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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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两人经常在桃树林见面。她喜欢看他笑,莫名的温暖。
一个长久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更加渴望温暖,不能拒绝阳光。
但是,他们终究还是要分离。
镇上的人不放心千寻一个人生活,要送她去孤儿院。她想起母亲遗书里提到的N城,便照着汇款单上的地址,给那个男人写了一封信。
没想到,男人很快就回了信,并随信寄上路费和火车票,要她去N城找他。
收到信的那个晚上,千寻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花板上全是林熙阳的影子,闭上眼睛,黑暗中也是他纯净如孩童的笑脸。
明天,她就要离开林熙阳,去到那个遥远的、陌生的南方城市。
他们就像两条直线,在一点相交后又迅速分开,也许永远不会再有交集。不,千寻不甘心,她要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个最美的回忆。
“你能背我下山吗?”这句话,几乎耗尽了千寻全部的勇气和力气。
林熙阳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将她的手搭在自己肩上,非常小心地背起她。
走在铺满夕阳的山路上,千寻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沿途的风光很美,但这些都不在她的视线中。
她的眼里只有林熙阳俊朗而稚气未脱的脸,耳里只有他沉稳的脚步声,连呼吸的空气中也只有他微微的喘息。
暮霭沉沉,残阳如血。
他们在山路上慢慢地走着,世界好静好静,静得只剩下两个人的心跳。
千寻静静伏在林熙阳的背上,他的背宽阔厚实,让人很有安全感。
那个温暖的秋日,千寻走完了她这一生最长也是最短的一段路。她知道,从此以后她的心再也无法从那个背上下来了……
“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她低声说,眼眶里蓄满了泪。
长发遮住了千寻的脸,他看不见她潮湿的眼睛和眼底的痛楚。
第二天早上,千寻离开的时候,没有和林熙阳告别。她独自一人拎着行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再见了,柳镇。
再见了,林熙阳。
再见了……
我的初恋。
三 陌生的城市
命运像急驰的列车,将14岁的孟千寻,带到了N城,这个以前只在新闻和电视剧里见过的繁华都市。
8月的柳镇,已是秋风萧瑟、落叶飘零,而N城依然酷热如夏天。火车到站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太阳像聚焦的镁光灯,炙烤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连风都要蒸发掉。
千寻穿着衬衫和长裤,更感燥热,身体里的水份似乎从每个毛孔涌出来。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她吃力地拖着行李箱,走向出站口。
喧嚣攒动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鳞次栉比的商铺,都让初到大城市的千寻感到陌生,甚至有一丝惶恐不安。
有人轻拍她的肩膀,随即听到一把带着广东腔的男声:“小姑娘,你是不是叫孟千寻?”
千寻转头,一个身材略胖、头顶微秃的中年男人站在身后,看着她的眼神中有些恍惚,然后如梦初醒般地朝她微笑:“你好,我姓赵,是季总叫我来接你的。”
季总?是的,那个给母亲汇钱的男人名叫季安澜。
见她点头,中年男人接过她的行李箱,领着她朝火车站外的停车场走去。
汽车在宽阔的马路上奔驰,葱茏的树木、林立的高楼,成排地向后退去。
车内冷气开得很足,止住了身上的汗。千寻将自己安置在车后座上,一声不响地看着车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
玻璃窗上清晰地映出了她的面容,苍白、瘦削,经过一路的折腾,愈发显得憔悴。
中年男人从后视镜中看了千寻好几眼,犹豫再三,忍不住开口:“苏缇……你母亲她……还好吧?”
“她前不久过世了。”千寻平静地回答。
男人这才注意到她手臂上缠的黑纱,神情有些惊讶,又有些释然。
既然问到她的母亲,说得出她的名字,他以前一定是认识她的。那位季总,和母亲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他……会不会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
千寻听见自己突突的心跳声。终于就要相见了。
他们的目的地,是N城市中心一幢24层的写字楼。
在顶搂的会客室里,墨绿色的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肤色黝黑,眼睛略凹,鼻梁高挺,五官轮廓清晰,典型南方人的长相。
当然,他比大多数南方男人都要长得好看,气度沉稳,身材适中,穿米色长裤、天蓝色棉布衬衫。想象得出,他年轻的时候一定帅气英挺。
只是,浓黑的眉宇间,有些淡淡的悒郁,挥之不去。
男人久久地盯着千寻看,在如此灼热的目光下,她的心跳得更加厉害。
“千寻,你叫孟千寻?”男人叹息地低语,“为什么姓孟?”
千寻轻轻摇摇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姓孟。
这不是母亲的姓,原本以为是父姓。可是,面前的男人……他,姓,季。
季安澜没有忽略千寻的穿着,白衬衫,黑长裤,朴素得近乎寒伧。他皱了皱眉头,唤过刚才那位司机:“老赵,你带她去买几套合适的衣服,然后送她去群芳苑16号。”
“是,季总。”老赵毕恭毕敬地说,便要带千寻走。
千寻却坐在沙发上不动,她一瞬不瞬地盯着季安澜,清晰地问:“你是谁?”
季安澜微怔,双眉逐渐聚拢在一起。
“我叫季安澜,是你母亲的好朋友。她去世了,我有义务来照顾你。”
这个?上,除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谁还有照顾她的义务?
“那么,你知道,”她仍然盯着他,一字一顿,“我的父亲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眸中的光芒有些闪烁,“你母亲生前没有和你说起吗?”
然后,千寻不再问,抿紧了嘴唇,起身离开。
老赵将车停在百货大楼门前,他给千寻买了很多蕾丝的衣服和蓬蓬纱的裙子。在他眼中,十几岁的女孩子没有一个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像公主。
当晚,千寻住进了群芳苑16号。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客厨卫卧一应俱全,因为远离市区,空气清新,环境幽静。
令人奇怪的是,邻居几乎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漂亮女人,娇艳妩媚,个个出落得画一般。
三天后,她从小区保安口中得知,这便是N城有名的“二奶村”。保安看她的眼神,充满暧昧和好奇。他似乎很奇怪,竟然有这么小的“二奶”!
千寻突然感到羞耻,这种感觉比在柳镇的时候更强烈。
坦白说,季安澜对她很好,给了她锦衣玉食的生活,一个温暖舒适的房间,一张永远也刷不爆的卡。
但,这儿只是一个房间,不是家。
晚上,千寻给季安澜打电话:“你明天能来看我吗?我想见你。”
半个多月了,季安澜没有来看过她,老赵说他很忙,忙公司的事,还要为她办转学。
周日,季安澜终于出现。他和她共进晚餐,并且在餐桌上告诉她:“我已经给你联系好了一家贵族学校,9月开学的时候,你就可以去上课。”
千寻并未显出激动,她淡淡地问:“以后我住哪里?”
季安澜有些惊讶:“这里啊,我不是早就为你安排好了?”
千寻环顾了一下这套房子,脸上挂着讥讽的笑:“季总,莫非你想像当年包养我母亲一样包养我?”
他脸色大变,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话会出自一个14岁的女孩之口!
“我母亲曾经住过这套房子,我闻得到她的气息。”千寻冷冷地看着他,坚定地说,“我不想成为第二个苏缇。”
季安澜脸上闪现出迷乱和震动,仔细打量面前这个柔弱、瘦削的小女孩,才发现她有着超龄的成熟和坚强,与她的外表非常不协调。
“你到底想怎么样?”他忍耐地问。
“带我回你的家。”她努力控制语气的颤抖,目光灼亮逼人,“我需要一个家,而不是一个空荡荡的房间。”
季安澜把目光调向窗外:“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么,请你送我回柳镇,回我原来生活的地方……假如你想第二次抛弃我!”
季安澜捏着酒杯的手一颤,里面的红酒溢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显出慌乱。
千寻注视他面部表情的变化,心中极酸极涩。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肯认她?
“你让我好好想想,过几天我再给你答复。”
一个星期过去了。季安澜那边毫无动静。
千寻对这个人,除了名字,几乎一无所知。慢慢地,她从接送自己的司机老赵那儿打听到了他的情况:
季安澜,48岁,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经济学硕士,俞氏集团的总经理。已婚,有一个16岁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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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季宅(1)
这天来得毫无预兆。
上午9点,千寻偎在宽阔的窗台看书。昨晚下过一场暴雨,气温一下降了十多度,终于有了些初秋的凉意。
窗外阳光很好,隔着玻璃洒进来,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四处一片安静,这种宁静和温暖,让她似乎又回到了柳镇的桃树林里。
虽然离开柳镇才二十多天,感觉却恍若隔世。
林熙阳,他现在怎么样了?还会不会想起她?想起那个暖暖的秋日黄昏?
千寻没有给他写信,一封也没有写。她不愿意再去打扰他的生活,就让她默默地怀念他吧,怀念这个纯净明朗的男生。
突然,门铃尖锐而急促地响起来,打断了她的思绪。
一定是老赵,他每天这个时候接她去吃早餐,当地人叫作饮早茶。
她穿着纯白的睡衣,披散着长发,带着几分慵懒地过去开门。
“赵叔……”未说完的话停在嘴边,千寻瞪着门外的女人。
这是个并不很美丽的女人,平淡的五官,微黑的皮肤,但衣着高雅,身材也是纤浓合度,高矮适中。她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显得冷峻、淡漠。
在千寻打量这个女人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着她。她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一抹隐约的、轻蔑的笑意。然后,那女人静静地开了口:“老赵,这就是你们季总从湖南接回来的女孩?”
“是,季太。”她身后的老赵有些支吾,“孟小姐很乖,一直都住在这里。”
季太?她就是季安澜的太太?
“是吗?”季太笑了笑,眼光从千寻身上扫过去,“你叫孟千寻?”
千寻点点头,迎视着对方的眼睛。这对眼睛凹陷,眼窝很深,睫毛长而浓密,深褐色的眼珠莫测高深,是那张平凡的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你季叔叔去北京出差了。我是特意来接你回家的。”然后,她的眼睛不再看千寻,而直视着老赵,吩咐说,“快点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就走。”
“是。”老赵应了一声,迳直走进屋子里。
“我在楼下等你们。”季太说完,转身走下楼梯。她的背脊挺直,步伐优雅而高贵,一种典型的贵妇的姿势。
千寻眩惑地望着她的背影,这位季太虽然不漂亮,却气度逼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尊贵,一看便知是受过高等教育、家世优越的女人。
为什么接她回家的不是季安澜,而是他的太太?这个女人到底是敌是友?千寻看不透,也判断不出。
千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待要出门时,她再次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然后迅速跑进书房,从书柜的最底层掏出一本黑色的小册子,放进箱子里。
一辆黑色的奔驰停在楼下。老赵将箱子放进行李箱内,打开车门。季太已经坐在副驾驶座上,戴着一副深紫色的墨镜,看不出她的表情。
千寻一如往常,坐在车后座上。奔驰很快启动了,驶向一个不可知的未来,驶向她冥冥中的宿命。
这是一幢千寻在梦里才能见到的漂亮房子。
郁郁葱葱的花园,占地颇广,中间一条供汽车进出的水泥甬道,两边的花圃里种满了玫瑰、月季、菊花和茶花。几株修剪成伞状的榕树,掩映着一栋三层的欧式建筑。走上台阶,推开两扇厚重的柚木门,千寻置身在一间美轮美奂的大厅之中。
大厅正中是一套暗红色的沙发,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上方悬挂着一盏巨型的水晶吊灯。客厅两面是落地的玻璃窗,垂着白纱的窗帘。后面是一架木质的旋转楼梯,直通向二楼。整个大厅给人一种华贵典雅、富丽堂皇的感觉。
千寻在门口呆立了好几分钟,她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突然闯进了一座豪华的宫殿,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
季太漠然地瞥了她一眼,对旁边拎着箱子的老赵说:“你把箱子交给宋嫂,然后送我回公司。”一面提高声音叫:“宋嫂!宋嫂!带她上楼!”
一个年约五十岁、矮矮胖胖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她从老赵手里接过箱子,领着千寻上楼。
二楼有个精致的小厅,摆放着一套纯白色的沙发、一扇红木雕花镂空的屏风。屏风后面是两两相对的四个房间,中间隔着一条走廊。环形的阳台围绕着整幢房子,每个房间都有门通向阳台。
宋嫂打开南面靠右手的房间,说:“这间房间原来是客房,太太要我收拾好了给你住。”
这房间相当大,相当考究。粉红色的地毯,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家具,温馨而华丽,像是公主的寝宫。书包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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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季宅(2)
千寻不由得叹息,仅这间卧房就比她和母亲在柳镇租住的三间房还要大,更不要说房内的装潢和陈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