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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部分

开海-第5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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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他们分开,就不敢攻城。”
 “我们尽量往西走,走三四十里或者更远伏击来援敌军,如果运气不好没遇见敌人,就再反过头洗劫周围所有村子与城镇,让敌军无法补给,诱使围城敌军分兵向西,当他们向西分兵,这支留在城内的骑兵就向东袭击,不用怀有恻隐之心。”
 应明说到这抬头看了王进忠一眼,道:“这场仗越早打完,老百姓才能越早过上舒服日子;它拖得越久,地方越乱。”
 这是应明在爱尔兰作战的亲身体会,那边就已经很乱了,由于战争持续时间比想象中要长的多,土匪强盗、地方乱军、瘟疫与饥饿正在蔓延,只有战争平息才能解救这种乱象。
 于百姓而言,天下间最好的事莫过于不打仗,哪怕贫穷都比战争好。
 世上有太多改变命运的方法,投身战争把自己的性命变成一个数字是其中最坏的一种。
 除非足够幸运。
 应明就是幸运儿之一,他说罢起身把磨刀石放回马臀囊,短刀插回后腰,向武弁道:“传令吧,我们启程向西,去拿个好兆头。”
 他不知道其他援军什么时候能赶到普利县,对他而言,他接受的军令就是解普利县之危急,让他用二百骑兵强冲敌军五千大营不切实际,唯一的做法就是分开敌军,让他们疲惫一点,至少他知道那些贵族聚起的军队没有他马多。
 跑得快、个头大、强壮又有什么用?
 我的马多,我就能跑得比你快、比你省时省力,断粮了还能当移动干粮。
 他也想看看,自己究竟能不能算上一个合格的将军。
第1282章。今天章节晚上发
 一不小心睡了个对时,今天晚上六点之前发。
第九十九章 活口
 应明离开普利县后的第三日,围城大营的贵族们从西面溃来的乱军军口中得知这支明军骑兵的消息。
 他们遭受了明军的袭击,袭击之所以被称作袭击,往往意味着受袭者在战斗开始前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而征召农夫组成的乌合之众则意味着即使在遭受袭击之后,他们依然什么都不知道。
 “敌人有多少?”
 “他们在哪?”
 “他们有什么样的装备?”
 普利茅斯伯爵的三个问题,逃过来的溃兵一个都答不上来。
 穿着天鹅绒袍子的爵士叉着腰在营帐里兜圈子,看向骑士老爷的目光满是怀疑:“什么都不知道,阁下跑过来做什么?”
 浑身包裹在铁皮里的骑士老爷想了想,道:“我来参加围城。”
 他确实不知道那些敌人是从哪冒出来的,明明驻营时派了两个农夫在周围警戒,可敌人还是呼啸着像一堵墙一样冲了上来,一阵风般地他们来了;一阵风般的他们走了;他还没来得及上马,村子里好不容易才拉出来的农民伯伯就被趟平,就剩下仨把脑袋埋在地下撅着屁股的人还能站起来。
 那些浑身红色的骑兵里还有人拿着小榔头给他脑袋上来了一下,幸好他带着巨大的铁盔,不过这也决定了他除了眼睛那一道小缝外根本看不见什么东西。
 确实挺吓人,那一锤子没啥威力,正当他提起双手斧打算来一场面对面的决战,那些骑着小马儿的骑兵居然掏出了手枪,吓得他赶紧带着刚从妓女肚皮上爬起来的扈从翻身上马,朝东边逃跑。
 一仗下来自个一个敌人都没打死,脑袋被敲了一榔头、身上的铠甲后背抠下来仨打扁了的小铅粒,附庸没了、扈从死了,要不是在路上发现另一支部队被歼灭后留下的遗迹,弄不好骑士老爷就被饿死在路上了。
 事实证明对武装到牙齿的重型骑士而言,饥饿带来的威胁比不愿殊死一战的北洋骑兵大得多。
 “等等,你提到,路上看见被歼灭的战场遗迹?离这有多远?”
 骑士老爷被问住了,想了想道:“可能有二十里?”
 英格兰以前属于罗马,他们的计量单位也是罗马单位,最小单位的英尺和中国古代的步一样,是人交错两步的距离,约合一点五米。
 至于英国人自己的单位英寸就有点闹着玩儿,爱德华二世规定标准英寸,去麦田里找三个最大的麦穗排到一块的距离就是一英寸。
 而他们的里则是一千尺,相当于一千步,明制将近三里。
 普利茅斯伯爵撇着嘴没有说话,现在他知道至少有两队正在向普利茅斯集结的部队遭遇袭击,其中一支尽数阵亡或失踪,另外一支部队剩下一名板甲比他这个伯爵防护还好的骑士。
 他身上穿着一套全身板甲,连腋窝前后都有覆盖甲片来保护弱点,胯下也有巨大的钢铁凸起,唯一能看见的甲缝只有眼睛那一条线,看上去这套铠甲才是让他从敌军袭击中侥幸存活的原因。
 伯爵老爷长出了口气,疑惑地问道:“通常一名骑士的税收是不能供养起这样一副板甲的,阁下?”
 骑士老爷摘下头盔,不好意思地笑道:“我有很多地来养羊,还为贫民发放贷款,投资船队经商,所以买得起一副格林威治盔甲厂的板甲,如果您有兴趣,我们可以联手一起投资商队,普利茅斯是很好的港口。”
 人们说时代变了,最先感受到时代变了的风潮就是地方上与普通市民、商人最接近的骑士,以及居住在伦敦的贵族们,他们有更多机会参与到这场关于财富的变革之中。
 而对于整天沉迷于庄园里开宴会的贵族,则对时代变革完全没有感觉。
 “好主意!”伯爵的笑容突然顿住,道:“那也得等到普利茅斯被夺回来再说,我并不知道城里还有一支骑兵,难道敌人的援军来了?”
 就在伯爵试图派人联系城中内应的时间里,又连接收到三支部队在西边被歼灭的消息,逃回来的骑兵一样是同样口径:他们在宿营或赶路时突然遭受袭击与伏击,敌人远远地观察着他们,他们却不知道敌人就在附近,紧跟着在必经之路上遭遇骑兵冲击,转眼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侥幸逃出生天的人都有相同的特点,只有那些铠甲最好、速度够快且足够胆怯的人才能逃走,一旦他们意志不够坚定,没在第一时间逃跑,就没机会了。
 不论十几个人的小队,还是上百人的大队,结果都一样。
 围城的主将查尔斯在地图中绘上多个确实遇袭或好像遇袭的地点,知道时间的就写上时间,不知时间的就留白,最终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副活跃在西面各个方位遇袭图。
 “敌人至少有三支部队在西边,也可能更多,同一天中二十里内四支部队在不同地方遭受袭击,这些敌人可能是从爱尔兰赶来的敌军,自康沃尔郡的纽基登陆,他们后面或许还有大量步兵。”
 聚在围城营地的贵族们听到这番言论不禁窃窃私语:爱尔兰的蛮子怎么和大明人凑到一起了?
 在他们眼中这是人类的两个极端,过去出现在英格兰的大明人,别管是商人还是水手,有些人的肤色因为在海上讨生活不是那样白里透红,他们的眼睛有的大有的小,但所有人无一例外都干净而体面,穿着质地上乘的衣料,用着精美的器具且有令人羡慕的生活态度。
 爱尔兰人,那是怎么东西?对英格兰人来说,你尽可能把一切肮脏下流的词汇用在他们身上而不显得突兀。
 伯爵沉沉地叹了口气:“我们必须调兵阻止他们,有人看见,在明军骑士冲垮阵形后,提着斧头的红毛蛮子冲进营地见人就杀,一旦部队被杀散,即使是领军的贵族身穿板甲也挡不住他们……他们看上去没有俘虏贵族索要赎金的想法,所以大家可以松一口气,你们的钱包没有问题。”
 “但是直到目前我们还没听说他们留下活口。”
第一百章 瓦罐
 对跟随应明一起出战的艾兰王国骑马步兵来说,没有什么骑士是一罐子肥料解决不了的。
 如果一罐子没扔准,那就再扔一罐子。
 艾兰王国始终承受着饥饿带来的影响,爱尔兰的母亲为了让数量众多的孩子们能吃饱饭,甚至从野外忍耐荨麻根茎上的蛰刺采来煮汤。
 来自大明的移民带来许多种子,在岛屿北部的艾兰国土地上大面积种植土豆,尽管这东西吃多了涨得人想吐,可饿怕了的人们还是忍不住想吃,而收集肥料也成为他们伟大的策略,每个人都应该收集自己与牲畜的粪便——事实上这个策略被应明诟病极深,他受不了每个艾兰王国的骑兵都在船上把自己的粪便收集起来。
 船舱嘛,不透气的。
 因此他在船上颁布了禁令,不准士兵收集粪便,尤其是用他的瓦罐收集粪便。
 那些瓦罐的前身是他们的辎重,装粮食的,主要是装肉食与泡菜,结果这些家伙把饭菜吃完,立马就往瓦罐里装满大粪,这谁受得了。
 其实这些骑马步兵都是骑兵,但由于艾兰王国的传统,他们的骑兵骑在马上战斗效率极低,又与应明等北洋骑兵的战术不同,所以就被应明当作骑马步兵来使用,让他们骑马跟随机动,发现敌人后则下马以步兵的方式接近,执行打扫战场的使命。
 英格兰西部的道路状况并不好,只有一条宽大的官道,其他地方大多为田野与荒野,这给他们的伏击提供非凡的便利。
 依照望远镜能让他在五六里地甚至二十里外就发现敌情,由于前些时候普利县四个校尉令人脸红的军事表现,让周围敌人的援军在战略与战术上都非常轻视他们,隔着大老远就能看见像在自己家遛弯儿的部队与一冲冲升起的炊烟。
 北洋骑兵呼啸而过,基本上营地与行军部队就被打乱了,英格兰的征召兵被拉低到艾兰王国步兵同样的军事水平上,然后被冲进营地的艾兰士兵用更多的数量摧枯拉朽地击败。
 自从第一次遇见武装到牙齿的重型骑士,应明就撤销了在船上时颁布的禁令,准许艾兰士兵收集尿液与粪便,看见重装骑士就朝脸上砸。
 通常一名武艺精湛的骑士在被人投掷时本能地会选择挥动他们的双手大剑、双手钉锤来格挡,而不是躲避,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武艺有充足的自信。
 这种自信非常好,能保证恶臭向各处飞溅——几乎所有遭受到这种降维打击的骑士都会下意识地愣住,随后被迎男而上的艾兰士兵七手八脚地推倒,用能插进去的东西插进能插进去的地方。
 如此一来,他们就得到一套沾屎的华丽板甲。
 不过其实像这样的战斗也没进行过几次,英格兰的小贵族普遍还是很穷,正常情况下北洋骑兵用长矛冲刺或金瓜击顶就能解决掉敌人,实在不行掏出燧发手铳来一发也干净利落。
 大多数骑士实际上在装备上并不能达到需要被瓦罐投射这一极高的防护水平。
 自打应明出了普利县城,一连好几天简直是在快乐的海洋中兴风作浪。
 有的部队,十几个人稀稀拉拉走了好几天,被应明发现一个照面就消灭掉;有点是刚从村子里出来,携带的干粮、财产全做了贡献;以至于如今应明在普利茅斯西边的原野里处处挖坑,来藏匿他们收获的宝贝。
 其实也不算宝贝,就是些丑不拉几的板甲、没铆合的劣质锁甲和兵器之类的东西,好一点的战利品都穿在艾兰王国士兵身上,差一些的物件就只能埋了,反正他们也带不动。
 直到一支从康沃尔郡赶来的部队出现在明军的视野里,才终于延缓了应明的快乐旅程,人家五百多人的部队,骑士、重骑兵、轻骑兵加一起四十多,都快撵上他们存的瓦罐子数目了,根本不敢上去作妖。
 可即便打不过,也还是有机会的,应明派人提着望远镜远远盯着他们,在路上留下各式各样的痕迹……大队人马经过的痕迹已经很明显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敌人就是不上钩。
 后来实在没办法,才让王进忠带他手下那几个有骑射本事的骑手摸到敌军驻营地三里,把敌人的哨兵用弓箭射死了。
 就算这样,他们也还是等到第二天继续行军发现陈尸道旁的尸体才终于意识到可能有敌军。
 旋即派出两名重骑带轻骑、步兵等二十余人跟随踪迹一路追击,最终成功迎来砸在头上的瓦罐子。
 经过几日战斗、收获战利品,在这支由两名重骑率领的小队视角中,他们遇到的敌人是这样的:一个小山坳里,三个穿着锁甲的射手聚在篝火旁吃烤肉,他们的长弓手上弦瞄准,步兵自两翼包抄,轻重六骑在弓手后勒马,准备追击。
 那三个奇装异服的射手远远地发现了他们,骑上矮小的战马打算逃走,弓手放箭、骑兵追击。
 骑兵没追出去多远,林子里钻出一群提着斧头的爱尔兰大汉,他们拽动地上的绳子,绊倒了他们几匹马。
 在他们背后,一队铠甲华丽的骑兵挺着长矛从另一侧出现,冲击他们的弓手阵线,然后掏出马背上的火枪,他们的弓手和步兵都没了。
 爱尔兰人的首领——几个穿着全身板甲提大斧头的步兵朝失去战马的骑士走了过来,看上去想要和他们一对一地对决,头盔下的骑士对这一幕露出狰狞笑容,没有哪个一生习武的人害怕这样的战斗,而且他们往往是胜者,就算爱尔兰人穿着跟他们一样的板甲结果也不能改变。
 直到爱尔兰人走进,把大斧头柱在地上,从后腰摸出一只瓦罐丢了过来。
 英勇的骑士从来不惧怕这种投掷的暗器,他没有选择挥舞大剑劈开它,只是站着不动,等着这个投掷兵器砸在脸上——没什么能突破他的铠甲,不论战斧、晨星、手枪还是狼牙棒都不能,他有最好的板甲、板甲下面还特意穿了武装衣,这种搭配确实会让他行动不便,但是有效。
 那个暗器在他头上砸开,是的,就像他想的那样,毫发无伤。
 但是怎么有点儿臭呢?头盔眼眶上还蒙着浑浊的固液混合物,这个味道有点熟悉。
 骑士老爷用力嗅了嗅,嗯……是屎。
第一百零一章 机会
 女王伊丽莎白从没想过,战争会在自己统治下的国土爆发。
 即使只是一场微小的叛乱。
 这位女王有过许多英明决策,但她的王国所遇到的问题也不少,实际上后来的人们对她的印象大致上是错误的,她是历史的幸运儿,极为长寿,且在死后一次一次被复活、神化。
 有人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话放在伊丽莎白女王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此时此刻的英格兰正处于最糟糕的时代,王室税收不足、地方贪腐成风、王室财政匮乏带来国防力量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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