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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重生庶女嫡妻 完结+番外-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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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缙之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看了一眼郑若,淡淡的应了一声。

    “多谢九郎款待,阿若看见了熟人,就此和九郎别过。九郎的大恩,阿若改日登门拜谢。”郑若说着对他一礼。

    听见她要下车,王缙之定定的看了一眼,又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再一次慵懒的靠在大软枕上。

    郑若掀了车帘,直接跳下了马车。看着她往前面走去,王明低声问道,“九郎,她到前面去了。”

    “嗯。”王九郎还是淡淡的应了一声。

    “九郎,这里鱼龙混杂的……”

    王九郎掀开了车窗的帘子,看见她往人群中走去……这小姑子,出门居然也不带帷帽!几下,她就淹没在人群中。像是漫无目的的走着,哪里像遇见熟人的样子?他有些黯然的低下头,难道只是为了躲避自己吗?

    王明半天听不见他的回话,也不知道刚才还好好的两个人是怎么了?车夫的马鞭抽在马背上,马车缓缓的往前走去。

    “停下!”王九郎轻喝了一声。

    车夫和王明两人面面相觑。王九郎一直都是温和的,就是发脾气也是淡淡的,何时想现在这般居然斥责起来。

    王缙之掀了车帘下了马车,抬脚往郑若离开的方向追过去。王明开始一愣,反应过来之后,立即跳下了马车,手中拿着一顶帷帽,追了上去。

    郑若却跟着两个戴着斗笠的人走走停停,离开了闹市。

    突然,前面没了两人的身影,她站住了脚步,四处环顾。这才惊觉,她居然到了一处僻静的胡同里。如今旱灾来临,方才坐在马车中就看见了许多流民。心里一慌,她快速的退出了胡同。脖子处却一凉,一把刀横在了她脖子处。只要她一动,就会皮开肉绽。

    “为何跟着我们?”来人压低声音冷冷的问道。

    郑若心中却一喜,叫道,“李大哥!”

    “咦?”有个人好奇的走到她前面,然后笑着对她后面的男子道,“老四,是那个小姑子,像仙女一样漂亮的那个。”说着还对男子挤了挤眼睛。

    男子收回了刀,郑若转过身来,惊喜的说道,“李大哥,你们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要到入冬了才能回来呢。”

    也许是被她的喜悦所感染,李赟推了推头上的斗笠,笑着对她道,“嗯,我回来了。走吧,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

    郑若也知道此处不是不宜多谈,点了点头。狗蛋在前面带路,郑若走在他身后。李赟落后了她几步,并未立即跟上去,而是压低了斗笠,低声的说道,“兄台,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若是求财,给你指条明路,往前走拐过两个弯在往左走上一段,那里有的是金银珠宝。小弟我乞丐一个,可没有兄台要的东西。还请留步!”说完,也不等对方回话,抬步追着郑若他们而去。

    等他们走出了巷子,王明和王缙之才闪身出来。王缙之的脸上一片淡漠,看不出喜怒,双眼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不说话。

    “居然帮我当成劫财的小贼了。李赟指的那个地方好像是郡守府?”王明说道,“九郎,要不要继续跟下去?”

    王缙之沉吟了片刻,像是在考虑。他无奈的叹了一声,“阿若这个小姑子真是太胆大了,只身一人就敢跟着他走。”

    “九郎,那我们是跟着还是回去?”

    “二弟是个磊落汉子,倒不会对阿若做些什么。孤男寡女,毕竟不妥当……”他像是在自言自语一般,过后对着王明说道,“且小心跟着吧,不要再被他们发现便是了。”

    “喏。”王明看着一脸阴郁的王九郎,心中有些忐忑。早先就知道郑若与李赟来往,可如今他们孤男寡女的也确实不妥当。猛然间,他想起方才就在马车里,郑若和王九郎才是真正的孤男寡女,郑若和李赟去了破庙,好歹还有一群乞丐跟着呢。

    郑若并不知道身后还跟着两个尾巴,跟着李赟他们来到西市破庙后面的小院里,有许多衣衫褴褛的小孩们正在院子里玩耍。看见李赟走过来,一个个都蹦蹦跳跳的过来,笑着喊“四爷好!”李赟笑着对他们点了点头。狗蛋对着他们说道,“都出去玩,四爷有事了。”

    “喏。”孩子们脆生生的应着。

    郑若看着他们的目光比之前柔和了许多,上一世她有个嫡子,叫松儿,三岁的时候突然得了急病死了,而她因为生他的时候伤了身子,毁了根本,不会再有孩子了。所以现在看见孩子,尤其是和松儿差不多大的,心中总是有些错觉,彷佛是松儿对她笑一般。

    “阿若进来吧,外面的日头太毒辣了。”李赟见她傻愣愣的站在院子里,立即招呼道。

    回过神,郑若进了屋。

    两人分主宾落座,狗蛋上了一碗清茶,就退了下去。李赟端起碗咕咚咕咚的喝了一气,将碗放在案几上,舒服的叹了一句,“这鬼天气实在太热了。”

    方才喝过碧螺春,这时郑若倒是不渴。见他喝完了,笑着问道,“李大哥,此去塞外胡人之地,一去一回,少说也要半年之久。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倒是没去塞外。胡人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到处都有人在集结。”李赟说着的时候,眉头紧锁。

    郑若心道难道司马楚还是要开了国门,放五胡入中原?

    李赟叹了一句,“怕就怕,他们又要来进犯。”说着,抬起头看着郑若道,“放心吧,我虽然没去塞外,可是你的那些东西也卖光了,该是你得的,分毫不会少给你!”

    他的戏谑让郑若有些脸红,倒好像是怕他卷了她的钱财,故意来讨要一般。

    “李大哥说笑了,李大哥不是那种贪利的小人。我怎会不放心你?”

    李赟笑着看她,在怀里摸了一阵,随手掏出个东西,抛给她。

    “呶,在林春镇看见的,觉得好看就买了来。既然今天碰见你,就送给你玩吧。”

    郑若伸手接过,是一串手串,红艳艳的珊瑚珠子,每一颗大约都有黄豆般大小,共有三条链子,中间串了一个蓝色的宝石。很漂亮,和很贵重。,

    ------题外话------

    那个狗血了一次啊,碧螺春当然不是在魏晋时期出现的,叶子印象中好像是乾隆时期出现的。叶子借用了一下,嘎嘎!啦啦——看见亲们理解叶子,叶子心情毛好啦!

    群么大家啊!

    对了叶子一直是个粗心的,打赏叶子的亲们,叶子额外赠送香吻了,么么!


第七十二章 李赟和王缙之

  红艳艳的玛瑙手串躺在郑若白皙如玉的掌心中,一红一白相得益彰。李赟的双眸闪了闪,若是套在她的手腕上,应该会更漂亮,尤其是那个蓝的如同天空一般的宝石,在她的手腕上才会散发出它迷人的光彩吧?李赟心中有些得意,当时货卖完了之后,路过一家珠宝店面,一眼就相中这个。直觉,它就是很衬郑若。如今看来,果然如他想的那样。

    “无功不受禄。”郑若将手串推还给他,“这么贵重的东西,阿若不能收。”

    李赟的一双浓眉微微蹙起,看着郑若的目光悠远而绵长。郑若这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以前他的一头乱发已经全部束起在头顶用一根蓝色发带缚住。如此,他的眉眼如同刀刻斧凿一般,不同王缙之俊美的天怒人怨,李赟无疑也是这天下少有的俊美,双眼犀利如鹰,有种睥睨天下的霸气。

    他的嘴角浅浅淡淡弯起,就有一股淡淡的邪气和街上浪荡子一般的痞气,冲垮了他平时森然。

    “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看见好玩就买来了。买回来才发现,没人可送。既然在街上碰见你了,你就拿去吧。当初你送我的那一支玉簪子,恐怕可以买好几串这个东西了吧?”李赟说的极其不以为然,好像就有一种,我用不到才送给你的感觉。可是,有哪个男子会因为好看而去买一串手串?

    她送他玉簪子,他就送给她一串手串。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彷佛两人私相授受一般。可事实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郑若笑着看他,狡黠的对他眨了眨眼睛,“李大哥是准备送个哪位小姑子,她不喜欢了才送给我的吧?或者根本就是让我为你把把关的?”她知道,有许多男子即便没有成家,在外也会有相好的。也许是青楼楚馆里的商女,也许是哪位小家碧玉……

    李赟愣了一会,她这样眨眼睛的时候,有种少女特有的天真。不像她平时绷着一个脸,让人以为她是个老妪。不过,她怎么会这么认为?她误会了,可偏偏他张了几次口,都没有办法说出是特意给你的。这样说显得他也太那个了些……

    他干笑了两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答话了。

    “李大哥,若是被哪位姐姐知道,原本要送给她的东西最后给了我,她会不高兴的。李大哥,我看你还是收起来的好。这么漂亮的东西,有哪个小姑子看了会不喜欢?”

    “那你喜不喜欢?”李赟非常不喜欢她说他爱慕别的女子,脸黑黑的随口问了一句。

    “很好看啊。”郑若没察觉道他的异样,点了点头。

    “喜欢就好,拿着吧。”李赟有些郁闷,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东西送不出,真是说不出来的憋闷。

    “可是……”

    “有什么可是的。再有可是,你到时候问我要玉簪子我又拿不出来了,这个东西正好相抵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郑若若是不收好像就有些不近人情,可是收了吧,又觉得有些怪异。哪有未出嫁的小姑子收男子的东西,那都成什么了?一时间,郑若拿着也不是,退回去也不是。漂亮的珊瑚手串在她手里反而成了烫手山芋,脸色也有些古怪起来。

    李赟的脸就有些阴沉。就好像在白桦林里见到他的时候,拉得那样长,彷佛下一瞬就会暴起打人一般。郑若低声叹了一口气,想到往后还要与他合作,自己再这样下去倒是矫情了,想了想,就收了起来。

    虽然没有马上戴在手上,毕竟是收下了。李赟的脸色松了松。

    狗蛋提着一个蓝色葛布的包裹走了进来,放在郑若身边的案几上又退了出去。郑若用询问的眼神看向李赟,她的眼睛如同秋水一般明媚,偏偏她还不自知,那么忽闪忽闪的看着他。李赟忽然有些不敢直视。

    轻轻的咳了一声,道:“这些是当初和你说好的,是你应得的分子钱。”

    郑若轻轻的点了点头,也不打开包裹。

    “你不打开看看嘛?”

    她笑着道,“难道李大哥还会坑了我的不成?”

    “那自然是不会的!”李赟立即答道。

    “那不就成了,有什么可看的。”郑若笑道,虽然李赟的小院算得上凉爽,郑若坐了一会,还是慢慢的觉得热了起来。眼前的茶碗里,是狗蛋煮的茶,昏黄的,不用说,喝起来定是咸的。她忽然间想起刚才在马车上喝过的碧螺春,清香悠远,茶味纯然。

    “李大哥,这天越来越热了。怕今年是个荒年,如果可能的话,李大哥多储存一些粮食和水吧。”

    说到这个,李赟脸上出现了一丝忧愁。

    “这几日就在为这个发愁呢。前些日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买了许多粮食,如今辽西地界儿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不大不小的旱情,凤凰城里的粮食高价不下。以前是没有钱买粮,如今好不容易有些钱了,粮食却没了。唉——”

    郑若有些尴尬的低下头,想要说自己手里有粮食,又恐引起他的误会。想了想,若是真的到了缺粮的地步,到时候找个时机,偷偷让许一卖一些给他也就是了。她想了想,好像上一世的时候,他就是在这次粮荒旱情中发迹的。可上一世司马楚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引胡人入中原,现在的胡人就要进入中原了,那他还能再一次成为传奇吗?还能登上那个高位吗?

    这样想的时候,郑若又觉得自己太过趋炎附势。知道人家日后飞黄腾达就屁颠屁颠的来攀高枝,想到人家或许有可能没有上一世的风光,就要退了吗?郑若,你何时变得如此无耻?

    质问自己的时候,郑若心中闪过羞愧。上一世的自己是太过软弱,可是就因为上一世的不幸,难道要连自己的本质也要改变吗?那样的话,郑若自己也要瞧不上自己了。

    不管如何,李赟是个真汉子,这样的人就值得结交!

    “李大哥也不用发愁,如今你有了银子,哪还用发愁买不到粮食?不过是多花些时日罢了。”

    “嗯,”李赟听她宽慰自己,笑着点了点头,“我从塞外回来的时候,路过别处,东边那里还没有灾情,到时候多带些人去那里买粮也是可以的。”

    郑若也点了点头。

    “到时,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让你们饿着。放心,买粮的时候,我会多买些,贵府上不会没有粮吃的。”

    听到他为自己谋划,郑若更是为自己刚才闪过的念头而羞愧。支吾了两声,连忙说不用了。

    李赟笑笑倒是没有再多说什么。郑若也就不再提起,想了想,又问道,“李大哥可有什么打算?若只是去黑市买一些盐再卖到别处,恐怕会渐渐的力不从心。黑市流出来的盐毕竟是少数……而且商贾毕竟是下品,若是李大哥想要出人头地,恐怕往后少不得要挣个好的出身。”

    听她这样细细谋划,李赟倒是来了兴致。就是他自己都没发现,自从郑若踏进这个小院为止,他脸上的笑容比起过去十几年的都要多。

    “那依你之见,当如何?”他问道。不是戏谑,有几分认真。

    郑若想了想上一世他做过的事儿,知道此时才是真正考验自己的时候。她梳理了一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今年会有大旱,到时流民会很多。李大哥不如趁机聚集一些志同道合之士,拉起一支队伍来,逼的郡守不得不重视李大哥,到时候他若招安,李大哥一个屯长之职定是少不了。”

    李赟听了暗暗心惊。这哪是一个闺阁少女该懂得的?而且,她说的这些和王缙之出的计谋简直就是有着惊人谋和。想到之前城里流传着两人的谣言,李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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