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男主小师叔的崽后,魔君带球跑了[穿书]-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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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课晚,嘿嘿,来晚了。
一更——
今天双更~继续码字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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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记忆【二更】
谢之钦入赘魔族之事; 早非秘密,张允也早就知道,不过他俩不是初六成婚么; 今日才初四,现在就叫夫君,是不是太早?
而且; 不是说谢之钦长得奇丑无比么,真容竟然长这么俊俏!
说实话; 张允这些年在外奔走,见过不少仙门之人,着实没见过还有这么好看的; 方才第一眼; 还以为见到了什么神仙; 若非钟未凌及时喊他的名字; 他险些失态。
不过; 张允还是冲两人恭喜道:“二位即将结亲,是两道之福,张允这厢提前祝二位白头到老。”
钟未凌伸手打住; 纠正道:“我们已经成过婚了,就在昨夜。”
这孩子过迷了吗?
张允怔然片刻,挠挠头:“昨日才初三; 二位不是初六才成婚吗?”
仙魔两道联姻是件大事; 具体的联姻时间别说是张允; 就连随便拉个仙门喽啰都知道。
钟未凌失笑:“昨日初六; 今日已经初七了,张公子,哦不; 现在应该是叫张仙师,你记错了吧。”
张允见钟未凌不似说谎,顿时不解:“我是初二来的此地,然后自从昨晚,”张允突然觉得这么说不太合适,因为被钟未凌质疑后,他现在已经不确定到底是昨晚,还是大前天晚上了,顿了顿,改口道,“从初四晚上到现在,我并没见过日出,一直都是夜里,所以,现在不应该还是初四吗?”
钟未凌笑不出来了,正色道:“你确定?”
张允想都没想,便笃定的嗯了声:“我刚到此处,便发现了那个残腿的男人。他伤势过重,我随身带的药材两天便用完了,故而我就想着,明日天一亮就去镇上再买些,只是,”张允也察觉到不对,“这个夜晚好像特别长,我睡了好几觉,醒来之后,还是夜里的景象,一直等不到天亮。刚才准备出来透透气,便碰见你们了。”
钟未凌看了谢之钦一眼,初四,不就是他跟系统说要将谢之钦扶上主角位子的那天么。
“先带我们去看看那个残腿之人。”谢之钦道。
一盏茶后,三人来到了一座茅屋前。
这座茅屋已经荒废许久,虽然张允住进来时,稍微打扫了下,但还是很破旧。
屋内唯一的一张床上,躺着一名没有双腿的男人,脸色灰白,能看出来已经时日无多了。
男人脖颈和手背上有明显的紫青色勒痕,钟未凌原打算看看他身上还有没有此类痕迹,刚伸手去解男人的衣服,就被谢之钦拦住了。
“你别碰,我来。”谢之钦解开男人衣服,男人胸口以及小腹上的紫青勒痕尽数显露出来。
“现在已经好多了,我刚发现那日,这些勒痕更严重。”张允说着,用剑挑开男人空荡荡的裤腿,“二位看这里。”
男人断腿之处,已经因为鲜血流干而成了褐色,端口截面并不平整,反倒坑坑洼洼,像是生生被拽断的一样。
“此人死前应该拼死挣扎过,若非如此,应该上半身也保不住了。”张允说完,叹了口气,“只可惜,他迟迟不醒,也问不出什么。”
“可以。”谢之钦突然道。
钟未凌讶然:“你有办法?”
谢之钦嗯了声:“我能看到濒死之人的记忆。”
这种能力张允有所耳闻,但是,他想不明白的是:“通过濒死之人的残存精神窥视其近期记忆,不是鬼界的术法吗?谢仙师如何习得?”
这句话倒是点到钟未凌了,他狐疑看了眼谢之钦,谢之钦好像会很多鬼界的东西。
“偶然习得。”谢之钦看了钟未凌一眼,小声道。
张允:“可是,仙门之人学鬼界术法,不是会被反噬吗?”
谢之钦解释道:“我天生异骨,能兼容并修。”
张允恍然赞叹:“原来如此,果然是谢仙师,不愧是仙门第一人。”
虽然钟未凌也觉得谢之钦厉害,但眼下不是吹彩虹屁的时候,他道:“能让我也看看吗?”
听了张允的话,他很是好奇,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什么,男人又是怎么被生生扯断双腿的。
谢之钦犹豫片刻,见钟未凌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郑重道:“可以,但是阿凌你的神识进入他的记忆后,断不可离开我,否则极有可能迷失。”
钟未凌应下后,谢之钦安排张允出去守门,尔后催动术法。须臾,钟未凌感觉到一阵眩晕,再睁眼,神识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是他们刚才到过的村子。
不过与方才不同的是,现在的村子里面都是活人,大家有说有笑,而且,钟未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大娘,你们这村子好生隐蔽,离镇子太远了,平时出门不方便吧?”黎阙扮作外地商人,展扇冲一名正在摘菜的妇人笑道。
妇人笑了笑:“还行,住这儿多少年了,习惯了。”
黎阙又问:“敢问您家旁边这座山叫什么名字,我在地图上并未见标注呀。”
此时,一名穿着粗布衣的男人嗑着瓜子儿解释道:“虽然这座山与不悲山连着,但这就是个附属山,并没名字。不过这位公子,看你这架势是准备继续往里走?”
此人便是被张允捡走的那个人。
黎阙嗯了声,摆出一副文人墨客的姿态:“我见这山走势极为奇特,十分罕见,便忍不住上去看看,顺便作几幅画,留个纪念。”
钟未凌觉得,黎阙一定是发现了哪里不对,所以才来此处。
男人劝阻道:“山里不安全,你还是别去了。”
黎阙故作茫然:“我看此地很是太平,这有何不安全的。”
男人把瓜子皮扔到篓子里:“山里关着不干净的东西。”
话刚落,谢之钦皱眉看了眼远处的山峰虚影,好像发现了什么。
钟未凌想问,但谢之钦率先道:“等出去再说。”
在黎阙的反复追问之下,男人没办法,终于给他详细做了个解释。
约莫三十多年前,相传此地关了一个人,就在山深处的窑洞中,每逢夜晚,都能听见那东西在惨叫。
之所以叫它东西,是因为这人虽有人形,可是双腿双手都被啃噬的只剩白骨,早已没了人样。
最先发现这东西的是一名最靠近山脚村落里的樵夫,据说这樵夫逃下山的当天晚上,就死了,死因不明。
此事引起众人慌乱,有人提议,想要请仙门来此看看。可众所周知,仙魔两道关系剑拔弩张,而姑山一带又恰好是前魔君的盘距地,就算重金去请,不一定会有人来,而且被魔族知道,指不定会来报复。
但总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夜晚的惨叫声突然没有了。接连安静了几日,众人心稍稍安了下来,可没几日,惨叫声复然。但大家发现,只要不入山,便不会出事,便设想,这东西应该无法威胁到山外之人。
于是,那个村子的村民筹钱,在山下建了一座屋子,每天都安排人在此守山,防止有人误入。
如此,相安无事了将近二十年。
就在大家已经习惯这种生活时,十七年前,也就是仙魔大战刚刚结束后,守山的人突然听不到那东西的叫声了。
原以为是死了,毕竟已经折腾快二十年了。可就在大家欢喜之余,紧接着,就接二连三发生了一系列失踪案。
就算不进山,也有人失踪,最开始只是晚上,慢慢的,大活人大白天出门也会凭空消失。
而且,失踪案只发生在离山最近的那个村子。而当时断腿男人所在的村子算是山脚外围,并没有出现任何异常,不过那几日进入离山最近那处村子的人,也有几个失踪了。
不过,令人好生奇怪的是,接二连三的村民失踪虽然让那整个村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可大家竟然没人想搬迁,甚至连村子都不出了,开始与外界隔绝。
整整过了七年。
就在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发生了一场地动,然后,那座村子就不见了,里面剩下的村民也完全没了踪影。
如此巨大的变故引起周围村落的不安。
断腿男人所在的村子请了仙门之人来看,说是邪祟作祟,只要不进那座山,不靠近那处消失村落所在的地方,就不会有事发生。
事实也确实如此。
后来,有几个异乡人来此采风,不听劝告,强行入山,最后再也没出来。
黎阙听完,谢过男人提醒,便转身走了。
之后,便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日常小事,吃饭,午睡,干活,吃晚饭。
月亮挂在高空,光芒昏暗。
就在村民准备休息时,大地突然开始猛烈晃动,所有人惊恐出门,便在此时,地面裂开了,一道道越来越深的沟壑像巨网一样,遍布整个村子。
紧接着,裂缝中翻滚出灼热的岩浆,岩浆中探出许多类似于藤蔓的东西,疯狂生长,并且像是有意识一样,不停追逐那些逃窜的村民,只要被抓到,就会被拖进地底下。
一时间,惨叫遍地,钟未凌耳膜被震的生疼。
虽然这里是男人的记忆,但进入这里的钟未凌和谢之钦,同样也是精神体,男人记忆中的场景是可以影响到他们两个的。
如果在这里受伤,那么回到现实之后,精神也会存在创口,且不可逆转。
场面过于混乱,谢之钦怕钟未凌出事,直接抱着他跃至半空,抛出佩剑,两人站在了佩剑上。
但是谢之钦的佩剑太窄,钟未凌站不稳,只能挂在谢之钦怀里,紧紧搂着谢之钦的腰。
与此同时,男人抱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桃木剑,疯狂朝村外跑,身边还有其他人跟他一样在逃,可快到村口的时候,就只剩他一个了。
血藤蔓卷住他的身体,硬生生往地底下拉,男人手中的桃木剑多少还是有些作用,碰了他的血之后,震碎了束缚他的藤蔓。
就在他以为自己得救时,桃木剑已经完全失去了效用,紧接着,又一条藤蔓甩出,缠住男人双腿,男人抱着村口的石头碑,死死不撒手。
他双腿被生生拽断的那一幕,钟未凌没敢看,谢之钦也没让他看,温柔按着钟未凌的后脑,让他将脸埋在了自己怀中,他自己却面无表情的看着地上的惨状,目光很是阴冷。
从男人记忆中一出来,钟未凌突然呕了一下。
原本就在孕吐期,看了刚才男人记忆中的场景,钟未凌更反胃了。
谢之钦手忙脚乱掏出临走前沈棠给的药,递给钟未凌:“吃了就不难受了。”
钟未凌倒是想吃,但他干呕的太厉害,根本吃不进去,谢之钦在一旁,急的眼圈都红了。
张允见状,慌张道:“魔君这是怎么了?”
“孕吐。”谢之钦匆匆的解释完,看着钟未凌难受的样子,没办法,只能紧紧抱着他,有些口不择言,“都是我的错,要是当时是我在下面,你也不会这么难受了。”
钟未凌又呕了下,突然就缓过劲了,幽幽白了谢之钦一眼:“你想在下边?”
谢之钦一愣:“……”
张允收回想要帮忙的手,往旁边挪了挪,感觉这里好像没他啥事儿,就……挺尴尬的。
第48章 窑洞【一更】
“其实; 如果你愿意,”谢之钦虽然无法想象钟未凌在上边的情景,但是还是艰难道,“也不是、不是不可以。”
“滚。”钟未凌骂了句; 避开张允; 凑到谢之钦耳边; 小声嫌弃道,“本座对你的菊花没兴趣。”
谢之钦闻言; 长长松了口气。
钟未凌:“……”虽然知道你刚才那么说只是为了迁就我,但也没必要表现如此明显吧。
有一说一,也不怕丢人; 钟未凌穿越之前,一直觉得自己99%是直男; 因为他对男人真的没兴趣,尤其是有些喜欢出汗的男人。打球的时候; 汗涔涔的; 皮肤都被映的透亮,确实很帅,还特酷,可总觉得上了床; 一身黏糊糊的汗; 还臭; 就特别让人不爽。
但是; 他一直不敢说自己是完全的直男; 因为他无意见同学看同性小片子,竟然没反感。
而且当初有人追他,被告白时; 虽然第一句骂出口的是“老子直男,滚”,可心里的第一反应却是,这人想要日他,然后菊花一紧。
这种“先天”自觉让钟未凌聚会都不敢喝酒,十一点前必须回家,不敢在外面过夜,不敢跟人乱搞,生怕真来个人要日自己。
毕竟,虽然追他的女孩儿不少,但他貌似更招男人喜欢,而且招蛇精病和变态。
好友说,是因为他身上自带一种把人鄙视到土里的气场,而且平时说话的语气虽然不善,但特别挠人,让人特别想欺负他,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有s癖好的人盯上他。
当时,好友还嘲笑钟未凌,说他早晚有一天要栽在蛇精病手上。
钟未凌真想把谢之钦扔到他们面前,让他们睁大那双单身狗眼看看,老子也是能被正常人喜欢的好吧!
不过,说起出汗,本来是钟未凌很反感的事,但放在谢之钦身上,他反倒特别喜欢。
首先,谢之钦不会大面积出汗,而且他的汗没有一点黏热感,反而是冰冰凉凉的,除此之外……钟未凌指尖轻轻擦过谢之钦冒着细汗的额头,小声撩拨道:“你是吃什么长大的,为什么流的汗有种清淡的甜香?”
张允借口看天色,出门避开了俩人的狗粮攻击,此刻,只有钟未凌和谢之钦两人在,床上那个,暂时不算是人。
谢之钦瞬间拘谨起来,样子特别像小学生回答问题:“我、我就是吃很普通的饭长大的。”
“无聊。”钟未凌蔑了他一眼,十分高傲地整了整衣服,正色道,“你刚才在他的记忆里,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谢之钦嗯了声:“还记得樾陵一事吗?”
刚过去一个月,钟未凌怎能会忘:“你该不会是想说,这里也被人布了幻术吧。”
其实,钟未凌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