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凤舞九重天 完结+番外-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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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欧阳情和薛冰联手寄出来的那封信里写着什么,叫那个号称母老虎的江轻霞居然一直乖巧柔顺地站在一边,便是看江重威那样低声下气恳求的模样,有几分自责几分愧疚,却连半点儿不忿都不敢有。
也许真是知错了吧。
可惜,纵然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却不是每一种伤害都能靠改正错误去挽回。
不是每一种错,都能只要改正,就能被饶恕。
江重威未必不知道这一点,只不过兄妹情深,到底不舍罢了。
还是江轻霞看得明白,向晓久的话都说到这个地步,她虽也还是低头垂目的恭顺模样,却拦住了兄长不叫他继续无谓的求情,自己上前一步,直接跪下:
“大人说得没错。有罪当罚,民女识人不清,甘愿受罚。只是线索一事……
大姐,公孙兰的下落民女着实不敢肯定,只仿佛猜着,她很可能会从广州府出海远渡。
至于其他人,二姐死了,四姐六妹七妹和我都还没见过的八妹,也都在您手里握着了,只剩一个三姐……”
“我不确定三姐是否知道公孙兰的那些个化名,可她当年曾经救我一命,叫我免于受辱,这些年聚会的时候虽说都会带点儿手信,却也就是致人残废罢了,没听说有滥杀无辜的事……
我,我不愿用她的线索,换您的从轻发落。”
“您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好了!刺配流放我都认了!哪怕……”
哪怕是教坊,左右她这些年也不只认识一个男人。
再说了,至不济就是一死!
其实江家兄妹不是兄妹,在原着里头原本是未婚夫妻,可惜江重威不能人道,只好把未婚妻认了妹妹,然后江轻霞还因此出家,可出家当了道姑又还要交朋友,陆小凤只是其中之一。
其实我不太理解,如果真的打心眼里做兄妹,那为何要出家?就算不能人道,也有的是法子可以一块玩耍啊?
既然出家了为何又还要找朋友?不是说非得从一而终,但出家不就要绝了红尘吗?绝不了红尘咱光明正大交朋友也不算啥吧?非要扯一块遮羞布?三清巨冤了好吧!
第三十二章
向晓久得到的情报中,那三娘手下确实也没听说有多少人命。
就是手段狠辣了点,连一言不合都不需要,常常受害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她,就莫名其妙地被取走身上零件。
据说今年是鼻子,江湖民间,就多了七八十个丢了鼻子的男人。
当然,并不是只有杀人才叫犯罪。
只是事有轻重缓急。
天策将士虽说会管些战场之外的琐事,却到底不是什么鸡鸣狗盗都要芘一遍的。
比起公孙兰这种逃亡路上哄个老婆子做替身,都且还要送人家一篮子糖炒栗子的,三娘割些鼻子,确实也算不得什么。
向晓久也懒得和江轻霞纠缠那三娘,只追问:
“你上一次得到公孙兰的消息是什么时候?
上一回见着本人又是什么时候?
海捕之后,她找过你吗?都说的什么?
海捕之前,她又需要你做些什么?”
江重威在为妹妹讨饶求情之前,其实已经让江轻霞把她知道的、也愿意说的,都说了一遍了。
江轻霞在公孙兰的事情上也还算拎得清,自觉该说的都说了。
这会子向晓久还非要追问,问的又仿佛都是她已经交代过的问题,江轻霞也不敢有丝毫不耐。
甚至都不敢起身,就着那么个跪伏在地的姿势,一个一个回答向晓久的问题。
哪怕有时候明明是同一件事,向晓久非得换了七八种说法反反复复追问,江轻霞也恭恭敬敬地给答了七八回。
果然不愧是有个兄长给人王府当了大总管的,这态度比之薛家又是不同。
与欧阳情那样的,更是大相径庭了。
可惜这样的江轻霞,却叫向晓久更加无感。
——欧阳情好歹还得了个“蠢”,薛冰也得了个“熊”呢。
不过感觉如何无所谓。
有助于抓捕公孙兰就够了。
向晓久足足问了半个时辰,因为他好些问题一直无规则地反复提问,别说江轻霞,连江重威都拿不准他的问话什么时候收尾。
正琢磨着要在向晓久问完之后,再如何求情,结果不等江重威琢磨出个所以然。
向晓久直接丢下一句:
“自己去西湖畔等着!”
向晓久说完直接一个大轻功,
速度之快,别说江重威这个刚做了瞎子没多久的听不出个所以然,
江轻霞那么个耳聪目明的,都弄不清向晓久是往哪个方向去的。
……还有,之前不还骑了一匹马吗?马呢?
马当然是给向晓久收起来了。
江轻霞确实不怎么聪明,江重威稍微好点儿,却也就是个大总管顶了天了。
江家兄妹只当向晓久反反复复追问是为了确认江轻霞是否说谎,恰江轻霞这一出自首自问唱得坦荡,
对于不忍相负的三娘也拼着不能减刑的风险坦白直言了,
对于公孙兰这个原先感情就相对淡一点、又有欧阳情那么个十多年都最是亲近公孙兰的亲自写了信劝说,江轻霞那绝对是知无不言,也自觉言而不尽。
然而他们毕竟不是专业刑侦。
向晓久也不算十分高手,好歹问了半个时辰,还真给他咂摸出个相当可靠的线索。
不出意外,公孙兰应该就在西南方的山脉中。
而向晓久的爱马“九哥”固然是日行千里的神骏,山林之中,到底还不如向晓久轻功方便。
就是轻功耗损了点,如今却也顾不上了。
那个直到被陆小凤他们带着回乡、都不知道回去之后将会面对什么的老婆子之后,向晓久原本以为对公孙兰已经厌恶到极致的情感,居然又刷出新高。
原先也就是觉得那毒妇狗屎都并不如吧。
老婆子之后,就觉得,居然会想到拿狗屎和那么个玩意儿比较,不管谁输谁赢了,都着实委屈狗屎啦!
在这种心态下,向晓久一见着那个“樵夫”,都不带问上一句,直接就是一枪直突。
自信没有看错人,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试探留手。
那个樵夫还准备了一肚子台本,结果完全没有展现的机会。
直接就从背后的柴堆取出双剑,可向晓久盛怒之下的一枪,连宫九——
至少现在的宫九
——都接不住,公孙兰算老几呢?
公孙兰的剑甚至都还没有从柴堆中抽出来,已经被向晓久一枪钉在地上了。
直接穿过右胸。
公孙兰别说吐血,连呼吸都尽是血沫子。
但公孙兰仍挣扎着抹去易容,露出一张苍白、憔悴,却偏偏仍叫人看一眼就联想到灿如朝霞的脸。
她连艰难抹去嘴鼻间血沫的动作都透出欧阳情几个捆一起也敌不过的绰约风姿来。
她的声音也很美,纵然虚弱无力,且带着几分沙哑,却正是因着这份沙哑,才越发诱人。
越发能将那么一腔抱怨,都说出亦嗔亦娇的风情来。
“不就是卖了你一篮子栗子吗?你既然不受丝毫影响,也何必这般苦苦相逼?”
老实说,公孙兰是向晓久在这里见到的,唯一一个能算得上美人的人。
可向晓久宁可和不怎么美、且还有些心瞎没脑的薛冰欧阳情多说几句废话,也懒得搭理眼前这个美人。
——半个字都没懒得搭理。
向晓久直接抽出,然而不去管公孙兰准备做出什么情态、说出什么台词,直接又是一枪。
这一枪戳在公孙兰肚腹间。
但又不比第一枪只穿肺部的毫不留情。
向晓久巧妙地避开所有内脏,包括肠子,都准确避开了去。
不需要什么透视眼。
只要在那一进去的同时,适当运转一下内力,让枪头在穿刺过腹部的皮肉之后、在肚腹之内穿过的时候,轻轻将内脏荡开就行了。
反正他只需要她暂时不死。
又不用顾忌哪种做法更叫人好受一点。
向晓久大多数时候,哪怕是对着犯罪嫌疑人,也要讲究几分人道的。
哪怕死刑犯,也愿意叫人死得体面一些。
——可那首先得是个“人”。
向晓久早在老婆子之前,就越权将公孙兰开除人籍了。
遇着老婆子之后,更是觉得连用畜生形容公孙兰,都着实侮辱了畜生二字。
向晓久足足给了公孙兰十三枪。
然后也不去管那个没再冒头的三娘,直接拖着公孙兰往西湖而去。
一路走得慢悠悠的,该吃吃、该喝喝,该睡也必是要睡足了的。
倒叫一得了消息就准备往回赶、却硬是给皇帝拖住的宫九,便是对着太平王那张脸,也能多吃上半碗饭。
熊姥姥最让我恶心的,不是她拿着毒栗子出去卖,而是她要装扮成个可怜的老婆子,在深夜叫卖。
在那样的情况下,什么人会买她的栗子?不是心怀怜悯的好人,就是深夜犹在奔波的苦人,更多的是两重身份兼备的,明明自己也过得辛苦,还是对别人怀有一点慈悲善意的人。
偏偏是那样的人,叫她给毒死。
公孙兰,皮囊再怎么美丽,我都觉得她不配为人
P。S。很抱歉后面还是好些红鞋子,而且红鞋子之后还会有皇后等。主要是莫莫这篇的陆小凤定位成陆三蛋世界的男女平权了,双九会一边谈恋爱一边推波助澜,然而所谓平权,只靠别人拼命呐喊是没用的,唯有沉睡者和装睡之人愿意睁开眼睛才行。
因此莫莫自己觉得,如红鞋子、皇后等,还真是主要配角来着。唯有她们睁开眼睛,自己努力,才有可能真正改变女性的地位。
而法治平等方面,也少不得会有皇帝啦,三两个大臣啦,都成为主要配角,进而在部分章节占较重比例。
捂脸,这篇只是武侠世界,但剧情不怎么走武侠线。
目前除了陆三蛋的男女平权,还会有大唐双龙传的百家复苏和各种平权……
第三个世界,暂时还没确定要不要写射雕线,个人对金庸的人物相对少爱。可若是写四大名捕、逆水寒线,又怕忍不住跑偏去吐槽诸如温小白等极品,不过个人对温瑞安人物比较有爱……
但无论写哪个世界,目测武侠剧情都不会太多。
抱歉哈,诸位冲着武侠来的亲
第三十三章
这一回,吃不好睡不香的,就成了公孙兰。
——她岂止是吃睡不好?
都说了向晓久早已擅自越权将她开除人籍。
既然不是人,凭啥要给她人的待遇?
要知道如今这世道,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干下来,就年节里头能吃些细粮肉食的,那都不能算是贫苦人家的了。
就那么一个连人籍都没有、当宠物又嫌恶心的玩意儿,能还奢望着吃香喝辣、高床软卧?
别说和“九哥”比,就是路边的野狗,都比公孙兰如今的处境还要强一些。
野狗好歹还能和流浪汉争食。
甚至能仗着狗多势众将战败者也一并吃了。
而公孙兰呢?
公孙兰现在别说和野狗争食,就是给她一块狗肉喂到嘴边,她都咬不动了。
向晓久给公孙兰的十三枪,也并不都是突刺。
有一枪是直接横扫过去。
恰好扫落满嘴牙,顺带扫出一张猪头脸。
向晓久倒也不是存心虐待公孙兰的。
毕竟便是畜生,又或者畜生不如的玩意儿,向晓久都没有肆意凌虐的兴致。
只不过像公孙兰这个等级的危险人物,
抓捕到手之后,废除武功和其他一切可能被她作为武器的倚仗,
是不容延误的步骤。
公孙兰能恃之以行凶的,又绝对不只那一对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就直接被向晓久连着柴堆一并踩碎了的短剑。
公孙兰还擅用毒,用药。
还有一张比什么迷药都更要命的脸。
向晓久对她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须的。
顶多就是手段稍微不那么温和。
但还是那句话,既然畜生不如,那就活该畜生不如的待遇。
不肆意凌虐畜生,并不代表要给畜生如同类一般的待遇不是?
何况畜生不如。
向晓久觉得自己对公孙兰还是挺好的。
连敲碎她满口牙之后,都惦记着每天至少给她喝三碗粥。
还都是筷插不倒的稠稠的粥呢!
虽不是啥细粮粥,却也保证没霉没烂的。
多少百姓都没能一天喝上这么三碗粥?
远的不说,就说那个老婆子,别说一天能喝到三碗,就是家里人——
不用算她这个老太婆,也不用算几个还当不得劳力的小毛毛,
只要壮劳力能保证天天能有这么浓稠的三碗粥,老婆子能舍得只为了那么一篮子栗子,就把自己换了?
就她那么个连家里活计都干不动的老婆子,谁还乐意要她?
愿意要她的,天知道是要准备将她怎么着?
别看老婆子没啥见识,神鬼志异乡间传说也听了不少,就从公孙兰手里接过那一篮子栗子的功夫,她都不知道给自己脑补了多少种死法了。
要活生生吞吃都不是其中最恐怖的一种。
然而老婆子还是把自己换出去了。
那生活得难到什么程度?
最起码的,总要她觉着,自己再硬要活着,也只能将儿孙拖得快没活路了的程度吧?
否则但凡有活路,谁会想死呢?
便是要死,但凡不是实在没法子了,谁还能乐意死在个连说话都听不明白的地界儿啊?
落叶尚且想着归根。
何况那么个一辈子就没走出过家门十里地的老婆子了。
此间百姓生活如此艰辛。
公孙兰这种恶贯满盈的被抓捕归案,还能天天这么三碗粥。
向晓久觉得自己都快宽容成圣母莲了。
然而就是这么着,居然还有更圣母莲的冒出来: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明明连马儿都能给吃得那么好,待这妇人却如此苛刻!”
向晓久实在想不到随便路边茶寮歇一歇脚,都能听着有人怜惜公孙兰的,
原待不理会,
转头一看公孙兰如今还没消肿的脸,和一张因着掉了满口牙、瘪了进去的嘴,
又看开口的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公子,脸上虽有些不知世事的娇憨,倒也不是什么被美人皮迷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