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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七零小幸福-第41部分

小说: 七零小幸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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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肃的个头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高的,只是比他爸还矮了一个头,不过他还年轻,有更多成长的空间。
  作为闫家这一代唯一的儿子,闫肃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接触农场里养殖的牲畜,再大些,除了读书的日子,放学回家或是双休日,也和爸爸泡在农场里,可以说闫家男人该学的技术,他也已经学了大半了。
  他买了卤味回到家的时候,闫老屠已经做好午饭了,大男人比较糙,一张八仙桌上就摆着一盆炒花生米,一盘白切肉,以及一盘清炒白菜,最引人注目的估计要数一缸白米饭了,真的是缸,比盆还高了一截。
  白米饭正冒着热气,显然刚做晚饭没多久。
  闫雷霆年轻的时候就爱喝点小酒,当初他媳妇还活着的时候还会说他几句,媳妇死了没人管了,这毛病也就一直没改。
  不过他把着一个度,每餐就喝三两白的,不多喝,绝对不会让自己因为酗酒犯什么错。
  “我看看。”
  闫雷霆拿来几个盆子,把菜盛到盆子里:“猪头肉、藕片、毛豆、还有海带结,看上去都是下酒的,算你小子还有点孝心。”
  闫老屠没用筷子,直接伸手就拿了一片猪头肉塞嘴里,本来他也没报太多的期待,毕竟闫家这情况,对于猪肉没有其他人家那般稀罕,尤其是猪头肉,他都快吃腻了。
  可是这一入嘴他就察觉到不同了,这家店的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香料卤的,忒香了,闫老屠觉得就这猪肉,和自己前年去北方,吃的一家百年老卤店的卤肉也相差无几,甚至按照他的口味,还更胜一筹。
  这市里什么时候有这么一家厉害的店铺了,闫老屠赶紧往嘴里多塞了几块,然后再抿上一口白酒,美的眯上了眼。
  “洗手去。”
  闫肃拿着筷子拍了拍自家亲爹,闫老屠瞪了眼面前的不孝子,终究还是乖乖的跑去厨房冲了下手。
  边洗手边心里嘀咕,到底谁是谁老子,他怎么觉得在这小子面前他就那么没面子呢。
  “你洗手了没?”闫老屠从厨房出来,随意的甩了甩手,看着儿子已经拿起筷子吃起饭来,瞪着眼问道。
  “洗了。”
  闫肃面无表情的撒谎,他觉得自己的右手现在香香的,还残留这刚刚软嫩的触感。
  闫老屠不信,从进家到现在这个儿子可没离开过自己的眼睛,难道是在回家前洗得?他疑惑的看了儿子一眼,可想着他那臭屁龟毛的性子,也没多怀疑,端着酒,拿着筷子就朝儿子买来的那一堆卤味进攻。
  父子俩块头大,胃口也着实不小。
  一大缸米饭,十斤猪头肉以及那些卤制的素菜基本上被扫荡一空,至于桌子上原本摆着的几盆菜备受冷落,一筷子都没被动过。
  就是这分量,也足够媲美后世的大胃王了,要不是闫家还算有点家底,一般人家还真禁不止这样的吃法。
  闫老屠坐在椅子上,捂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不知道上一次胃口那么好是什么时候了。
  “这卤味味道还真不错,晚上你再买点回来。”
  闫老屠还真不耐烦做菜,只可惜家里就两个大男人,因为他鳏夫的身份也不好请别人的媳妇来家里做菜,父子俩每天的伙食就随意糊弄着,还是近两年私人买卖开始了,偶尔就下馆子,偶尔点菜打包回家,日子才比以前好过了一些。
  这卤味可是个好东西,又能下饭又能配酒,闫老屠觉得再省心不过了,不说餐餐都吃这些,可至少一个月里他能有小半月不去想他和儿子该吃些什么了。
  闫肃点了点头,他也没问他爸要钱,家里的钱在哪儿他都知道,除了凑满大笔金额他爸会拿去银行存起来外,其他零散钱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他想用钱直接去拿就行了。
  闫雷霆一直觉得儿子从小没娘亏待了他,在钱财方面对这个儿子很大方,加上他又是那么一个粗糙的性子,也丝毫没想过自己这样的做法要是换一个儿子,会不会宠出一个纨绔来。
  “那家卤肉店就在咱们家长和街肉铺不远处,估计店里卖的肉就是从咱们店里买的,你要是喜欢吃人家店里的肉,下次人家来买肉你就卖便宜些呗。”
  闫肃面不改色地说着胳膊肘往外拐的话。
  “还有这缘分?”闫雷霆没想那么多,毕竟自从他的铺子越摊越大后,除了一部分按规定要送去收购站,其他都是卖给市里以及周边县市的一些私人饭店或是个人,那么多人买他家的肉,他也记不清儿子说的是哪一家了。
  “不对啊,你不是从来都不关心这些的吗,到底是什么情况,和你老子说说?”
  闫雷霆拿着牙签剃了剃牙,觉得他儿子今天有点怪啊,做生意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哪有把好处往外送的。
  “王叔说七号猪棚里的黑猪这几天胃口不好,让你吃完饭去看看。”闫肃没搭理不正经的老子,收拾完桌上的碗筷朝厨房走去。
  两父子的分工很明确,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洗碗,闫肃虽然才十四,除了养殖场的活,家里的活也做的很熟练了。
  闫雷霆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摸了摸肚子拿起椅背上拴着的外套就朝门外走去。
  “别忘了晚上再买点卤肉回来啊。”
  他叮嘱了儿子一句,想了想,把家里中午没吃的白切肉花生米装到了饭盒里,准备拿去给在养殖场干活的几个兄弟下酒,那群汉子都是拖家带口的,日子可没他好过,再拎上两瓶小酒,保准让那些人笑出猪叫来。
  闫肃洗着碗,点了点头。
  今天还是他和她凑得最近的一次,看的更清了,心里头也更欢喜了。
  闫肃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可想着凌甜那张因为忙碌微红的脸蛋,以及那明亮的眼睛,就觉得她比自家养殖场里刚出生的小猪仔还招人喜欢,反正招他喜欢。
  在遇到凌甜之前,闫肃觉得,小猪仔就是全世界最可爱的生物。
  ******
  那厢比小猪仔美的凌甜好不容易才空了下来,随着人流量的减少,购买卤味的人也不多了,这时候他们才有时间坐下来吃已经凉了一些的午饭。
  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试吃的人很多,真正购买的估计还不足十分之一,这年头的人更讲究实惠,有些人虽然觉得这卤味确实好吃,可还是狠不下心买上一些回家,不过光是那些愿意买的人群,就已经超乎凌家众人的期望了。
  目前看来,这一片居民的购买力还是不错的,相信今天购买卤味的居民有多数都会成为回头客,人都有从众效应,有了今日开店的火热,边上的居民看在眼里,即便今天不买,也不意味着将来不买,这些都是潜在的顾客基础。
  万金枝看了看柜台上剩下的卤味,如果保持着中午的热度,这点估计还不够晚上卖的,这年头许多工人或是机关干部中午都是在食堂吃饭的,对这部分人而言,晚上下班才是他们买菜烧菜的时间。
  她想着明天或许可以试着再多准备一些卤味,现在的天气卤味还是挺经放的,卖不完也能送邻里或是市里的孤儿院,也是替自己积攒福气。
  凌娇想的更多了些,她看着累的吃饭都打不起精神的妹妹和弟弟,如果长此以往,卤肉店怕是还得雇佣个人才行。


第54章 过寿
  在经历了一波人气暴涨之后,卤味店的生意渐渐开始变得平稳,因为卤味的味道好,累积了很大一批忠实的回头客,以及一些慕名前来的顾客。
  店里售卖的熟食除了卤味外也增添了一些爽口开胃的小菜,如腌黄瓜,秘制泡菜等,这些小菜都是凌国栋用木之力灌养长大,食材本身的口感就更为爽脆可口,经过凌甜的独门秘方炮制,明明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开胃小菜,偏偏就有了让人口齿生津的魔力。
  这些小菜的价格相较于卤肉更便宜,也是家家户户都消费得起的价钱,店里每天都能卖出一大缸,这些小菜的本钱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也就费点种子钱和调料钱罢了,做起来也不麻烦,现在凌家的院子里还摆着好几个大缸,全是这些腌菜。
  万金枝这些日子可算是体会到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感觉,店里这些日子几乎每天都能有两三百的营业额,因为多数都是一毛两毛的纸币硬币,装钱的铁匣子每天都能装满两大匣,全家人在一块数,也得花个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
  本钱中最大的支出就是进猪肉的钱,以及买香料和木料的钱,算下来,一天的毛利大概在七八十左右,一个月的净利就是两千出头。
  大学教授算是高薪人群,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在一百到一百二徘徊,普通工人更是只有三四十的月收入,这样的净利润说出去,怕是会让不少人眼红。
  卤味店之所以能有这么高的净收入,重点还在于蔬菜几乎没有成本,店铺也是自家买下来的,不需要额外支出一笔房租钱。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卤味的味道确实好,附近开了那么多和熟食有关的小铺子,哪一家的生意都没他们来的好。
  凌国栋和万金枝商量了一下,对于赚来的那些钱做了小小的分配。
  首先,他们心里都清楚这店之所以能开的起来,少不了小闺女研究出来的那几个方子,因此每个月的净收入,他们都会从中拿出三成帮小闺女存起来。
  剩下的七成,四成用于家庭开支,以后家里买什么大件小件,人情往来,都从这部分钱财里支取,同时也充当店里的流动资金。
  最后的三成三个孩子平分,小闺女甜甜虽然已经分到了三成,可是均分给孩子的那一份她也不能少,作为全天下最开明最公平的父母,万金枝和凌国栋仔细的做着小账本,这些攒下的钱等孩子成年了就交到他们的手中,任由他们每个人支取。
  不过这一切三个孩子现在还不知道,包括凌甜,在她看来这家卤肉店就是全家人的心血,根本没想过作为出了秘方的自己必须要多占多少份额,在她看来,亲情比钱财更重要。
  “我看这店里还是得请个人。”凌国栋帮着媳妇按摩,可心疼了。
  原本开店也没想着挣太多的钱,就是想让他媳妇心里头开心一些,现在店里生意好,媳妇每日都眉开眼笑,可是凌国栋看在眼里,就有些不是滋味了。
  本来进城就是让媳妇享福来的,现在店里的事情那么多,福没怎么享,劳动力度都快和当初在生产队干活时差不多了。
  别看开家卤味店似乎不费什么事,可仔细想想,又是进货,又是清洗食材卤煮,在店里切肉的动作几乎也没停过,收钱找零,就算海叔和兰婶偶尔搭把手,万金枝依旧忙活的团团转。
  尤其开店时间虽然基本上维持在早上六点到晚上七点之间,可是加上准备的时间,基本上一天就只有四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了。
  不仅极耗精力,还严重影响了夫妻俩的恩爱时间。
  凌国栋想着家里现在也不缺钱了,还是找几个帮工才好。
  “那也成。”
  万金枝倒没有一定要事事亲力亲为的想法,毕竟现在她已经证明了自己,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妻主了。
  第二天一早前来卤肉店购买熟食的居民就发现了店门口贴着的显眼的招聘告示,一共招两人,性别要求皆为女性,年龄二十岁以上,能吃苦,会基本的算术,月薪三十,比工厂的临时工工资高一些,和一级工的工资也相差无几。
  这时候即便是市区也不是所有人家的日子都好过的,尤其是女人,这份薪资在多数人看来已经是极其诱人的了,只可惜凌家开的这家卤肉店总归还是个体商户,来这里买东西也就算了,要是来干活就和个体户扯上关系了,说出去不好听,因此心动的人不少,真正愿意来工作的人却不多,更多的人还处在观望阶段。
  好在现在接近期末,凌国栋大学的课程少了许多,时常能来店里给万金枝搭把手,他做不了重活,收钱算账还是很在行的。
  在招到员工之前,老家的老爷子提前传来消息要过大寿,时间也凑巧正好是礼拜天,一大家子提早一天回了乡下,这卤味店也只能暂时关了两天。
  闫肃不知道这件事,依旧和往日一样来买熟食,顺道还想偷偷看看自家小姑娘。
  第一天看着紧闭的店门,冷漠
  第二天看着紧闭的店门,更加冷漠,隐隐中还有点小委屈。
  凌家人不知道这小插曲,实际上凌甜现在都还没认清过闫肃那张脸呢,没办法,店里来来往往的人太多,真要每个都记住,凌甜也没那个本事啊。
  *****
  “高材生回来了。”
  凌国栋带着妻小回村的时候正巧遇到一群下工回来的村民,亲热的和他们打招呼。
  任凭外界如何变化,对于这个小村庄而言日子和往年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就是有时候去城里买东西,不需要再出示票据了,只要有钱就行。
  还有之前半个月才举行一次的集市现在出现的更频繁了,家里的自留地有什么新鲜的蔬菜瓜果,或是积攒的鸡蛋鸭蛋,都能拿到镇上的集市去卖,也不用担心有人抓你。
  塘石村的村民过日子还挺知足的,能吃饱喝足,孩子们有机会能好好念书,将来考个中专或是高中他们就足够开心的了,现在凌国栋算是村里最有出息的年轻一辈了,他们也没多少嫉妒,对待他如往日一般亲热。
  “小心点,你们家老三也回来了,脸臭的厉害,我和你婶子经过你们家老宅子的时候还听到屋里似乎谈论起了你的名字,不知道在憋什么招呢。”
  有个五十出头的汉子凑到凌国栋的嘴里小声叮嘱了一句,看着站在凌国栋边上的万金枝,又觉得自己这提醒似乎是没什么必要的。
  “谢谢你啊,叔。”
  凌国栋的眼里闪过一丝忧伤,看着他们的眼神隐隐透着感激。
  “说啥谢,我们就是看不惯那群人。”那汉子嘀咕了一句,紧接着又看向了他们手里拿着的大包小包。
  “之前我爸也没过过什么大寿,这次他琢磨着想要大半,我和金枝就从县里买了些鱼和肉回来,都还新鲜着,还有一块蓝棉布,大小正好给他做一身新衣裳。”
  凌国栋面上带着笑,即便凌有田这个当爹的最忽略他这个儿子,可真要是较起真来,怕只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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