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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二三事-第1部分

小说: 二三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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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事 
 
作者:安妮宝贝
  
自序 

    意象
    每次写一本小说,最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文字,而是意象。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亦有一幕一幕的画面在心里掠过,犹如不定格的镜头。带有一种隐约的肯定之感。这些意象决定心的探索走向。我却是喜欢这种过程,在黑暗中反反复复,但似一直有光照耀。

    两个在陌生旅途中邂逅的女子。各自生存的阴影。信与不信。记忆所代表着的遗失和记得。最终,她们又走回到旅途之中。在这里,旅途亦代表时间。

    在这写本书的时候,有过困顿。常常是写了几万字,推倒重来。再写,再推倒。我当然有过多次思省,觉得也许是放置其中的意念,太过繁重。就像一个人,有话要说,又很慎重,反而觉得怎么都很不妥当起来。

    最后决定推翻在结构叙述上的企图,先恢复出一个纯简的文本。抑或说是一个纯简的幻象。却更为接近真实。

    因为纯简,文字构筑了一种自然的走向。为此,文本本身在书写过程中完成细微的变动。与我的初稿框架,有所不同。

    内心摆渡

    至今喜欢的小说,仍旧是那种往内探索的类型。类似于一个封闭的暗的容器,看起来寂静,却有无限繁盛起伏隐藏其中。亦不需要人人都来懂。因那原就是一种暗寓式的存在。有它自己的端然。就像一个岛屿。断绝了途径。自有天地。

    因着这个原因,我很少在书店里能够买到自己喜欢的小说。有一本加拿大小说除外。其场景里有个荒废的修道院,接近我观点核心里的岛屿。我因此对出生在斯里兰卡的作者有无限好奇。当然我知道,这书里有他,亦是没有他。

    至今为止,我的两本长篇,都是以“我”起头。这个人称很微妙。它代表一种人格确定。也就是说,它并非个体。它是一种幻象。那个“我”是不代表任何人的。

    对一本小说来说,有时候事也不是太重要。事亦是一种工具。重要的是叙述本身是否代表着一种出行的态度。对读者和作者来说,书,有时候是用来接近自己内心的摆渡。为了离开某处,又抵达某处。

    任何事物均无定论。也无人可以做主。小说更是不需要任何定论的载体。诸多感情或者思省,原就是一个人内心里的自生自灭。当一个人在写一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如此。而当另一个人拿起来阅读的时候,他能感受到这种清寂。似是无法对人诉说清楚的,心里却又有惊动。

    疏离感

    我对我的一个朋友谈起过这本书。

    我说,这本小说在设定一种疑问,试图解答,或者只是自问自答。结构散漫,如同记忆。因人的记忆就是从无规则,只是随时随地。

    看起来亦矛盾百出,更像是一个寻找的过程。它不存在任何立场坚定的东西。只是在黑暗的隧道里渐行渐远,缓慢靠近某种光亮。它是一本因此而注定有缺陷的的小说。并与我之间更加疏离。

    这种疏离感使我一直更为喜欢小说的文本。在散文里人不能回避真实感受,要把自己摆在前面。而小说却可以让自己退后,或与自己截然就没有关系。几近一个幻象。

    记得

    写完之后,心里回复某种空洞状态。像一个瓶子刚刚倒空了水,在等着全新的水注入。这转换过程中极其短暂的一刻。看起来通透,却蓄满种种可能,有饱满而汹涌的不设定空间。

    又开始长时间睡眠,阅读。但更频繁地置身与公众空间中,与陌生的人群混杂,观察他们,倾听并记录他们的对话。随时写一些笔记。并在书店里寻找地图册,想能够找到一个陌生地停顿。

    无所事事,观照内心。就如同沉入河流底处,深深潜入,没有声音。

    它使人更为直接地面对日常生活。一些人与事。时与地。看似简单却是意味深长。

    记得2003年11月6日,北京有第一场大雪。夜晚八点,在咖啡店里等一个朋友。透过巨大的接近三面环绕的落地玻璃窗,能够看到茫茫大雪被大风吹成斜面。在大楼的射灯光线范围之内,这微妙的重量感非常清晰。天空时而被闪电照亮。

    空荡荡的店堂里,人极少。偶有人推门而入,头发和大衣上都是干燥的雪花。纷纷扑落。看到一个头戴圆形暗红色毛线帽子的欧洲男子,穿皮外套和球鞋,端一杯热咖啡,走进茫茫大雪里。潦倒的味道。这或是他身在异乡看到的第一场大雪。

    又有一个穿着黑色高跟凉鞋的长发女子,有果核般的身体轮廓,在桌子边吃一碟野樱桃蛋糕。用英语接了一个手机电话,然后亦穿上黑色长外套离开。我想象她裸足穿着的高跟凉鞋陷入厚厚积雪里的场景,觉得有一种诡异的美感。似有一种脱离现实的激奋。

    40分钟之后,朋友在大雪中赶到咖啡店。他在拍一个电影,刚睡醒。他的白天才刚刚开始。不吃食物,只喝水。与我说话,而后坐在一边昏昏欲睡。最后他决定去电影院看一个科幻片做为休息。等到凌晨两点,就可以开始他的工作。而我决定去吃一些热的食物,然后回家阅读看了一半的某个西班牙男人的传记。

    走出咖啡店大门的时候,看到满地被大雪压折的树枝,叶子青翠,生命力以某种夭折的姿态,得以凝固。树枝突兀的伤口,似仍散发着汁液辛辣的气味。有下夜班的年轻女子在街上群集地走过。笑声明亮而愉悦。大雪茫茫。整个城市陷入一种寂静而微弱的梦魇般的氛围之中。

    在一家通宵营业的肮脏小店里。地上都是融化的湿漉漉的水。有美丽女子坐在角落里怅惘地看着大雪,脸上有洁净的爱情遗留的痕迹。亦有人在纵情地喝啤酒及吃沾了辣椒粉的羊肉串。闷头不语。灯泡明亮得刺眼。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坐在那里,感受到置身与时间之中的沉寂,及面对它的不可停留的细微忧虑。这个大雪的夜晚即将过去。我将失去一切线索与它连接。只有记忆,将会以一种深刻的不可触及的形式,存留在心里。

    是一束神秘而明亮的光线。曾经带来这样华美盛大的撞击却无法言喻。

    一个人的事

    而我知道自己不会轻易对人提起。我将只是记得它。或者把它书写下来。

    书写只对个人发生。等到书写变成文本并且面对大众,它就与自己断了任何关系。仿佛是另一种存在。它被别人猜度,评断,或者误读。意义在完成的那一刻,成了终局。

    所以这只是一个人的事。

    大雪的夜晚。时间。回忆。生命的旅途。以及小说。都是如此。

    安妮宝贝 2003年10月 北京

引子 

    她对我说,良生,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相信我。
    那是12月。冬天。深夜航行的客船正横渡渤海。我与她坐在船头上。海风呼啸,浪潮涌动。甲板上的人群已经逐渐散尽。海面一片黑暗。我记得自己冻得牙齿格格发出声来,感觉难熬。抬头所见处,却见满天星辰闪耀明亮,像破碎的钻石,深深印刻。甚或无法倒映在起 

    伏的海面上。

    那一瞬间的惊动,就如封闭黑暗的罐子,忽尔掠过微薄的光线,稍纵即逝,却艳丽得让心里无限欢喜。这惊动和欢喜,是因着渺茫天地,曾有一个人并肩而立,观望世间风月。记得,沉默如同黄金,即使被岁月磨损覆盖。它亦会是我的光。

    我只是渐渐忘记她的脸。她的脸沉没与暗中。笑容。头发的颜色。额头。眼睛和嘴唇的形状。下巴。肩。手指……所有的轮廓与气味。忘记一个人,一点一点地擦去印记,直到消失。她的肉体与意志缓慢沉落,被黑暗覆盖。似乎这个人,从来都未曾触摸过她。从来都未曾与之相见。

    这是确信无疑的事情,她将会消失。生命是光束中飞舞的无数细微尘埃,随风起落,不可存留,不被探测与需索。亦最后只是静寂。她已消失。而我们之间的事,就像一封已被投递的旧信,信里有发黄故纸渗透彼时的潋滟春阳,笔尖在空气中轻轻摩擦,发出声响,写下温柔黯淡的片言只语。惟独书写的那段时间失落。时间与记忆背道而驰。记忆被投递到虚无之中,开始成为无始无终。

    我想我也只将是带着这光,逐渐沉没于暗中。

    那年我27岁。我是苏良生。



良生 
 
  
      
   
 良生(1) 

    27岁,我决定有一次旅行。从北京到昆明。然后是大理,丽江,中甸,乡城,稻城,理塘,雅江,康定,泸定,雅安。最后一站抵达成都。在除夕前夕,飞回北京。这趟旅行会坐长途客车,穿越两省。历时一个多月。
    在云南四川省的交通图上,用蓝笔划出一条粗而迂回的路线。冬季并不是出行的合适季节。后来事实也证明这是一贯如此。这将注定只是一次荒芜而漫长的省际旅行。

    

    当我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并未曾跟任何人提起。也无人可以道别。除了阿卡。阿卡是一只腊肠和可卡的混合种小狗。矮腿,黑色长毛,圆眼睛上两道褐色的小眉毛。有极其热烈冲动而卤莽的性格。我抚养它1年多,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用来带它早晚散步,给它喂食,洗澡,抚摸以及对话。衣服,头发和手指上都是狗的气味。带着这样的气味外出,如果路上有其他的狗,它们就会跟随我。因为它们懂得分辨那些抚养狗的人。

    阿卡懵懂天真,是不会长大的婴儿,但我知道它心里有期许。这来自彼此生命之间的单纯的信任,如同血液的混合,疾速并且盲目。也许有生之年,我们始终都不会理解对方的感情,但却舍得彼此交付。

    因为要出去旅行,我便把它放到一个寄养店里托人照管。准备了一只大布包,里面有狗粮,调味料,磨牙牛奶骨,小(又鸟)胸肉干,狗饼干,它的小玩具和毯子,沐浴液以及一只小型吹风机。阿卡喜欢洗澡。在我用淋浴喷头的热水冲洗它的时候,它有安静而理所当然的享受姿态。要花很长时间把它湿漉漉的长毛吹干,不停地用手指抚搓它的身体。这温热的有血液循环和心脏跳动的躯体。长时间地拥抱它。有时观察它的呼吸。它吐出舌头或蜷缩着睡觉的样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希望身边有一条活跃天真的狗长久相伴。我们在月光下漫步,沿着长而空旷的树林小道,一路都无言语。只是我蹲下来的时候,它便靠近我,用眼睛亮亮地注视我,并不探测我的心意。也许在决定收养阿卡的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有些变老,不再信任人的感情。并开始遗忘一些事。

    我把布包挎在肩上,抱起阿卡走出了家门。在出租车上,它坚持把毛茸茸的小脑袋伸出窗外,黑亮眼睛看着吵闹街道有无限惊奇。它不喜欢新家,兜转着难以安定下来。我走出店门的时候,它探出头来看我,疑惑地跟着我走了几步,看着我走远,便叫了几声。我回头说,阿卡,再会。似乎是一个道别。

    而这的确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一个多月后,当我回到北京,那托管的人便告诉我,阿卡跑丢了。

       
 良生(2) 

    在机场把沾满灰尘的大背囊连同绑在上面的睡袋,用力地拉起来,然后摔在行李传输带上。这只60公升的背囊,自买来之后便从未曾清洗过。有结实的背带和可伸缩的空间,扛在背上的时候还高过我一头。但防水抗震,非常方便。上面贴满各个航空公司各个起点和终点的托运标签,密密麻麻,从不曾撕下来过,看过去仿佛勋章。
    上一次是背着它去新疆,一路在陆地巡洋舰的后座上颠簸。随意放置在小旅馆和路边店 

    铺的泥地上。坐着踩着,无所顾忌。它有着伙伴般的忠贞及坚强。

    在里面放下需要换洗的四件厚棉衬衣,T恤,两条牛仔裤及粗布长裤。内衣和棉袜。一双系带球鞋。可在旅馆里换用的枕头及床单。10CM*15CM尺寸的和合本译本的《圣经》。矿泉水。榛仁巧克力,消炎药,创可帖。120页的再生纸笔记本,碳素铅笔,黑色圆珠笔。20只胶卷, CONTAX的T3相机,佳能G2数码相机,充电器。卫生纸,毛巾,香皂,木梳,凡士林。以及一瓶ANNA SUI的蔷薇香水。我用这只香水很多年。旅途中气味的变更可以使空间产生一种微妙的距离感。这在肮脏的客车或旅馆里作用尤其明显。熟悉的香水可以使人感觉带着自我的归属感,而不被同化。

    柜台后面的小姐询问,需要靠窗的位置吗。我略微犹疑了一下,说,什么?又说,好。现在我常常需要重复确定来自外界的信息。拿住从柜台后面递过来的机票,登机卡和护照,把它们塞进挂在胸前的绣花丝缎小包里。这只暗红色的破旧绣包是在去尼泊尔旅行时带回来的。

    我买一些脏脏旧旧的东西,留恋那些似会凝滞其中的时间。以前曾在旧货市场买过一件男式丝绸上衣,晚清的款式,黑底色,深蓝松菊梅图案,领子和袖口都是破损的。尺寸很小,我能穿。于是我就猜测,这是否是一个早夭的少年留下的。衣服质地上乘,所以应出身富贵。但在这件绮美的旧衣上,我看到死亡的阴影。他的记忆抵达我的手里,也许就已时光流转了上百年。但这种危险的美感却令我着迷。

    过安检的时候,报警器一直响。我被叫到台子上接受检查。检查器一碰到我左边手腕上的旧银镯子就发出嘟嘟的尖利声音。那穿着制服的男人对我说,小姐,你能先把你手腕上的镯子摘下来吗。这是一只普通的纯银镯子,镂刻着古典的花朵图案和汉字。我洗澡睡觉的时候也不离身,戴得已经接近皮肤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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