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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开局一把刀[种田] 完结+番外-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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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还能给她找到什么新食材呢?
  温迪现在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所以非得要把这附近踩个遍才行。
  她首选的目标就是果树区,在这里,她找到过兔子,野果,苹果和梨子,既然给此地取名为果树区,那理应有许多果树,既然能找到三种,那说不定还会有第四种,第五种……甚至更多,只不过之前隐藏在区域深处,她没有去过,没有见到,所以才没找到而已。想到这,她顿时觉得无比兴奋,就像是一个热爱旅行的人在远航前,站在即将发船的大船甲板上,眺望远方的海,脑海中飞速地闪过无数种令人心潮澎湃的画面。
  菠萝、草莓、哈密瓜、西瓜、桑葚、山竹、菠萝蜜……咦怎么越想越像幻想了。
  温迪琢磨着她好像想到了挺多不是本季节的食物。
  唉,可惜现在已经是冬天了,有些水果就算荒岛上有,可能也已经成熟至烂掉了。
  不,那就更应该仔细搜索,不要让更多水果白白烂掉。
  温迪的心情起伏不定,一会儿无比丧,一会儿无比慷慨激昂,反正最终锁定在上升点,特别激动的想要在果树区里大展拳脚。她抓着背筐的两条背带,兴致勃勃地爬上山腰,然后一路狂奔,反正人一激动就想跑,她现在特别理解那些一到兴奋点就开始狂奔的电视剧主角,因为她现在也没法安安静静站着,甚至没法冷静地行走。
  狂奔了十分钟,温迪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到了果树区。
  然后开始搜索。
  野果……不要;
  苹果……不要;
  梨子……不要。
  温迪往右走,迈入果树区深处,走了几分钟看到的果树全部都是见过的。但她不以为然,依旧继续前进,她相信前方一定还有其他水果树,只不过藏得比较深。抱着这份信心,就算温迪走了半小时也没有新收获,但她仍然不放弃,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一段路,她终于在树上看到了红和黄以外其他的颜色。
  橙色。
  一颗颗橘子出现在她眼前,因为天气转凉,这几棵果树上的树叶都已经掉光了,在只剩下树枝的干哑树杈上,悬挂着一颗颗橙色的果实。温迪兴奋无比,当即将这些橘子全部打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属于橘子树自己的厚厚的树叶,所以它们稳稳落地,除了有几颗特别倒霉的摔烂了,大部分都安全着陆。
  那几颗摔烂的橘子都瞬间散发出浓烈的果香味,让温迪咂咂嘴都觉得舌头是甜的。
  不过它们摔得太烂了,都裹上了叶子和泥巴,温迪看了下它们的惨状顿时又失去食欲。
  回家再吃好了。
  她把地上完好无损的橘子捡起来扔进筐子里,然后背着筐子继续前进。
  又经过十几棵苹果树,温迪又看到了新的果树,是金桔,矮矮的,不需要再敲下来,连着树杈用柴刀一根根收割就行,带回家再细分。金桔可以做糖金桔,泡水好喝又有益身体,黑毛这种感冒的人喝一杯糖金桔也不错。她将连着许多颗小小金桔的树枝放入筐子里,顺便看了眼,发现她现在居然才装满一半。
  那还能继续游荡一下嘛。
  虽然背筐已经变得比较重,不过她掂量了一下感觉自己能行,努力直起腰,就当自己在强行军,接着往前走。又经过一片苹果树组成的防线,温迪又找到了第三种芸香科柑橘属植物,橙子。橙子倒是比较少,但它比橘子和金桔都大,所以几棵树摘下的橙子能把背筐剩下的空间全部装满。
  温迪出来溜达就一个原则:装满就回家,现在一股脑装了三种新水果,倒是难得生出一股想要继续探索果树区深处的念头。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就打消了,道理很简单,因为她的背筐已经装满了,就算发现了其他新食物,她也没法带走。眼睁睁看到新水果不能动手拿,那种感觉会相当郁闷的,她可能回家睡觉都睡不好。
  于是温迪想通了,不再犹豫,抓紧背带扭头就走。
  她打道回府,将橘子金桔和橙子放下,决定先尝尝口味。
  温迪先切好橙子,唔,甜,像冰糖橙的感觉,作为一种野蛮生长的天然植物,能长到这么甜也是很厉害了。然后吃金桔,也是比较甜的,她能想象用它做糖金桔味道一定很好。最后吃橘子,温迪最喜欢的水果里,挑前三必定有橘子一席之地,金桔和橙子属于前十不入那种,所以她最期待的就是橘子的味道。
  她认真掰开一个,将橘瓣塞入口中咀嚼——
  “唔?呕……呸呸呸!呕……”温迪冲入储藏室倒了一杯冷水,死命漱口,“呕……”
  这个橘子怎么这么酸?
  梅子都没它酸!
  加上温迪是先脑补一个甜味再吃,在心理上获得双重打击,顿时被酸成倭瓜。
  她把嚼到一半的橘子全吐出去,把剩下的投掷到院子外面,惊魂未定。
  香吗?真的香。
  酸吗?要命的酸。
  温迪就是想不明白,这不是橘子吗?怎么比柠檬还酸?柠檬好歹是清香酸,这个橘子却又酸又苦,给她的舌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绝了!好难吃,难吃绝了!
  然后这个酸橘居然是她收获得最多的,比金桔和橙子加起来还多。
  “啊……可恶。”温迪捂着胸口,气到肺疼。
  她把金桔和橙子拿出来,装进木盆里,然后决定把酸橘留在藤条筐中——把筐扔了。不过拖着筐子往外走了几十米,突然又不甘心地把它拖回来。她摘这些酸橘可摘了半天呢,要是直接扔掉,那她之前花费那么多力气不都白用了?她就不信这些酸橘真的一无是处!于是温迪又把酸橘拖回来,装进木盆中,单独存放。
  不过吃酸橘的味道还在舌尖残留,这大大影响了她的味觉。
  温迪觉得什么都吃不下去,只好跟病人黑毛一起吃白粥。
  到了晚上,他总算能爬起来了,温迪用金桔和姜煮了一锅水,喂他喝掉,让他继续休息。
  然后她进储藏室里,拿出了肉桂、苹果、梨子,还有今天摘到的橙子。温迪打算煮一锅肉桂酒,在来荒岛前她就一直想试试这种酒的味道,不过当时她还有其他许多选择,对喝这种肉桂酒的实践一再拖延,终于拖到了今天。反正她难得能凑齐一种菜品需要的食材,温迪决定试试。
  除了苹果,梨子和橙子外,温迪还需要一个柠檬。
  虽然她没有,但可以用梅子代替,荒岛上的梅子和外界的梅子味道偏差很大,能当柠檬或白醋用,巨酸。当然,直到今天她吃了酸橘才知道还有比荒岛梅子更酸的东西,而且酸橘的酸不是好吃的那种酸,又酸又苦,非常的败胃口。
  温迪拿了几颗梅子,用刀削皮后切成薄片,再取出了两块蔗糖冰晶。
  随后处理另外三种水果,苹果和梨子去核去皮切块,橙子则要用刀削去厚厚的皮,将纯粹的果肉切下来,连白色那层薄薄的皮也丢弃不用。随后,取一个干净的石碗,倒满红酒后,放入两片肉桂,再依序加入苹果块,梨子块,橙子肉和梅子片,煮一个竹筒时后加入蔗糖冰晶,再煮半个竹筒时,随后戴上手套将石碗从火灶上端出来,可以喝了。
  肉桂酒的味道比葡萄酒的更甜,酒味也轻一些。
  它的味道更接近于果酒。
  葡萄酒虽然也可以算作果酒,但度数还是比一般的果酒高,因此喝完后还是会有宿醉的效果,尤其是她和黑毛喝那么多。但肉桂酒就不同了,这种酒的果香味和肉桂香比较浓,虽然煮后酒精较为浓缩,但水果本身的果汁也进入了酒里,将酒精冲淡了一些。热腾腾的酒喝下肚非常暖身子,温迪喝了几杯,将剩下的倒回木盆,下次还想喝的时候,加一些葡萄酒和几块水果,再端上火灶加热,就可以饮用了。
  作为夜宵的配酒真的很不错。
  温迪决定这个冬天就把肉桂酒当作饮料来喝。
  火炕上的黑毛抽了抽鼻子,问:“你又喝酒了?”
  “是啊,我煮了肉桂酒……这里还有一杯,你喝不喝?”
  “我想试试。”
  温迪就端着酒送到黑毛身旁。
  在他满怀期待地坐起身,正要接过去喝时,温迪又突然撤回手。
  她摇头说:“还是算了吧,你都病了。”
  黑毛:?
  “你继续睡觉吧。”
  黑毛:?
  “我也有点困……哈啊……”温迪打了个哈欠,“晚安。”
  她给火窑里续了几块木头,然后爬回火炕上,睡去。
  立马鼾声大作。
  黑毛:???


第145章 第145日
  黑毛的郁闷在醒来时结束。
  温迪端着酒杯坐在火炕边等他醒,然后双手奉上。
  “这是什么?”
  “昨晚你问过的肉桂酒。”温迪边回答边摸着他的头,“你病好了,可以喝一杯试试。”
  “哦!”黑毛非常高兴地接过酒杯,然后一饮而尽。
  “其实我觉得你喝酒可以喝慢一点……”
  “……”黑毛琢磨着自己是不是该原样吐出来?但他已经吞下去啦怎么办?
  “算了,喝了就喝了吧,我也不是小气,是怕你又生病。”温迪给他把衣服拿到旁边,继续问,“现在还有胃口吗?想喝白粥,还是别的?”
  “不要白粥了……”黑毛觉得自己满嘴都是蔗糖味,着实有点腻,“我想吃肉。”
  “肉啊……你没胃口对吧?那我弄个开胃的菜。”
  “什么?”
  “鸭腿。”
  温迪进冰库,把之前宰杀的鸭子拖出来,它自从被温迪带回来就一直扔在冰库里,所以被冻得硬邦邦,温迪将它泡在冷水里解冻,在它还没有完全解冻,只是稍微变软一点,就先肢解它,将它分成:鸭腿、鸭翅、鸭爪、鸭头、鸭脖等部位,其他部分的肉则剁成小块。鸭头对半切开,和切段的鸭脖,鸭翅,鸭爪一起做成卤味。鸭子的身体部分切成小块,用油,姜片和辣椒爆炒。
  最后,大大的鸭腿同样切成小块,先装入碗中。
  今早这一餐,鸭腿才是招牌菜。
  她拿来配料,然后开始处理鸭腿,先烧一锅水,加入姜片,等水烧开后就将切成小块的鸭腿放入,煮熟后捞出,沥干水分。随后开始炒糖色,热锅冷油,先将锅烧热,随后将油下入,再迅速加入蔗糖冰晶翻炒,等糖在油中融化后,加入一勺蚝油提鲜,随后将煮熟沥干的鸭腿放入,在糖油中搅拌,使每一块鸭腿肉都均匀地沾上糖,最后再加入一碗水,盖上锅盖炖煮。
  在炖煮鸭腿时,温迪开始准备百香果。
  她要做的主菜就是百香果炖鸭腿,所以,进储藏室中拿了几个百香果,对半切开用勺子将果肉挖出,随即搅拌,再揭开锅盖,此时炖煮鸭腿的水已经收汁,这时就能马上将搅拌好的百香果放入,用勺子迅速翻炒。百香果必须在最后一步加入,以防翻炒过久,使水果的酸味完全蒸发。炒匀后就可以迅速出锅装盘,垒出一个小尖尖。
  再加上之前的卤鸭头、卤鸭翅、卤鸭掌、卤鸭脖、炒鸭,餐桌上摆得满满当当。
  用这么多咸香的,微酸甜的,辣的菜来下饭,总有一款能让黑毛满意。
  但是她最有信心的就是这道百香果炖鸭腿。
  “你先试试这个。”温迪将一块连着骨头的鸭腿肉夹到黑毛碗里,然后一脸期待地等他评价。
  “有点甜……肉很好吃。”黑毛就着肉吃下一口饭,很惊讶,“为什么甜的也能下饭?”
  “能下饭的不是只有咸和辣,好吃的都可以下饭。”温迪笑眯眯地回答,也开始吃饭。
  就着餐桌上几盘菜,两人将蒸出来的满满一大碗米饭吃得干干净净。
  黑毛用勺子刮下剩下的饭粒,满足地叹了口气:“鸭子真好吃啊……”
  “鸭肉当然好吃。”温迪附和道,“那你得更努力,多抓几只鸭子回来呀。”
  “我今天就去。”黑毛立马坐直。
  “呃……呃……也好。”温迪非常迟缓地附和着他的话。
  其实她本来想要让黑毛继续去猎野猪的,但没来得及说,被黑毛抢先说出要去梅子林抓野鸭的事情。不过她转念一想,黑毛大病初愈,本来是应该再休息一下的,现在反而要马上出去继续工作,这已经挺为难人了。抓野鸭和猎野猪的难度完全不一样,花费的力气,消耗的精力也完全不同,因此,她在头脑里仔细权衡了一下,还是选择答应他,让他去抓野鸭。
  既是让他运动一下,找找感觉;其次,这事确实比较轻松,尤其是跟猎野猪比起来。
  如果说让他去挑水或砍树,那就是体力活,万一他承受不住,中途晕倒,那可不是小事。
  所以温迪决定让他先去梅子林抓鸭子,看看他现在能否适应体力活。
  ——虽然嘴巴上只说了四个字,温迪的脑子里却结束了一场大风暴。
  她脸上连蛛丝马迹也没泄露,表情非常冷静:“那你要小心哦。”
  “我会哒!”黑毛轻快地答应。
  “感个冒你怎么还学会卖萌了……”温迪一抖。
  “不可爱吗?”
  “可爱是可爱,可是这些词跟你不兼容啊……”
  “那就是不可爱啰。”黑毛非常失落。
  温迪坐着没动,思考了一下,决定用老招,扑过去把黑毛一把抱住然后拍拍背:“挺可爱的。”
  这么敷衍的安慰都能让黑毛高兴起来:“真的?”
  “真的。”反正闭着眼睛硬夸,温迪毫无压力。
  就这么说了两句话,就让黑毛开心了,他背着筐子,带上藤条铁丝和木铲准备出门。
  “等一下!”温迪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连忙把他叫住。
  “什么事?”黑毛疑惑地回头。
  “帮我个忙……”温迪笑成一朵花。
  “好啊。”黑毛放下筐子问,“要做什么?”
  “做个缸。”
  “哦……啊?”黑毛挠挠耳朵怀疑自己听错,“要做什么?”又问了一遍。
  于是温迪也再回答了一遍:“做个缸,石缸。”
  黑毛发现她还真是回答得蛮认真的,不像是开玩笑。
  虽然他觉得她开这种玩笑的可能性只有1%但这并不能阻止他期待这是开玩笑。
  做石缸啊!
  跟凿山壁有区别吗?
  不都是举着铁镐砸石头?
  但黑毛基本不会和温迪对着干,只要她认认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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