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萌萌哒-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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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苦涩郁气。
蒙晓仙安慰道:“老哥嗯,帅哥,不,老板!我说中医不应该没落下去,祖先留下的瑰宝,一定要在我辈之中发扬光大。我从小就立志救死扶伤,只是苦于没有门道,本来是在一家私人医院工作的,待遇挺高,后来发现实现不了我的人生抱负,于是主动辞职,另谋出路,在茫茫人海中,终于遇到了志同道合的老板您啊!”
“哈哈,看你这嘴甜的模样,就喜欢你这种类型,招人欢喜。”老板喜笑颜开,也觉得遇到了同道中人。
“谢谢老板!那您看工作的事”蒙晓仙试探性问道,一见这老板皱起了眉头,以为又要泡汤了,于是接着说,“我要求不高,只要能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就行,等到数年之后我熟悉了这个医学这个行业,手头也有点积蓄了,我就打算借点钱自己大干一场,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
“工作的事情我便答应了,只是,药店刚刚开张,会有点苦,希望你能一直坚持下去,不要轻言放弃。”老板顿了顿,“看你的身份证,你叫蒙晓仙?”
“嗯。”蒙晓仙点了点头。
“我叫罗文修,药店在溪堂口,名字就叫做溪堂口药店,明天准时上班,记得带上毕业证和简历,我要看过一遍。”
“好的,没问题罗老板。”蒙晓仙再次点头,向老板投去感激的眼神。
“既然你没问题,那么我们来谈谈待遇问题,早上七点半上班,十一点半下班,中午吃完饭后直接回到药店,晚上九点下班,不排除有病人看病延迟下班的情况。”罗文修麻溜地说着,“待遇是八千一个月,包吃。还要包住的话是住我那,工资改为七千一个月,想必你一女孩子也不方便。看在你博士的名头上,跳过实习期,若是你不拿出点干货,我随时都有可能提前‘更年期’。”
“哈哈,谢谢罗老板!我明白您的良苦用心,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手下的员工认真工作,不是吗?我一定会努力成为一名好员工。明天会准时上班,我会拿出我最大的热忱,对待每一个求医的病人!”
说话的同时,蒙晓仙暗自给自己鼓气,让自己充满斗志。
“好,你明白就好,你要是表现好了,我这做老板的也不会吝啬自己的奖励,到时候就期待吧。”
“好的,罗老板。”
“叫我罗哥也行。”
“嗯,罗哥。”
“那里留下联系方式吧,最后结果出来,我会电话通知你。”
这次就是真的答应蒙晓仙了,罗文修两次要求蒙晓仙留下联系方式,第二次明显温和了许多。
“我的联系方式是您也可以加我pp号”
蒙晓仙知道罗文修今天的招聘还没完成,便起身向他告辞。
回到家后,蒙晓仙顺路从一家中药材批发市场买了不少药材,又去买了银箔纸和一套银针,准备还魂八针的熬炼工作。
通过一天的折腾,蒙晓仙确实有些累了,不过精神头还很足。
选出最合适的八根银针,使用麻线将银针紧紧地捆成粽子状,待到药材熬到沸腾,蒙晓仙便将包着麻线和银箔纸的八根银针放入沸腾的砂锅中。
从里面传来一种刺鼻的药味,蒙晓仙不禁捂住了鼻子,将火开到最小,便一路走到小园子中,欣赏起后院的青色。
☆、第六章 西医专柜
求票。
第二天,蒙晓仙带着自己以前的简历和毕业证书出了门,顺便到路边摊买了一些清脆的苹果,准备送给新来的同事尝尝,搞好同事关系。
到了药店,和罗老板打了个招呼,递上自己的毕业证和简历。
“本来是想自己坐镇西医专柜的,可既然有你这个大博士在,我就不去献那个丑了。”罗老板看完蒙晓仙的简历和毕业证书后,笑着拍了拍蒙晓仙的肩膀,将两样东西还了回去。
不是自己不信任蒙晓仙的话,实在是做医生的这一行,容不得半点虚假,要是那毕业证或者是简历是伪造的,那可就是对病患的严重不负责了。
蒙晓仙理解罗文修的做法,自然没有不满情绪,相反,她倒是对罗文修的严谨的做法给予肯定。
看着这个西医柜台上,每一样药品都按照着品类和价格一一排放整齐,见微知著,这个罗老板绝对是个有心人,跟在一名认真的人身边做事,蒙晓仙感到无比踏实。
“罗大哥客气了,您既然敢开这么一家大药店,那肯定是对自己的医术有极大信心的,以后还要靠罗大哥多多照拂。”蒙晓仙赶紧客气道。
“一定,大家互补学习,共同进步,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随时打我电话。”说着,罗文修递给蒙晓仙一张名片,这时,门口陆续又走进来三个大男人。
还有一名三十几岁的女性,正是昨天跟在罗文修身边一同当面试考官的那个人。
“我去招呼一下他们,顺便你们也互相认识一下。”罗文修把头转过去,露出笑容,牙齿倒是挺白的,有种亲切感。
“老板好!”三人打招呼道。
“你们也好啊!很高兴来到溪堂口药店,以后大家都是同事,工作时间可比和家里人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大家相互帮助,当成一家人,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会的,老板。”其中一名秀气的眼镜青年大声应道,眼珠子滴溜溜在蒙晓仙身上打转,心想应聘到这家规模中等的药店竟然能遇到一名长相甜美漂亮的同龄女性,想必以后工作起来会更有活力吧。
只是希望她不要有男朋友啊,不然会对自己造成十倍伤害的“会心一击”!
另外两个倒是没有表现出来多大的惊奇之意,毕竟学医的女孩子不在少数,也是有长的很漂亮的存在。
其中一个已经有女朋友了,对于蒙晓仙虽然感到惊艳,但也没有多大的心思。
此时罗文修指着那名三十几岁的女性说道:“这是我的老婆,叫林琪,她也是学医的,并且经验比我丰富多了,你们也可以向她请教一些医学上的知识。”
“老板娘好!”众人包括蒙晓仙齐齐问好。
林琪也笑着回了句“你们好”,又提议道:“趁着早上客流还没形成,你们相互介绍认识下。你们年轻人,也有共同语言。”
罗文修也说道:“是啊。今后的药店可就要靠你们了,尽快熟悉下对方,也好更快融入工作,晓仙,你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好吧老板。”蒙晓仙向前站出一步说,“我姓蒙,蒙古的蒙,名字叫晓仙,破晓的晓,仙女的仙。”
说着,蒙晓仙伸出了一只手,大方地和众人握了握。
“额,我叫张海涛,就是大海的海涛。”眼睛青年张海涛挺直了身子,下意识扶了扶眼睛,让自己更有精气神。
“我叫王顺,顺利的顺,毕业于魔都大学医学院,爱好有爬山,游泳,还有各类球类运动,哦对了,我还会唱歌和写歌。”王顺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服,结合着一张略显帅气的脸,给张海涛带去一丝莫名地紧张感。
张海涛下意识往蒙晓仙看去,发现她认真听着王顺的话,不禁有一种心塞的感觉,不行,我不能让他比下去,我要“战胜”他!不说张海涛的这种略显幼稚的想法,反正他已经把王顺当成了假想敌。
实际上,在双方交谈中,认真倾听别人的话,是对别人的尊重。
见蒙晓仙盯着他看,王顺扯地更厉害了,不仅扯到他的为人,还顺带介绍了下他的父母家境,看着王顺一环扣一环地讲下去,蒙晓仙的脸色有点不好了,连笑容都僵硬了点。
“咳咳!”罗文修咳嗽了两下,王顺终于会意过来,向最后一个男人投去抱歉的眼神。
“我叫刘云,云朵的那个云,家住附近,可能年底会结婚,到时候大家一起到我家喝杯喜酒。”刘云笑呵呵地,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和煦感。
见大家介绍完毕,罗文修从内间取出六套白色的医生服装,让众位选择。
大家换上白大褂,倒是让这几名年轻人有了几分医生的成熟和端重的味道。
“这套衣服不要钱吧?老板。”王顺不禁打趣道。
“额,不用了,到时候坏了自己出钱买一套,要是让我看到了谁没有穿白大褂工作,大家别怪我不给面子。”罗文修叮嘱大家,理了理衣角,“大家都去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吧,我昨天已经安排好了,工作第一天,可不要出什么纰漏啊。”
“不会的,我以我的高尚人品保证。”王顺拍了拍胸脯,向罗文修敬了个不标准的军礼。
蒙晓仙忍俊不禁,心中腹诽:“能说出这种话的,恐怕人品也有待考证。”
张海涛不屑地扯了扯嘴角,他已经把王顺当成假想情敌,自然不会给他大面子,但是他隐藏地很好,轻易发现不了。
同时,他又感觉有些紧张,自己貌似样样都比不上王顺,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或许就是他那一手还不错的医术吧。
张海涛本身有些内向,大学五年,也没交多少女性朋友,也有暗恋着的,但都是不幸夭折。
他不只一次下定决心去跟暗恋的女生表白,只是,到了半路就打起了退堂鼓。
他认为这次不能再忍下去,要不然会后悔死,看着蒙晓仙的眼神也多了一丝热辣。
蒙晓仙回到自己的西医柜台,并不知道有两名男士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冒出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念头,要是知道了,蒙晓仙也不知道怎么面对。
她的性格属于“胆汁质”型,为人热情,学习工作也是勤勤恳恳,大学期间虽然有几个学长向她表达过心意,但是为了学习,她都婉言拒绝了,一点恋爱经验都没有。
蒙晓仙回到西医专柜,发现人来地络绎不绝,那是因为开业当天,有打折活动。本着能占一点便宜就是赚了的小市民想法,许多人都进来“剁手”了。
这也造成了大家都忙地不可开交,倒是减少了交流。
☆、第七章 李时珍的故事
忙碌了一天,蒙晓仙回到了家中,此时,这个城市已经是灯火通明。
家中充斥着浓浓药味,将所有窗户全部开启,又喷了点空气清新剂,才让自己好受了点。
还魂八针要连续熬制三天的时间,今天只熬炼了几个小时,按照这种情况,没有一两个星期恐怕是熬不好了,明天自己去问问罗老板,看能不能把砂锅拿到药店那边去,方便熬制。
而且,自己还要向老板预支一些工资,赶紧将钱给王爷爷,毕竟一个老人家自己过活,没钱了也不容易。
经过一天的忙碌,蒙晓仙的肚子又感觉有点饿了,煮了碗白面,一囫囵便吃了个半饱,又冲了个澡,便扑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了。
又回到了梦中,蒙晓仙有种熟悉的感觉,扁鹊的经历自己已经看完了,这下是要选哪个人呢?或者是整体世界一年的发展史?纠结了一会,蒙晓仙觉得还是把祖先的古老医术先掌握了再去学其它的。
蒙晓仙于是心里默念道:“查询李时珍的生平。”
只见,地球史书又泛起一阵白光,将梦中的蒙晓仙卷了进去。
李时珍是我国古代具有代表性的杰出科学家。在国内外有崇高的声誉和很大影响。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左右,莫斯科大学为表彰李时珍对世界医学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特地塑造了李时珍的塑像,把他作为世界上最有名的科学家之一。
在我国,陆续发行过李时珍邮票,拍摄过电影和纪录片,并建立李时珍陵园。
直至现在,对李时珍医学的研究仍在不断地深入发展。
李时珍是中国历史上,以及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医学家之一,是中国草药应用的开拓创新者,是打破古代巫术医学封锁的一束炽烈的火焰!
他的出现,总结前人以及自身所处时代的医学经验,通过不懈的努力,以及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和格物致知的精神,使他改正了许多古医学的错漏和不足之处。
场景转换之间,蒙晓仙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处草堂里面,那是李时珍呱呱坠地的一幕,十年时间里,蒙晓仙陪着李时珍过完这童年岁月。
李时珍从小体弱多病,他的父亲是一名著名的医生,是李时珍最最崇拜的那个人。他从小就立誓,要成为治病救人的医生,只是从小体弱多病的他不能长久集中自己的注意力,于是,他瞒着家人,选择了一个极端的办法。
这个办法,连后世也是没有记载的,就只有蒙晓仙才知道。
为了记下那些用途多变的药物,李时珍偷偷亲自上山,一一对比家中药铺的中药材,亲自采摘,亲自尝试药性,他发扬神龙尝百草的精神,实践了十几年,然而这十几年的时间里,他跑遍名山大川,高强度的锻炼使他的体弱多病不治而愈。
久而久之,他的父亲也老了,匆匆传下自己的秘传医术给李时珍,就驾鹤离开了他。
当时李时珍尚还年轻,周围的病人对年轻的李时珍并不信任,眼看着自家产业就要破落之时,他的妻子贤淑有才,将一家门庭渐可罗雀的没落药馆给慢慢经营了起来。
后来,李时珍的名气渐渐打响了,愿意找他看病的人也多了起来。
按理说,当时的医生行业是暴利行业,李时珍理应大赚一笔才对,可是,他以自己和妻子的清贫证实了世上还有贤医的存在。
李时珍被冠以医神的名头,经由他出手的病人,除非得了绝症,不然他都有信心从死神手里夺下来。
他的医术,宫中有首席御医赞扬李时珍,说他的医术,上数三朝代无人能比得过,下数三朝代,或许也罕有人能媲美。达到了明朝当世医学的最巅峰。
一晃眼,又是一个多星期了,李时珍的医术也统统被蒙晓仙学在了脑海当中,当然,比起现代中医,蒙晓仙不得不承认,在先进的科学仪器侦测下,李时珍的医术和观念还是有些许错漏。
但是,李时珍若是放到现在,绝对也是医学界泰山的存在,医神的名头可不是虚的。
在罗文修的帮助下,蒙晓仙拿到了一部分中医资格证的考试资格的手续,这可把蒙晓仙高兴坏了,工作起来也是活力满满。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蒙晓仙将张仲景的医术学到手后,那又是半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