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贼-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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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把曹朋所言的十胜十败,又叙述了一遍。
而另一个少年,则露出怪异神色。
他长的比较难看,皮肤发黑,浓眉小眼睛,蒜头鼻,大嘴巴,脸型瘦削,乍看好像猴子似地。
“没想到,南阳郡竟有这等人物?
庞林,为什么之前没有听说过他呢?按道理说,他能说出这样的言语,应该是小有名气才对。”
“我哪知道?”
年幼的少年摇摇头,“不过他倒是没有说谎。那天分手之后,文叔父还派人去了一趟舞阴县。听文叔父说,曹朋一家身上还有一条人命案子呢……如果算算时间,当我们相遇,他们正是在逃难的途中。只是我不明白,他们明明可以直接西进去棘阳,为什么还要绕道比阳?”
“这有何难?想必是他们知道,若直往棘阳,势必会遭遇追缉。
绕道比阳县,可以扰人耳目,躲过舞阴县的追缉。比起直接西行,路途虽远,却安全许多。
你说,这主意会不会是那个曹朋想出来的?”
“这个……我可说不好。不过我看那曹朋的家人,或为鄙夫,或是妇道人家,不可能有这么周全的谋划。我是觉得,这主意应该出自曹朋手笔。不过也没什么啊?兄长何故吃惊呢?”
难看少年笑了,“庞林,如果换做你,处在当时情况,你能想到这个主意吗?”
庞林一怔,片刻后摇摇头,“我怕是想不出来。”
“这个曹朋胆大心细,而且知道借势……不简单,真的不简单!呵呵,若不得日后咱鹿门山里,又可以多一个人了……叔父如此看重他,竟赠他以《诗》《论》……我真想早点见到此人。”
庞林似乎有些不服气,但又好像有些害怕这个兄长,于是闭口不言。
难看少年站起身来,自言自语道:“若照他的说法,曹操似乎也是个人物,真是好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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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天官书》记载:冬至短极,悬土炭。炭动,鹿解角,兰根出,泉水越,略以知日至。“
就是说,冬至前三日,用土和炭分别悬在天平木杆两端,让两边的轻重刚好平衡。到了冬至那一天,阳气至,炭一边就会下沉,平衡被打破,说明阳气已至,大地也将开始复苏……
这是当时百姓们一种很朴素的测量时节的手段。
大寒已至,人们立土牛六头,置于城外田地中,已恭送大寒远去。大寒之后,就是立春,也是万物萌生的时候。立土牛的习俗,是和当时的农业时序有关。也是当时极为重要的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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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章 龙形搜骨(二)2/3
大寒已至,人们立土牛六头,置于城外田地中,已恭送大寒远去。大寒之后,就是立春,也是万物萌生的时候。立土牛的习俗,是和当时的农业时序有关。也是当时极为重要的祭祀活动。
邓稷家里也有田地,不过平日里雇人耕种。
所以在立土牛的时候,邓稷不但要参与,而且还是一个主要的角色。
随着他在县衙的地位提高,邓稷在邓村也渐渐有了话事权。今年的立土牛,他被排在第三位,也说明了他在邓村如今的地位。后世,这立土牛的习俗早已经失传了,曹朋也没见过。
所以这一天,他一大早起来,甚至没有去练功,随着邓稷一同前去立土牛。
立完土牛,邓村还有一个大聚餐的活动。
《史记-历书》中也有相关记载,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
如果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小年’!
东汉时,人们过小年,是以聚餐的形式庆贺。进酒尊长,并书写文章感谢君师。
一般来说,书写文章的人,必是村中的大人物。
以前邓村书写文章,大都是由老太公亲自执笔。不过今年,却由邓稷代替……
聚餐过后,曹朋就回到家里。
看了一会儿书,在邓稷的督促下,练了一会儿字,然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坐在榻上,他把几张麻纸铺在桌案上,蹙眉沉思。麻纸上画的,正是双向活塞风箱的形状。
曹朋只能根据自己的记忆,画出一个图形。
但风箱内部的结构,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这东西还不能轻易示人,否则必有大麻烦。毕竟,双向活塞风箱,在明朝才出现,距离现在,整整相隔了一千多年。这东西若一旦泄露,会发生什么变化,曹朋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如果不能给自己带来足够的好处,他说什么也不会把这个风箱拿出去……要知道,这可是宝贝。
许是聚餐时喝了两碗浊酒,以至于头脑有些昏沉。
曹朋想不出什么结果,于是草草将图纸一收,倒头便睡。
这一睡,直到第二天天将大亮。
寒冬将去,孟春将来……
屋外起了薄雾,正是阴阳交替的现象。
“阿福,起床了!”
王买在门外叩响门扉,把曹朋从睡梦中唤醒。
揉了揉眼睛,从床榻上坐起。
如今这大宅院里,颇有几分生气。王猛回来以后,和王买一起住在前院的厢房里;邓稷夫妇占居了一排房舍,而曹汲夫妇和曹朋,则占居了另一排房舍。曹朋的房间,紧邻着中堂大厅,中间是书房,再过去,则是曹汲夫妇的卧室。之所以这么安排,也是考虑到王买每天都会找曹朋的缘故。这样子一来,王买叫曹朋起床也方便,而且还不会打搅到曹汲夫妇。
自从王猛带了两匹马回来以后,王买越来越勤奋了!
他自告奋勇的把照顾马匹的事情揽过去,又是整理马厩,又是给马匹梳洗。每天一大早,还要牵着马去河滩上遛马。这样一来,除了正常的练功以外,王买主动得增加了一项任务。
练习马术!
连带着,曹朋也被他拉扯进去,要一同练习骑术。
王猛带回来的两匹马,如果放在行家眼里,还真算不得什么。
这两匹马是从军中淘汰下来的老马!比之当年王猛骑过的坐骑,还真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但王猛说,这种老马,最适合目前王买和曹朋的状况。
性情很温顺,而且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口令。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种老马无疑最合适。曹朋试了一次,觉着王猛说得也没错。如今他们刚开始学习骑术,还真不太适合什么宝马良驹。
穿好衣服,随手抓起枕头边上的皮囊。
里面装的是一些零碎物品,主要是练功时使用。
“今天你遛大黑,我带大花。”
大黑和大花,是两匹马的名字。
因为一匹是黑马,一匹是花马,所以王买直接给它们起了这两个名字。
曹朋倒是无所谓大黑还是大花,反正两匹马都挺温顺,遛谁都是一个样子。两人从马厩里牵出马来,而后出大门,绕着桃林慢慢行走。越走越快,然后开始奔跑……两匹马也颇有灵性的跟着,一开始踏着小碎步,到后来随着曹朋两人开始跑步,它们的步履,也随之加快。
跑到河滩上,曹朋和王买都热身完毕,同时翻身上马。
东汉末年,战马还没有配备双镫和高鞍,所以骑马的时候,多是依靠双腿,来固定在马身上。
这需要极强的腰腹力,而且需要一定的柔韧性。
如果是早一个月前,曹朋还真不行。
现在嘛……他能勉强坐在马上,徐徐慢跑。相比之下,王买的进步很大,可以纵马飞奔。
来到邓村快二十天了!
曹朋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慢慢的变强壮……
骑了一会儿马,曹朋便停了下来。他扔掉缰绳,站在河堤上,开始打拳。今天有点奇怪,河对岸没有人。前些日子,河对岸每天都出现的老人,今天没有来。这也让曹朋多多少少,感到有些不习惯。
打完一套拳之后,又一如平常的练习八段锦。
八段锦练完,老人还是没有出现!
也许,他今天有事儿,不来了?曹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间挂念那个老人。可能是习惯了老人的观看吧,所以突然间没人了,一时间感觉不太自在。这人啊,未免有一点贱骨头。
以前觉得被人窥视不自在,现在没人窥视了,还是不自在。
曹朋调整了一下情绪,和王买继续练功。
“虎头哥,我今天要教给你的,叫做‘龙形搜骨’。”
王买练得满头大汗,只穿着一件类似于坎肩状的内衣,叫做半臂。
他聚精会神的听着曹朋的讲解,不时还会提出疑问。
“发劲,讲求骨力,又叫做肾元之力,先天之力……其实说穿了,这龙形搜骨包涵了两个要素。
其一,髋部……哦,就是这个位置。”
曹朋说着,过去扶住王买的腰椎位置,以及骨盆上的肌群。
在传统武学里,这个位置叫做丹田,又称之为中节。
“髋部能够发力,腰胯可以开合,则是其一;其二,周身顾家筋经贯通……这里,就是我前两天和你提到过的丹田力,可以顺达周身各个部位,没有任何内耗,就叫做‘劲路’贯通。”
曹朋现在还没练到那种程度,自然也不可能发劲。
太高深的道理,他和王买也说不清楚,只好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进行教导。
“你看,咱们平时感觉不到丹田区域的肌肉……除非是你扭伤了腰。但如果练到之后,就能体会到身体中,这几个最死的关节里,所蕴含的最强力量。这种力量,叫做原始的野兽之力,真正的本能之力……虎头哥,如果你练拳能得力丹田,至少可以增强二百斤的力量……
这么说,你可能想象不出来。
恩,你和伯父一起打猎,想必也见过虎豹奔袭猎食时的样子。野兽猎食时那种速度,力量和协调性,都是从这几个部位发动的。有这种力量做后盾,日后搏杀疆场,必能取上将首级。”
王买认真的听讲,并随着曹朋,不时做出各种动作。
那双眸子,闪烁着精亮的光芒,连连点头……
“习武练拳,讲龙虎二气。
你可能没有见过龙,但想必见过老虎。老虎最强的,不就是脊椎和腰胯?身具龙虎之能,胆气怎能不壮。”
说着话,曹朋突然顿足扭胯,呼的一拳击出。
王猛一旁看的清楚,不由得大叫一声:“好拳!”
说实话,曹朋这一拳并不具备太大的威力。可是却产生出一种凶猛之气,令人感到心悸……
不过一拳击出后,他全身好像脱力一样。
这身体毕竟还没练好,模拟前世打这么一拳,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精力。
王买也知道曹朋的情况,连忙说:“阿福,你歇一会儿。你刚才讲了这么多,我一下子也领悟不来……你歇一下,我自己琢磨琢磨……恩,龙形搜骨,龙虎之气……象这个样子吗?”
王买说着话,模仿曹朋刚才的样子,顿足一拳挥出。
从力道上来说,他这一拳比曹朋刚才那一拳,威力大很多。可是王买自己能感受出来,他这一拳,没有曹朋刚才的那种气势。
“阿福,我现在真后悔!”
“后悔什么?”
“当初那个老方士在中阳镇的时候,我为什么不跟他好好学呢?
唉,早知道他有这么大的本事,我说什么都会跟他学习。如今想起来,我真是要后悔死了!”
就算你学了,也学不来。
这些东西都是后世那些武学大师们总结出来的精华所在,这个时代的老方士,恐怕也不懂得。
曹朋只能尴尬的点头。
“缘分……虎头哥,缘分呐!”
王买,显得很沮丧!
第023章 火神歌(一)
“阿福,你爹叫你回去。”
曹朋正骑着马,在河滩慢慢行走,王猛突然跑来,冲着他大声叫喊。
“我爹找我干嘛?”
“你忘了,昨天晚饭时,你爹不是和你说过,今天要引火开炉吗?你不是想要打第一锤吗?”
“啊!”
曹朋大叫一声,拨马扬鞭就走。
按照东汉末年的习俗,新铁炉建成,必须要进行祭祀,祈祷这火神保佑,以后生意红红火火。引火,是极为关键的一个步骤,待火炉升温,就要进行熔炼,锻打……这第一锤,一般都是有大师傅主持。曹朋一直对此很感兴趣,所以就向曹汲苦苦哀求,想要打这第一锤。
按理说,曹汲是不肯答应的。
可架不住邓稷,曹楠为曹朋求情,张氏也在一旁说好话。
好说歹说,总算是同意让曹朋打第一锤。毕竟在此之前,曹朋在曹汲的指导下,已经掌握了一些窍门。
王猛看着曹朋的背影,不由得笑了起来。
“虎头,咱们也回去了……”
“爹,我想再练一会儿。”
王猛脸一沉,“你这孩子,恁不懂事?你知道阿福为什么想要学打铁吗?他就是想打出一把好刀,赔给你!这么大的事情,你居然不去观礼?这将来阿福真打出刀,你好意思要吗?”
其实,王猛并不觉得曹朋能打出什么好刀。
但这份心意,还是却足以令他感动。王买一听,也着了慌,连忙抓起衣服,牵着马走过去。
“爹,那我们回去吧。”
“你这孩子,怎么好端端地要阿福赔刀给你?
你又不是不知道阿福那把刀是怎么没得……再说了,那把刀也值不得什么钱,你实在不应该啊。”
“我就是随便说说,哪晓得阿福是个死心眼。”
父子两人慌慌张张的往回走,一边走还一边嘀咕着。
河滩上旁的一颗桃树底下,一个黑色牛皮兜囊,静静的摆放着。王猛也好,王买也罢,谁都没有留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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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已经做好了准备。
溶铁炉前,摆放着三牲祭品。
曹朋一进家门,就被曹汲抓了过去,“你这小子,昨天还口口声声要打铁,今天怎么就忘了?”
“我……”
“好了,好了,赶快穿好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