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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我养大了世界首富-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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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还有一些人在训练,这些人里有年纪不大的孩子,也有成年人。
  “吉布斯,我来了。”老乔治对着窗边那个年纪不小的白人道。
  那白人转过头:“乔治,你来的可真晚!”
  “我有不少事情,你知道的。”老乔治道,程豪注意到,脾气不太好的老乔治在面对那个年纪不小的吉布斯先生的时候,态度很温和。
  吉布斯和老乔治聊了起来,他们先聊了各自的近况。
  老乔治抱怨酒吧里的客人总是惹事,吉布斯就抱怨楼下的餐厅的油烟让他没办法打开一边的窗户……
  聊过之后,吉布斯的目光落在了程豪身上:“他昨天的比赛,我也看到了,确实是个不错的孩子。”
  “那当然!”老乔治有点得意。
  “这样的孩子,你如果想要让他拥有更美好的未来,那么应该让他跟着拳击训练师训练。”吉布斯道:“老乔治,你是个很好的经纪人,但你不是一个好的拳击训练师,你太暴躁了!”
  老乔治沉默下来。
  吉布斯道:“只一两天的功夫,我教不了他什么,你应该把他留下,让他跟着我训练……你知道的,我总能把人训练好。”
  老乔治的眉头皱了起来:“这不行。”
  程豪也道:“我想和我的家人在一起……而且,我不需要接受训练。”
  “你确定?”吉布斯看向程豪:“小家伙,你还太小了,不明白一个好的拳击训练师,对你来说代表着什么。”
  事实上,程豪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一个好的拳击教练代表着什么。
  好的拳击教练,不仅会训练拳击手的肉体,让他变得强大,还会关注拳击手的心灵,让他拥有强大的内心。
  然而,这一切他都已经拥有了。
  程豪道:“我以前学过拳击,我知道该怎么做。”
  吉布斯不太喜欢程豪的狂妄,他问:“你知道跟对手打拳,什么地方是他的弱点吗?你知道怎么发力更好吗?你知道那些高难度的动作,要如何做出来吗?”
  吉布斯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
  程豪全都知道。
  中国人……是很善于总结的。
  虽然因为国内不太重视拳击,大家也不喜欢玩这种危险的运动,因而搞拳击的人不多,但拳击手要怎么训练,国内却是有了一套标准的。
  程豪默默地走到那些正在训练的孩子身边,开始指导他们练拳。
  他以前常常指导拳击队那些新来的孩子,非常擅长做这个。
  “你应该这样发力……”
  “你不要气馁,你打不好并不是因为你不擅长打拳,而是你的动作不够标准。”
  “你专心一点,训练不一定要很长时间,但一定要专心。”
  “你在学阿里的滑步和蝴蝶步?我可以给你示范一下!”
  ……
  程豪承认,他有点好为人师。
  毕竟他都退役,打算去当老师了……
  于是,一开始为了让吉布斯知道自己不需要教练才跑去指导那些孩子的程豪,最后越指导越来劲,教那些孩子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老乔治:“……”
  吉布斯都愣了:“乔治,你确定他是拳击手,而不是拳击教练?”
  “他确实是个拳击手。”老乔治道。
  吉布斯道:“我怎么觉得……他比我还要专业?”
  老乔治其实也不明白,为什么程豪会这么专业。
  不过,这是好事儿。
  程豪总是这么出色,永远都不会让他失望。
  老乔治觉得自己的运气,真的好极了。
  正这么想着,老乔治就看到了旁边的克劳德。
  现在已经是晚上了,训练场里虽然开了灯,但还是很暗,偏偏克劳德在脸上戴了墨镜。
  除了墨镜,他还穿了一身辣眼睛的衣服……
  “老乔治,我好看吗?”注意到老乔治在看自己,克劳德喜滋滋地问道。
  老乔治把自己的脑袋转回来,觉得自己真的想多了,他的运气并不如何好。
  程豪关于拳击的各种知识了如指掌,甚至超过了吉布斯。
  这是必然的,他在四十年后信息大爆炸时代学了很多东西,吉布斯就不一样了,他兴许是一个不错的拳击训练师,但在这个很多人还会把自己的训练方法藏起来不告诉别人的时代,他知道的肯定没有程豪多。
  “乔治,我觉得他更适合当一个拳击训练师,你要不要让他改行?”吉布斯道:“我年纪大了,我的训练馆正想找人接手!”
  老乔治:“……”我想找你帮我指点一下程豪的训练,结果你来挖我的墙角?


第44章 野心
  老乔治带程豪来吉布斯这里; 一方面是想让吉布斯指点一下程豪,另一方面,则是想让程豪和吉布斯这里的拳手比赛一下。
  一个优秀的拳手; 必须要有足够的实战训练。
  结果,程豪教导小孩子去了……
  不过老乔治还是记得正事的; 他把程豪叫回来; 让程豪和那几个拳手比赛。
  这种比赛跟擂台上的比赛不一样,大家一般不会用尽全力。
  程豪这种时候; 也不会进入特殊状态; 他表情轻松地跟人对打; 中间老毛病犯了,还在比赛结束后指点了一下对手。
  值得庆幸的是,这里的拳手脾气都不错; 没人生气,吉布斯甚至还很高兴,把程豪当成了知音。
  吉布斯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 说话有很重的口音,他总是在笑; 一看就知道脾气很好; 跟老乔治完全不一样。
  程豪他们在他这里待到了晚上十一点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老乔治的心情就没有来的时候那么好了。
  “乔治; 你和吉布斯是好朋友?”程豪问。老乔治其实并不是很老,也就五十出头的样子,比吉布斯小了至少十五岁,而且他们一个是白人; 一个是黑人,能成为朋友挺不容易的。
  “是的; 我们是朋友。”老乔治道:“他是个很好的人,从来都不会看不起黑人,要不是他,我都没机会读书……以前我的父亲,在他家做工。”
  程豪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
  几十年前的美国,种族歧视真的很严重,能受教育的黑人也非常非常少……好吧,即便是现在,受到高等教育的黑人其实也不多。
  很多黑人住在贫民社区,而贫民社区的教育质量太差了,以至于对很多人来说,他们的命运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回到酒店,老乔治才注意到程豪给克劳德买了很多衣服。
  “那两百美元,你全都花在他身上了吧?”老乔治看着克劳德把衣服往房间里搬,眉头皱了起来。
  “他没几件衣服……”程豪笑了笑。
  “你就知道好心!”老乔治瞪了程豪一眼,把他和克劳德的房门甩上。
  程豪被关在门外,有些无奈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有暖气,挺热的,程豪一进去就开始脱衣服,又把自己藏在口袋里的钱拿了出来,数了数。
  早上放进去的五千美元,现在只剩两千二了。
  之前程豪一点没觉得心疼,这时候倒是有点心疼了,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们是一家人,那钱就是共同财产,下注还是林禹寻提议的……他直接送人那么多钱,好像不太好?
  更重要的是……程豪又一次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松。
  今天他们买东西真的买了不少,下过赌注之后剩下的那五百美元花地只剩下一百美元……程豪把所有的钱给了林禹寻:“禹寻,我觉得我这人不适合管钱,这钱还是你拿着吧,以后你给我发零花钱。”
  林禹寻本想拒绝,想了想又同意了:“好。”
  这钱都在他手里,程豪就不可能扔下他离开了吧?
  丹尼早就困了,回来的路上就已经睡着,程豪把钱给了林禹寻,洗了个澡,也倒在床上就睡。
  林禹寻是最后睡的,躺在了丹尼身边——他现在病好了,没有理由不和丹尼一起睡了。
  林禹寻躺在丹尼身边,在丹尼的脸上亲了一口。
  他一直很喜欢这个弟弟,要是没有这个弟弟,他就没有亲人了,跟这个世界,也失去了羁绊。
  不过他以前不知道要如何亲近自己的弟弟,现在才知道……知道了之后,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相比于跟弟弟亲近,更想跟程豪亲近。
  第二天,老乔治就带着程豪等人回去了。
  两天没有回家,回去的时候两人还挺高兴的,更让他们高兴的,是他们的住处没有遭贼。
  在这么一个混乱的贫民社区,住户不在家的时候不遭贼,这已经是一件让人开心的大好事了!
  他们是需要感谢一下不好惹的丹皮尔先生的。
  程豪的生活,又恢复到了以往。
  他和林禹寻两个人,都会在六点的时候起床,十分钟里洗漱好,然后程豪随便啃一块面包开始训练,林禹寻则开始看书。
  到七点半,林禹寻会做早餐,八点左右他们三个会吃点东西,然后程豪继续训练一会儿,洗个澡,就去老乔治那里。
  林禹寻则教导丹尼认字。
  教丹尼这样一个听不到声音的人认字并不容易,好在他们有绘本,丹尼看着绘本上的图画,多少能理解一些上面的句子的意思。
  此外,程豪和林禹寻还想了另外一个让丹尼认字的方法,那就是陪着丹尼做一件事情,然后将这件事用笔写下。
  比如带着丹尼洗了衣服,就可以写“丹尼洗了衣服”、“丹尼和托尼一起洗了衣服”这样类似的一些句子。
  这样一句话一句话的,丹尼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就连林禹寻,这样做多了之后,他的书面表达能力也起来了。
  等丹尼学了一小时的字,林禹寻就不教他了,自己继续学习,而他学习的时候,丹尼就在旁边看书画画。
  换做别的丹尼这个年纪的孩子,肯定做不到这样乖巧,但丹尼以前和林禹寻一起生活,身边都没个陪着的人,从天亮到天黑,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被关在屋子里。
  他早就习惯了安静,对他来说,林禹寻能陪着他,已经让他很高兴了。
  中午,他们会简单吃一点,然后林禹寻再教导丹尼一小时,接下来,就是他们各自看书学习了。
  丹尼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画画,等他把一张纸画满,就用那张画来折纸。
  林禹寻则不同,他一直在看书,很认真地看书。
  他一般先简单地把书看一遍,然后再仔仔细细地看,一边看一边做笔记。
  他以前很少看书,一开始看的时候很慢,但慢慢的,速度就上来了。
  林禹寻以前不觉得自己有多么聪明,但现在总是被程豪夸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是聪明的,应该能很快理解书上的意思,看的时候也就越来越用心。如此一来,他学东西也就越来越快,也越来越让他相信,自己是聪明的。
  当然,他看不懂书上的内容的时候,也会很焦虑,甚至吃不下东西,但每天晚饭的时候,程豪回来了,跟他们说说话,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
  每天下午五点半,林禹寻会开始做晚饭,等程豪吃过饭,就是他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候了——程豪会陪他和丹尼至少两小时。
  比如今天,程豪从老乔治那里带了几颗牛奶糖给他们,等他们吃好饭,又开始问他们今天做的事情。
  “禹寻,你真的太厉害了,这些书我都看不懂,你竟然能学会!”
  “很多人花了大价钱去学校读书,都学得没你好,我家禹寻怎么就这么聪明?”
  “这些公式我看得头昏脑涨的,你竟然全都能背出来!以后你一定能上个好大学。”
  “禹寻,我以后就要靠你了啊!你也知道的,拳击是吃的青春饭,等我年纪大了,一定打不了拳了。”
  程豪总是不吝啬于夸奖,不过他说拳击是青春饭,这话却是假的。
  他要是能把拳击打好,以后就算是当拳击教练,也不会没饭吃。
  但林禹寻把这句话记在心里了,他看着程豪,认真地点头。
  他以后一定要多赚钱,让程豪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然,程豪也不是只会夸奖的,切实的问题,他也会帮林禹寻考虑到:“你一个人学这些东西,也挺不容易的……你们学校的老师,能帮你们解答问题吗?”
  程豪说的学校,就是他们常去蹭饭的学校。
  美国这边,也不是没有好的公立学校的,比如那些全部居住着工薪阶层的社区里的学校,管理就特别好。
  而且,这种好社区的家长,他们对学校也重视,甚至会为学校出钱……那里的公立学校其实挺好的。
  但贫民窟的学校,真的就只是个摆设了,学生们都不爱去上课,老师们也不会去管学生。
  在这里,老师直接在课堂上喝酒都是常见的。
  “老师们并不能给我帮助。”林禹寻道,他以前跟父亲一起居住的时候,那边的老师和学校还要好一点,但这里……
  “你如果有问题,就问施文筝吧。”程豪道。
  林禹寻点了点头:“我今天白天写了一封信,明天就去寄。”
  “好。”程豪应了一声,又去跟丹尼说话。
  程豪和林禹寻没忘了施文筝,施文筝也没忘了他们,今天白天,他就写好了一封信。
  突然被人塞了两千多美元,施文筝很不好意思,甚至觉得自己的样子,有点像是故意卖惨骗钱的……
  因此,他就想快点联系上这两人,此外,他还把自己从国内带回来的《三国演义》收拾出来,准备寄给程豪和林禹寻。
  施文筝写了信,就准备去邮寄,路上,他遇到了自己的同学。
  “你又给你的中国同学写信了?”施文筝的白人同学问他。
  施文筝道:“不是,是给我刚认识的两个朋友写信。”
  “你的朋友?是哪所大学的?”那人问,一边问,一边凑到施文筝身边看了一眼地址。
  施文筝刚来的时候,学校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觉得他有点奇怪,但相处时间长了,看到他的努力之后,便有很多人主动跟他交好了。
  “他们没有读大学。”施文筝道。
  施文筝的同学这时候已经看清楚那地址了,看清楚之后,就是一愣:“他们是布鲁克林的?!还是……老天!”
  这人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施文筝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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