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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男配大人,战斗吧 番外完结-第7部分

小说: 男配大人,战斗吧 番外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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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看什么?”洛水复忽然开口责斥,我一吓刚涌上去的*又给惊退了。
  当然是看天下第一美人了,难道还在看你?好吧,现在这第一的名头还安在我头上,不够今夜过后,它就该易主了。
  没错,台上这位风姿绰约、仙气乱发的小美人便是那主角受北宫楚。
  【宿主1114号,支线任务“抢夺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正式开始,请努力完成任务。】
  【……不对啊,怎么会是破坏剧情?】
  【宿主1114号,作为体恤民情、适应时代发展的优良系统,经检测,《绝色天下》的大部分读者都希望毙了主角受北宫楚,请你努力完成任务。】
  【……】
  这不是我努力不努力的问题,我这硬件设施跟不上要求啊!这难道是我说谁是第一美人谁就是节奏吗?
  【请宿主1114号自主寻找方法,系统在精神上支持你!】
  【……谢谢啊。】

  ☆、第10章 《绝色天下》2

  我正焦头烂额地想着狗屎都没有一点的方法时,一楼已经响起了啪啪啪的鼓掌声,参杂着惊叹与赞美。我顺着窗沿向下看去,北宫楚舞着白衣在台上打转,看这势头,圈转的暂时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白色的裙纱如同蝴蝶一样翩跹起舞,隐隐约约地令人感受到一种阴柔的女性美。
  其实也没错,《绝色天下》正是一篇女穿男文。
  这年头玻璃心的作者一大堆,但是钻石心的作者也不少,至少《绝色天下》的作者便有着一颗24K的钻石心,承受了一堆臭鸡蛋、负分评之后,居然还能把这文写完,并且屹立不动地坚持女穿男NP走向……
  突然有点能够理解系统为什么要我破坏剧情了,这剧情实在是小白玛丽苏到不行!
  再放眼看着一楼的舞台,北宫楚以白色的面纱遮住大半张面孔,虽然只有美眸半露,却更显得一种羞涩。我搓着手臂,紧紧咬着下唇,开始思索……
  忽然,我以手捂腹,紧咬住下齿整张脸皱起看向洛水复:“洛公子,我突然之间腹痛难忍,先离一下。”
  洛水复奇怪地看着我,而后点头。
  得到了允许,我立刻脚不着地的就走了。目标当然不是茅厕,而是秦歌欢的舞台后台。找到了那个看上去挺清秀的老鸨,我一甩那把折扇,显示出我当朝丞相的身份,开始威逼利诱。
  “你可知我是谁?”折扇扬起,我故意将那扇面上“司之秋”三字显露在老鸨的眼前。
  老鸨吓得魂飞魄散,一下跪趴在地朝我猛磕响头,嘴中大喊:“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民只是小本买卖从未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
  好家伙,这是以为我来办案来了么……我摸摸下巴,故作玄乎:“既然你已经知道我是谁,那你可知楼上那位的身份?”
  老鸨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我,眼眸子转了几转,小声开口:“是胥亲王殿下?”
  我一愣。胥亲王只是《绝色天下》里的路人角色,但是却是我的朋友之一,所以老鸨这样误会也是有原因的。不过既然猜错了,我也没必要特意说穿。
  “我与那位爷打了个赌,你帮我办好了这件事,自有你的好处。”说着,我将钱袋扔了过去。
  老鸨胆颤着收下了我的钱袋,直点头。
  秦歌欢能够成为西街巷数一数二的小倌馆也是有它的过人之处的。当北宫楚下台时,掌声依旧雷动,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对着铜镜再看了眼面上的妆,确认不会被人认出来后,才提着不习惯的长摆从后台走出。
  在主脑空间的时候,我与1118号也是好友。她不如1111号的御姐总攻,但是却天生美貌,一举一动都妩媚不已。曾经我们逼着她在任务开始前为我们跳了一支艳舞,当时我们就惊呆了。
  那小眼神,那大白腿……啧啧……
  脑海里回想着她的动作,我一撩鲜红色的薄纱舞裙,脚尖轻轻点地便跃上了高出半尺的舞台。虽然司之秋的身高只有178左右,但是以男儿之躯演绎这种阴柔的舞蹈确实会有些怪异。
  由其是身高的差距。同样的舞姿,若是一位娇小可人的美女,那自然叫好。但若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便会显得格格不入。为了掩饰身高差,我只得将腰身提高许多,裙子的岔口已经快到大腿根部。
  也庆幸,司之秋并没有发达的肌肉。或许也是作为文臣的缘由,他的皮肤紧致白皙,反而有股女相。正好,我今日所要扮演的便是一位神秘的舞者。
  或许是男人,或许是女人。
  既然作者已经能写出女穿男了,那我又何尝不可以混淆性别来破坏剧情?至于我到底是男是女,这种事只能说见仁见智了。
  黑亮的头发全部以一支娇艳欲滴的玫瑰插起,随着琵琶的快起,古筝的揉弦,我舞动着身子绕场一周。面上擒着勾人的笑,眼角微微上扬眯着,一点点地惑人心魄。
  刚要转身,一个抬头我与二楼洛水复的眼神交汇。
  浑身一顿,又突然想起自己现在这副妆容恐怕连丞相府的老管家都认不出来,我便继续转身再次撩起裙摆,手臂也顺着动作舞动。一束故意留下的黑发随着动作在左耳便摇晃,我一把将束在发间的玫瑰花拔下,顿时过腰的长发全部倾洒到背上。
  我猛地转身,将长发捋到胸前,刚欲劈叉忽然背后寒风一凛,我顿觉不妙。
  “狗皇帝,纳命来!”
  急切地转身,只见十来个黑衣人突然窜出,纷纷拿着剑飞向二楼的雅间。我心中慌乱地没了动作,只听身后又是几道破风声,又是一伙黑衣人窜出来举剑便迎上了先前的一伙。
  整个大厅一片混乱,逃跑声、哭喊声不断。我刚欲上楼找洛水复,忽然想起自己这一身的装扮于是扭头就向后台跑。却不料,才走了几步一道银光便向我刺来。
  “叮——”的一声,另一把剑以极快的速度将我眼前那把硬生生地换了个方向,我吓得浑身一软,便往地上坐。腰间忽然被一股力道拉起,我转身看去,只见洛水复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视线的交汇只是眨眼之间的事,下一刻他揽着我的腰身几个点地便带我出了秦歌欢。
  虽然攻二司之秋是个文臣不懂武功,可原文里也没说他攻一就会武功了呀!我闷闷地想着,没过多久洛水复便停下了步子也将一直揽着我腰身的手拿开。
  此时此刻,我有些不敢看他的脸色,就怕他开口便是一句“之秋”。若真露了馅,不只是司之秋的名誉不保,最重要的是我会尴尬至死!(这才不是重点!)
  洛水复也沉默着没有开口,就在我鼓起勇气想抬头的时候,却听:“姑娘,没事吧?”
  我一怔,抬首瞪大眼睛看着他。果然……这种妆容就是洛水复也认不出来吗?也是,故意化长了眼角,抹上了白粉胭脂,唇上也上了丹寇色,还有这种衣不蔽体的穿着,风情绰约的发型,怎么看也不像那个饱读诗书的少年丞相司之秋。
  我满意地点点头,不由地拉大唇角:“没事。多谢少侠相救,小女子家中有事,先走一步。”
  说完我转身便走,心想着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不料手臂却被一把拉住,我的心紧张的都快跳出来了,却只能故作镇定地转过去,装作疑惑地样子:“公子这是?”
  “你为什么要卖身?”洛水复忽然开口,问了一个我完全没有想到的问题。
  我脑中闪过千百种理由,垂下眸子轻叹一声:“唉,小女子自幼家境贫穷,但即使如此也尚可维持生计而万不会做了这种勾当。谁料,上个月我老母亲感上了风寒,本就堪堪维持的生计一下子全送与了那郎中,如今如今……”我捏着嗓子说着,还故意压低声音哽咽几声:“如今我那老母亲还要看病,这钱……所以……”
  手心忽然被一道温暖给覆盖,我一愣话说到一半便停住了。低头看去,只见一块温润细腻的上好羊脂白玉搁置在我的手心之中,上刻一个“水”字,玉身雕刻精细,花纹巧妙,实乃上品。
  “拿去给……给你那老母亲看病吧。”洛水复依旧面瘫着一张脸,可是我却感觉他的嘴角上扬了细微,再仔细看看却仍旧是那张冷脸。
  抛去心中的疑惑,我感激涕零地收下了这块羊脂白玉。
  废话,给钱谁不要啊。而且这货卖出去,目测绝对不低于千两黄金。
  “对了,我有位好友似乎去你秦歌欢的后院如厕了,不知姑娘是否见过?”
  “呵呵……呵呵……没,没有。”我干笑。
  洛水复郑重地点点头:“那在下先去寻找好友,姑娘就此别过。”说完,飞着便走了。
  荒郊野外,孤月寒星,我一个人站在瑟瑟地寒风中手中拿着一块暖玉却无法将我暖起。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我裹了裹全身根本没有几块的碎布,心中对洛水复扎小人。
  第二天的时候,我挣扎了半天仍旧浑身无力地倒在床上,不知早朝时的缺席又会引起什么话题。但是深在相府之中,我也不好直接打听北宫楚的消息。
  正当我百无聊赖地窝在床上养病的时候,忽然只听系统缓缓响起——
  【支线任务“抢夺天下第一美人的称号”完成指数80%,请宿主1114号继续努力。】
  ……我都牺牲色相到这种程度了,你还希望我怎么做?
  算了,反正从上一个世界来看即使是主线任务完成指数90%也不是什么大事,80%就80%吧。
  剧情便在我养病的同时以光速飞快的进行着,待我病愈出门时,只听大街小巷都讨论着镇国大将军与某位翰林考生的杂谈。
  别问我为什么当过小倌的北宫楚还可以去考进士,小白的世界你不懂,智商是硬伤。
  其实,我……也不懂。

  ☆、第11章 《绝色天下》3

  这个古怪的世界,有着常人所无法理解的世界观。
  北宫楚在穿越以前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高中女生而已,可是到了这个世界却可以成为考生直接参加殿试。虽然其间不免齐远凌的功劳,但是如果她在金殿之上还能够成为当今探花,那真是只能说一句呵呵了……
  摇着重要道具折扇一把,我走着走着便穿越了大半个昌都走到了镇国将军府。
  除了系统最新发布的支线任务,更重要的是……我真的十分欣赏这个忠孝两全、保家卫国的大将军,就这样让他陷入小白花的爱情陷阱,真的是于心不忍啊。
  至于那个支线任务……
  【宿主1114号,支线任务“解救穷摇中毒的镇国将军”正式开始,请努力完成任务。】
  送上名帖报上名号,便有管家领着我进了镇国将军府。
  齐远凌的家宅不算大,甚至应该比我的丞相府还要小上一点,装饰朴素,既没有雕栏画栋,也没有小桥流水,简单实诚与他的个性相符。
  还未进前厅,便见齐远凌早早地在门前等着。
  “丞相,来我镇国将军府不知是否是皇上有旨意?”英俊的脸庞皱起了眉头。
  我摆摆手,“无事,只是刚好走到了你的府邸,所以……所以来联络联络感情罢了。”
  “……?”齐远凌一脸纠结地看我,但是朴实的性格又让他问不出口。
  咳,故意走大半个昌都来联络感情不行么!
  管家亲自端上了两杯龙井,我浅尝了一口。茶质粗糙,香味寡淡,显然是放了一段时间的。这更使我对齐远凌的好感度噌噌噌的上升了好几个层次。
  平定叛乱有功,戍守边疆多年,洛水复自然赏赐了齐远凌不少好东西,至少我记得先前洗尘宴便有黄金千两。可是此时,齐远凌却用如此粗糙的龙井来招待我。
  “司大人,真是抱歉,我将军府……咳,没有好东西可以招待您。”面色促窘,齐远凌一副不自在的尴尬模样。
  我闻言稍稍勾起唇角,送上一个大大的笑容,摆摆手:“无妨无妨,齐将军这等栋梁之才实在是我等学习的榜样。”
  齐远凌直直地看着我,有些呆愣。
  我心叹,真是一个老实人啊。之所以不好生招待我,不是因为吝啬钱财,而是因为确实没有那等东西。就我所知,至少洛水复先前赏下的千两黄金便被他送给了伤残的将士们。
  唉,小白文里居然出了这么个真好人,也算是百年难得一见了,我必须得好好保护着。
  “司大人?”见我许久不说话,齐远凌也僵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倒透露出一丝可爱来。
  我正了正色,一甩折扇好笑地勾唇:“齐将军刚从边境回来,不知还是否适应这昌都的生活?”
  “昌都的气候与边城自是大不相同,不过幸而我小时也一直生活在昌都,所以倒也挺适应。在昌都,也遇到了不少有趣的人。”齐远凌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双颊泛红。
  “……”这副思春的样子,赌……赌没出场的攻三木有*,齐远凌绝对是想到了北宫楚!(攻三中枪不起。)
  我皱着眉头,将纸扇叠起。“有趣的人?齐将军不妨一说。”
  齐远凌犹豫了半晌,终是开口向我介绍他心目中的这朵小白花:“今科殿试,有一位考生名为北宫楚。我先前在街上骑马归朝时差点将他撞上,所幸并无大碍。后来我与他再次见面时,他却因为身上钱财被盗而被客栈掌柜赶出门,于是我便救了他。这一了解才知,北宫楚才学甚丰,真乃一代才子。”
  还是一代美人吧……我在心里默默替他补充。
  “哦?有这等才子在昌都?不知他现在何处?”
  齐远凌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由于他没有地方可住,所以我带他回府安置了。他现在就在我镇国将军府。”
  我心中暗笑,来的正好干脆就在齐远凌的面前直接将你这朵小白花给摘下来吧。面上一副惊喜的模样,我急切地说:“真是太好了,不如请他出来与我相见?我最喜欢有才学的后辈,今天相识过后也可以在官场上为他指点一番。”
  齐远凌听了这话大喜,急忙的唤来管家去叫北宫楚。他自己是武将,虽然能替北宫楚处理一些简单的官场事,但肯定远远不及我这个文官之首的作用好。我倒是要看看,倘若这北宫楚确实真才实学,那我倒可以稍微顾及一点他的面子,若是班门弄斧,那我可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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