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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最佳契合[ABO]-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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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姿势,重心一个不稳就会滚下来。
  郑飞鸾怕她出事,匆忙扔下手头的东西冲出去救她。没想到小丫头英勇无惧,说翻就翻,一秒钟也不耽搁。郑飞鸾刚踏上石桥,她就在对面“啪叽”摔了个满分的屁股蹲儿,还笨拙地滚了一圈。
  “铃兰!”
  郑飞鸾心都抽紧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伸手扶她起来。
  她却跟没事似的,拍了拍弄脏的小裙摆,还没站稳就想迈步子往外走。然而雨帘如瀑,屋檐底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干地,郑飞鸾知道她先天不足,跟何岸一样是常规病号,哪儿敢放她出去淋雨,立刻给抱了起来,问她:“你要去哪儿?”
  “找……爸爸……”
  铃兰努力比划。
  郑飞鸾便抱她进去找何岸。然而庭院空凉,卧室也锁了门,只有程修一个人在客厅值班,抱着一台笔记本,正焦头烂额地给客栈写宣传稿。
  郑飞鸾就问:“何岸呢?铃兰找他。”
  程修从键盘上抬起头来,一脸的晕乎:“应该……在午睡吧?”
  “房门锁着。”
  “锁着?”程修一呆,挠着头发迷迷糊糊想了一会儿,突然张大了嘴巴,“啊!我想起来了,他去香袖街买花了!”
  话音刚落,他又一拍脑袋跳起来,脸上写满了卧槽:“完了完了,下雨前去的,没带伞!”
  没带伞?
  郑飞鸾凝眉算了算,这场雨少说也下了半小时了,那就是说,何岸被困住了?
  窗外雨声渐密,程修匆忙扔掉笔记本,从客厅进门处的伞架上抓了一把伞就要去接人。冲进雨里还没跑多远,他猛地来了个急刹,又是一拍脑袋:“戴逍去买灯泡和油漆了,也没带伞!”
  郑飞鸾:“……”
  程修紧急掉头,奔将回来抓了第二把伞,然后就盯着双伞双待的僵局,陷入了“应该先去接谁”的愁苦思考中。
  “分工合作。”
  郑飞鸾从他手里抽走一把,在头顶“砰”地撑开,抱着铃兰大步踏进了雨中。
  “等、等等!”程修在后面作尔康伸手状,“谁接谁?”
  郑飞鸾头也不回地跨出了大门。
  程修维持了那个滑稽的姿势三秒钟,脑海中闪过一幅郑飞鸾雨中接戴逍的画面,立刻一阵恶寒,触电般把手缩了回来,觉得自己问了一个智商突破天际的问题。
  香袖街有一家小啾花圃,是何岸常去买花的地方。
  郑飞鸾知道那儿。
  他的Omega生性浪漫,还有些挑剔,不喜欢那种固定搭配、商业感浓郁的花束,只喜欢去镇边的花圃里亲自剪一束最好看的。果然,郑飞鸾刚转过街角,就见何岸抱着一束黄白相间的雏菊站在花圃门口,一边等雨停,一边逗弄笼子里的大绯胸鹦鹉。
  “何岸!”
  郑飞鸾远远叫了一声。
  何岸扭头看来,见到伞下的铃兰,立刻踮起脚尖,笑着朝他们招了招手。相距五六步的时候,他不顾落雨,抱着花一溜儿小跑过去,低头钻进了伞下。
  铃兰眉飞色舞,张开双臂扑向何岸,芬芳的雏菊顺势入了郑飞鸾的怀。
  郑飞鸾接稳那束花,笑道:“她等不到你回来,差点自己出门找你,还好给我逮住了。”
  “真的吗?”何岸惊喜地问铃兰,“这么想爸爸呀?”
  铃兰咯咯笑起来,露出几粒莹白的乳牙,在何岸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云雨埋山,空巷水急,伞下自成一方天地。
  三人沿着湿滑的石板路并肩缓行,偶尔一阵风起,卷了雨水迎面袭来,郑飞鸾便压低伞沿,把伞往何岸那侧倾一倾。回客栈的道路长且曲折,也格外宁静,只有铃兰咿咿呀呀,搂着何岸的脖子零星说几个词。
  何岸本以为靠郑飞鸾近了身体会不舒服,好在空气被雨洗得清透,身边又有花香,性腺悄悄沉睡着,没让主人太难受。
  郑飞鸾道:“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样的雨天,连雨都下得差不多大。我也像这样打着伞,陪你走了一段路。”
  何岸有些吃惊:“你记起来了?”
  郑飞鸾笑笑:“我说过,之前发生的每一件事,只要是和你有关的,我都记起来了。那天是三年前的五月九号,在锦源双子塔,对吗?”
  “……对。”何岸轻轻点头。
  所以……
  郑飞鸾欣慰地想,所以你也同样没有忘。
  那年五月九日,渊江还瑟缩在春末的寒冷中,早晨落了一场风里飘摇的雨,又把气温拉低了不少。郑飞鸾临时要去一趟市北经济开发区,走出锦源大门的时候车还没来,他就支着长柄伞站在那儿,等待司机将车开到门廊。
  然后,他看见一个青年抱着花奔上台阶,从他身旁跑了过去。擦肩而过一刹那,清甜的Omega气息笼罩了他的世界。
  难以形容的香。
  不,“香”这个字太庸俗了,远远不足以描述郑飞鸾那一秒的愉悦。Omega的信息素是有温度的,湛凉,冰爽,像在暑热肆虐的三伏天躲进一家冰淇淋店,迎面吹来了冷飕飕的空调风,驱散了汗流浃背的不适,还带着丝缕甜香。
  郑飞鸾第一次闻到这么美妙的味道。
  衣襟上落了一瓣花,水露晶亮。他用手指捉起来,在那上头嗅到了一缕羞怯的爱意。回首看去,Omega却早已不见了。
  很快,司机匆匆赶到,拉开车门请他上车,但内心的某种力量将他钉在了原地,寸步难移。他不耐烦地举了举伞,指向旁边,示意司机将车挪走。
  雨势渐渐大了,陆续有湿泞的脚步经过身旁。不知等了多久,郑飞鸾终于再度闻到了那股香气。
  Omega送完花出来,被大雨困在了酒店门口。
  郑飞鸾用余光悄然打量他,隔着那么两三步距离,青年踟蹰不前,频频探头朝他这儿张望,想靠近又不敢的样子。
  是想借伞吗?
  他笑了笑,主动上前搭话:“要去哪儿?我送你。”
  “公……公交车站。”
  青年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惊吓,肩膀都耸了起来,说话磕磕巴巴的。
  郑飞鸾这才看清他的脸,眉清目秀,比想象中的漂亮。
  他向来不怎么喜欢白兔子似的Omega,偏偏这一个,他没来由地就喜欢进了骨子里,乃至不愿掩饰自己的眼神,任由赤裸、强横的占有欲释放出来,哪怕会让对方感到紧张。
  有什么关系呢?
  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粗暴的,谁也挡不住。何况,他在Omega眼中读到了更浓烈的爱恋。
  他们会在一起的,也许快的话,就在今晚。
  郑飞鸾被喷发的爱情之火吞没了,他想亲吻这个陌生的Omega,就在这里,当着众多酒店员工的面,当着来往客人的面,想众目睽睽之下抱他上楼,锦源有数不清的客房,随手推开一间就可以不眠不休地折腾一夜。他愿意倾尽所有,给予Omega最独特的宠爱,如果对方要求,他甚至甘愿戴上婚姻的枷锁。
  Omega的脾性、好恶和灵魂,郑飞鸾还一无所知,但他并不担忧。因为这是信息素为他选定的人,只要相处下去,他相信,一切都会恰好是他喜欢的样子。
  信息素从不说谎。
  然而,这团焚烧理智的炽火只持续了短短一念,就被一盆冷水浇灭在了潜意识之中。
  不可以。
  上一次相似的冲动给了你多么惨痛的下场,你忘了吗?那个叫谢砚的Omega,你也忘了吗?信息素挖下的陷阱太危险,栽一次就够了。
  绝不允许有第二次。
  绝不。
  于是,所有悸动都在那一瞬间被贴上了封条,连同已经为何岸动了心的郑飞鸾一起锁进意识的黑箱,只留下一点微末的、不知来由的“善意”。
  郑飞鸾的眼神冷了下去。
  他将自己的“喜欢”理解成了“礼貌”,便继续扮演一个礼貌又客套的绅士,依照何岸的请求,撑伞将他送到了广场尽头的公交车站。那么漫长的一段路,他们并肩走过,却没有一句交谈。
  公交车载走了何岸,郑飞鸾也坐进了车里。
  雨水流淌过车窗,冲淡了何岸的面容,也一点点抹去了郑飞鸾脑海深处关于这十分钟的记忆。他按着扶手,忽然被空前的不安包围了。
  他好像……走错了生命里某个无比重要的岔口。
  日复一日,不安渐积。
  这一簇幽微的小火苗越烧越旺,终于在四十多天后窜成滔天烈火,烧断了郑飞鸾的理智。
  六月,电闪雷鸣的夏夜,锁死的黑箱第一次打开了。
  他命人调出五月九日的酒店监控,找到何岸送花的房间,联系那位客人,问出了她的伴侣是在哪家花店订的花,然后亲自赶赴那里,威胁加利诱,在支付了一笔不菲的“咨询费”以后,得到了何岸的姓名与住址。
  这一长串逻辑链,耗尽了郑飞鸾所剩无几的思考能力。
  他累极了,茫然又仓皇地在雨夜长街奔走,淋得上下湿透。最后,他循着问来的地址,敲开了何岸的房门。
  那是他第一次寻偶,也是何岸一切苦难的开端。
  后来郑飞鸾一直在想,如果初见那天,他能再多爱何岸一些,哪怕只多一点点,冲破那层诡谲的阻力,后来的一切痛苦,是不是就都不会发生了?


第五十五章 
  回到客栈的时候,程修和戴逍还没回来。
  中庭雨声潺潺,湿红厉乱。六百六从河里叼来了一尾小锦鲤,养在廊沿水洼中,正聚精会神地探着小爪子拨弄它。
  见到铃兰,它兴奋地喵了一声,屁颠颠跟随三人进了客厅,尾巴竖得笔直。
  郑飞鸾收起雨伞摆在墙边,地上须臾便积了一摊水。那伞其实不大,他一路逆风替何岸挡雨,自己的肩膀、胳膊与后背淋湿了大半,衬衣近乎透明地贴在身上,肌肉坚实,形状清晰可见,连腕上的缎带也在湿漉漉往下滴水。
  何岸怕他着凉,跑去储物间拿了条刚烘干的热浴巾来,不由分说就往他怀里塞:“快擦一擦。”
  “好。”
  郑飞鸾抖开浴巾,往肩上一裹,浑身都暖烘烘的。
  可惜浴巾的热度顶不了太久,没几分钟就变得又凉又潮。何岸帮铃兰脱了鞋袜,放她在地毯上四处乱爬,回头一瞧郑飞鸾狼狈的模样,忙道:“你还是换身衣服吧,头发最好也吹一吹,现在这样很容易感冒的。”
  “小雨而已,没事。”
  郑飞鸾自恃体格硬朗,想给Omega留下一个健壮的好印象,没想到何岸的下一句话是:“那……没事的话,我就不给你煮姜茶了?”
  “我去去就来。”
  郑飞鸾一秒改口,不等何岸反应,火速回房换衣服去了。
  何岸笑了笑,撑着沙发站起身,过去推开了紧闭的窗户。新鲜空气吹进来,他深吸一口,体内的不适感才被压了下去。
  性腺变得越发敏感了。
  之前还能与郑飞鸾共处半个下午相安无事,自从那次剧烈吐过,原生性腺仿佛苏醒了过来,知道契合度极高的Alpha就在附近,每天都异常活跃。哪怕与郑飞鸾相隔甚远,也会时不时分泌一些信息素,想告诉那个曾经标记过它的Alpha:
  我在这儿,来爱我。
  何岸忍受着两种信息素的交锋,简直回到了刚怀上铃兰的那会儿,一天晕三回,饭都吃不下。
  在他身后,铃兰吭哧吭哧爬了一圈,见六百六跳进猫床,也跟着爬了进去。一妞一猫拱成团,小辫子抵着尖耳朵。铃兰还挺乖,知道睡觉要盖被子,扯下沙发上一床小毛毯,把自己和六百六一块儿盖住了。
  何岸回过头,看到毛毯底下此起彼伏,一会儿凸起一座小山丘,嘻嘻哈哈闹得正欢腾。
  他把孩子留在客厅,自己走进小厨房,拿出红糖、生姜和龙眼肉,洗净茶壶,开始烧水煮姜茶。这倒不完全是为了郑飞鸾,待会儿程修和戴逍冒雨回来,也要喝一杯的。
  切姜片的时候,从敞开的窗户望出去,对面二楼正是郑飞鸾的房间。
  他刀尖一停,出了神。
  三个多月……不,四个月了,若非颈后的性腺作祟,他几乎快要觉得郑飞鸾在青果客栈的日子是安宁恬淡的:少了酒吧这个痼疾,多了西点屋这场及时雨,小差错被逐一修正,入住率节节攀高,就连他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也没发生。
  他怕郑飞鸾寻偶症发作,于是每晚睡前都会反锁房门,还在床头装了报警铃——毕竟只要寻偶症未愈,郑飞鸾再是严以律己,也只能做一个白昼绅士。
  意外的是,在那些漫长的时日里,他的房门一次也没被砸响过。
  这本该是一个好征兆,预示着郑飞鸾的寻偶症多少出现了一些转机,何岸却不敢这么乐观,因为每天为郑飞鸾收拾房间的时候,他都在床单和被褥上闻到了残留的性信息素。
  郑飞鸾在夜晚动过情欲。
  而且,是每一晚。
  起初气味还不浓烈,开窗通风再打扫,勉强是能撑住的。约莫两个月以后,性信息素的浓度越来越可怕,何岸一碰到被子,胃液就争抢着往上冲,仅仅是闻着,他就从那狂热的气味中感受到了郑飞鸾焚身的欲火。
  郑飞鸾想要他。
  想抱他、吻他、狠狠进入他体内,目露狼光,做尽肮脏事。
  可白天见了面,郑飞鸾又完全是另一种形象了:衣冠齐楚,气息干净,性信息素收敛得一滴不剩,逢人便友善微笑,与夜晚判然不同,仿佛遗留在深夜的一切痕迹都是错觉。
  何岸茫然了。
  他不知道该相信白天还是夜晚。他只知道,那个天一亮就判若两人的Alpha并没有消失,还和从前一样,虎视眈眈地盘踞在侧,让他的生活充满了不安全感。
  为了远离郑飞鸾,他把打扫房间的工作交给了程修。
  三月的某一天,他旁敲侧击,问程修有没有在郑飞鸾房里闻到什么气味。程修一头雾水,困惑地摇头说没有。他觉得错愕,怀疑是自己过度紧张,误会了郑飞鸾。
  于是那天午夜,他去郑飞鸾门前探了探情况。
  客栈的每一间房都刷过信息素屏蔽漆,以防前来旅游的Omega突然发情,打扰到隔壁休息。可就算隔着一扇窗、一堵墙,何岸还是闻到了浓烈的Alpha信息素。
  比起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手脚发软,冷汗漫湿了后背,整个人靠着墙壁滑坐在了走廊上,只觉脖颈刺痛,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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