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仙侠武侠电子书 > 金丹老祖在现代 >

第276部分

金丹老祖在现代-第276部分

小说: 金丹老祖在现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赫格斯摆着手大声说道:“不行了,老子不爬了,这个天气上山就是找死。”
  赫格斯就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下,从小到大就兼职导游,经常带一些外地游客上山赚取劳务费。
  他知道最好的上山季节应该是在五月到九月,那个时候虽然山顶依然布满厚厚的雪,但只是山顶。
  山底和山腰不仅景色依然,而且温度也十分舒服,轻轻松松就可以抓外国佬们一大笔钱。
  赫格斯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季带客人上山,生活在山底的人都知道,冬季上山就是在和死神赌命,输赢都不划算。
  钱很重要,但是命更加重要,赫格斯可不希望用命来赚钱,因为那往往意味着他有命赚没命花。
  不知道哪位圣人曾经说过,这世上没有不能交易的东西。如果有,那只能说明你太穷。
  比如赫格斯就是如此,有位客人出了十五倍价钱请他带路上山,所以他屁颠屁颠的招呼了两个伙伴一同上山。
  另外两个白人大汉就是赫格斯的伙伴,他们是一对亲兄弟,有着强壮如狗熊般的身材和力气。
  赫格斯和狗熊两兄弟都背着猎枪,腰间还挎着锋利的大马士革刀,在雪地里,遇到任何野兽都能够轻松应对。
  不过,带山导游最重要的职责并不是保镖,而是安全的将客人带上山,然后在安全的将客人带下山。
  只有把客人真正带下山后,客人才会将尾款交付完毕。
  不然,他们只能得到一成的定金,而且还会坏掉自己的名声。
  做带山人这一行,没了名声,那就只能饿死了。
  赫格斯说完,却见前方那个穿着厚厚白色冲锋衣的人影没有半分停下,似乎没有听见他的话,依然执着的往上攀爬。
  那是一个奇怪的老板,非常的奇怪。
  赫格斯其实都没有见过他的真容,他把自己包裹在厚厚的羽绒服和冲锋衣里,带着防寒头套,露在头套外的脸上长满了茂密的络腮胡子,鼻子上架着一副墨镜。
  这样全副武装的模样,谁也见不到他的脸。
  赫格斯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类游客,连脸都不愿意让人看到,要么说明这人不方便被人看到长相,要么说明这人不怀好意。
  不管哪一种,都不是好事。
  然而这个奇怪的老板给钱太大方,愿意先付一半的酬劳,剩下的一半等回来之后立刻就给。
  十五倍的酬劳啊!足以抵得上他在旺季没日没夜的爬山一个月了。
  赫格斯考虑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招呼了两个伙伴,陪同这位老板上山。
  赫格斯见老板理都没有理他,眉头就皱了起来,呸了一声暗道麻烦。
  果然这类神秘的客人最难伺候,完全不肯听人说话嘛。
  他小跑上去,雪地靴深深的陷入雪地之中,好不容易才追上一马当先的老板。
  老板转过头,白绒绒的防寒帽下一副漆黑的墨镜和满脸的络腮胡子,除此之外就只能看到一个鹰钩鼻。
  “怎么?”他看着拦在身前的赫格斯,不解的问道。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是空旷,明明音量不大,却似乎在雪山之间隐隐回响。
  赫格斯和他的两个伙伴吓了一跳,连忙做手势让他小声。在雪山上,声音稍微大一点,就可能引起雪崩。
  遇到雪崩,基本等于有死无生。
  老板鹰钩鼻下冒出两股淡淡的白雾,嗤笑道:“怕什么?我要是不开口,整座山的雪都不敢崩一点。”
  赫格斯闻言,和两个伙伴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到对方眼中的烦躁。
  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老板,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丝毫听不进他们的意见。
  在雪山上,不肯听话的客人,往往会害的所有人都葬身雪山之中。
  “老板,我不认为我们还要继续爬,我觉得我们应该休息一下。”
  赫格斯走进老板,一边说着,一边朝两个伙伴使了一个眼色。
  在雪山上,什么样的怪事情都会发生,最常见的就是客人情绪失控和失去理智。
  人骤然处在寒冷的气温下,时间久了是很容易崩溃的。这个时候他们的身体冰冷麻木,却会给神经系统发射错误的信号,传送到脑神经内,就会产生重重奇怪的幻想。
  冷死的人,脸上往往带着诡异的笑容,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冷死前脑海里想的什么。
  比如著名神话《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在冷死前,脑子里就产生了无数美丽的幻想。
  当然,每个人都不一样,小女孩儿冷死前想的是温暖的壁炉和慈祥的奶奶。作为一个成年人,很可能想的就是有权有势有美妾,以及他是世界之王。
  赫格斯和两个同伴十几年的导游经验中,曾经也遇到过几次在寒冷环境下情绪崩溃发疯的客人,这没什么好稀奇的。
  只要把他们强行带下山,灌两口烈酒,再用热水擦拭全身后裹着温暖的棉被,烤着火炉睡一觉后自然就好了。
  所以赫格斯听到老板有些不正常的话语后,便认为他因为寒冷产生了幻想,准备和同伴强行把他弄下山。
  “不,我要继续爬,我必须要爬到山峰上去。我能感觉到,它们在呼喊我的名字,在召唤我前去峰顶。”
  老板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赫格斯的提议,他抬起头看着高高的山峰,伸出右手对准峰顶,然后重重的捏成了拳头。
  “老板,可是继续上山实在太冷了,我们已经走了很久,体力耗损了大半,必须要坐下来吃点东西恢复体力。”
  赫格斯向两名同伴打了一个手势,三人将老板死死的围在中间,随时可以将他控制住。
  “冷?怎么可能冷?我只感觉到浑身都是火,热的让我无比难受。必须要到峰顶,只有峰顶才能让我的热血凉下来。尔等三人,护持我登山,带我成为众神之王,便封尔等为神。”
  “众神之王?”
  赫格斯嘀咕了一声,朝两个同伴摊了摊手,小声道:“又疯了一个。”
  两个同伴回给他一个无奈又有些庆幸的眼神,客人情绪失常,他们就可以强行将他带下山,而且客人还必须将尾款付给他们,这一趟登山之旅就表示结束了。
  因为是客人的缘故导致登山行程结束,与他们无关。
  赫格斯指着天空,惊讶的轻声叫道:“呀,有飞机!”
  老板果然抬头去看天空。
  正在这时,赫格斯的两名同伴在老板身后一左一右的擒住了他的手臂,赫格斯则拿出一根棉布带子,迅速的将老板捆绑起来。
  老板低下头,墨镜沾着雪花,没有一丝挣扎,任由三人捆绑。
  “为什么?”他问,语气中听不出半分愤怒。
  赫格斯有些好奇,但仍然熟稔的捆绑,老板被捆绑的仿佛一只大闸蟹。
  “老板,你精神有些不对劲,我们必须将你带下山去。请不要担心,下山之后睡一觉你就会好起来的。”
  “这么说你们不愿意护我登上神山,拿回属于我的荣耀吗?你们宁愿选择做普通的凡人,也没有勇气追随我的脚步,成为永生不死的神吗?”
  赫格斯听到这话后,神情明显放松下来。
  刚才他还以为自己误会了老板,万一老板不是真的发疯,他们强行把他带下山,人家是绝对不会付尾款的。
  好在他没有误会,这家伙真的疯了,竟然真的把自己当成众神之王,还想要封他们做神呢。
  “你又不是宙斯,凭什么封我们做神?老板,听话啊,我们下山了。”
  赫格斯随口敷衍道,然后打手势让两个同伴一左一右拉着老板下山,他则背起所有人的行礼。
  两名高大的白人青年嘿嘿一笑,齐齐用力想要将老板撑起来,然后老板仿佛千斤岩石一般纹丝不动,反而他们两人因为用力过猛,半边身子陷入了雪中。
  赫格斯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这一幕,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宏亮无比,仿佛远古的飓风瞬间吹拂出去,响彻整个奥林匹斯山脉。
  山头上厚厚的积雪开始飒飒而落,被寒风吹得四散飘零,仿佛下起了厚重的鹅毛雪。
  “谁说我不是宙斯?谁说我不能封你们为神?”
  老板寒声说道:“尔等不愿护持我继承神王之位,还要冒犯于我,罪不可恕。”
  话音一落,捆绑在他身上的黑色棉布就化作了一条黑色的巨蟒。
  巨蟒三角头颅,头上有角身上有鳞,一双冰冷不详的眸子冷冷的盯着雪地中的两个白人青年。
  然后一口咬在其中一个青年脖子上,尾巴则如锋利的枪尖,刺入另一名青年的嘴巴里。
  两人惊恐的大叫,然而却只短促的叫出半声就嘎然而至。
  被蛇头咬中的青年脖子上出现漆黑纹路,如蛛网般迅速蔓延全身,很快青年就化作了一滩黑水。
  被蛇尾刺进嘴里的青年,从头部开始凝固,直至全身,最终化作了一座黑色的石雕。
  老板伸手弹了一下,那座栩栩如生的黑色石雕就化作了一地黑粉,与周围的白雪形成触目惊心的对比。
  赫格斯整个人都懵了,吓懵的,就连被老板提在手里,他也没有醒过神来。
  “我之王路,既然无人追随护持,独行也无不可。不过没有人见证我登上神王之座,总是缺少些什么。也罢,就勉为其难的让你参观我登上神座的辉煌时刻。颤抖吧,凡人!”
  老板速度很快,已经完全超越了普通人的速度。在积雪身后的雪地上,他一步跨出便是百米,十几步后就来到了山顶最高峰。
  峰顶白雪皑皑,仿佛一顶雪白的帽子,仔细一看,却更像是一副沾雪的王冠。
  老板将赫格斯插在厚厚的雪里,然后伸出手刨开峰顶的白雪,露出一副金黄色的王冠。
  王冠镶嵌了无数珍贵无比的宝石,上面雕刻着无数的精美图案,最顶端是一个拳头大小的宝石。


第577章 茉莉花学院
  赫格斯被老板粗鲁的动作弄醒了,然后就发现自己整个人都被插进了厚厚的雪里,只剩下头和脖子露在外面。
  昏迷其实也有昏迷的好处,至少不用面对恐怖的事实,胆战心惊的恐惧着自己的安危。
  赫格斯想起两个同伴诡异的死亡方式,整个人都开始颤抖起来,看着老板的目光仿佛看着一只吃人的恶鬼。
  老板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把那顶金灿灿的古朴皇冠在赫格斯眼前展示了一下。
  “凡人,你很荣幸,因为你看到了众神之王的皇冠。”老板得意的笑道。
  “疯子……”赫格斯小声的喃喃的说道。
  老板的笑声一顿,片刻后轻叹道:“愚昧的凡人啊,过了万年时光之久,竟依然如此的愚昧。普罗米修斯啊,你当初背叛整个神族,也要盗火下凡要开启凡人的智慧。结果万年过去了,人类还是那么愚昧,可怜你这个家伙却在白白的受苦。”
  赫格斯露出绝望的眼神,这是一个疯子,已经彻底疯了的神经病。
  更可怕的是这个神经病很强大,如魔鬼一般强大诡异。
  他轻易的杀死了自己两个壮硕的伙伴,要知道查尔两兄弟,可以和山里棕熊单挑,却在这个神经病手里诡异的死去。一个化作黑灰,一个化作黑水,恐怖的让赫格斯不寒而栗。
  “看着吧凡人,我大方的赐予你观礼的资格,好好看着我重新走上皇位,成为众神之王的吧!”
  老板说话,也不等赫格斯有什么反应,便伸手掀开了防寒帽,露出黑色的头套。
  赫格斯虽然心里害怕到了极点,全身都在剧烈发抖,却依然直直看着老板的头。
  他数次用力想要闭上眼睛,或者转过头不去看老板的脸,但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束缚着他的头,让他的头不能转动,也不能低下和抬起。
  他的眼皮仿佛有两根锋利的牙签顶着,不许他的眼睛闭上。于是他只能睁大眼睛死死的看着老板的动作,哪怕他的眼睛此时通红,脸颊上泪水纵横。
  老板让赫格斯好好看着,赫格斯就只能好好看着。
  不管他想不想看,能不能看,都必须看,好好的看。
  老板缓缓的解下了黑色头套,然后露出一张苍老瘦削的脸颊,花白的头发因为戴了头套后乱糟糟的,被寒风一吹如同鸡窝一般。
  赫格斯看着眼前这张黄种人的苍老脸颊,尽管害怕,仍然有些好奇。
  他原本以为这个把自己幻想成众神之王的家伙,一定是古希腊神话看多了走过入魔,身份应该是西方白种人才对。
  因为大家都知道,亚洲那边一般都信仰佛教和道教,一般说来是不会信奉西方的神。
  如果李明勇在这里,那么一定可以认出这个老人的脸来。毕竟这张脸被李明勇印进了骨子里,就算化作了灰也认的出来。
  曹金阳!
  云缅周边地域的老混混身份只是他的一个伪装,除此之外他还可以指挥得动广西渔村的所有村民,他甚至还是一个渔村的村长,拥有私人的出海渔船。
  这些只是他在普通人中的身份,最让人不敢置信的是他竟然是一个强大而又神秘的异能者,曾经协助主席先生登上异能者自由联盟主席之位,那个在几十年前就消失匿迹的副主席。
  没有人知道曹金阳为什么会出现在奥林匹克山脉,也没人知道他到底是谁。
  曹金阳高高的举起了王冠,洁白的雪地将光反射到皇冠上,一抹灿烂的金色自皇冠上散发出来。
  皇冠那枚拳头大的红色宝石如同活了过来,里面流转着夺人心魄的迷离彩光。
  金光和彩光分别照在曹金阳的身上,他身上所有的衣物都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件极为简单的白色长袍。
  他的雪地鞋也随同衣物消失,他身穿古朴简约的白色长袍,赤脚踩在雪地上,站在奥林匹克山峰最高处,俯视着天地万物。
  这个时候,曹金阳没有再说他是众神之王。
  他的背影,他的气势,根本不需要说什么,他就是王!
  众神之王!
  皇冠发出的金光照在曹金阳的右手,金光如水波般流转,又渐渐如冰块般凝固。
  片刻后,金光凝固成一枚大约三米长,两端开刃的蛇形投枪。
  投枪被曹金阳握在手里,散发出恐怖绝伦的天威。
  宝石发出的红光则落在曹金阳的左手,却并不像金光一般形成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