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史上最强万界掠夺 >

第42部分

史上最强万界掠夺-第42部分

小说: 史上最强万界掠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成为小千世界?。”
  “是的,让我也没想到的是,这个位面竟然有天道的存在,虽然还不是很强,但是却是真实的存在。
  为了宿主的安全,本系统将会暂时封印宿主的魔法和念力,十二块符咒也会被封印,所有的魔法道具,在本位面都用不了。”
  “封印?。为什么?。”
  “这是一个有天道存在的位面,宿主一旦使用不魔幻世界的力量,便会被此方世界的天道发现,到时候,宿主必死无疑。”
  “那你呢?。我不是还有你嘛。。。。”李和风不解道。
  “本系统只负责带着宿主穿越位面,不负责保护宿主的安全,宿主如果死了,本系统会在第一时间逃跑,然后选择下一个宿主。”
  “尼玛。。。。”
  如果系统有实体的话,李和风估计第一时间就冲上去暴打了。
  成龙历险记世界好不容易弄到了那么多好东西,在这个世界,竟然用不了,实在是气人。
  这么说,他的寿命,也就那么点了。
  “宿主不需要担心你的寿命,虽然狗符咒宿主用不了,但是狗符咒的力量,本系统还是可以勉强让你用一次,只要宿主不被人击杀,你哪怕在这个世界待到天荒地老,都不死。”
  “这还差不多。”听到系统的话,李和风这才松了口气。
  “对了,面具我还能不能用。”
  “可以,恶魔面具内没有魔法的力量,宿主可以放心使用。”
  但是下一秒,李和风又楞逼了,因为,面具需要魔法才能取下来。
  莫非,他这三十年,就只能带着个面具度日了?。
  “宿主,小型的魔法还是可以使用的。”似乎是在的李和风心里所想,系统再次开口道。
  李和风顿时才松了口气。
  如果带着这个面具生活三十年,他估计真的会疯掉。
  “对了,现在距离剧情开始还要多久。”
  “一个月。”
  “一个月吗?。”
  如果没猜错的话,现在的时间距离秦时明月开始,起码还有十多年的功夫,起码得有个十五年,估计秦时明月的主角天明少羽现在还只是他老爹身上的一颗XX。
  如今看来,秦国也还没有统一六国,毕竟,秦国统一六国,是从灭韩开始的。
  而天行九歌剧情刚刚开始的时候,主角韩非还在跟荀子学艺呢,韩国也还健在,秦国自然没有一统七国。
  嬴政统一七国,靠的是李斯献计,李斯这家伙,现在估计和韩非一样,都还跟在荀子的身边。
  而秦国现在的宰相,应该是吕不韦那家伙。
  墨家、阴阳家、农家、道家、鬼谷派、韩国、燕国。想到这些,李和风感觉事情真的是越来越有趣了。
  那么下面,第一个去的是哪个国家呢?。燕国?。见见荆轲?。但是也不知道荆轲那家伙,现在有没有去燕国。
  不过不管去哪国,目前,他首先要做的是走出这边树林。
  没有了念力,一时间还真有些不习惯。
  不过?。李和风神秘一笑,下一秒,地面顿时出现无数道黑色的高大身影,正是黑影兵团。
  “立马给我做出一座轿子。”李和风对黑影兵团下命令道。
  黑影兵团顿时便忙活起来,对于李和风的命令,他们是无条件执行,哪怕李和风让他们去死,他们也会立马行动起来。
  很快,一座轿子便出现在李和风的面前,而后,李和风直接坐了上去。
  留下四个黑影兵团抬轿子之后,李和风便让其他黑影兵团的士兵退了下去。
  随后,黑影兵团便抬着李和风,向东走。
  在不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的情况下,往东走,是最好的。
  黑影兵团的速度极快,而且他们还不还感觉到累,因为面具得到强化的缘故,黑影兵团也变的极为的强大,抬起李和风跑起来,不比战马快。
  不过因为丛林太密布的缘故,李和风不敢让他们跑太快。
  半天之后,李和风终于是走出了树林,已经可以看到大道了。
  随后李和风让黑影兵团退下,摘下了脸上的恶魔面具,毕竟接下来是要见人,带着这面具,估计见到他的人都能被吓个半死。
  顺着大道没走多久,李和风便碰到了一个挑柴的汉子。
  李和风当即大喜,直接便向那汉子跑去。
  不过,李和风已经换上了他在倚天屠龙位面的长袍,头上的头发虽然不长,但是因为长时间没有处理过的缘故,也有齐肩长了,看起来到不是很怪异。
  “大叔,大叔。”
  那柴夫突然听到有人在背后,转身一看便看到了李和风。
  看到李和风样貌俊朗,衣装不俗,顿时吓一跳。
  “公子有何事?。”
  看到那柴夫害怕自己,李和风一愣,随即便反应过来。
  “大叔,我只是旅游的路人,只是不知道怎么的迷路了,却是不知道这是哪里。”
  李和风微微一笑,客气的说道。
  并没有丝毫的嚣张跋扈。
  那汉子见李和风语气客气,没有丝毫的倨傲,也不在害怕。
  当听了李和风的话,才知道李和风原来是迷路的路人,这才开口道。“公子客气了,这里是陈仓,在往东不远,便是咸阳了。”
  “陈仓?。”听到汉子的话,李和风顿时便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陈仓,位于秦岭三地,关中平原,黄土高原过渡区,在往东走个几十里,便是咸阳了。
  李和风没想到的是,系统进入给他弄到了陈仓这地方来。
  “多谢大叔告知,如今天色渐晚,不知可否到大叔家中借过一日?。”李和风来的时候,差不多是正午,而如此,天色差不多已经暗下来。
  虽然他可以直接去咸阳,但是等他过去,咸阳估计已经宵禁了,他就算是进城了也没地方住。


第2章 前往咸阳。
  听到李和风的话,那汉子一愣,显然没想到李和风会要借宿。当即为难道;“公子,我那家不过一个茅草屋,公子如果去了,不是让公子受苦吗?。”
  “大叔不比如此,你叫我小天就可以了,不用什么公子不公子的,茅草屋也无妨,总比我谁石头上好。”李和风无所谓的一笑,说道。
  “这。。。。好吧。”
  本来,他是不打算答应李和风的,不过李和风的身份一看就不简单,他也不好拒绝,既然李和风都不建议,他还有什么好建议的。
  随后,李和风便跟那汉子一起行走,一路上汉子都是沉默,倒是李和风偶尔开口问一下他。
  李和风知道那汉子肯定是因为自己的身份,不敢跟他多说,李和风也不在意,他知道,古时候的人就是这样的。
  他也改变不了。
  这是一个单纯的人,没有多少的心机,典型的老好人。
  从汉子身上的衣物,李和风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生活贫困的人。
  没多久,李和风便看到了一处茅草屋,还真是一处茅草屋,大小不过三四十平方,一共两间,看起来极为的落魄。
  在茅屋的旁边,有一块不大的田地,里面种着一些野菜,一名粗布的妇人正在田间忙活。
  “娘子,我回来了。”还不待走远,汉子便高声喊道,脸上一脸的喜色。
  那田间的妇人,却是这汉子的老婆。
  妇人的长相并不好看,四五大粗的,不过看那汉子的表情,看来两人很是恩爱。
  那妇人听到这家老公的话,也是抬起头来,看到汉子时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幸福的笑容。看到李和风,表情也是一愣,显然是有些意外。
  古代有名有姓的人都是很少的,和这汉子回来的时候,李和风只知道他姓石,却没有字,因此,李和风称呼他为石叔。
  “这是?。”
  “这是李公子,来我们家借宿的。”石叔看了李和风一样,对他的老婆解释道。
  “什么李公子,婶子叫我小风就可以了,冒昧打扰,还往勿怪。”
  李和风毕竟是生在二十一世,长在红旗下的人,在他的内心,人都是平等的。更何况是石叔这样的忠厚汉子,李和风自然不可能拿自己的身份和实力去欺负这样的人。
  别人待他客气,他待人,自然也是客气的。
  那妇人看李和风一脸真诚,也知道李和风是一个没有架子的人。
  “那好,我这就去把主屋收拾一下,晚上你就睡我们那里吧。”
  “不用不用,我睡地上就可以了。”李和风连忙摆手道。
  最后,还是李和风百般拒绝,两人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外物给李和风摆了一张草席(稻草)。
  随后,那妇人便去做饭去了。
  因为李和风的到来,妇人还特地把石叔前几日打的一只野兔给炖了,倒是让李和风不好意思。
  毕竟,他吃过的美食实在是太多了,但这野兔,一看就是他们最珍贵的食物了。
  除了野兔之外,便只有一盘青色的野菜,味道极为的苦涩,还没有味道。(炒菜在秦朝的时候是没有的,但是在天行九歌中却是存在的,毕竟,秦时明月中庖丁做的便是炒菜。)哪怕是野兔,烧的也没有丝毫的味道。盐这东西,可不是一般百姓能吃的起的。
  两人有一个孩子,不过六岁大,因为两人不识字,便给他取了一个石头的名字。
  “家里面没什么东西,小风你别建议。”
  “哪里,对于我来说,有的吃就不错了。”李和风也不管好不好吃,一个劲的吃野菜,至于野兔肉,偶尔去碰一两下,而且他夹的大部分都是骨头。
  李和风把一个大兔腿夹起来,随后把他放入了一旁流口水的小石头碗中。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多吃一点。”
  李和风微微一笑,说道。
  “谢谢哥哥。”
  “哈哈哈。”石叔看在眼里,也是满脸的笑容。这是他这一生,第一次被人这么尊重的一次。
  第二天一早,石叔刚刚起来,便发现外屋内的李和风已经不见,而李和风原本睡过的草席上,却是多了不少东西。
  除了十枚金锭之外,还有十多件衣物,男的女的都有。
  看到这一切,石叔一愣,但是随即反应过来,这应该是李和风留下的东西。
  但是李和风来的时候,身上根本没有这么多东西才对啊。
  不过不管他怎么疑惑,这些东西出现在这里却是真的。
  “娘子,你快出来看,我们有钱了。”
  震惊了一会儿,石叔直接对里面的老婆喊道,十枚金锭,已经够他们一辈子所用了。
  甚至,他还可以用这些钱送小石头却私塾里读书。
  对于李和风的恩德,他怕是一辈子无以为报了。
  不说石叔一家。
  另一边的李和风,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终于是看到了巨大的城池。
  隔着老远,李和风便看到城池上的大字,咸阳城。
  秦国的都城,咸阳,哪怕还没有进城,李和风便一家看到城门口络绎不绝的行人。
  “不愧是大秦的帝都,果然繁华。”
  看着近二十米高的城墙,李和风忍不住赞叹道。
  “看来,这咸阳倒是没有来错。”李和风哈哈一笑,随即抬脚便向城门口走去。
  城门口,数十个身穿黑色战甲的士兵整齐的站在两旁,几名士兵则是站在城门口,负责检查来往的行人,防止有其他国家的内奸进入咸阳。
  他们手握长戟,腰配利剑,站姿统一,具是身高八尺(秦朝时一尺为23。1CM)的大汉,显然是一支精锐之师,
  难怪秦能灭六国,不止是因为他们聪明,更加是因为他们的大军是精锐之师。
  “站住,什么人,进城干嘛。”李和风刚刚才走过去,就被拦了下来,英俊的样貌,加上衣着不凡,一看就不是什么普通人。
  李和风也是一愣,没想到自己会被拦下来。
  看着旁边的来人。
  李和风很是无语。
  “为什么他们没事,非要拦我。”
  “小子,一看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人,而且听口音,一下就可以听出你不是我秦国之人,说,到这里来干嘛。”
  李和风顿时无语,什么叫他一看就不是好人,有这样看人的吗?。
  不就是长的帅,穿的更帅了嘛。
  “那个。。。。。。我是从韩国来了,来咸阳,只是来做生意的,我只是一个生意人罢了。”李和风想了想,干脆直接编了个借口说道。
  “生意人?。可我看你小子贼头贼脑的,哪里像什么生意人,你用来做生意的东西呢,拿出来给我看看。”
  那问话的士兵一看就是一个老油条子,一下就问出了重要的点。
  因为李和风两手空空,也不像带了东西的样子。


第3章 繁华的咸阳。
  “废话那么多干嘛,赶紧把你打算拿来做商品的东西拿出来。”那士兵见李和风没有什么动作,当即斥声道。
  “好吧。”李和风一脸无奈道,随后只见李和风把手轻轻放入胸口中,再次掏出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个精美的玻璃杯。
  玻璃杯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粼粼波光,煞是好看,一瞬间便吸引了周围行人的注意,而那名士兵,更是眼睛都看直了,眼中闪过一丝贪婪。
  但是他还是很好的克制了下来。
  “你这是什么东西?。”
  “这就是我准备拿来做生意的东西。”李和风拿着手中的水晶杯,笑着说道。
  他来咸阳是来玩的,自然不会搞出什么动静,吸引其他人的注意。
  “这东西名叫水晶杯,是饮酒的器皿,我此次来咸阳,便是打算卖这东西的。”
  周围的行人中,不乏有生意人,当看到李和风手中的水晶杯之后,都是双眼冒光。
  这样好看的饮酒器皿,如果拿去卖给那些王公贵族的话,铁定是大赚。
  不过碍于守城士兵,这些人并没有主动靠过去。
  却是停下了脚步,显然,是打算等李和风一同进城。
  “你就带一个这样的杯子,你就打算做生意?。”
  “军爷这就是你不懂了,如今兵荒马乱的,我们做生意的人,自然是不可能把东西都带在身上,万一被抢了呢?。所以,我们每次做生意,都是只带一个物品,等和人谈好了,才会大量运货。”
  “好吧,你进去吧。”
  感觉李和风真的只是一个生意人,守城的士兵还是放李和风进去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