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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穿书]七零美人娇 [金推]-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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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哦,她便宜老爸看上去长得还蛮帅的。
  林绫眼睛也不眨的盯着林爱军看,真是觉得越看越好看,越看越有味道。
  与顾柏的少年隽秀精致不同。
  林爱军三十多岁了,身上散发着成熟男人的气息。他五官不算多完美,但是组合在一起,却有一种别样的意味。
  他虽然坐在轮椅上,可腰背挺得笔直,浑身的气势很足,许是因为上过战场染过血的原因,他的眉宇间自由一股铁血和坚毅。
  总而言之,是一个非常有魅力又充满了阳刚味儿的帅叔叔!
  身为一个合格的颜控,再加上这可是她的便宜老爸,林绫理直气壮的正大光明欣赏自家帅爸的美色,看得双眼亮晶晶。
  桃花眼中,全是欣赏和喜悦。
  林爱军被看得微微一愣,却没有嫌弃,心中更是暖呼呼的。
  果然与信里说得一样。
  他闺女这是想他了。
  他知道自己长得吓人,在部队的时候,好些兵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因此,他尽量柔和了自己的面色,努力扯了扯唇角,笑着道:“是我,小宝,爸爸回来了。”
  看到这抹笑的两个军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尤其是张铁柱,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看到自家冷酷团长竟然笑了,脱口而出:“团长,你笑得好吓人啊!”
  林爱军:“……”
  轮椅上的便宜爸爸僵着脸,看上去有些无措。
  林绫心中一软,忙笑着上前道:“哪有,我爸长得帅,笑起来更帅了!”边说,边走到后面,亲手推着轮椅。
  “爸,我们先进去吧。”
  围在门口的其他人见此,也都散去了,只一群小孩子留在汽车旁边不肯走。大人们可不会管,直接抄起自家的猴子就走。
  推着林爱军进了门,林绫便道:“爸,你回来咋不提前报个信?万一家里没人咋办。”
  林绫对林爱军的印象挺好,所以这声爸叫的挺自然。
  原主一直认为林爱军不重视她这个女儿,因此每次林爱军回来,她虽然心里有些高兴,却总爱耍小脾气。
  林爱军又是个大男人,哪里懂小女儿的这些小心思啊。
  一个想要爸爸哄,一个又不善言辞。
  父女两人的关系非常僵硬。
  像如今这样和谐相处,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也只有女儿还小,妻子还在时,才有过这样的温馨了。
  对上自家闺女可爱的小脸,林爱军只觉得一腔父爱都要溢了出来,忍不住伸手揉了揉闺女的脑袋,声音柔了好几度道:“没事,爸爸心里有数的。”
  “老林,你都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吗?”另外一个军人,也就是沈奇挑眉道,“这就是我的大侄女?果然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啊。”
  “小宝,你还记得我不?我是你沈叔叔,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林绫当然不记得啦,只能微笑着叫了一声:“沈叔。”
  沈奇立刻就响亮的应了一声,“哎,小宝,你不记得你沈叔我了,那还记得你小铭哥……”
  正这时,开门声响起。
  是顾柏打开门走了出来。
  林绫忙拍了一下脑袋,小跑到顾柏身边,顾柏既然会出来,应该是消气了吧?林绫试探染的拉着他,见顾柏没有反抗,这才松了口气,走到了林爱军身边道:“爸,这是顾柏,你儿子,我弟弟。”
  顾柏。
  林爱军也想起来了,他妈给他娶的新媳妇是个寡妇,带着一个儿子改嫁给他的。因此,他自然是知道顾柏的。
  也知道这个孩子不但不会说话,腿脚还不好,总之挺惨的。
  然而现在。
  面前的少年走路时虽看得出有些不方便,但那丝不和谐并不明显,更加上他身姿挺拔,背脊挺直,面目隽秀,眉目间还带着坚毅。
  根本一点都不像那个传说中的小可怜。
  顾柏朝林爱军鞠了一躬,脸上甚至带上了一丝温和有礼的笑意,一看就是个知礼懂事的好孩子。
  林爱军对他的印象立刻就拔高了好几度,也温和的看着他道:“顾柏,我是林爱军,你可以叫我林叔叔。”
  想了想,似是觉得说得有些僵硬生疏,他又补充道:“你放宽心,往后你就是我儿子了,我会对你好的。”
  他本就不善言辞,这些话说的干巴巴的。
  好在顾柏非常给他面子,闻言,又乖巧的朝他弯腰鞠躬,无声的开口:“谢谢林叔叔。”
  是个好孩子啊。
  林爱军心道。
  “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林爱军道,“这位是沈奇,你们叫他沈叔叔。这位是张铁柱,比你只大了几岁,就叫他柱子哥吧。”
  林绫和顾柏都乖乖叫人。
  本来林爱军还怕与自己的女儿和继子相处不好,倒是没想到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这两孩子都非常的体贴。
  尤其是顾柏。
  林爱军悄悄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个继子很细心懂事。
  他说不了话,就安静地坐在一边,当一个乖巧的听众。当他们的水杯空了时,他便会适时地倒上热水。
  林爱军对继子的印象更好了。
  “对了,爸,沈叔,柱子哥,你们应该都饿了吧?”聊了一会儿,林绫忽然想起来,忙道,“我这就去做饭,你们想吃什么?可以点餐!”
  “点餐?小宝,你口气很大啊!”沈奇挑眉。
  林绫骄傲的抬着下巴道:“不是我口气大,是事实如此。你们尽管点吧,只要家里有的,都可以!”
  沈奇还是不信,就是林爱军也不信。
  他虽然不常回家,但自家闺女是啥样,他还是有一定了解的。他家小宝从来都是坐着吃的那个,哪里会做饭啊?
  这丫头怕是在吹牛。
  林爱军顾忌着闺女的面子,正想说些什么,一直很安静的顾柏却忽地站了起来,比划着开口:“我去厨房帮忙。”
  林绫也看出他们不相信她了,不过也正常,毕竟原主确实不会这些的。
  “行吧,你们不点,那我就随便做了。”
  说罢,便和顾柏一起进了厨房。
  沈奇对林绫的厨艺很好奇,让柱子留在堂屋照顾林爱军,自个儿便溜哒哒的跑进了厨房里。
  顾柏在烧火,林绫在切土豆。
  她准备做个酸辣土豆丝,腊肉烧萝卜,再加一个蛋花汤。
  便仅是刀功就已经把沈奇惊到了。
  只见少女的动作很快,纤细的手握着菜刀,只听着笃笃笃的声音,一个土豆很快便被削成了细丝。
  沈奇凑近一看,就发现这些土豆丝几乎是同样大小,他看得眼花缭乱,忍不住睁大了眼睛惊讶道:“乖乖,看不出来啊,小宝你还真有两把刷子。这刀功比我们部队的大厨也不差了!”
  技术得到了夸奖,若是有尾巴,怕是已经翘上天了。
  林绫努力压住情不自禁上翘的唇角,故作淡然的道:“这也没什么,就切个土豆丝而已,是个人都会。”
  “顾柏也会的。”她矜持的道,“所以沈叔就别夸我了,小事情而已。”
  这也算是实话。
  顾柏虽然厨艺不咋地,但是耳濡目染下,刀功倒是有了大进步。虽还是比不上她,但是傲视普通人已经没问题了。
  专心烧火的少年似是不经意地抬了抬眸看了她一眼,淡色的唇微微弯了弯,须臾,才重新垂眸。
  “谁说的,你这可是大师级别的了。”沈奇朝林绫竖了个大拇指,“不用谦虚,你沈叔我可不傻。这水平,一般人可比不上。”
  “哎,小宝长得又好看还会做饭,不如给你沈叔做个儿媳妇吧?”
  沈奇半开玩笑的道,“你小时候可说了长大要嫁给我儿子,你小铭哥的!”
  “小铭哥?”林绫有点懵。
  沈奇笑道:“是呀,你可喜欢你小铭哥了,还偷偷亲他呢。”
  砰
  顾柏放柴的手微微一顿,手中的木柴霎时落在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的爆发果然是一时的错觉哈哈哈对啦,再吆喝一下预收。
  幻言:《我养成了一个丧尸皇》治愈系甜宠文,男主又疯又宠现言:《我是替身文里的白月光》虐渣爽文,追妻火葬场古穿:《穿成荒淫无道的昏君后》女扮男装万人迷渣女文,女主又渣又苏嗷,三本我都喜欢,难以抉择。大宝贝们帮忙选一下吧呜呜呜


第41章 
  “怎么了?”
  听到木柴落地的声音, 正聊着天的林绫和沈奇都看向了坐在灶前的少年。
  顾柏摇了摇头,若无其事的把柴捡了起来放了进去。
  见他没事,沈奇又笑道:“说起来, 你小时候就喜欢长得好看的。小铭当时是院里长得最好看最壮的男孩,好些小女孩喜欢跟着他, 你却是其中最霸道的一个。”
  “那些小丫头们都不敢跟你争,办家家酒的时候,你硬是要做小铭的新娘子。”
  “小铭不愿意,你个小丫头就直接摁着他亲了一口, 还霸道的宣布以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说起这些事,沈奇就忍不住笑。
  别看林绫丫头长得柔柔弱弱,看上去可好欺负。但其实性格可霸道强势了, 他家小铭当时刻拿小丫头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哎, 小宝还记得不?”
  虽然做这些事的不是她, 而是原主。
  但她现在成了原主, 林绫就有点尴尬的摸了摸头道:“哈,那不是当时还小嘛,不懂事。”
  “那你现在长大啦, 要不就履行了你小时候的诺言,给你小铭哥做媳妇吧?”沈奇笑着道。
  “对了, 你不是喜欢长得好看得嘛?你放心, 你小铭哥, ”他指了指安静烧火的顾柏道, “不会比你弟弟差的。哎, 早知道我就该逮着你小铭哥去拍个照。”
  小铭哥,小铭哥……小铭?这名字咋这么熟悉呢?
  没等林绫想明白,系统便主动解释道:“宿主, 你不记得啦?沈铭就是你未来的丈夫。”
  原来是那个被戴了绿帽子的倒霉蛋!
  林绫恍然大悟。
  在原书中,原主确实是嫁给了林爱军战友的儿子,也就是沈奇的儿子沈铭。
  沈铭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大帅哥。
  但是沈铭进了部队做了军人,在一次任务中不幸受伤,恰恰伤到了脸,从此脸上便留下了一个狰狞的疤痕。
  在当时的医学环境下,这疤痕是根本去不掉的。
  也因此,沈铭就从一个大帅哥变成了原主眼中的丑八怪。
  后来,原主受不了每天都要对着丑八怪,于是便跟着小白脸私奔了。
  而沈铭的下场也不算好。
  原主私奔时,他正外出做任务,为了救战友,最后不幸牺牲。
  想到此,林绫心里非常的唏嘘。
  “宿主,沈铭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有责任有担当且忠诚,在原书中,知道妻子跟人私奔,他也没有怪罪,甚至为了原主的名声,主动申请解除婚约。并且对外解释说,他与原主早就离婚了。”
  系统感叹道:“而且他长得真的很好看,不比顾柏差。宿主,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这确实是个好丈夫人选。”
  林绫被说得有点心动。
  她其实并不太期待爱情,所以倒是不太反对现在的相亲。而且这个时代,她想要真的不结婚遇到的困难肯定很大。
  其他人,林绫可以不管。
  但是林爱军的想法,她却不能不理。
  她可没忘了,自己除了要做一个好姐姐,还必须做一个好女儿。
  在原书中,林爱军把女儿嫁给沈铭,足以说明他对沈铭的认可。想必这一世,林爱军也不愿意女儿不结婚。
  所以,林绫早已做好了结婚的准备。
  听系统这样说,如果结婚对象是沈铭,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她不看重爱情,但是有一个长得帅又优秀,还有责任感的丈夫自然更好啊。沈铭若以真心对她,她定然也会报以真心。
  想到此,林绫并没有第一时间拒绝沈奇,而是羞涩的笑了笑道:“沈叔,都说了这是小时候的事嘛,小铭哥可不会这样想的。你可别胡说,让人误会了不好。”
  【沈铭确实还不错,如果与他结婚其实还挺好的】她心里想的,与嘴上说的却完全不一样。
  结婚。
  她想与那个沈铭结婚?
  少年的双手不由自主的握紧,眉心深深的拧了起来。
  这没有拒绝,那就说明还有希望咯?
  沈奇眼睛一亮,说实话,他之前确实是开玩笑,但现在看到了林绫,却想把这玩笑变为事实。
  林绫丫头长得好看还又贤惠,若是能做他儿媳妇,那该多好啊!
  真是便宜沈铭那臭小子了。
  “说起来你们还是青梅竹马呢,你小铭哥……”
  “老三?!真的是你啊!”
  沈奇话未说完,就听厨房外面传来了说话声,原是林家人回来了。
  队里来了一辆大汽车。
  这稀罕事自然传得很快。
  再加上林爱军还坐在里面,那就更让人八卦沸腾了,因此,早就有人跑去通知林家人了。
  因为今时不同往日,所以刘翠芬和孟小娟都去上工了。
  消息传来时,因她们许久不干农活,有些生疏,因此任务还没完成,林家其他人做完了自己的,便来帮他们。
  以前有林爱国,干农活的效率是很快的。
  但现在分了家,几乎是撕破了脸皮,林爱国自然是不会再来帮他们做牛做马。因此就只能是他们自己做。
  但林老根年纪大了,林爱民又惯是个偷奸耍滑的,做起来自然慢的很。
  别人都收工了,他们还在干,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尤其是刘翠芬,她已经在家里做了好几年的老太太,都说由奢入俭难,哪里还能吃得下这种苦。
  正站在田地里,指着林爱国一家指桑骂槐,就有人跑来大吼道:“刘婶子,你家爱军回来啦!还是坐着大汽车回来的!”
  刘翠芬等人一听,立刻就惊了。
  林爱军回来了,还坐着大汽车?
  就是林爱国都没心思干活了,一家人收拾收拾就飞快地朝家里跑。等到了自家门口,果然看见一辆大汽车,顿时眼睛都直了。
  “这还真是大汽车啊!”
  “林爱军不是废了吗?咋能坐大汽车呢?”孟小娟心里又羡又妒,“这大汽车肯定是别人的。”
  但就算是别人的,林爱军能坐,那也说明他与汽车的主人关系匪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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