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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食婚知味-第22部分

小说: 食婚知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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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雨娴把这件事告诉了宋知瑾。宋知瑾听了忍不住笑她是胆小鬼,还坏心眼地吓唬她:“教授很可能就让你延毕几年,然后,每天都换着法子折磨你。”
    她冷哼了声,半真半假地说:“他要是不让我毕业,□□…诱他!”
    宋知瑾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那我得先下手为强,早他一步折磨死你。”
    日子一天一天地从指缝间溜走。转眼间,宋知瑾已经回国半个月有余。姜雨娴已经完全习惯了英国的学习生活,按时到教学楼上课,积极地参与小组研讨,认真地完成个人作业,若还有精力剩余,她就跟着莎莎到图书馆继续啃掉陆捷的那份书目。
    最近的天气越来越寒冷,冬季未至,但气温已经降至十来摄氏度。莎莎已经很不幸地患上重感冒,这几天都窝在宿舍里修养。姜雨娴只得独自上图书馆,出门之前,她还特地把羊绒大衣穿上。
    那份书目已经被姜雨娴看了一大半,今晚莎莎不在,她便偷了个小懒,倚在书架旁津津有味地翻着小说。
    看到最精彩的情节,手机震动的嗡鸣声便从大衣的口袋传来,姜雨娴一手捧着书,一手把手机摸出来。手指有点僵硬,她在屏幕上划了好几下才打开了新短信。短信是宋知瑾发过来的,他问她在干什么。
    姜雨娴告诉他,她在图书馆看小说。
    不一会儿,宋知瑾的短信又传过来,他问她在看什么小说。
    姜雨娴给他发了故事梗概。她想了想,又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今晚为什么这么闲。
    宋知瑾很快就回复了,姜雨娴将短信打开,里面写着:不闲,忙着想你。
    姜雨娴轻笑起来,尽管她的声音很低,但还是引起了旁人的注目。她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将小说放回原位,走出图书馆给宋知瑾拨电话。
    宋知瑾应该一直拿着手机,提示音刚响起,他那醇厚的声音已经传来:“怎么?你也想我了?”
    “有点。”她的尾音拉得很长,带着撒娇的意味。
    “怎么想了?”宋知瑾用一贯调戏的口吻问她。
    夜风不断地往她身上灌,姜雨娴将围巾拉高了一点,好半晌才说:“就是,就是……想吃夜宵。”
    他忍俊不禁:“真是想得很直白。”
    “笑什么,不许笑!”姜雨娴娇斥。
    宋知瑾不再逗她,但声音里仍旧带着笑意:“到校门口来,无论你想的是我还是夜宵,我都能满足。”
    姜雨娴有点反应不过来,她结结巴巴地问:“你在……你回来了?”
    “对呀。”他语气轻快地回答。
    一路飞奔到校门,姜雨娴很快就搜寻到那台熟悉的汽车。宋知瑾应该也发现了她的踪迹,他眨了眨车灯,似乎在调皮地跟她打招呼。
    宋知瑾随后也下了车,今晚他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开司米大衣,看上去高大挺拔。
    姜雨娴几乎是撞进他怀里的。隔着不算轻薄的衣服,宋知瑾的胸口也被她撞得微微发疼。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温声问她:“脑袋撞疼了没?”
    “讨厌鬼,”姜雨娴蹭着他,“你回来又不跟我说。”
    他问:“有没有觉得很惊喜?”
    “只有惊吓!”姜雨娴嘴上虽不承认,但脸上的笑意却敛也敛不住。
    摸到她那没什么温度的手背,宋知瑾打开车门:“先上车,外面冷。”
    车门刚被关上,姜雨娴就嗅到一股浓烈的香味。她伸手在后座摸索,终于在车座上摸到一个大大的保温盒。
    宋知瑾一上车就看见她兴奋地将保温盒打开,他笑她:“馋猫!”
    姜雨娴很无奈地说:“认识你之前,我一点都不嘴馋的。”
    保温盒里头放着她垂涎已久的棺材板,姜雨娴捧着自己的脸,高兴地一直傻笑。宋知瑾将食用手套递给她,然后说:“我不确认你喜欢哪个口味,所以就做了几款。”
    姜雨娴先拿了一块给他,随后才满心欢喜地吃起来。食物还有点烫手,但放进嘴里却刚刚好,一口要在酥脆的外皮上,里面的嫩滑的白汁立即唤醒她沉睡中的味蕾。宋知瑾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个保温瓶,旋开以后就递给了她,她正好觉得口渴,想也不想就接过来喝了。
    居然是香浓的玉米汁。姜雨娴一直觉得棺材板和玉米汁简直是绝配,暖意一点一点地在身体流窜,她舒了口气,转头对他说:“真幸福!”
    “我也觉得。”宋知瑾盯着她嘴角上的白汁,猛地觉得正有渴望从身体深处涌出。瞳孔稍稍地缩了一下,他突然俯身,动作轻柔地吻住了她的唇。

  ☆、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
    暖气嗞嗞地将车内地温度哄得很高,姜雨娴觉得耳根也渐渐地发烫。
    他们确认关系这么久,宋知瑾待她向来是克制而有礼,他就算经常把她逗得脸红耳赤,也甚少有逾越的行为。当他这样毫无预兆地亲了过来,温热的舌卷过唇角,浓烈的*混杂着他独有的阳刚气息,她的大脑就罢工了好几秒。
    柔软的发丝扫过他的脸侧,宋知瑾觉得体内那股骚动更加肆意地横行。他抽身离开,用微笑掩饰那不稳的呼吸。
    被他亲过的地方正火辣辣的,姜雨娴忍不住用手背蹭了一下,用轻软的声音说出嫌弃的话:“哪有人吃着东西突然就亲吻的!”
    宋知瑾明知道她害羞,还故意笑她:“这就证明,你比食物更加诱…惑……”
    姜雨娴不知道这算不算赞美,她一边看着宋知瑾,一边狠狠地咬了口棺材板,口齿不清地说:“你可以很久不见我,但不能很久不吃东西。”
    要不是还戴着油腻的食用手套,宋知瑾真想托着她的下巴好好地观察一下她的表情:“跟食物争宠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碰见。”
    任何女人都这种问题都很敏感,而姜雨娴也不例外。她歪着脑袋,装作无意地接话:“你以前有很多女人?”
    宋知瑾反过来问她:“如果我有很多女人,我妈还会逼着我去相亲吗?”
    姜雨娴又问:“那你是不是很喜欢带着女生去游山玩水?”
    “我们一般是几个人结伴而行的。”宋知瑾想了想,而后补充,“不过很多年之前,我也试过单独带过一个女生去看日出。”
    她很好奇:“为什么?”
    他露齿一笑:“当然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还相当有个性。”
    姜雨娴并不表态,只是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好了,骗你的。”宋知瑾担心她真的会介意,连忙解释,“她就住我隔壁,每天都在酒店附近毫无计划地瞎逛,于是我就带上她而已。”
    姜雨娴点头表示理解,她已经亲身体验过这个男人到底有多热心,那时候他们还不算熟悉,他也乐意为自己摆平一箩筐的麻烦,那心肠真是好得不得了。宋知瑾要是生活在古代,他应该是一个仗义的侠客。而转念一想,她又觉得,他喜欢与深不见底的汪洋大海为友,与巍然屹立的高山峻岭为伴,心胸又怎么可能不开阔呢?
    回忆起往事,宋知瑾忍不住笑了起来:“后来发现,她居然是我朋友的朋友。”
    姜雨娴追问:“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
    宋知瑾将手套脱下来,从她手中将玉米汁拿过来,喝了一口才说:“她早已经嫁人,孩子应该也好几岁了。”
    “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看日出?”她问。
    “我随时可以出发。”宋知瑾露出极无害的笑意,坏心眼地提醒她,“功课那么紧,你能挤出时间吗?”
    宋知瑾的话说得没错,她确实很难抽出时间去玩,但时间这东西,挤挤还是有的。只要陆捷不刁难自己,她顺顺利利地把任务完成,那小日子还是能过得很滋润的。
    最近陆捷都没有像刚开学那样找她的茬,姜雨娴一边为自己的进步感到骄傲,一边为他的气度而鼓掌,因为她在丘思萍面前造谣那件事,陆捷始终没有上门算账。
    直到拿到不久前上交的作业,姜雨娴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实在太天真了。陆捷将她论文无比仔细地研读了一遍,大至逻辑问题,小至语法错误,他都毫无遗漏地列明出来。他的评语写得十分恳切,但总结下来就一个意思——重做!
    姜雨娴一连改了三次,陆捷还是不满意。她忍无可忍,终于跑去找他。
    陆捷刚完成手头上的工作。他觉得她挺会挑时间的,专门选在他最清闲又最放松的时候过来。瞧见她怀中还抱着几份作业,他指了指椅子:“坐吧。”
    坐到椅子之前,姜雨娴将论文恭恭敬敬地交到陆捷手中。为作强调,她还特地用中文说:“陆教授,我已经按您的要求修改了论文,请您过目。”
    “说话不要阴阳怪气的。”陆捷看了她一眼,脸无表情地说。
    接过论文以后,陆捷就低头用心地查阅。姜雨娴撇了撇嘴,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快速地对他做了个鬼脸。
    不一会儿,陆捷就拿起笔写批改。姜雨娴伸长脖子偷看,他抬眼,她立即对自己说:“轻手点,我已经改四遍了。”
    陆捷不理会她,照直在论文上圈圈划划,当他把论文还给姜雨娴的时候,上面已经满是他的笔迹。
    姜雨娴敢怒不敢言,对着他直瞪眼。
    陆捷将笔放下,然后走到书柜前抽了两本厚重的精装书给她:“看了再修改,你要是还没有把握,过来找我。”
    “我现在就过来找你了,麻烦你给我个痛快吧!”姜雨娴几近是哀嚎。
    陆捷终于露出了不一样的表情,他的嘴角似乎翘了翘,看着姜雨娴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姜雨娴没有心思陪他猜哑谜,她一咬牙,主动承认:“我错了,我不该在思萍阿姨面前乱说话的。”
    “你乱说什么了,我怎么没听我妈提起过?”陆捷虽是在问话,但语气却无半分困惑,“是跟教务处的副主任有一腿,还是跟班上的女学生交缠不清?”
    她连忙摆手:“我发誓,我的原话绝对不是这样的。”
    陆捷将身体微微前倾,眼睛紧紧盯着她的脸:“那你的话是这个意思吗?”
    姜雨娴转着眼睛,软着声线跟他道歉,并保证自己下次绝对不敢了。
    沉默了片刻,陆捷才开口:“再让我发现你有多余的精力做这种无谓的事情,我就让你改得连话都没有;力气说。”
    她用力点头,然后拿起那份论文问:“那……这个……”
    陆捷难得对她露出笑容,但说的话却仍旧冷硬:“继续改。”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有点不舒服,明天尽量更新。
    要是不能更新,大家就想象一下雨伞和宋哥的布莱顿两天游吧,你们没有看错,就是两天。
    希望能赶紧好起来,小伙伴们替我祈祷吧……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一章
    对于姜雨娴而言,陆捷就是魔鬼。
    他们晚上一起到宋知瑾接手的餐厅吃饭。那餐厅的名字是他让姜雨娴起的,叫“Sunny Day”。她之所以会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她很不喜欢英国那昏昏沉沉,时不时就阴雨绵绵的天气。她希望在餐厅里用餐的人都能有好心情,包括他和自己。
    其实这所餐厅有一个小小的阁楼。那回宋知瑾只是想带她四处参观一下,不料她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地方,于是他便让人放了套桌椅在这里。透过那扇三角玻璃可以一览学校正门那个极有气势的喷泉,若是在放学时间,则可以看到抱着书籍的学生从校门走出来。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他们的专属座位。
    听闻姜雨娴的悲惨遭遇,宋知瑾虽然表示同情,但过后还是责备她胡乱开玩笑的行为:“下次别这么调皮,造谣已经是不对了,你还跟长辈撒谎。”
    姜雨娴表面上很不服气,但声音却是明显的底气不足:“谁让他老是欺负我。”
    “怎么老说他欺负你呢?我都快听得耳朵起茧了。”宋知瑾的表情有点无奈。
    “你觉得我说的不是事实吗?”话毕,姜雨娴就把自己反复修改了好几遍的论文递给他。
    宋知瑾将她那几份作业认真地看了一遍。他边看边摸着自己的下巴,好半晌才评价了一句:“这位教授真是不得了,用来当你这种小研究生的导师简直是大材小用。”
    “喂,”姜雨娴敲了敲桌子,“你照顾一下我的感受可以吗?”
    宋知瑾耸了耸肩:“好吧。他所定的标准实在太高,高得有点强人所难。”
    “这还差不多。”姜雨娴满意地说。
    “嗯……”宋知瑾还在研究她的论文,精确点来说是在研究陆捷的评语。他沉吟了下,说,“说实话,你的论文确实不怎么样。单从架构来说已经有点单薄,条理还算清晰,但逻辑又……”
    坐在对面的姜雨娴一直目露凶光,宋知瑾识相地将还没有说完的评价吞回肚子里,换了个方向继续说:“当然,在他的指点下,你的论文真是越改越好。”
    这话让姜雨娴无从否认。虽然陆捷对自己要求很严格,但她不得不承认,他的教学方法是十分有效的。通过这些日子的“磨练”,她对知识的把握度以后自学的能力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一般来说,课程的难度设置是由浅到深的,姜雨娴却越学越轻松,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她不再反驳,于是翻着餐牌点菜。正要拿定主意的时候,她听见宋知瑾说:“雨妞,把陆捷介绍给我认识。”
    姜雨娴翻着餐牌的手顿了一下,随即便说:“不要,我怕他抢我男朋友。”
    宋知瑜含笑看着她,似乎正无声地对她说“你又调皮了”。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姜雨娴合上餐牌,说:“好啦好啦,你要找他干嘛?”
    “公司有个项目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去做,我觉得陆捷应该很在行。”宋知瑾说。从论文的点评可以看出,陆捷对传媒业的认识非常深刻。宋知瑾已经分析过了,广告和新媒体两个范畴应该是陆捷最擅长的,单从他的思维方式以及创意设计,宋知瑾就能判定他肯定是个经验十足的专业人士。
    “原来你也需要工作的?”姜雨娴有点惊奇地发问。在她的印象中,他的字典里似乎就没有工作这两个字。
    他抬头,认认真真地端详过姜雨娴的表情,随后下结论:“今天我才发现你的幽默细胞也不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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