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颂-第3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小儿,不就是一个神童吗?
天资卓越的人太多啦,而现在这个世道,天资卓越的人,横死的可能性也是十分巨大的。
然而,现在的一切超出了他的掌控。
“这个程知远,似乎所图不小啊!”
西周公忽然冷汗直流,前些日子的演讲中,他居然公开批判天下列国的弊端,虽然也有分析列国的好处,但把弊端放在好处之前,明显就是一种藐视的行为,而不是建议的行为。
任何一个策士,如果想要用演讲来获得君王的注意,那么最开始应该夸赞,然后再说“不过还有几点不足”之类的话,亦或是更直接“我是来救大王,而非害大王”这种套路话。
而程知远把坏的放在前面大书特书,再捎带提一下好的,这简直就是给各国甩脸色啊!
“这个家伙到底想干什么,我居然没感觉这个小子的问题,可千万别把我洛邑卷进去啊!”
西周公的手都有点抖,一下子有些茶饭不思。
然而不论在洛邑之中的西周公如何后悔,如何拍着大腿叹气,程知远这里,都已经开始教导新的一批学生了。
四象天宫的正式运作已经开始!
不过李斯他们也面临一个局面,那就是他们的学习生涯已经到期,接下来,可以自由选择是留在学宫,还是外出出仕。
不过这一次,这些第一批入学的学生们,出乎意料的统一,没有一个人向外面跑的。
“外面多乱啊!”
有人如此表示,觉得还是学宫里面好,啥都好,风气现在也好,等于是一片桃源乐土,而列国因为都签订了盟约,尤其是要争取四象天宫的学生的话,他们是不会对这里进行争斗的,于是洛邑这一块,本来就是天子的自留地,现在又多了一层保护。
但他们不跑,程知远却不能多待。
因为南方的那座高山上,开始有火苗落下了。
程知远在修行,一刻也不敢停下,自从学会神游之后,与子级别的圣人交手,程知远才知道自己距离真正的最顶端的圣人,差距不可以道理计较。
即使动用了礼乐之征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拿下对方,还差点被曾子翻盘,这种站在世间最顶点的圣人,不论怎么高估他们,都不为过!
他们的下限已经是高山仰止,而上限更是欲与天齐!
程知远的精神与意志高度集中,万剑幻化在他的意识之中,程知远至今不知道,自己借走的三道运势,会在未来哪个时间节点应上,往世神的交换,是用未来的气运来改变当世,而当世改变,那么必有未来,所以不存在说半道暴死而不能还债的情况,当然,除非这个干涉的力量,远远高于往世神本身。
往世神出现,高大的黑影在程知远的身后进行推衍。
推衍的,自然是曾子的刀!
作为与程知远交过手的,天下间最强大的人之一,曾子的招法,在不断的推衍反复中,几乎让程知远沉醉于其中,那种浩大的意境,在交手时并不显露,但一旦静下心来,反复琢磨,便发现,仅仅是寻常的一刀,也是经历了无数岁月的积累与磨练而造就的。
这就是为什么,曾子能够拿一把三枚小刀币打造的杀猪刀,就能与程知远手中一堆神兵利器打的难解难分的原因,而曾子的杀猪刀,即使对上越王勾践的宝剑,也能斗个数十合,不是刀多厉害,而是因为人过于强大!
“人的气息灌注在金铁之上,那么即使是废铁也能化为神兵!”
程知远仿佛感悟到一种剑境。
诸侯剑第二境,已经可以遥遥窥视到天子剑的门槛,而自己现在是诸侯剑第一境。
两道红光剑意萦绕于古铜剑之上,一曰赤诚,一曰肝胆,而入诸侯剑境时,以一心意足以通天!
大禹涂山御座开,诸侯玉帛走如雷!
诸侯剑第一境,封野成国!
程知远在推衍之中,不止一次打开诸侯第一境,但与推衍中的曾子,不论怎么正面对战,最后惨败而死的都是程知远自己,这是实打实的硬实力,天象境仙人再强,也不足以与世间圣人的顶点分庭抗礼!
程知远感悟剑意,不断试图突破第一重与第二重的壁障!
就像是一个永远在抽水的水池,放水的速度赶不上抽水的速度,那么最后等待自己的,就只有干涸与枯竭!
天不断下压,地不断上升,程知远感觉到天地都在重归混沌,心志与气息一点一点的被消磨殆尽,曾子的刀已经不知道第几次挥舞下来,自己也不知道在推衍中到底已经死了多少次。
程知远停止了推衍。
六气分散,往世神的独眼盯着程知远,它似乎也有些累了。
程知远在回想曾子的刀,这一次仅仅是想而已。
曾子是人刀合一?
不,不是,曾子明显是人驭刀……
人驭刀?这不是废话吗?
不,依旧不是。
“心意所至,无所不至?”
程知远忽然福至心灵,但他睁开眼睛时,或者说精神从深度思考中恢复到浅度推衍时,往世神告诉他,他已经枯坐了三天了。
整整三日不动不息,宛如枯槁朽木一般,若是被人见到,必然要引发骚乱。
仅仅是几个念头,便已经是三天过去?!
程知远愕然无比。
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但是往世神在幻想中的推衍时间,应该是远远慢于现实世界的时间流逝的才对啊!
“心意所至,无所不至…我入诸侯时,以一心意足以通天…”
曾子是人驭刀,不是寻常的拿着刀,而是他拿起刀,刀就已经完成了他的心意。
程知远不由想起在黄厉之原时,剑神童子的教导。
这一下,似乎又回到了当初?
剑息,剑势,四象转化……
程知远突然放弃了现在的一切经验,开始重头推衍,重头修行。
在幻象中,程知远的对手,从强大不可匹敌的曾子,变成了最初在黄厉原练剑的那个自己。
那个笨手笨脚,又中二又身缠麻烦诅咒的自己。
于是,另外一个程知远出现了,而程知远自己站起来,和这个另类的自己,开始对练!
“剑这种东西,需要一心一意的去对它…”
一心,一意,一剑。
程知远看着这个自己,那个笨手笨脚的程知远,向自己施出了拙劣的一剑。
但就在这一瞬间,那拙劣的一剑,突然变得无比迅猛与威严!
就像是天子之剑!
一剑斩开天空大地,劈开迷失的魂灵,那个在黄厉之原,笨手笨脚的自己,此时的眼睛无比冷漠,犹如数九寒天的飞雪,而那柄剑,在这一顷刻,发出了锵的一声震颤。
程知远披头散发,浑身是血,身上中剑伤十二处。
但程知远手中的剑,却准确无误的,插在过去的自己,那瘦弱的胸口前!
虽中十二剑,但皆未致死。
而自己只需一剑。
胜负已定!
就在此刻,如云散天青,风雨倒卷,天地在隆隆震动,程知远一瞬间被往世神从幻想中驱赶到真实世间,而那三日不饮不食,形如枯槁的身躯,也在此时,爆发出惊人且滔天汹涌的气息!
房梁崩裂,地砖错起,尘埃向外逃离,天气下降,晦暗无光!
诸侯剑境第二境!
“念累累枯冢,茫茫梦境,王侯蝼蚁,毕竟成尘!”
第六百三十四章 先生与列国(赵)
空隆隆的轮子无法再继续转动了。
夏末秋初,大雨倾盆,泥泞的道路上,马车难以前行。
那圆滚滚的轮子,破损了,散成一堆无用的木头块。
龙素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继续坐着这辆马车上路了,轮子已经彻底损坏,而这意味着,接下来她的路程,不会很舒服。
这里是原晋国的土地,现在则属于赵国。
没想到刚出泗上,出了齐鲁大地,马车就坏了。
龙素不由得失笑。
这里距离邯郸不远了。
骑马,龙素是不太会的,不过拉车的马向来性格都比较温顺,这匹马踱着步,垂下首,低眉顺眼。
天下起大雨来。
因为上一次阏与之战,以赵国胜利为结局,所以至今为止,邯郸城内都弥漫着一股不散的喜悦。
赵国强大,连秦国也不能相敌,强行攻赵,连秦国也只能惨淡收场。
龙素不止在一位国人的口中听到这些话。
但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这样说的时候,本身就已经把赵国放在了弱势的地位上。
秦国可以输,输一次,两次,三次,赵国也可以输,输一次两次三次……
但秦国即使输了十次,他依旧能打回来,因为不伤根本。
赵国呢?
当然是不行的。
龙素想要找个地方住下来,她没有打算去见赵王。
因为她周游列国的目的,不是为了做官。
有些留宿的地方,价格比较高,邯郸虽然不如齐国临淄富裕,但在三晋之中也算可以了。
以前魏国大梁城是天下商业的中心,但自从大梁连续数次被秦军发水淹冲之后,那些商人发现,秦国要打魏国,几乎是信手捏来,所以大梁一点也不安全。
于是,商人们有一部分,前往邯郸。
这也造就了邯郸的繁荣。
“我只有三十枚小刀币,想住几日。”
龙素说是这样说的。
这个留宿的地方环境并不好,也不在邯郸中央,比较偏远,和龙素以前的住处,天差地别。
屋主人似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是一个轻侠,拥挤的屋子里,两张床,三卷简犊,四缸酒坛。
“君子?”
剑士年纪不大,其实可以看出他是十分年轻的,只是显得有些颓废,故而看上去,那神情间是稍微多了些沧桑老态。
他看到龙素佩白玉,这是儒家弟子的标志。
“君子佩剑负斧……不像好人呐。”
剑士说出这种话时候有点滑稽之态,因为龙素是个女儒生,女子儒生少见,一般来说更谈不上什么“坏人”的称呼。
但龙素身上又带剑又带斧,确实是有些奇怪了。
这都是杀人的玩意。
剑士表示,大姑娘你不会是通缉犯吧?
当然说是这么说,剑士还是让龙素住在这里了,他自称赚的就是亡命钱。
“我这个地方不起眼,住过的人多了去了,正好,过几日我打算去平原君门下碰碰运气,要是能混个食客,那就好了……”
剑士说着,又有些自嘲,天色渐渐晚了,他也拿起一碗酒喝了起来。
“我以前在赵国待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我和一个叫鲁勾践的人争斗,我要养剑,不能与他冲突,后来我就走了……”
“我有一柄宝剑,等到我把这把剑养好了,它必然有震惊天下的时候!昔年楚庄王三年不鸣,三年不飞,来日时一鸣惊人,一飞冲天,我相信我也可以……”
龙素轻声询问:“那什么时候是这把剑出鞘的时候呢?”
“是报恩,还是报仇?”
剑士双眼迷离且朦胧:“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他声音渐大,最后竟失声痛哭起来。
龙素:“你之所以回来,是因为放不下这柄剑啊,你不甘心,所以想要投身平原门下?”
剑士:“平原君好养士,有才者自可登位,是啊,我也想碰碰运气。”
“古剑无锋,是因为还没有到可以绽放锋芒的时候,而如果不给古剑找一个英明的剑主,那么恐怕古剑蒙尘,永不能复苏了。”
剑士不断的饮酒,一口气仰头饮下一大碗。
“我叫荆轲,昔年听过剑圣讲道,但每次与人比剑,却从没有胜过,这一切都要从河丘开始说起……”
河丘榆次,三位剑士,对于荆轲,乃至三位剑士来说,那都是一切故事的开端。
而龙素的眼睛也逐渐睁大了。
这个名为荆轲的落魄剑士,也是这简陋屋子的主人,他居然是程知远的故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盖聂,荆轲,程知远。他们三个人相遇在榆次不远处的河丘,在山花盛开的年岁中,激烈的争辩剑术的本质。
荆轲与程知远比剑输了,于是他立志要从头再来,重新蕴养一道剑意。
然而自从那次之后,跌跌撞撞,天地之大,之广,之远,让年轻的荆轲饱尝辛酸。
奚落羞辱,都已经是家常便饭。
“你难道没有想过,程知远的道理是错的吗?”
龙素如此问荆轲。
荆轲有了些醉意,哈哈的笑了一声,又很悲伤。
“我能知道,这剑意其实已经成了,但我想让它更强,更大!我现在把这柄剑拔出去,能让我名噪一时,能成为天下有数的剑士,但那又怎样?”
“千百年后,还有谁记得我呢?”
龙素有些吃惊:“你……”
“我要让这柄剑流芳万古,我要让我的名字,镌刻在青史之上!”
荆轲忽然站了起来,有些疯魔一样:“即使程知远是错的,但我已经看到可行性,我已经有了成果,你让我放下,我怎么放得下呢!”
“他不是说了吗!有人在秦国诽谤他,法家斥责他,说他不配为法家第四派之主,但是他怎么说的!”
“青史有记,不可改也!”
“好!好一个不可改!虽然是那个家伙所说的,但每次听到,我仍旧不免赞叹。”
简陋屋子的门被推开,一个风尘仆仆的老人过来了。
“还有住的地方吗?”
荆轲看了下两张床,对他道:“有……我睡地上。”
老人看了下两张床,却也不嫌弃。
“没有两个大钱,这年头,出来都不好混,当年张仪入秦吃不起糠糊,范睢藏魏整日食不果腹,如今这里虽然简陋,但有吃有喝,可遮风挡雨安然入眠,已经是上天赐予的幸福了。”
鲁仲连身无分文,一路靠走来到赵国,半点法力也不用,就是因为想要用另外一重身份混出个明堂来。
天下人皆知鲁仲连。
天下人更是皆知鲁仲连败给程知远,黯然离开。
那从今以后,天下人,恐怕要听不到鲁仲连的名头了。
“有本事的人,在哪里都会得到重用!老夫懂你!老夫也是这么觉得的!”
荆轲顿时泪目,然而鲁仲连下一句话差点让他吐血。
“能便宜一枚刀币吗?”
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