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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台风来临那一夜-第8部分

小说: 台风来临那一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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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终于忍不住,冲到店里的垃圾桶旁吐了出来,吐完以后他手扶着墙,颤颤巍巍地直起身,这时看到有人扶着他的额,目光殷切而担忧:“没事吧。”
  许曾谙痴痴地笑,一眨眼。
  眼前空空,没有人。
  也没有人会给他挑葱花,给他点一筷子油泼辣子。
  从此金城只是一场梦,梦醒时又是孤身一人。
  ——————————


第14章 
  “你晚上住哪儿,一起吃个饭。”林西梓说。
  “哥们不瞒你说,我那帮乐队兄弟个个草原上套马杆,一看到海就怂特么不谈了,等听完压轴的张唯就坐夜班客轮回陆地了。”
  林西梓还想说什么,但看白玛那样,也不好戳穿。
  “那我和宁歌就先走了。”
  “别呀,”白玛直起身,“张唯你不听?咱们高中那会儿就爱听他的民谣了,他复出那一场演出你还和许……”白玛一啧,“票那么难搞你都去了,今天不听?”
  林西梓不言,白玛一看时间也差不多,喊了一声宁歌,然后搭着林西梓的肩往场地走。
  最后一场演出已经在换场景布置,副舞台的节目也都结束,许曾谙也准备离场。
  这时候阿响从会场往摊位跑来,那速度堪比百米冲刺,扑倒许曾谙怀里后两人都是一踉跄,差点跌倒。
  阿响的眸闪亮,像夜空里的星星。
  ——张唯让我上台。
  阿响是一个小时前被老板叫去后台,事出突然,张唯的口琴和风琴手临场拒绝上台,无奈之际老板提到阿响,说那小子会吹弹张唯所有歌。
  许曾谙也替他高兴:“那你快去啊,都要开始了。”
  ——你也来看啊。
  “我就,就不看了。”许曾谙神色尴尬,“而且那么多观众,不差我一个。”
  阿响把手机放回裤兜,急急忙忙三两步走到旁边的气球摊位,白天这里DIY过氢气球绘画,充气工具都还没收,阿响从手风琴包的夹层里掏出一个气球,充上气,系紧气球口,然后将线的另一端在许曾谙的手腕上打了一个蝴蝶结。
  “这……”
  ——这样我就能看见你。
  阿响轻轻将手搭在许曾谙肩上,微微倾身靠近,额头碰到许曾谙的碎发,他胸膛起伏喘着气,贲张的少年气息吐在许曾谙脸上。
  阿响说,每个字的嘴型都定格片刻:
  ——我想看见你。
  “阿响干什么呢,快上台啊!”是老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催促,“来不及了!”
  阿响没有回应老板的催促,他依旧面对着许曾谙,他们的距离那么近,以至于那张脸俊朗而又青葱的脸占据了许曾谙全部视野,在片刻宁静的夜里带来海洋的风和浪。
  许曾谙进场内后没有往前,他站在最后面,能看到舞台上小小一个张唯,也能看到清晰的大屏幕,他也看到了阿响,站在张唯身侧,和手鼓手一起。
  张唯说:“海洲的朋友晚上好。”
  他拿着一把吉他开唱,与其他民谣歌手不同,他身后的乐队用的是沙棍,手风琴和手鼓,那些民族特色的乐器就像他一直歌唱的脚下土地,那带着泥土气息的歌唱得是他的金城。
  张唯是金城人,西北是民谣的根,金城是民谣的魂。
  除了那句晚上好,三十分钟的演奏张唯一气呵成,没有停顿,结束之后人群中一声高过一声地喊“牛逼”,张唯鞠躬感谢。
  “结束了吗?”宁歌问。
  “不,还有首《金城谣》,”白玛感慨,台上那人物让他望尘莫及,“我玩音乐不说玩成张唯那样,就是能唱出《金城谣》这种歌,死也值了。”
  连宁歌都被这种独一无二的唱腔和韵律感染,林西梓却从始至终一言不发,好像他人在这,心早已跟随回忆去了别处。他没有注意到,许曾谙就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看着他和白玛站在一起,看着他和宁歌站在一起。
  台上的张唯说:“这是我八年前复出演出后,第一次来海洲,我真的没想到,海洲的朋友这么热情。”
  人群是一阵欢呼。
  “八年前我在金城唱,有一条河从金城而来奔流到海,尽头是海洲。八年来我最骄傲的事是在世界各地唱《金兰谣》,现在我最骄傲的,就是在金兰河的尽头唱《金兰谣》。”
  张唯将手背在身后,他的乐队也都放下乐器,所有人开始清唱:
  “金兰河的水不停地淌,
  淌过了家流过了金城,
  远方的亲人啊,
  听我唱一支金兰谣
  ……”
  现场很多人会唱这首歌,白玛也在唱,林西梓张开了嘴,却只能呼出气,什么音节也发不出来。
  他看到了八年前,金城的livehouse里,张唯在复出演出的结尾唱《金兰谣》。
  歌者将手背在身后,他的乐队也都放下乐器,狭窄的livehouse所有人都跟着唱,他也在唱,低着头,温热的气体吐在许曾谙红红的耳尖上:
  “每一次醒来的时候,
  想起了家想起了金城,
  想起路边银杏花香,
  想起我的好谙谙。”
  许曾谙贪婪地,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个舞台,看那个时隔八年容貌未变的歌者,看那个台下俊挺的身影。
  他听到所有人都在唱“想起路边银杏花香,想起我的好姑娘”,他的林西梓只给他一个人唱:
  “想起路边银杏花香,想起我的好谙谙。”
  和声时林西梓勾着他的食指轻轻触碰自己心脏的位置,林西梓说 :“这里是金城。”
  为了看清舞台两人一直坐在楼梯上,脚踩在座位下一格地板上,所以腿弯曲着,膝盖侧碰到一起。他的指尖被指引着一点一点往下滑动,每一个停顿,林西梓就报出一个城市的名字。
  一个金兰河流过的城市的名字。
  他触碰到林西梓隔着衣衫的腹肌,一直往下到腰际,到两人触碰的膝盖,然后是他自己的大腿内侧,他的腰际,最后是他的一颗怦怦跳动的心脏。
  林西梓松开手,侧过身亲那个位置:“这里是海洲。”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小动作,没有人听见他们的悄悄话,只有许曾谙能听到看到,就像现在,只有他看到离自己十米,八米,或者更近的林西梓,和他重归于好的好兄弟,和他真正的好姑娘。
  那个姑娘能和他谈连云骁,可以喜欢白玛,她让林西梓放下对万分之一可能的怀疑,他信那个姑娘,他爱她。
  而不是我。
  许曾谙感受到一股久违的沮丧感,全世界只剩下他粗重的呼吸声,如同濒死,每一次都像是最后一次,他转身离开走向出口,那里还没有观众涌入,只有工作人员还在做准备。
  他离那扇门越来越近,再往前走,他就离开了。
  他加快了脚步,险些撞上了一个安保人员。
  那人一侧身给他让道,一手插兜,一手掏出火机点烟。
  许曾谙停住了。
  他还在喘气,身体不由控制地想继续往前走。
  可他咬着牙,强迫自己转过头,盯着那个火机。
  那个安保人员的同伴夺过来看:“哟,什么时候买的,挺贵的吧。”
  “别提了,现在有钱人都脾气大,跟他说了能保管,偏偏要扔,不捡白不捡。”
  另一人把火机帽开了又合,应该是识货的:“这火机年头很久了。”
  “估计是喜新厌旧吧。”
  “不像,火轮都给用磨损了,你看这外壳,刮花都没几条。”
  那个火机隔着别人把玩的手落到了许曾谙眼里,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连起火时火轮处冒出的火星都看得清。
  他觉得世界都安静了。
  他拖着步子走到那两个工作人员面前,指着那个火机,良久才抖着嘴唇,说出两个字。
  “我的。”
  工作人员记得他,和早上扔火机的确实认识,可宝贝到手还没捂热,谁愿意交出来:“你说是你的,你怎么证明?”
  “底座,有刻字母。”许曾谙抖着嘴唇,还想说刻了什么字母,可却像失声一般哑口。
  那人不相信的往火机底座上一看,果然有,那人一皱眉头,有些气不过,将火机一抛,许曾谙没接住,看着那个火机掉到地上。
  他蹲下身,带着拆礼物的小心翼翼,双手捧起掉落的那个火机。
  他翻到底座,豆大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到那字母上。
  ——ANAN
  他张着嘴,明明嘴角是上扬微笑的,可却在无声地哭,任由视线模糊。
  ——谙谙
  混沌之中有人抱着了他,扶着他的肩起身,让他落入一个怀抱,他的后背被有节奏地轻轻拍打,像哄睡哭鼻子的婴孩。
  这就是林西梓在出口看到的,那个叫阿响的年轻人搂着许曾谙,手上的动作温柔而又克制,许曾谙缩着两手放到胸前背对着他,他看不到表情,只留意到许曾谙的肩膀微颤。
  他们周遭是涌动的人群,朝同一个方向离去,只有他们驻足拥抱,像海浪中的一座岛。
  他说不出此刻的心情,像一滴水落在饱和的海绵上,涨溢而又无处流淌。
  他抬头,顺着许曾谙隐藏的手腕,看到了那个氢气球。
  是一艘船,手绘的,船身上没有起点,只有一杠横线后的目的地——
  山成屿。


第15章 
  林西梓和宁歌坐最后一班客轮回山成屿的时候,许曾谙还没回来。好在每把房门钥匙都配了个大门钥匙,他两进了屋,各自回了自己房间。
  林西梓洗漱前总是习惯性来根烟,只是今天一摸口袋,才想起来身上已经没了火机。
  出安检门的时候他有意识克制,可还是情不自禁往早上的垃圾桶里一瞥,里面都是塑料瓶,很明显已经倾倒过做了别的用途。
  林西梓把夹在指尖的烟放回了烟盒,烟盒被他揉在手里。
  他觉得有点乱。
  他想抽根烟麻痹一下神经,来忘掉出口处许曾谙和那个阿响拥抱的一幕,可现在烟抽不成,心绪也越来越凌乱,那个气球上的字倒是越来越清晰。
  那个画面就像一部电影的结尾,而你知道两个主人公的余生都会在那个叫“山成屿”的岛上,平凡平静却幸福美满。
  林西梓说不出祝福的话,他甚至有些羡慕许曾谙,每次见到他,他都是一副向前看的模样。
  而他自己也在很努力,很努力地向前看。
  林西梓大学四年没谈过恋爱,明里暗里追他的女生不少,林西梓从来都是礼貌拒绝,实在被逼问要一个理由,林西梓有一次居然不假思索地说,我心里有人。
  可是那个人在江市过得很好,他最后一次见到的时候,许曾谙都有新男朋友了。
  而当八年后两人再次相遇,林西梓用表面的冷漠来伪装自己,只有他自己知道,从见到那人那一刻开始,他那被埋在最深处的希望就发芽。
  可那幼芽到底是没能开出花,许曾谙压根不想认他,连“好久不见”,都是自己先开口说的。
  林西梓没拿烟盒的另一只手还是不自觉地伸到裤兜,盲目地用手指试探,好像能模拟出那里还有个火机的感觉。
  那个许曾谙送给自己的火机。
  他反而是和许曾谙分手之后才开始继续用那个火机。和白玛打了一架决裂后,他还是觉得那个同款膈应,一直没再用,每次许曾谙看见他点烟的时候,也都用的那种塑料打火机,他不是没看见许曾谙每次见他掏火时的期待,可每次,他都让许曾谙失望了。
  多年以后林西梓回忆起那些片段,他觉得自己过分,可又确实是在那些片段里,在一次次许曾谙的失望里,他才能看到许曾谙对自己的在意。
  很明显,现在的许曾谙不会再在意他。
  而当许曾谙能接受给自己和宁歌拍照,说了句“好啊”的时候,他自己都想笑。
  笑自己,都八年了还不长记性。
  他没想过再遇到许曾谙,甚至可以说,他一直在避免遇到许曾谙。宁市到江市的动车只需要不到二十块钱,耗时只需三十七分钟,到站直接转二号线地铁坐三站,就是江大的主校区。
  和金城到海洲的距离相比,这段路程很近,可他只尝试过一次,见许曾谙过得好,他就没有勇气再面对一次。
  后来毕业了,他留在宁市,旁边的海洲只有一桥之隔,他也从未去过一次。很早以前他们规划未来,从来都是在海洲,有山有海有岛,有许曾谙和林西梓。海洲对于林西梓而言,未曾踏入领土半步就已经成了伤心地。
  如果宁歌不是海洲人,如果宁歌没有执意要订小岛上的风情民宿,世界那么大,他遇到许曾谙的几率又有多少。
  就像在金城的第一面,许曾谙遇到的是他林西梓的几率又是多少?
  林西梓曾经很骄傲于他们的相遇,在那之前他不信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小说里才这么写。可当他看到那个茫然无措站在麦积山路十字路口的少年时,他平生第一次生出从未有过的感觉,他还特别中二地,强忍着不回头多看那人一眼的冲动,摆摆手对他说“金城到了”。
  林西梓嘴拙,他一直说不出那种感觉,只能转化成一遍遍喜欢和爱。后来他在大学语文课上听老师讲张爱玲的《爱》,讲到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他觉得对,就是那个感觉。
  那是他在宁市的第二年,他有了再一次去找许曾谙的冲动,异常强烈,单纯的只想看一眼——那是他在千万人之中,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中遇到的人,他想去找他。
  可是林西梓到底没去,他去年去过,带着歉意和无尽的爱意,看到的是许曾谙和曾经帮他过自招的学长,许曾谙说,那是他的新男朋友。
  想见许曾谙还是成了某种实现不了的执念,他到底没有去见,因为他怕。哪怕他现在的身份只是许曾谙前男友中的一个,他还是怕,怕再见面,许曾谙身边又是别人。
  他把许曾谙当“刚巧碰上的“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可许曾谙未必。告白的话是林西梓说的,就在去金城草原的一天。许曾谙高反了,吐到青胆汁,浑身乏力。那天晚上许曾谙和他睡一个标间,却是在一张单人床上,他抱着许曾谙,哄怀里人睡觉的时候什么都一股脑说出来,包括那些喜欢的话。他说得可肉麻了,说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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