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别扭先生 作者:鹿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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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庆幸这个意外。
我并不是像安念那样对任何人都是不告而别,走之前对老凉和陈翼屏都是有交代的,只是没有告诉他们我要去哪里,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我当时只想一个人天南地北地出去散散心,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散心就散了一年多,当然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离开的时候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一年多的时间换作分秒也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至少在我失眠的时候还没有数完这些数字就已经深度睡眠了。但是一切关于陆向远的事情,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丝毫的暗淡。
有人说,忘记不了一个人是时间不够久,或者新欢不够好。
可是我找不到比陆向远还要好的新欢,若找了一个差的以后见着陆向远了一定会被嘲笑。而且我也觉得一年的时间已经够久了,放在以前我都能忘掉好多前任了,这样看来我要忘记陆向远的决定或许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
反正我连怎么泼了安念一脸水,让她不要插足我和陆向远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
说实话,我当时挺狠的,而安念也挺贱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小主们有没有看出来,安念是凉沐浔很好很好很好的朋友。当然还是得在系列第一部中体现得更加明显。
☆、第四章 只为斯人(1)
“在M市照顾安念的时候,我每天都能够见到陆向远,回到H市之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见不到他。我很想他,就像春天的小熊想要在欢乐的树林里打滚撒泼,就像贪吃的小孩子渴望一颗融化在舌心上的巧克力。这样的想念我并不清楚是不是爱,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情绪。我不知道爱是什么,我只知道我骨子里喜欢喧闹,喜欢自由。而陆向远却是寂静的,拘束的。他与我的喜好天壤之别,但我仍旧不管不顾地喜欢上了。我想这就是爱吧。我要怎么来爱陆向远呢?吃好吃的甜点的时候给他也带一份儿,买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按着色系和品牌也给他买一件男装,去好玩儿的地方的时候给他带特色的手信和明信片,很肤浅吧。可是我爱陆向远就是很肤浅很肤浅呀。”
…凉沐浔
安念从M市回来之后又休养了几个月,身子便好得□□不离十了。陆向远再没有什么留下来的理由,况且宜集团也需要他归队。
很快他便要回M市了,既为了庆祝安念的痊愈,也为了给他自己践行。
陆向远包下了整个‘何日君再来’,餐厅的名字取自邓丽君的歌词,‘今朝别君去,何日君再来’两句合起来听很有诗韵,但是单独听起来便有些风尘的味道,还有感伤又哀怨的基调挥之不去。
这间接告诉我们不要断章取义的重要性。
我做事从来都是有头有尾,要么最先去,不能最先去,那就一定要压轴。由于我化妆步骤繁琐,没有三个小时是出不了门的,就只能压轴了。
我之所以盛装打扮并不是为了欢送陆向远,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这件事需要极大的勇气。前二十六年来不断给我勇气的一直都是我的美貌,今天也不例外。
我将自己的化妆技术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一点保留,直到在镜子里面看到一个明艳无双的自己才安安心心的出门。出门没有走多久,便有几个男人都撞上了电线杆。
真是没有见过大世面的男人。
我到“何日君再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到齐,只等我了。
盛好眉开眼笑地跟个妓院老鸨似的,对着我招手:“沐浔,快来快来,我给你留着位置呢。”
我从进门的那一刻起,视线都一直在陆向言的身上,他在我出现之后,眼睛眨了三次,眼神里曾经有过两秒钟的惊艳,随后又不动声色的撤回停驻在我身上的目光。
陆向远的反应已经好得超出了我的意料,但是很不巧我今天并不是为了他。
我的手握着手包,有些微微地颤抖,暗暗地使劲儿才不让人看出我的胆怯。
“凉沐,我们就一群朋友吃个饭,你用得着弄得像是要去走红地毯吗?你那口红是纪梵希的新款吧,价钱不菲,但是马上要吃饭了,你白涂了。”安念接过宋则言盛的一碗鸡汤,小小地抿了一口,见我还站在原地不动,莫名其妙地说,“还不过来,我都等你半天了,老饿了。”
我拿出对着镜子练习不止数百次的盛气凌人的笑容,直直地看着安念,尖细的高跟鞋踏出冰凉得不近人情的碎响,步伐摇曳生姿。
我径直端起桌子上的一个空杯,伸向陆向远:“给我倒一杯酒,我要敬念念大病初愈。”
陆向远的手毫不犹豫地伸向他面前的红酒,估计是察觉了什么不对,又伸了回来。
我呶了呶嘴,说:“我不会让念念喝酒,我敬她而已,我喝。”
陆向远这才放心地给我倒了一杯。
“太少了,斟满。”我不满地说道。
“凉沐,意思意识就行了。”盛好始终笑得一脸灿烂。
但愿她等会儿也能保持这个笑容,那样的话我会更容易高傲地转身离去。
我手中的酒已经被斟满,在众人莫不知情的状况下,我直直地将一杯满满的酒对着安念的脸泼了过去。
“凉沐浔,你干什么?”陆向远比宋则言还要先站起来,蹙着的眉头很像我见过最浓重巨大的山色,慢慢弥散成令人可怖的怒气。
我多想揭穿他心里隐秘的那点自豪感,并不是比宋则言先站起来就能够说明他要比宋则言更爱安念一些,宋则言或许只是被安念放在桌子下面的手按住了。
可最终我只是静静地看着陆向远笑,没有说一句话。
凉沐浔怎么舍得让陆向远难过。
“沐浔,你是不是泼错了对象,你其实不想泼念念,而是?”盛好脸上的表情纠结在一块儿,视线落在宋则言的身上。
我知道在场的所有人都会对我的行为感到惊愕,就算我现在还握着作案的工具,我都还是难以置信,我竟然会泼安念一脸红酒。
可我的确这么做了。
我克制着自己不去看所有人的表情,将视线从陆向远的身上转移到安念的脸上。
她脸上的笑容刚开始是僵住的,但又转瞬笑开来。
“阿浔,你有话要对我说,你说,我听着。”安念的声音平缓却沉淀着一种镇定人心的力量。
我全身涌出的紧张感在她的声音里一点点的恢复了平静。
“之前我不是跟你说我会花一年的时间搞定陆向远,但是后来我想,这一年至关重要,而你就是阻止我和他关系发展的一颗毒瘤。所以从现在过后的一年里,我不希望你介入我们之间,不希望你和他再有联系,至于我怎么追求他,结果如何都跟你没有关系。念念,我没有办法,他比你们所有人看到的感受到的都还要喜欢你,你的一言一行,甚至是一个眼神都能动摇他。”我顿了顿,指甲嵌进手心,不知道会不会把我刚涂的指甲给毁了,“所以,念念,我们十几年的朋友关系就到这里吧。”
盛好都快要哭出来了:“不是个欢送会吗,怎么搞得要绝交这么严重了?”
莫楠表情严肃:“沐浔,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
我还忘了莫楠,他跟陆向远一样,为了安念的暗恋,主动切断自己的念想。可喜欢一个人如果这么好控制的话,这么没难度的事情,我凉沐浔又怎么会稀罕去喜欢一个人。
我咬了咬唇,笑得妖娆:“我知道,一个人的一生有很多阶段,在上一个阶段我觉得友情比较重要,今天之后我的阶段就是爱情比友情重要了,为了陆向远放弃一个安念算什么。这件事情念念不是最有经验吗?”
“我不信,阿浔。”
安念的阿浔叫得我有些心酸,我知道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怪我,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心疼我。
可我要的不是心疼,我希望她能跟我撕破脸,这样的话我就能将我们的友谊停在最好的时候,不会在追求陆向远的过程中,因为他给我的挫折,而慢慢损耗我们之间曾有过的那些美好。
于是我又拎起桌子上的一瓶红酒,给自己手中只剩下一点点红酒的酒杯再次斟满,几乎没有犹豫再次泼到安念的身上。
宋则言离着安念很近,他也没能幸免,烟灰色的衬衫上多了一些深色的印迹,像是小狗无聊时候踩出的梅花脚印。
安念这次没能按住宋则言,他一把捏住我的一只手腕,同时陆向远也握住我的另一只手腕。
两只手都有一种骨头快要碎了的感觉。
我这时候竟然还有心情胡思乱想,要是现在进来一些女人,见我的手腕同时被两个长相都如此出类拔萃的男人拿捏着,她们一定以为他们在为我争风吃醋。
我也的确有这个资本。
“宋则言,你放开她。”说话的是再一次拿纸巾擦了脸的安念,她脸上的表情有些焦躁,不耐烦地说,“你他妈的还泼个没完了,要走就赶紧给我走,随便你要到哪里去。”
我还是第一次听安念说脏话,想想我也是把她逼急了。我眼睛里有些酸涩,甩开了只有陆向远还握着的手。
“再见了,安念,再见,我十几年的友情。”说罢,我竟然还没有忘记拿起我泼酒之前放在桌子上的那个黑色手包,头也不回地大步朝着门外走去。
背后传来安念坚定的声音:“凉沐浔,你要是能因为陆向远恨我,我跟你姓。我他妈是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前卫的想法,反正我没有同意你那什么再见友情,以前你等我,现在我等你,等你搞定陆向远。你多久搞定他,我就多久结婚,你给我记着。”
这已经是安念今天第二次飙脏话了。
我笑了笑,还真是什么事情都瞒不了她,不过她或许是被我那两杯酒给泼得聪明了许多。
不过我今天的表情是白费了,紧张也白紧张了,那个可是82年的康帝,两杯都浪费了。
后来听盛好说,我走之后不久陆向远也走了,安念被我泼得一身红酒,不舒服也回去换衣服了,最后就只有她和莫楠在陆向远花了大价钱包的餐厅里面吃了饭,然后就离开了。
我虽然毁了一个和谐的聚会,但是好歹还是做了一件好事,让盛好和莫楠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由此看来,世事难料,坏事情里也常常深深地蕴含着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 从这章开始就进入凉沐浔的回忆中了。小主们,这是小鹿的第一部小说,如果有什么不足的地方都可以提出来,当然如果要夸我,我也会羞羞哒地接受的。
☆、第五章 只为斯人(2)
春天的H市就是一座盛放的花城。
我喜欢春天倒不是因为每条道路的绿化带里五颜六色的虞美人,也不是因为路边的梨花海棠,而是因为一个季度都可以不用喷香水。
可是陆向远要在我最喜欢的季节离开,四月六号就是明天,他要去美国,虽然不知道他去美国干什么,但是不管他去哪里,我都得跟着去。
这是作为一个追求者应有的觉悟和态度。
我在给陆向远打电话还是直接去他家之间很容易就选择了后者。原因很简单,我既然要主动就要主动得彻底。
我决定要追求陆向远的那一刻,矜持害怕害羞这些洋气的词我以后见着就会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我驱车赶到陆向远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他住的那栋楼的电梯又该死的在维修中,我咬了咬牙就这么穿着十二厘米的高跟鞋上了三十三楼,到最后我敲门都是直接坐着敲的。
我有气无力地喊道:“陆向远,行行好,开个门,实在不行开个门缝就好了。”
我敲门敲得格外诚恳,房间里却半天都没有听到脚步声。
我猜想陆向远肯定是猜到这么晚只有我会来找他,所以他故意不做声的。
陆向远要跟我比耐力,他肯定是输定了。
我正准备再接再厉地敲门,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竟然是陆向远的电话。
我想想,他就在跟我一门之隔的房间里给我打电话,还真是浪漫。
我喜滋滋地接了电话:“陆向远,所以你是猜到是我了吗?”
那边有片刻的怔愣,沉默了一会儿,才传来陆向远冷淡的声音:“我现在在你家门口,出来。”
我终于深刻地明白了什么叫做命运弄人,我穿着十二厘米的高跟鞋爬了三十三楼才到他家的门口,而他却又在我家门口。
我被命运征服了。
我看了看我的脚,坚定道:“我在你家门口,你回来。我穿着高跟鞋爬了三十三楼,脚要废了。”
“你不问我找你干什么?”
我似真非真地说:“只要是你,让我杀人放火我都去,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陆向远冷冷地揶揄:“这么英勇无畏?”
“为了伊人,受苦受累,全都无所谓。”我可真喜欢跟他贫。
我还想说些什么,陆向远那边电话已经挂断了。
我有些不懂,那他这是答应回来接我没。
我觉得人生还是需要一点美好的愿望的,陆向远一定不会那么残忍任由我在三十三楼这么巍巍高楼上自生自灭的。
一个小时之后,我知道了,陆向远是真残忍。
没了指望,我只有脱掉脚上那双定制的Giorgio Armani高跟鞋,光是拎在手里都觉得分外沉重。
我往下看了看旋转楼梯,高得让我眩晕。好不容易冷静下来之后,我才扶着楼梯,一步一步低着头,绝望地移动着。
在下第十二阶楼梯的时候,我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双锃亮的皮鞋,抬头一看,竟然是我刚刚还觉得真残忍的陆向远。
我苦着一张脸,说:“我的脚真的已经废了。”
陆向远横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按着我的肩让我坐了下来:“或许是报应。”
“啊?”我没有听懂。
“谁让你无缘无故泼了念念两杯红酒。”
我心里自然是不爽的,不过不能将不爽表现在陆向远的面前。
我尽量自然的笑,说:“这事儿都过去几天了,人念念昨天还专程来给我做吃的,人家都不介意,你介意个什么劲儿。”
陆向远神情认真:“你那天为什么要那样做?”
我懒得解释:“这是我和念念独特的交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