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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千寻-第9部分

小说: 千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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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
  怎么可能?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
  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
  “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
  想想也是。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
  “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
  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
  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
  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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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重逢(1)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
  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
  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
  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
  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
  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MM?”
  “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
  “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越发衬得肤色白皙、纤瘦苗条,惹人怜爱,整个人就像从仕女图上走下来的古典美人儿,“不但美在五官,还美在气质和神韵,清丽脱俗、飘逸出尘,比现在那些选美选出来的俗女强太多了!”
  “这种绝世美女只可入诗、入画,绝对不能作女朋友或情人,因为美到极致的东西,大多不祥!”眼镜男生老气横秋地评价。
  “哼,你这是酸葡萄效应!”高瘦男生说,“我不信这个邪,偏要追她一追!”
  从这天开始,高瘦男生对千寻发起了猛烈进攻,却很快败下阵来。果然如学长所言,孟千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虽然,她心地纯良,不会给你难堪。每次约会,她都如期而至,话语不多,宁静安好,但她脸上永远都是礼貌的矜持,从无笑颜,言谈冷漠而理智,不带任何感情。
  断断续续交往了一个月,男生终于明白,他无法走进她的心灵,她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拒人于千里。
  三年了,无论多少追求者前赴后继,千寻依然淡定自若,如神祗般清雅孤高,身边不见任何异性的身影。
  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没人要!”同寝室的其他五位女生,全都交了男朋友,只有千寻依然独来独往。
  睡在下铺的乐嘉嘉是个热心开朗的女孩,她在看见千寻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倾倒,曾经大胆地预言:“孟千寻是天下男人都喜欢的那种女生,她一定是我们寝室第一个交男朋友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愿意请全宿舍楼的女生吃德芙巧克力!”
  乐嘉嘉认为世上最美味的食品,是德芙巧克力,结果她的预言实现了一半,追求千寻的男生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而她始终低垂着眉目,安静地行走。
  “连我这样的次品都推销出去了,孟千寻,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乐嘉嘉忍不住向千寻抱怨。
  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千寻,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的眼前漫起一片花瓣雨,煦暖温柔的阳光,桃树下纯真灿烂的笑容,是她脑海中永存的映象。
  “林熙阳”,她用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千寻曾回了一趟柳镇,从前的邻居告诉她,3年前林熙阳举家突然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去哪里。
  如果林熙阳考上大学,现在也该毕业了。
  或许,他正坐在某座城市的咖啡厅里,喝一杯蓝山咖啡,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安静地想起她的脸。
  遥远而模糊的脸。
  就像她此刻一样,用对林熙阳的回忆,温暖自己冰冻已久的心。
  ——林熙阳,你会记得我吗?
  ——还是,完全忘记了我?
  千寻拿着鼠标,点开电子邮箱里一封新邮件——
  “千寻:
  五一长假,你回N城来吧。季滟已经回国了,准备和裴予陌举行婚礼。你们也有七年没有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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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重逢(2)
另外,我很想你,一直挂念你。”
  没有署名,她却知道,这是季安澜的信件。也许,他是这个世上唯一挂念她的人吧!
  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切断、无法抹煞的。年岁越长,季安澜对她的愧疚就越深。
  季滟,此去经年,一定变化良多。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千寻从来没有真正地恨过她。虽然她占尽了父亲所有的爱,在无比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虽然她任性蛮横,对自己嘲讽讥诮、落井下石,但只要想到自己的血管里有一半的血和她一样,千寻便一切释怀。
  她终于要和裴予陌结婚了!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五一假期,长长的七天,闲着也是闲着。千寻决定回N城,也借机避开校园里那些飞短流长。
  N城火车站,和8年前一样,依然是人潮如涌。
  千寻也和8年前一样,独自提着旅行袋,孤伶伶地站在月台。没有人会来接站,她迳直出站,天色阴沉晦暗,空中飘着细细绵绵的雨。
  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有个人影迅速从她身旁掠过,待她反应过来,手里的旅行袋已经被抢去。
  糟了,她的钱包在袋子里!还有一些书和换洗衣服,幸好手机放在身上。
  千寻望着那个隐没在人群里的身影,有些沮丧,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遭劫。在雨中走了十来分钟,一辆出租车从她身旁经过:“小姐,要不要打车?”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汽车里。
  绵密的细雨,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
  出租车在季宅门口停住。千寻用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下午四点,会有人吧?至少阿莲应该在家。
  阿莲是季家的小保姆,从四川农村来的淳朴女孩,今年只有18岁。宋嫂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前年被儿子接回了老家。宋嫂非常舍不得千寻,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要千寻去粤东乡下找她。
  “嘟……”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等不及对方出声,千寻急切地说:“阿莲,我是千寻。我的钱包被人抢了,麻烦你出来替我付一下车费。”
  对方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搁了。她松了口气,对司机说:“对不起,请你等……”
  司机不耐地打断她的话:“小姐,看你长得这么斯文,也不像是坐霸王车的人,否则我不会让你上车。这种下雨天,我的生意好得很,现在都耽误在你这儿了!”
  千寻看向车窗外,大门依然紧闭。阿莲虽然勤快朴实,脑子却不太灵光,做事慢慢吞吞。俞梦瑶对她不甚满意,但这年头保姆难请,只好将就。
  “还是我进去拿钱,你在这里等我……”千寻推开车门,纷乱的雨点打在她的脸上,有点沁凉。
  “不行,你不能下车!”司机怕她一去不回,急忙伸长手臂,用力将车门往里拉。
  千寻来不及抽回手,手指就被门缝夹住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蔓延开来。
  司机看到她的手被夹住,也慌了神,赶紧把车门打开,说:“谁要你下车的?要不要紧?”
  千寻强忍疼痛,摇摇头:“没事……”
  “谁说没事?”头顶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千寻抬起头,自蒙蒙细雨中,看到一张同样冰冷的脸。
  司机吓了一跳,说话的男人非常英俊,不只脸形长得好,五官俊美,身材气质更是一流,把那套名牌西装穿得异常有型。不过,他嘴唇抿得死紧,一脸阴森,冷酷邪魅的眼神,令人胆寒。
  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
  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
  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
  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
  “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
  “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
  “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
  “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
  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
  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
  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
  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
  “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
  “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
  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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