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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七零小幸福-第37部分

小说: 七零小幸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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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李叔,你说这样的卤肉要是放到外面去卖,会有人买吗?”
  凌甜有些吃不准,她发觉自从国家允许私人买卖政策出现后,大家的生活似乎也没什么变化,个体户被多数人看不起,几乎做小买卖的都是日子过得很困难的,尤其是一些小饭馆,生意也都不怎么好,他们家不远处那条街上就开过几家店,最后没开几个月都倒闭了。
  这让凌甜有些奇怪,不是说这是创业最好的时代吗,毕竟当初她看的那些年代文里面写的,这年头率先下海的,几乎都赚的盆满钵满。
  也正是因为心里小小的担忧,凌甜一直默默改良自己的卤肉方子,争取做到最好,才敢提出开卤肉店的建议。
  “这么好吃的卤肉怎么会没人买,我恨不得每天都吃五根卤猪蹄。”
  李健重重的点头,天知道他们食堂的饭菜他吃的有多腻歪,要是外头有家店卖这种好吃的卤肉,他天天买,然后从食堂打一份饭配饭吃。
  “怎么,小侄女你想开店卖卤肉?”李健说完才回过神来,小侄女这问题不太对劲啊。
  全家人都停下了吃饭的动作,目光齐刷刷的转向了凌甜,被十几只眼睛盯着,凌甜顿时觉得亚历山大。


第48章 学习
  凌娇很好奇妹妹为什么会想到开卤肉店的事,不过她没有思考太多,反而油然而生一股深深的自豪。
  她的妹妹果然和普通小姑娘不一样,小小年纪就已经有生意头脑了,这一点一定随她。
  万金枝也没想那么多,只觉得是不是自己这个当妈的这段日子太不称职了,反倒让甜甜一个孩子考虑起了养家的事,她很想告诉她闺女,家里不缺钱,虽然现在这钱基本上都是她爸挣的。
  “其实甜甜这卤肉已经做的很好了,不过开店不是一件小事,前期的调查得好好做做。”
  凌国栋看了媳妇一眼,面上有点慎重,不过对于女儿的提议,他也是持鼓励的态度的。
  现在国家的政策刚出不久,心动的人有,鄙夷的人也有,心怀忐忑的更是占了大多数。
  早些年,私人卖一个鸡蛋都是犯法的,光明正大搞小买卖,那是嫌家里的日子太好过,存心想吃牢饭呢,突然间上头说,私人买卖合法了,你卖东西没人抓你了,谁信?
  再者,个体户是最让人瞧不起的,谁家里出了一个个体户,全家人都抬不起头。
  凌国栋好歹也是大学生了,眼皮子也没那没浅,他知道,自由市场的兴盛是趋势,当然不会因为个体户民名声不好听就制止家人在这方面的尝试。
  “咱们这一片是居民区,而且这在这儿的家里条件都还不错。”
  别看凌国栋平日里总是让媳妇做主,看上去万金枝好像才是一家之主,实际上在大事上,他更像是把握全局的那一个。
  此刻他就在给家里人分析自己的看法。
  凌国栋当初买房子的时候特别考虑过友邻的问题,古代还有孟母三迁呢,这一片地段好,基本户型都是独栋独幢的三合院或是小二楼,当初这边有很大一批房产都充没为国有,因为房子好,能分到这一片房子的起码都是机关干部。
  在一部分下放改造的坏分子平反后,当初没收的房产也开始回归私人,那些被冤枉为臭老九、反动派的知识分子也一个个回来了,不论是前后哪一种,都算是家庭比较富裕,文化水平较高的那一批人。
  怎么看来,至少在这一片的居民,购买能力还是很可观的。
  荤菜在这年头还算是大菜,普通人家并不会餐餐都吃肉,但偶尔开荤,这卤肉的味道要是足够好,愿意花钱的人也不会介意多花的那几毛几块,这样看来,这卤肉就是有市场的。
  “暂时先别急,金枝,你这些日子先去附近新开的几家饭馆看看,咱们家这几天也不自己开火,尝尝外面那些店家的手艺。”
  凌国栋朝着媳妇笑了笑:“我觉得甜甜的想法很不错,卤肉不比其他菜肴,只要香料包提前准备好,再算好不同食材卤煮的时间,有点做菜经验的人都能做,不用担心味道有太大的偏差,尤其是那卤汁,老卤汁越卤越香,只要味道好,有钱的人家买卤肉,没钱的人家也能买点卤藕片或是豆干。”
  他能同意闺女的想法,自然也做了必要的考虑,这些日子,不仅仅是甜甜,连他也察觉到了媳妇的不痛快。
  他知道媳妇心里头在想什么,不过他还是自私了一点,想把人留在城里,不想让她再回乡下去种地。
  “我和孩子都要上学,前期调查准备的事就都要靠你了,尤其是等店真的开起来,进货做卤味,很多时候都帮不到你的忙,媳妇儿,辛苦你了。”
  凌国栋深情款款的拉着万金枝的手,那信任的小眼神看的万金枝自信心爆棚,豪情万丈的点头答应下来。
  自从来到城里,原本每天都有事干的万金枝就觉得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了,以前她一起床吃完早饭就下地,偶尔地里没活的时候,偷偷上山去打猎,感觉自己还是家里的顶梁柱。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每天醒来,送完小夫郎和闺女去上学,家里就只剩下海叔兰婶和小儿子壮壮,她想洗衣服,兰婶比她勤快,有时候两人还争着抢着占水井边的位置。
  洗完衣服,拖拖地,晒晒被子,之后就没啥事干了,附近的邻居知道她们是新搬来的,期初那些同样闲在家里没事干的小媳妇还常常来找万金枝,想要多一个伴。
  万金枝听她们讲谁家男人打老婆,谁家媳妇没生个儿子被婆家人磋磨,听得心里头窝火,渐渐的也不再加入那些小聚会了。
  人一闲下来,这精气神就没了,往日里万金枝多骄傲的一个人啊,现在觉得自己就是家养的小废虫,大鹅二鹅还比她顶用,觉得自己似乎不再是一个合格的一家之主了。
  刚刚凌国栋的那番话重新给了她信心,家里的男人孩子都在念书,挣钱做生意还不是得靠她这个一家之主,她觉得自己似乎又找回了自己在家里头的位置,别说凌国栋派给她的活只是一些简单的事了,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她都能笑出声来。
  夫妻俩含情脉脉,李健以前对此还有波动,想着自己是不是也该早点娶个媳妇,现在他的内心好无波澜,不就是狗粮吗,他吃还不成吗?
  有那功夫嫉妒,他还不如趁机多啃几块猪蹄膀,顺道在心里想着,如果自己二哥家真的开卤肉店了,以后自己不就有口福了吗。
  *****
  “国栋,你觉得我真的成吗?”
  晚上躺在炕上,万金枝心里头有些忐忑的朝着小夫郎问道,前世她也就是个普通猎户,这一世也只是个普通的农民,忽然间告诉她她能做店掌柜了,显然不太现实啊。
  “有什么不行的,你就是咱们家的顶梁柱,你不成咱们家谁成?”凌国栋肯定的回答道。
  看着媳妇有点不自信,他拽过媳妇的手:“你想想,娇娇今年都念初中了,一晃眼可能就上大学了,再一晃眼,可能就要结婚生孩子了,这房子咱们是不是得帮着买,这车子是不是也得来一辆,咱们的闺女结婚,那必须是风风光光的。娇娇一旦结了婚,那就意味着甜甜和壮壮也到年纪了,三姐弟轮番来,你算算咱们得备多少钱。”
  凌国栋给媳妇打气:“我就是读师范的,将来毕业了教书也就那么点工资,咱们这个家还得靠你,我和孩子也得靠你。”
  万金枝为迷魂汤灌得迷迷糊糊的,唯独眼神越发明亮了,显然是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一下子精气神就提起来了。
  小夫郎说的不错,她是一家之主,现在正是她为家里流血出汗的时候,这时候胆怯退缩,那是丢女人的脸。
  “媳妇,今天的课还没上呢。”
  看媳妇的精神状态已经渐渐调整过来了,凌国栋心里头松了口气,也有心情做别的事了。
  “还上课,我不是不考大学了吗?”
  万金枝的思绪果然被牵引了过去,看着自家小夫郎拿出来的初中课本,眉头都皱了起来。
  她第一万次后悔当初为啥嘴贱答应和小夫郎一块参加高考,现在好了,自从来到城里以后,小夫郎每天晚上拉着她念书,可她只想睡觉啊。
  “每天就学十道题。”
  凌国栋哄着媳妇,他当然不介意自己的媳妇有多高的文化水平,就算她大字不识一个他也同样喜欢她,只是这对金枝而言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这里是市区,不是当初那个多数人都不识字的小村庄了。
  “再说了,等你当了店老板人家来付钱结账的时候,你总得把人家要付的钱算对吧,乖。”凌国栋亲了媳妇一口,“先复习昨天学的十道题,和上次一样,如果你做错了五道以上,今天我要在上面。”
  凌国栋就和大灰狼一样哄着自己的媳妇,舔了舔嘴唇,在灯光下有点色气,温度也不自觉的升高。
  在上头虽然腰累,不过凌国栋自认自己也是被七楼宿舍锻炼过的男人了,不会再像以前那般没用了。
  “不成,上次你在上头没一会儿就不行了。”
  万金枝连连摇头,男人在上头算什么事,女在上男在下,这种事当然要她这个做妻主的来。
  “上次那是意外。”
  凌国栋的表情有些羞恼,虽然他却是是个很弱鸡的男人,腰部力量不太行,可论持久力凌国栋自认还是男人中少有的。
  刚结婚的时候,两人都是初次,自然很多事情都是出于摸索阶段的,凭借着体力优势,万金枝几乎次次都是占据上风的,久而久之,凌国栋也心痒痒,不能每次都是他被媳妇压的嗷嗷叫啊,他也想看着娇美的媳妇在自己身下意乱神迷的样子,那模样一定很美。
  作为男人,都听不太得不行两个字,凌国栋想要身体力行的证明,自己现在很行了。
  练习册随处一丢,炕头的灯一拉,什么开店学习的事都丢到一边去,干上一架证明自己的能力再说吧。
  *****
  “妈,爸爸呢?”
  凌甜喝着小米粥,马上就到了上课的点了,她记得她爸今天早上似乎有一节俄语选修课吧,小李叔都快吃完饭了,她爸怎么还没起呢。
  “李健,你帮你二哥请个假,他身体不好,今天不能去上课了。万金枝淡定的扛着一桶水进厨房,和没事人一样朝着李健说到。
  李健啊了一声,然后点头应下,心里头有些纳闷不是昨天吃猪蹄的时候还好好的吗,怎么第二天一早就生病了。
  房间内,凌国栋捂着自己的小蜂腰,再给他一点时间,下一次,他一定能反攻成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果冻:媳妇,我厉害吗(挥汗如雨的运动)
  万金枝:嗯嗯厉害厉害
  果冻:媳妇,不行了,我腰不行了
  万金枝:乖乖躺好换我来
  果冻:……生命不止,反攻不息


第49章 懂你
  “甜甜,初中部的学姐凌娇是你亲姐姐吗?”
  凌甜刚进教室,就被同桌向宝璐扑过来拉到了墙角,一脸神秘的朝她发问。
  她和大姐是这学期刚转来的,她上五年级,大姐上初一,两姐妹每天一起来上学,因为小学部和初中部正好在两幢楼,所以两姐妹每次在进到校门之后就会分开。
  至于学校的食堂,凌家离学习近,两姐妹从来也没在学校吃过,自然也就不会有同桌吃饭被看见的一幕了。
  凌甜严格算起来算是跳级生,同样念五年级,她的同桌向宝璐就比她大了三岁,平日里处处以大姐姐自居,很是保护这个同班的小妹妹。
  因为转来的时间并不长,两人虽然相处的不错,可是凌甜从来就没有主动说起过她家里的情况,向宝璐只知道他们家原本是住在乡下的,因为爸爸考上大学这才搬来的,不知道她还有个亲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念书。
  “嗯。”凌甜点了点头,不太明白对方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猜吗,同样都姓凌,一个叫娇娇,一个叫甜甜,一听就是两姐妹,你爸妈是不是都很聪明,才会生出你们两个闺女来。”
  向宝璐一阵哀嚎,她的成绩在班上只算中下游,放眼整个年级,排名更是靠后,偏偏向宝璐的爸爸妈妈对于儿女的学业要求十分严格,每次考试出成绩,就是向宝璐最烦恼的时候。
  “也是,你爸爸可是大学生,有那么好的基因,你们自然也聪明了。”
  向宝璐趴在自己的桌子上,垂头丧气的,不明白她爸和她妈也就是初中文凭,为啥到了她头上,就要求她当个大学生了,其实等她爸或她妈退休了,再让她接岗也挺好的,她就一个哥哥,爸妈的工作正好一人一个,谁也不用抢。
  “你怎么忽然提起我大姐了?”凌甜放下书包,将今天早上要用的课本拿出来在桌子上摆好,又将其他的课本和书包塞进抽屉里。
  “你还不知道呢,你大姐写了一篇文章,在报刊上发表了,现在楼下的公告栏就贴着你大姐写的那个文章,听说初中部的老师都骄傲疯了,想要你大姐在今天操会前演讲呢。”
  向宝璐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都说聪明的孩子脑袋大,她的脑袋也不小啊,怎么就一点都不聪明呢,果然老话都是哄人的。
  凌甜还真不知道这件事,主要是凌娇也没拿这件事当回事,她的目标就是赚稿费,这年头报纸上发表的报刊多数还是华而不实的,凌娇写起来也不费劲,虽然稿费不多,可是加起来也算是个不小的数目。
  之前凌娇发表文章都是有自己的笔名的,这次在学校里闹出不小动静的是她之前写的一片周记,初一的语文老师觉得那片文章写得不错,有一种成年人的老辣,就私底下帮着投了稿,原本也没想过真能上报,也就没提前和凌娇说,怕给了孩子希望,到时候没选上打击了孩子的自信心。
  “你大姐现在可是初中部的风云人物了,娇娇,我真羡慕你,要是我也有这样一个姐姐就好了。”
  向宝璐的亲大哥和她一样,在读书上通了九窍,一窍不通,勉强念了初中,现在就在她爸工作的钢铁厂当临时工,什么时候她爸退休了再接正式岗,工资不高,但是因为没结婚,小日子过得也不错。
  “我姐也是跳级的,她的生日比你还小了几个月。”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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