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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恰好-霜霖-第39部分

小说: 恰好-霜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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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近乎痴迷的神情,估计他一辈子都不可能下定这样的决心,为了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漂洋过海。

伦敦这座城市,常钦最多只在那部红极一时的影片《Sherlock》见过,其中最具标志性的伦敦眼在泰晤士河畔缓缓转动,河对岸的大本钟年复一年坚持不懈地行驶着他的使命,大红色的双层巴士在马路中央穿行,街道两旁维多利亚风格的建筑随处可见:文艺复兴式的圆顶和罗马立柱,哥特式的尖塔与雕饰,巴洛克式的贝壳状拱门,以及英国特有的红砖外墙,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历史遗迹在诉说过去,这里的大街小巷都流露出历尽风霜的痕迹。

熟识郗苓后,常钦每次在电视里看到伦敦这座城市,都会忍不住多瞄上几眼,现在,他就站在这繁华都市的中央,幻想郗苓曾经在这里有过的生活,那是对方人生中最青葱的岁月,有可能,他曾在这里经历过最刻骨铭心的爱情。

想及此,常钦深吸一口气,伦敦城内的清新空气穿过他的气管直达肺部,却像一注硫酸,浇得他五脏六腑都疼。

如果回到十年前,他还会觉得自己很潇洒,为爱长途跋涉,拉下面子祈求对方回到自己身边,可惜十年前没有人值得让他卑微至此,十年后,他站在街边小店透明的的橱窗前,望着擦拭如明镜般的玻璃里自己模糊的身影,突然觉得可笑至极,一个奔三的男人,为了一段昙花一现的爱情,在这异国他乡街头盲目等待,前方有重重荆棘,肩上有千斤万担,他却只能傻等在这儿,等那个人过来认领自己。从机场出来后,突然而至的小雨将他淋得狼狈不堪,街边的梧桐树被风吹出沙沙的响声,一片接一片的梧桐叶在空中打转,他觉得这每一片随风而落的枯叶,都像在嘲笑自己这份满目苍夷的爱情。

常钦苦苦等不到郗苓的回复,只好直接拨了电话过去,几声提示音后,他终于听到那个久违的声音,带着几分惊慌和茫然,却让他冰冷的心一秒恢复温暖。

挂掉电话,常钦突然觉得,沦落到这一步,他统统认了,因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为另一个人这样黯然神伤了。

郗苓比料想中出现得早了许多,常钦站在原地,看对方把车停好,然后一步步向自己走来,他冲对方露出一个疲惫的笑容,长途跋涉让他的声音听起来沙哑不堪:“你来了?”

几个月不见,郗苓的状态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的头发长了许多,浓密的双眉完全被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神不再清透明亮,而是掺杂了几分复杂的忧思,眼袋看上去也厚重了许多,眼窝下挂着两团淡青色的阴影,脸颊显而易见地凹陷下去,五官鲜明的脸上毫无血色,肤色较之前越发苍白了几许,薄唇淡无生气,嘴角有些刻意地扬起,他上下打量了浑身湿漉的常钦一眼,只见对方的头发完全被打湿了,一缕一缕贴在光洁的额头上,身上只着一件单薄T恤,棉质的布料上也全是雨水,让他整个人在冷风中瑟瑟发抖。郗苓眉头微蹙,两片唇瓣轻轻碰了碰,发出的音节同样低沉:“你没带伞么?”

常钦低头审视了狼狈的自己一番,尴尬地耸耸肩:“出门太急,忘了。”

郗苓无奈地叹口气:“我就知道。”他露出有几分担忧的神情,语重心长地教育常钦说“伦敦常常会下雨,以后出门记得带伞,我先带你进屋洗个澡吧。”

常钦听到“进屋”两个字,眉头不安地抽了抽,他瞄了眼停在路边那辆看上去价值不菲的跑车,假装若无其事道:“想不到才来伦敦这么几天,你连车都买了。”

郗苓淡淡地回答:“是朋友的车。”

常钦哦了一声,不再说话,任由郗苓带他绕过一条条小巷,最后走进一栋简欧风格的建筑内,在三楼的某间公寓门外停住,掏出钥匙打开大门,从玄关处的鞋柜里取出一双拖鞋让常钦换上。郗苓行云流水般完成了这一连串的动作,常钦看在眼中,胃里一阵阵发酸,他本以为,郗苓可能只是心情不好跑来这里散散心,却没想到他竟然有车子开,现在还有一套房子住,满满一副“移居到此”的状态。

“进来吧。”郗苓走进屋内,转身招呼他,常钦拖着行李箱,一路东张西望地来到客厅。这套房子不算大,面积看起来跟郗苓在中国的那套单身公寓差不多,满屋家具都是素雅的白色,搭配满墙的浅灰色壁纸,一股硬朗的中性风直入眼帘,常钦暗暗松了口气,至少,他还没有在这简洁的小屋内发现一丝女人的痕迹。郗苓走进洗手间,为他准备好热水,常钦翻出干净的外套长裤,进去冲了个热水澡。

洗完澡后,常钦用毛巾擦拭湿漉的头发,走到镜子前,仔细端详镜中自己的面容:睡眠不足落下的黑眼圈、下巴上冒出的细胡渣、因为心情低落而毫无血气的面色……常钦叹了口气,想着本该以最好的状态来见郗苓,没想到,却让对方抓住了自己最不堪的一面,他低头找剃须刀,这才发现,镜子旁的置物架上放了两个牙杯,杯子里各插着一把牙刷,两把刮胡刀整齐地摆放在牙杯旁边,另一边的挂钩上垂挂着两条纹路相似的毛巾……

常钦:“……”

他打开洗手间的门,探出头问郗苓哪把刮胡刀是他的,郗苓不动声色地走过来,拿起自己那把递给他,整个过程中,常钦都牢牢紧盯对方的面庞,见郗苓将情绪掩藏地天衣无缝,常钦不爽地撇撇嘴,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谢谢。”

常钦把自己收拾干净,回到客厅中,发现郗苓正窝在沙发里捧着本书看,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见对方身穿一件干净的纯白T恤,紧致的轮廓线条在棉质T恤内若隐若现,他的身材比例匀称,长期健身让他的身上肌肉随时保持良好的紧绷状态,结实的腰身隐藏在宽松的上衣下摆内,细长的双腿包裹在黑色休闲裤中,从郗苓的角度看过去,竟透着几分神秘的性感。

郗苓的喉结显而易见地上下一滚,手里翻书的动作停在半空,视线从常钦宽厚的胸膛上扫过,飘忽不定地移向他的脚尖,常钦将对方无措的表情尽收眼底,嘴角得意地一扬,两三步走过去,将窝在沙发里的人紧紧搂进怀中,柔软的双唇贴在他耳边吹气:“我很想你。”

敏感的耳垂瞬间烧得通红,郗苓闭了闭眼,用尽生平最大的意志力推开对面的人,他调整了下坐姿,将目光移向正前方,神色不安地问:“你怎么突然跑来了?”

常钦没料到郗苓竟会如此冷漠,他几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微微偏过头紧盯着对方线条明朗的侧脸看,无辜地重复了一遍:“我说了,我很想你。”

郗苓重又移回视线,像看一个孩子般看向他,近乎哀求道:“常钦,别再任性了。”

常钦心头一悸,不明白自己在对方眼中怎么突然就“任性”了,他耐下心来,一字一句地解释道:“我不是任性,我是真的很想你,没有你的日子,我一分钟都熬不下去。”

郗苓苦涩地笑了笑,神色淡然地说:“这样的调情,对你而言实在是信手拈来。”他把目光对向对方漆黑的瞳仁,眼神极尽认真专注,音调却逐渐转淡,“这二十多年里,你已经对多少人说过了。”

常钦被对方质问地一头雾水,他直觉郗苓在无理取闹,他俩已经相处了一年,连同居都有半年多之久,他是个怎样一个人,对方心中多少都该有点意识,又何必在此时,在这异国他乡,对自己兴师问罪。

只见郗苓捏着眉心,无奈地说:“常钦,我承认我对你动过心,但我也说过,这份感情让我觉得很累,我不想担着了,我早就应该放下的,过去是我不好,当断不断,我向你说声抱歉,现在,请你也放开手好么?”

郗苓的每个字都像一把刀,一点一点地划过常钦本就脆弱不堪的心脏,他想起给郗苓过生日那天,对方那几乎能穿透自己内心的眼神,当时他也是用这种万般无奈的口气,说出那句话:我觉得很累,不想再担着了。他微微一怔,没有想到,当时郗苓所谓的放下,原来指的就是自己。

常钦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抓住对方冰凉的手,低下头,忏悔般自我反省道:“郗苓,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才让你对我如此不信任,我承认以前的我确实过得非常随心所欲,在感情上从没能够从一而终,我没办法对你做出海枯石烂的保证,我只希望能用我的实际行动向你证明,只要你跟我在一起,我绝对绝对不会再对另外一个人动心。”

郗苓没有抽出手,任由对方紧紧抓着,温暖的体温从手心传来,郗苓却感受不到半丝暖意,他深吸一口气,缓缓道:“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知道的。”

常钦猛然抬起头,神情中是万分的不可思议,他呆愣半晌,张了张嘴,却见对方苦涩地勾起嘴角:“没错,我就是这么犯|贱,我口口声声说你三心二意,自己却背着‘家室’跟你调情。你守着像我这样的人,又为了什么呢?你有光明的前途,有善解人意的父母,如果你不那么任性的话,肖露也是个非常合适的对象,她亲口告诉我她爱你,这样一条康庄大道摆在你面前,你为何非要学那飞蛾,自不量力地扑火?”

常钦手上的力道加大了几分,似乎以此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他急忙解释道:“我跟肖露什么都没有发生,你相信我。”

郗苓摇摇头,终于将自己的双手从他手心中抽出,视线移向茶几面上,面如止水地说:“发生不发生都没什么紧要,我在乎的,本就不是这个。”

“那你……”常钦向前挪了几寸,慌张道,“你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郗苓看向他,一直淡如水的面色突然揪成一团:“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说了,我有男朋友,有属于我自己的生活,我之前犯了错,现在我意识到我的荒唐,我要逃离那种生活,你还不懂么?”

常钦无措地沉默许久,痛定思痛后,他再次张开双臂,将郗苓牢牢锁在自己怀中,宽厚的胸膛紧贴着对方骨骼鲜明的背脊,慌乱地口不择言,“你不要离开我,你刚才为我制订的那些生活,我半分也不想要,我会说服我的父母,我会对你一心一意,你相信我,我一定能够说到做到……”

郗苓痛苦地低下头,实在被这个人的死缠烂打弄得筋疲力尽,他恨自己软弱无能,从再次邂逅起,他就不知道怎么拒绝这人的甜言蜜语,意志稍不坚定,就会跌进对方的温柔漩涡中万劫不复,他在心里一遍遍告诫自己这次绝对不可以,却无力推开这温存的怀抱。

就在这时,大门被人打开了,沙发上紧搂的两个人纷纷抬起头,个子极高的Vincent站在玄关处,嘴角挂着痞气十足的笑容,看到两个人亲密无间的姿势,他倒不慌乱,但脸上的表情也客气不到哪儿去,他嗤笑一声,直直地看向常钦,挑衅味儿十足地说:“这位就是常大设计师吧,想不到你打招呼的方式如此露骨,不过这可是在我家,我还是郗苓的男朋友,当着我的面儿,你是不是应该收敛一点儿?”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狗血地我无颜以对……
ps:常钦在飞机上听的歌名叫《可风》,建议搭配阅读。






第44章 四十四
其实早在Vincent站在门外掏钥匙时,常钦就听到了屋外的动静,但他故意搂着郗苓不放,目的就是想以此看看对方这名义上的男友会作何反应。

早在别人口中听了无数次Vincent的名字,此时正面交锋,常钦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容貌确实英俊地无可挑剔,当然,能让郗苓看上的人,长相自然不会差到哪儿去,只是Vincent这孩子气十足的模样,常钦实在没想到对方竟然会喜欢这种类型。只见Vincent似笑非笑地看向自己,一脸桀骜不驯的模样,一只耳垂上还挂了颗十字架耳钉,脖子上一条长至胸口的银质项链,在夕阳下折射出微弱的亮光,常钦不悦地抽抽嘴角,这才不情不愿地放开郗苓,起身走向玄关,大方地伸出一只手,向Vincent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常钦。”

Vincent也伸手与对方握了握,微笑着点头:“早就久仰大名,我的中文名叫叶文苼,不过你也可以和郗苓一样,叫我Vincent。”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依然窝在沙发里的郗苓。

常钦将这些微小的动作尽收眼底,胸膛内顿时怒火中烧。

郗苓见俩人明面上客气谦虚,暗地里却剑拔弩张的招呼方式,直觉一个头两个大,他扶额避开视线,假装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常钦转过身来,居高临下地看向郗苓,宽厚的胸膛因燃起的妒意而剧烈起伏,完全无视Vincent的存在,依然不甘心地问道:“郗苓,你跟我走么?”

“你什么意思啊?”仍旧站在玄关处的Vincent怒气一触即发,他两三步走上前,拽过常钦的胳膊让他正对自己,抬起手掌朝他胸口上用力一推,后者猝不及防,在原地打了个踉跄,他赶忙找回平衡,理了理上衣,毫不示弱地挑衅道:“我在跟郗律师说话,麻烦闲杂人等给我闭嘴!”

平时脾气温顺到没朋友的常钦,突然发起火来,浑身竟然散发出一种禁|欲般的帅气,原本灵动的大眼睛半眯起来,浓黑的眉头蹙成一团,下巴戏谑十足地上扬,双唇紧抿,唇角下压,好似下一秒,就能将对面的人踩在脚下狠揍一顿。只是常钦逆来顺受惯了,鲜少会流露这种表情,郗苓跟他相处这么久,这样的神情也只在对方脸上见过三次,一次是初见时,一次是在圣姑庙前,跟自己同在一条线上质疑吴敬时,还有一次就是颁奖那晚,他站在光彩夺目的舞台上,也是这样下颚高扬、眉角微蹙,只不过那晚的神情并非挑衅,而是高不可攀,那种看起来像要把全世界都踩在脚底下的自信,让郗苓沉醉其中,怎么都挪不开目光,他甚至觉得,这才是常钦最本来的样子,平常那些温文尔雅不过是他在这个社会混迹太久,依附在面孔上的伪装。

“你……”Vincent拳头早就攥紧了,他紧紧揪住常钦的衣领,下一秒就要挥上去,后者也龇牙咧嘴地狠狠盯向对方,随时准备来一场酣畅淋漓的肉搏。

“够了!”一直躲在沙发角扶额的郗苓再也没法视若无睹,忍无可忍地吼道,他头疼地快要炸开,搞不懂究竟从哪招来了这两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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