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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闺园甜居-第11部分

小说: 闺园甜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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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感觉哪里不一样,低下头仔细一看,很多玉米杆上已经没了玉米棒子。
  她分开身边的玉米杆,底下有脚印,脚印又短又粗。
  她气呼呼地放下筐子。
  这个婶娘也太不地道了,除了这一亩二分种了几年都不是很熟的地,什么都没给她们。这才分开就偷。
  今天她看见了,昨天没看见的时候呢?
  她忙查看,很多玉米杆上少了玉米棒子,掰去的痕迹还在。、她提着筐子回到家,推开门进去见麦穗儿还在睡觉,伸手就将她摇醒。
  麦穗儿好不容易放松,睡的正香,被这么一推,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姐,今儿个我们就好好睡一会,起迟一点。就那点玉米,一天就掰完了”
  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快点起来掰,迟了就没我们的了。”麦苗儿气呼呼去的坐在炕沿:“这才九月份,我们就这么点玉米,要凑合到明年。”
  “姐,操那么多心干什么?现在就我们两,。两人吃饱全家不饿。”
  麦穗儿随口说了句,继续睡觉。
  麦苗而心里着急,就将刚才看到的说了出来。
  “什么?当大不正的老僵尸!”麦穗儿一听麦姜氏偷她们的玉米棒子,忽的一下就坐了起来。
  她快速的穿好衣服走出院子,站在玉米地头看了看。
  麦姜氏懒洋洋端着一盆洗脸水的从大门里走了出来,见麦穗儿在地头,故意将里面的水洒在地上,溅了她一脚的泥巴。
  麦穗儿往后躲了躲。堆起笑脸问:“婶娘,起来了?”
  麦姜氏白了她一眼,似理不理的哼了一声。
  麦穗儿似乎没看见麦姜氏的不待见,没话找话的说:“婶娘,我们村里是不是有贼啊?这贼也太没档次了太没见过世面了。几只玉米棒子也偷?该不会是穷疯了吧!”

  第二十二章 作出决定

  麦苗儿坐在院子里,一双骨节粗壮的手灵巧的将玉米棒子外皮剥开放在一边。玉米缨子随手放在另一边,念叨:“穗儿,婶娘最少偷了我们五十只棒子,够我们吃好些天的了。我们就这么点粮食,还都是玉米不经饱的。得多腌点咸罗卜。”
  麦苗儿怕婶娘再偷,催着麦穗儿忙了一天,没顾得上吃喝,终于将地里的玉米全都掰了回来。刚吃了几口剩下的干镆,喝了点凉水,又开始忙了起来。麦穗儿觉得手臂酸疼,坐在院子里看着夕阳下休息一下。
  看见姐姐剥玉米外衣的骨节变了形的双手,思量着要不要将她的盛夏给的那一两银子拿出来。
  她已经无数次的换算过,一两银子有十钱,一钱有一百个铜板,一个铜板相当于一角钱,一两银子就是一百块钱。
  古代吃的穿的都不是很昂贵,她打听过一斤磨好的白面要十个铜板,一两银子可以买到一百斤白面。庄户人家菜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醋油盐什么的可以在二爷家暂时拿一些。
  加上这一亩二分地里的玉米,今年玉米长势不好,也就是二百斤吧。
  玉米不像麦子要去皮,二百多斤就可以磨二百多斤玉米面。
  一百斤白面加上二百多斤玉米面,就可以撑大半年的。
  是这不单单是吃的问题,还有姐姐的病。
  虽然有常识,知道风湿关节炎根本就无药可医,但是她年纪还小,总能控制的,最起码先止住疼。阻止继续变形。
  不管哪朝哪代,看病吃药总是比吃饭穿衣贵。
  还有一点,她实在是舍不得这一两银子,这可是她的盛夏给的,是千金难买的信物,有纪念意义的。
  天渐渐黑了,秋风凉簌簌的。
  麦苗儿终于剥完了所有的玉米棒子,将一根根黄灿灿如金子镶嵌而成的玉米棒子堆在一起站了起来。
  “穗儿。洗洗早点睡吧,明儿我们早早起来把那些豆子拔下来。要起得早一点,小心婶娘又去偷。”
  “不会吧。我今儿都那么说了她还能去偷?”麦穗儿有点不相信。
  “那可说不准。我们好还是早点睡。”
  麦苗儿对麦姜氏一点都没了信任感。
  两人了屋子,点上油灯,洗了洗脸,麦穗儿就躺在了炕上。
  麦苗儿从炕角拿出一只针线笸箩。这是娘留给她的唯一财产,她将它藏在炕洞里才没被婶娘据为已有。
  笸箩里有几片专门插针的厚毡片,上面插满了各种型号的针,粗的细的长的短的,还有一些绣花针。
  还有大大小小的剪刀,几只顶针。一只锥子,一只捻子,线轱辘,几缕丝线。
  只是缝补衣服的棉线已经被用完,婶娘从没给过,她也没钱买。里面只有有一些还没加工的麻线。是她从麻杆上抽剥下来的。
  麦穗儿的鞋子又张开了嘴露出了脚趾头,她没有鞋面,也没有用作鞋底的铺衬布。只好帮她把鞋底和鞋帮用麻线先锥起来。
  她拿出捻子将麻拧成细麻绳,穿进那根大针的针眼里,用锥子将鞋底鞋帮分开的鞋底上锥上洞,将针从洞里缝过去。
  她一边做一边将针尖在在嘴里抿一抿,然后再头发上擦一擦、麦穗儿默默地看着。最后下定决心,将一两银子拿出来,先给姐姐看病,剩下的用来做点什么。如果有剩余的话。
  这一两银子虽然弥足珍贵,是这些年来的精神寄托,每次摸着它都很励志,都是一种坚持。看着它就如看到了遥远的希望。
  但是比起姐姐来,还是少了点分量,如果这两银子能将姐姐的病控制住,也算是不辜负它的价值。
  拿定主意,她满足的闭上眼睛,顺手摸了摸藏在炕席底下的黑鞋子。
  这双现在基本上能吸得住的温暖牌圆头布鞋,针脚很细密很匀称,一看就是针工很好的巧手女子所作,她一直没舍得穿。
  她得将它好好珍藏起来,等到必要的时候穿着它寻找它的主人。
  她为自己定的年纪是十八岁,那时候她要以长发齐腰的美丽去见他,不管他是不是已经成为别人的。
  隔壁的公鸡似乎起得迟了,闻鸡起身的麦苗儿打开门,微弱的光线就进了屋子。
  她看麦穗儿还在熟睡,没舍得叫醒她,自己出门去拔穿插在玉米地里的黄豆。
  玉米长得又秕又瘦,豆子却粒粒饱满,看来营养全都被豆子吸收了。
  太阳暖暖的照在脸上,麦穗儿才睁开眼睛,这是她睡得最美的一觉,睡到了自然醒。
  出了门见姐姐已经拔了很多的豆秧,并且将它们一点一点的运了回来。
  她的腿好像又开始疼了起来。
  她犹豫了一下,是先一起拔豆子呢,还是先去找郎中。
  想了想还是先去找郎中的好。就这么点地,只是在玉米行间点了点豆子,还有萝卜瓠子。最多用三五天的时间也就全都搬回家了。反正现在也没猪没牛没成群的鸡等着喂,也不需要做七八口人的饭,洗很多人的衣服,有的是时间。
  姐姐的腿已经拖得太久,早一天治疗说不定还能出现奇迹。
  拿定主意,对麦苗儿说了句:“姐,你先慢慢干着,我去村里一下。”
  麦苗儿干的正起劲,终于可以为自己和妹妹活了。虽然这点粮食远远不够,但是心情不一样了。可以不再忍受婶娘的谩骂,不受堂姐居高临下的目光,不用一天到晚的忙顾不上自己,可以不用担心妹妹被人欺负。
  她忘了那五亩好田,两头牛三头猪。
  听麦穗儿说要去村里,抬起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姐妹两总是衣着不整蓬头垢面的,心里也自卑,除了干活就是干活。家里的地干活的路线都不用经过村里。所以两人几乎没去过村里。
  见麦穗儿真的向村里走去,疑惑的问了句:“穗儿,我们今儿的把豆子收回来晒干,还有地里的萝卜瓠子也都熟透了。忙的恨不得多长出两只手来。你去村里干什么?”
  麦穗儿知道只要她说出是去找郎中,她一定会百般阻挠。
  她回头笑了笑:“我去找个人,姐姐先干着。”

  第二十三章 灵泉村

  泉村离都城只有三十里。处于高耸入云的积云山和低矮的盖儿山之间。两山间距很宽阔,东西也狭长。胭脂河沿着积云山脚缓缓向东流去,山清水秀,风景秀丽,灵气逼人。
  村子所属的云崖镇就在积云山的那边,翻山走捷径只需一个时辰,由都城燕京直辖。也就是直辖镇。交通便利繁荣昌盛,很多达官显贵在镇上置办了田产修建了府邸。
  村子之所以叫灵泉村,源于那座神秘的红砖碧瓦的院落内一眼据说似灵丹妙药的碗口大的泉。
  拥有这所低调奢侈有内涵的院落的主人据说是一位落魄书生。以前那里并没有什么建筑,只是一座茅草屋,一天一块充满灵性的奇石突然从天而降,落在茅屋前。石高两丈,其身嶙峋,石上有孔。孔里渗出水滴,滴在地面成了一眼碗口粗的泉眼,泉水清澈深不见底。
  落魄书生本来体弱多病,见了这奇异的石头,神奇的泉水。充满了好奇,欣赏完了奇石,蹲在地上研究泉水,感觉里面散发着一种清澈透骨的清凉诱惑,便用双手捧了一掬。
  果然透心的甘甜。
  比奇石还神奇的是他从此身体健康,以后竟然仕途平坦,平步青云。
  没有人知道他后来做了什么大官,但是村里人都受了他的恩泽,他出银子修桥补路,修建学堂,据说云崖镇之所以繁华,也是拜他所赐。
  而他也感恩奇石灵泉,修建了这么一座府邸,将奇石括在院内,占地不是很大也不宏伟,门楼也不是很气派。却清雅中透着一种神秘。
  院落建成了,却从没人住过。
  村里的人也想沾沾灵气,便在离院落不远处试探着淘出了一眼泉,还真的淘了出来。
  泉水清澈,夏天清凉无比,冬天也不结冰。
  人们便认为这眼泉和院落里的神泉出自一脉,一定会保佑村里的百姓,便联名上书,将村子改名为灵泉村。
  当然这已经是麦穗儿的爷爷的爷爷时候的事儿了,流传下来也经过了很多的杜撰,几乎成了一个传说,一个神话。
  但是直至今天泉水确实清澈,夏凉冬暖。那座神秘的红砖碧瓦的院落也是别具一格的坐落在村子的东西处,离村中心不远。
  因为是乡村,说是隔壁其实都住的比较分散,加上院子旁边还有田地,小路。除了村中心,,每家每户离的就比较远,麦穗儿带着一种崇敬的心情走过二爷麦长青的家门口,路过那座神秘的院落。
  暗红色的大门,盯着铜扣,红砖砌成的院墙,墙上铺的青瓦都很光鲜,似乎有人擦拭过。
  院落远看不是很大,走近一看也不小,足足比得上麦家的十倍。
  院墙周围还有一圈几米宽的荒地,应该是红院的自留地。
  不远处有人排着队等在用砖砌了口的泉水边。
  她第一次看见近在咫尺,却似传说中的甘泉,院落,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是一处受到保护的被神化了的风景。
  这种别样的风景,让灵泉村变得静谧,秀丽,祥和,贵气。
  那口砌了沿的泉水不只只是清凉甘甜,还源源不断,供着村里一百多户人家的吃水。
  村里的人也感恩戴德,认为这是上天的恩赐,不敢糟蹋。每家每户都很自觉地按人头,人少的两天三天一担,人多的一天两三担。洗衣喂牲口那就去胭脂河,也将平时来这里挑水当做体面的事儿,所以麦姜氏家的吃喝用水一般由起得早的麦成坤或者麦花儿麦青儿姐妹来抬。根本轮不上她们姐妹。
  而家里的事儿都由麦姜氏打理,那些需要出头露面的都有她出面,所以麦穗儿没什么机会进村子,这些年来村里的人只知道有这么个人,却几乎都不认识她,有几个的眼里带着疑问。
  孙黑牛也在排队等着挑水,看见麦穗儿有点拘谨的走来,以为分了家她来挑水,便喊她:“穗儿,是来挑水的吧?怎么没带桶。”
  “黑牛叔,挑水啊。”终于有个熟人,麦穗儿笑了笑走到他身边小声问:“黑牛叔,不是挑水,你昨天帮着挑的还有,我是想找郎中给姐姐看看病。”
  等着挑水的人这才恍然大悟起来。村里人都住的零散,麦穗儿他们住的地方在村子的东边,河的下游。平时去河里山里饮牲口打柴的,都是走最近的路,没近距离的见过,但是有时候在地里河边远远地看见过这孩子和她的姐姐,那个姐姐的腿都变形了,走路拐呀拐的。
  这段时间农活忙,很久没八卦了,现在有了话题,大家就议论开来。
  胖乎乎的大婶手拄着扁担,一双镶嵌在肉乎乎的上下眼皮之间的的绿豆眼同情的上下打量着她,,嘴里啧啧道:“真是可怜啊!这么大的闺女了,你看看穿的,简直是补丁摞起来的,还都是她女儿退下来的。你看看这脸上全是冻疮,头上都生虱子了,没见过那么狠心的女人。”
  另一个清瘦的男子摇了摇头:“这个小姑娘还算是好的,你没看见她那个姐姐,那腿啊!简直可怜。”
  老奶奶就用手背擦着眼泪:“哎,都说后妈狠毒,还有比后妈狠毒的。照说这两个闺女住在自己家里,白天给她们拉长工。也就吃了两顿饭,她的心肠怎么就这么坏呢?”
  麦穗儿默默的低头看着脚下,听着村人为她们姐妹抱答不平。虽然他们并没有帮过自己,她却听出了正义,看来群众的眼睛确实是雪亮的。
  她又开始后悔这些年没有坚持早点分家,害的这么大了还是这么个形象,想想人家嘴里的她已经是大姑娘了,头上还顶着寄生虫,穿得像百衲衣,脸上不但五颜六色还长满了冻疮。
  这个样子再过几年能不能改变过来?万一下次遇上了盛夏,他会不会注意自己。
  孙黑子放下手里的扁担,将水桶提到一边。见她低头不语,小声说:“穗儿,村子里有两个郎中,你想找那个?”
  麦穗儿想都没想的说:“当然是最好的。”
  “那就是姬老大夫了。他可是名医,听说朝廷大官都专门来找他看病。不过他可是一般不会坐诊的。即使/坐诊也不会出诊。”

  第二十四章 激起同情心

  麦穗儿豪不犹豫的的说:“大夫一定是年纪越大医术越高,像我姐姐这种病,一定得找医德高尚,悬壶济世的大夫才行。我看我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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