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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穿越种田文那些年[快穿]-第76部分

小说: 穿越种田文那些年[快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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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那不争气的泪腺,有再次汹涌的征兆。
  她已经放弃了,她可能走不了大力女汉子的路线,只能试着发展一下大力哭包这种一看就很有矛盾魅力的道路。
  刘三妹带着孙子孙女回了自己那小半边院子,徐盼好则是站在自家院子里,看着其中一只肥美的母鸡磨刀霍霍。
  徐盼好想着白天卫生站大夫说的那些话,宝宝是早产儿,本来就是先天不足,这些年她养的那么精细,也只是勉强补回一些底子而已。
  大夫说了,这一场大病掏空了孩子的身体,虽然外表看上去好像已经好了,内在却是虚的,必须要重补回来。
  有条件的话,尽量给孩子吃点肉,肉比鸡蛋更加滋补。
  徐盼好舍不得养了大半年的蛋鸡,但这些和女儿的身体比起来,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了。
  ******
  “好香啊!”
  甄宝力带着妹妹从奶奶家回来,一靠近灶房,就从门缝里闻到了鸡肉的香味。
  “给你奶端过去。”
  徐盼好打开门,白白的烟气一下子涌了出来,鸡肉的香味越发霸道了,她手里端着一个陶碗,里面放了三四块肉。
  除了一块鸡胸肉稍微肉多点外,其他几块都是脖颈和鸡架肉,几乎都是骨头。
  徐盼好自己可舍不得吃,但是不能不给婆婆送,她怕那个老婆子到时候去地下告她黑状,让她男人以为自己虐待他娘了。
  甄宝力咽了咽口水,端起碗蹬蹬蹬跑去隔壁的院子。
  “乖宝,咱先喝一碗汤润润肚子。”
  徐盼好一把抱起闺女,她就炖了小半块鸡肉,剩下的那些挂在阴凉处风干,鸡肉数量有限,只能趁儿子不在的时候让闺女先开个小灶。
  “送鸡肉过来做什么!一只鸡拔了毛去了内脏拢共也就那么点东西,我的身子骨好着呢,这些肉得紧着宝宝来吃。”
  两家就隔了一堵墙,隔壁的杀鸡动静老太太早就听见了,她知道,这只鸡肯定是为了孙女而杀的。
  “我这个年纪不好吃带骨头的东西,到时候卡死了怎么办,你赶紧给你娘拿回去,就说我不吃。”
  老太太拒绝了那一碗肉,她年轻时候吃肉的次数多了去了,反倒是她的乖宝,长这么大,才尝过几次肉腥味啊。
  “哦!”
  甄宝玉挠了挠头发,又端着碗回去了。
  等他回到家的时候,娘和妹妹已经坐在餐桌上了,除了一盘焯水菜,还有一小碗鸡肉汤。
  “娘!奶说你给鸡骨头她要卡死,她不要!”
  甄宝玉将碗往桌子上一放,然后迫不及待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眼睛亮闪闪的,就等着娘分肉了。
  “啪!”
  徐盼好拿着筷子,听了儿子的话,将筷子竖直插在了有些年岁,已经开始朽烂的桌子上。
  “跟谁稀罕她吃一样,不吃拉倒。”
  说完,徐盼好端起儿子拿回来的那碗鸡肉走向灶房,这些肉,留着给宝晚上吃。
  “哥,以后传话的工作由我来吧。”
  有过经验的宝宝觉得,奶奶的原话肯定不是这样的。
  她一脸无奈地看着憨憨的哥哥,想要拜托他长点心。
  他这样没有质量的传话,真的不经意间毁了奶奶和娘好多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  宝力:想要我传话吗,抓不住重点让你家破人亡的那一种哦


第78章 我是女主的极品小姑子5
  “队长; 不好了; 咱们山脚下那块地被刨了!”
  一大早,大队长甄山峰刚捧起媳妇做好的大碴子粥; 准备喝点热乎东西暖暖胃,外头就跑过来一个毛头小子; 咋咋唬唬闹腾起来。
  “啥!”
  地是农民的根; 庄稼是农民的命; 地被刨了,那可不是小事。
  甄山峰也顾不上喝粥了,放下碗; 穿上外套就跟着报信的小子朝那块出事的地方跑去。
  甄山峰的家在靠近生产队外侧的位置,等到他赶到山脚下的时候; 不少社员已经听到消息赶过来了,有些住的近的社员手里还捧着碗; 时不时喝上几口。
  “怎么回事啊!”
  甄山峰一来; 围着的人赶紧给他让出一条小道; 这个时候甄山峰才看清被刨的田地的惨状。
  这一片地种的大多都是番薯; 边上几垄靠近小河沟的地种了白菜; 那些马上就可以采摘的白菜不用说了,被啃的七零八落; 几乎没有一个完好的模样; 深埋在地下的番薯也没能幸免于难,大半亩地被拱起,地上到处都是被拱上来的半大番薯; 每一个上面都有被野兽咬过的痕迹。
  除此之外,这一片田地还有许多凌乱的脚印,看上去不像是人的,更像是动物的。
  “该死的野猪又下山了!”
  一个经验老道的老人恶狠狠地说道。
  这些粮食都是大家的财产,野猪这一晚上起码糟蹋了数百斤番薯,去掉上交给公家的那一份,每户人家今年分粮起码得少分一两斤呢。
  饥荒还没过去多少年,在他们眼里,粮食比黄金还要金贵。
  “野猪都多少年没有下山了。”
  边上捧着碗喝大碴子粥的年轻人嘀咕了一句,他们这里背靠大山,平日里和那些野畜井水不犯河水,山上的动物很少会下山糟蹋粮食。
  当年饥荒的时候,山上也找不到吃的,一些畜牲成群结队下山找过食物,其中就有野猪群。
  那个时候人都饿疯了,把地里那点粮食看的比性命还重要,山上的畜生想要糟蹋,自然是要用命捍卫的。
  那一次附近的驻军都出动了,一共打死了十二头成年野猪,六七头小野猪,猎物当然也归军队所有了,不过因为当时地里为数不多的粮食被糟蹋了一些,军队给留了两头小野猪,当作补偿。
  但凡经历过那一场饥荒的人,至今都对野猪的香味恋恋不忘。
  也正是有了那一次经历,到后来山穷水尽的时候,甄山坤才会提出带着壮劳力进入深山,看看能不能抓几头畜牲回来。
  不过他们的武器没有军队齐全,体力和行动力也比不上训练有素的军人,以至于最后虽然抓到了一个熊瞎子和一些小猎物,却也导致了甄山坤的死亡和一部分男人受伤。
  那一次的经历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这座山既是宝藏,也是一个极为危险的存在。
  “上一次军队没有把那群畜牲抓干净?”
  他们还以为部队抓到那么多的野猪,是把一整个野猪群都给端了呢。
  “大队长,这次咱们应该怎么办啊?”
  遇到这种情况,大伙儿都将希望寄托在了甄山峰的身上。
  乡下人都知道野猪这种畜牲有多难缠,这些畜生常年在身上滚泥浆,时不时在岩石上磨蹭自己的皮肤,一般的刀具根本砍不开它那一身厚厚的“盔甲”,而且野猪的脑子是一根筋,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下山偷啃农作物,只要它们尝到了甘甜脆爽的红薯和白菜,就绝对不会放过剩下那些还没被糟蹋的粮食。
  野猪也知道什么东西好吃,他们辛苦耕种的庄稼,可比山上的野草美味多了。
  恐怕这次野猪下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先把这片地的番薯都挖出来吧。”
  甄山峰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显然这件事让他觉得十分棘手。
  “这些番薯的个头都还不大呢,现在挖出来,糟蹋了……”
  一些老人面露不舍,再过大半个月,番薯的个头能大一圈,而且这个时候的番薯都还比较生涩,口感不够脆爽,到时候用来做薯粉,出粉率也不会很高。
  “那也比被野猪糟蹋来的好。”
  甄山峰叹了口气说道。
  这一片地有些偏,最近的一户人家距离这里也有三四十米远,目前还不知道野猪群到底有多大,可从脚印和一晚上被糟蹋的粮食来看,这个野猪群规模绝对小不到哪里去。
  要是让人半夜守着,恐怕会有危险,指派谁都会惹来怨言。
  大伙儿一听甄山峰的话,也知道了他的为难。
  “这些畜牲真是糟贱东西。”
  看着满地被掘起来的番薯,很多都只是被咬了一口,估计到了后来,野猪已经不再纯粹是满足肚子了,这些被浪费的番薯,起码也得有近百斤了。
  他们更心疼粮食,也不在意这些番薯被野猪啃过,决定等会儿就将这些被糟蹋了一半的番薯全都捡起来,削掉有牙印的那些位置,剩下全生产队分了,反正吃不死人。
  “这段时间大家都管好自家的孩子,别让他们到处乱跑了,尤其是野果林那一块,这段时间不要再去了。”
  甄山峰叮嘱了几句,然后匆匆忙忙朝大队部赶去。
  队上有一辆自行车,是公家的财产,平时都停放在大队部的办公室里,甄山峰得去公社一趟,报告野猪下山这件事情。
  那么庞大的野猪群,他们肯定是对付不了的,这个时候,只能请民兵队或是附近的驻军出手了。
  而且山上的畜牲也算是公家的财产,到时候野猪下山了,他们能不能为了保卫粮食杀野猪,这也是个麻烦事,他得管公社问一下处理章程,可不能在这件事上犯错误了。
  ******
  重生后,林蕊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自己五岁的身体,她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五岁的自己是什么模样的了,尽可能的少说话,多做事,倒也没有惹来家人的怀疑。
  就连和她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姐姐,也只是觉得妹妹这段时间沉默了许多,压根想不到,现在在妹妹身体里的,是一个来自十多年以后的灵魂。
  林蕊的大姐名叫林花,今年已经十一岁了,在公社小学念五年级,林家父母和乡下大多数人家一样,更重视儿子,可他们并不算十分偏心眼的父母,女儿到了读书的年龄,他们也舍得花钱送女儿去念书。
  不过在林家,女孩子们依旧要承担家里很多家务事,林蕊的大姐林花就是一个勤快姑娘,每次从学校回来,会帮着林母洗衣做饭。
  林蕊的二姐名叫林朵,比林蕊大两岁,还不到念书的年纪,其实林家的家务事也不算太多,林母和林大姐都是能干又勤快的性子,落到两个小妹妹身上的活,就剩下一些散碎的活计,两人每天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把那些活干完了。
  林朵的个性比较淘气,一做完活儿就去外头撒欢,之前野果林里的枣树折断,被带到大队部的孩子中就有她。
  甄宝力举手的时候,林朵也十分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手高高举起,为此回家后,还挨了老娘一顿打。
  不过林朵这人心大,被打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晚上还在被窝里笃定发誓不再和娘说话,第二天一觉醒来,就又嘻嘻哈哈地凑到老娘屁股后头,问她今天吃啥了。
  看到自家小妹这些天闷闷不乐的,也不爱和她们说话,林朵就想着把妹妹带出去玩,改改她的脾气。
  林蕊其实不想去的,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和这些孩子玩不到一起,可是林朵硬拉着她,对方的力气比她大,她根本就挣脱不掉,只能认命跟上了。
  等她们姐妹过来的时候,不少孩子已经早他们一步到达赵家了。
  其中就有甄宝力和甄宝宝。
  林蕊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两张熟悉的面孔,她的心一痛,立马将目光收了回来。
  “今天咱们去哪儿玩啊?娘说了,让我们最近不要去山脚那片地方,哎,本来今天我还想去掏点鸟蛋烤着吃呢。”
  赵成虎站在人群中间,看上去蔫蔫的。
  这个时候乡下的孩子大多是放养的,哪个皮猴子不会爬树下河?
  虽说现在山上河里的东西都是公家所有,可孩子们在一块打几只鸟,摸几条鱼烤着吃,大人还能上纲上线和孩子计较不成。
  即便是公社最严谨的干部也做不到,因为他们家也有小孩,在家家户户条件都很艰难的情况下,孩子们也只能用这种手段解解馋了。
  只要数量不是很大,大人们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不咱们去摸田螺吧,再过一段时间,它们都钻塘泥里了,想摸都摸不到。”
  有一个孩子提议,既然大人都不让他们去山脚那一片,那么他们就去河塘呗,摸点田螺,运气好还能抓几条鱼烤着吃。
  这个提议得到了男孩子们的一致认可。
  至于女孩子都不太向往这种娱乐活动,因为现在天气已经转凉了,大家身上都穿着长袖长裤,如果要下水,就必须把裤子脱掉,到时候还有可能着凉。
  而且虽然河滩有一片浅水区,稍微深一点的地方也只没过膝盖,可踩着脏兮兮的塘泥总归叫已经有爱美意识的小姑娘不太高兴。
  “你们不下河,就去边上找点野果子呗,我记得那一片有扁担杆,也不知道有没有被摘光。”
  赵成虎觉得自己作为这一片孩子的大哥,就要照顾女同志们的情绪,不能当那种偏心的领导。
  他口中的扁担杆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野果,红彤彤的,红豆大小,吃起来其实没什么味道,不过它的样子好看,很多女孩子连根红头绳都没有,喜欢摘这种野果子当装饰品,插在自己的辫子上。
  果然在赵成虎说完这句话后,一些女孩子的表情也都松动了。
  大家不再有异议,一群孩子浩浩荡荡朝小河滩走去。
  “妹,等会儿哥给你摸大田螺吃。”
  甄宝力牵着妹妹的手,拍着胸脯表示。
  其实现在不是吃螺蛳的最佳时间,螺蛳最美味的日子在清明前后,那个时候螺蛳还没有产籽,除此之外,就是中秋前后,那个时候的螺蛳最肥美。
  不过乡下吃的东西小,即便螺蛳的口感不如这两个时期,也聊胜于无。
  孩子们处理螺蛳的方式很简单,把田螺肉挑出来,去掉屁股,只留一个头,然后用细一点的棍子插起来,放在火堆上面烤,最后加一点辣椒末。
  这种方式做出来的螺蛳肉还带着泥腥味,口味也不够丰富,可胜在螺肉烤炙后喷香有嚼劲,还有肉味,算是不可多得的零嘴了。
  要是能在摸田螺的时候运气好摸到一两条小鱼或是泥鳅,那就更幸运了,再小的鱼或是泥鳅,一口下去嚼到的肉都比一堆螺蛳来得多。
  林蕊被林朵牵着手,看着走在她们前面的甄家兄妹,心里五味杂陈。
  甄宝力真的是一个好哥哥,不管这个妹妹多么没用,占用了家里多少资源,他都毫无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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