
他在信封里塞了上万块钱,若单单只是一桩交易的话,估计我会满意!可惜我并不愿意出卖我的身体,虽然此刻已经“被”出卖了!木已成舟,无法再追究,但心中那口恶气我总该出出吧!
倘若他只在信封里塞满钱,而没有留下他的名片的话,也许我们不会再有交集!可他却偏偏留下了那样一张名片,于是,我的报复欲瞬间上来了!
他叫程辉,是文辉集团的老总。文辉在羊城虽然算不上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但实力不可小觑,业务涉及教育、外贸、地产、医疗、服装等各个领域。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老爸的工厂就曾为文辉集团代产加工过。
可是,就算你是天皇老子也不能侵&犯我呀!我那股倔劲又上来了!
那晚凌晨一点,我约他到客村立交桥附近的大排档喝酒。作为有家室的人,我以为他会犹豫,没想到他马上就答应了。
在客村的立交桥下,我静静地等着他。没过多久,他开着宝马过来了。车暂停在立交桥下,他摇下车窗,探出脑袋,一脸兴奋:“今儿怎么突然想起我来?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愿再见我呢!”
他正说话间,突然从三面蹿出七八辆摩托车,车主都戴着黑色手套,穿着一身黑色皮外套,十分酷炫。其实这个季节,穿皮外衣并不十分恰当,好在是晚上,有些凉意。他们染着各色怪发,手里握着一根木棒,朝我围了过来。可是,我却一点也不紧张,因为,他们是我找过来的!
见我被一群不良少年围着,他忙从车上下来,小跑过来,一脸笑容地说:“各位朋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如果我朋友有冒犯的地方,请多多包涵!你们有什么条件,尽管开,我一定尽量满足你们!”
“就他!”我怕他废话太多,一不小心说动了这些小混混,毕竟他不缺钱,而这些小混混就只认钱!
“误会个屁!兄弟们,打!”
我悄悄退后几步,冷漠地看着一群围住他……
第十二章 顺序错了(1)
这样近距离地观察斗殴,我还真是第一次。
他没有求饶,只是不断地反抗着,但每反抗一次,就会迎来一次更狠的殴打。那些小毛头似乎一开始还记住我的话,不打他脸,不打他脑袋。可能是他的反抗惹怒了他们,那群小混混终于顾不上我的提醒,用棍棒在他身上一阵群殴。
终于,不知谁给了他一记闷棍,砸在他的脑袋上。血瞬间沿着发丝,流在他那白皙的脸颊上,但他们仍没住手!有人一脚将他踹倒在地。他似乎累了,这才不再挣扎,只是无助地望着我!
一个黄毛示意大家停手,一脚踩在他的脸上。他没有愤怒,居然望着我,一直傻笑。这疯子——这不可理喻的疯子!
“笑!我让你笑!”那黄毛加大了脚下的力度,他的脸开始有些扭曲,露出痛苦的神情。
“够了!”我从怀里掏出他给我的信封,故意晃了晃,“这是你们的酬劳,可以收工了!”
他紧紧地盯着我手上的信封,亲眼看着我把这袋钱扔给那些混蛋。这包钱,除了拿出那张名片,我再也没有动过。
那黄毛打开信封看了眼,露出满意的神色:“下次有活,记得再找我!兄弟,收工!”
一群人迅速上了摩托车,作鸟兽散,只留下一阵浓烈而呛鼻的汽油味,还有躺在地上的他。他翻了个身,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没有言语。
我转身欲走。
“现在解气了吗?”
“解气了!”我回望一眼,“你那钱真的很烫手!这几天我一直惶恐不安,不知道要怎么花掉那笔钱。今天终于想到了——既然是你的钱,当然得花在你身上。程总,我这样安排,你还满意吗?”
“我们张鸿同学能解气就好!那么,现在可以去大排档吃宵夜了么?”血流了他一脸,他居然想到的是吃宵夜。那眼神如此真诚,真诚得让我有些懊恼!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他抿嘴一笑,那么奸诈:“你以为我那晚只顾着睡你了么?你的包我都翻过了!不是有学生证么?还有手机!你手机我都翻了一遍,还在里面存了我的手机号!”
“你……你……”,我一直郁结于胸,气都不顺,“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四十好几的人了,怎么那么幼稚!难不成你还要去我学校找我?”
“有这可能!”他这脸皮可真厚!
“是么?那你就试试,到时我就去你公司找你!不瞒你说,我高中就向父母出柜了,也不在乎在同学面前再出次柜!你应该不同吧,在公司有头有脸,还有家室,如果‘被’出柜,你觉得会怎么样?我是个做事没下限的人,你可不要逼我!”
“我只是……只是喜欢你而已!”
“因为我年轻,长得还有那么一点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