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顺治十四年-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说常年在水上生活的人家,从来都是靠水吃水,一应吃喝拉撒,大都靠水解决。
比如这喝的水、煮饭洗菜的用水,全部由江里现打现用。有一个说法叫做:上游涮马桶、中游淘米洗菜、下游洗衣服……
虽说是活水,习惯了的人也不当回事。
可陈旭日来自现代,用习惯的是买来的纯净水,没想到也便罢了,一想到这些,这第二筷子却是落的艰难。
“我不想吃鱼,你们把那盘鱼吃了,不用给我留。”
他掰开馍馍,拣了两三块瘦中带肥没有筋的牛肉夹了,慢慢咬着吃。
看到陈伯一双筷子只管对付那盘鱼,吃的十分香。陈旭日想了想,指着那盘鸡道:“咱们也吃不完这许多,撕半只鸡送给船家吃吧。”
午饭后不久,水面上隐隐刮过阵阵凉风,空气中水汽湿重,天边层层灰黑色的乌云翻滚着压上来。
船家从后头过来,手里拿了两件蓑衣,指着天边自顾翻滚的乌云道:“看到没有?云上来了,大约半个时辰,一准就下雨。客人别担心,这会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也就一会儿工夫……”
陈伯接过来,赶紧跟船家道谢。陈旭日分得一件蓑衣,却不肯听老管家的劝,避到船里边去。云层低的让人发闷,不知道为什么让他觉得心里不大安宁。
风吹愈急,好象要下大暴雨前的那股子凌厉劲儿,一下下卷动衣带抽在身上。闷雷声滚动着,越来越近,越来越低。
终于,一滴水啪的一声打在脸上,很重。
穿着蓑衣坐在船首,陈旭日手里边牢牢抓着船帮。以防被风雨卷进水里去。
陈伯时不时打船舱里探头,一边跺着脚,嘴里一边嘟囔着什么,不外是少爷怎么这么倔强,风这么大,小心被卷进水里,雨下的急,着凉了咋整?虽说少爷是大夫,可医不自医,路上病了,终究是不好,云云。
痛快淋了会儿雨,陈旭日觉得心里头畅快多了。
踏进船舱时,就看到船家的孩子坐在舱里一角,正捧着本书看的十分入迷。稚嫩的脸上,有种孩子气的认真和专注。
这孩子今年只有八岁,却是船主人收养的一个孤儿。
虽说不是亲生的,不过船主人年近四旬,没有生养,只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夫妻俩不惜拿出半生积蓄,送儿子进学读书。这孩子也争气,得暇便勤于用功。
对比自身,陈旭日忍不住有些羞愧。这次出门,说是带了书本路上解闷,却根本没有翻看过,因为没有兴趣。
他过去坐到人家身边,问道:“小弟弟这么用功啊,将来想做什么?”
“我?”他眼睛闪闪发亮,里面有着孩童才有的清澈和透亮,“我想做官!”
陈旭日微愣,“为什么?”
“前年家乡发大水,大水冲垮了一切,房子没了,家也没了。我们只好逃难,好多乡亲一路走一路倒下……我娘先病了,然后爹爹也病了,我们连吃的都没有,更没有钱抓药……后来,爹娘都没了,单剩我一个……”
“爹说,如果我们遇到一个好官,会筑堤防水,会赈灾放粮,大家就不会那么惨,背井离乡去逃难,那么多人死在异乡的土地上,进不去祖坟,连埋都没人埋……所以,”他双手握拳,大声说,“我想做官!想做一个好官!我以后管的地方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陈旭日愣了好一会儿,最后深吸一口气,诚心诚意道:“小弟弟,你比我强,哥哥不如你……”
人是应该有目标的,他的目标是什么,就只是做一个医生吗?他不懂救国救民,只是想为自己谋一个安稳些的前程——可是应该去努力吧?也许努力到最后什么都没做成,也许弄脏了手,也许搅进漩涡再不得脱身,也许后悔……可是,总还是可以去做一些事,可以使悲惨的事少一点,可以让更多的孩子不再变成孤儿流离失所……
船家在外面叫他们。
陈旭日出去——雨已经停了,船家指着后边靠过来的一艘船叫道:“那边有官爷唤俺停船,说是要找搭船的客人……”
正文 第一章 费扬古
更新时间:2009…9…16 10:33:58 本章字数:2890
“皇上有旨,着陈旭日立即回京觐见……”
两船对接,确定彼此身份,打对面船上立即跳过来数人,宣读了顺治皇帝的喻旨。
乍闻消息,陈旭日意外之余,心底更浮上一股复杂且莫名感觉。
陈旭日痛恨身不由己。
他一向信奉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在现代社会,受环境左右,交际方面应酬往来,偶尔妥协是有的,大方向却一直自己把握,比如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等等。
换了时空,要忍受要适应的东西太多了:没有电视没有电脑,一到晚上黑灯瞎火,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四周静的让人心慌时,会格外想念自己那套花了不菲价钱买的音响;睡的是硬板床,如厕时抽水马桶是不要想了,连卫生纸都没有;没有暖气没有空调……
与这些生活中的种种不便相比,陈旭日最不能忍受的是,他做不了自己的主。
在京城生活了半年,好不容易对环境慢慢熟悉逐渐开始适应,“父母”一句话,他就得千里迢迢南下,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投奔陌生的亲人。
好吧,人在屋檐下,入乡要随俗,他也须善尽人子义务,不得违抗父母之命,于是重新修订对未来的规划。可就在这时候,皇帝的一句话,他又得从路上千里迢迢往回辙返!
他稍一走神工夫,对面过来一个人拱手道:“在下费扬古,奉命前来请小兄弟回京,耽误您回乡探亲,还望小兄弟恕罪……”
几位身着官服的差人,反对着中间几个常服年轻人毕恭毕敬。
那几人虽是常服打扮。然而神情倨傲。腰下佩刀。颇有些目下无尘味道。都在二十岁上下。唯有一人。看得出年龄比他人要小一截。但。虽是年纪最小。那几个年轻人举止间对他却甚是有礼。
说话地正是这个年龄最小地人。陈旭日听他说得客气。面上微笑亦透着诚恳。心下对他颇有好感。既是皇帝地命令。自己当然只有听从地份。遂拱手回礼道:“您客气了……等等。你是费扬古?皇贵妃地弟弟董鄂·费扬古?”
费扬古一愣。问道:“正是。咱们以前见过?”
“不。没有。”陈旭日下意识地摇头。“我猜地。”
陈旭日虽是学医出身。但自小喜欢看些闲书。尤其是历史类地。上至先秦两汉。下至明清民国。费扬古这个名字。他约略有些印象。
他是董鄂妃娘家兄弟。比姐姐小了六岁。却承袭了其姐办事认真、为人谦和、追求完美地性格。这位在康熙朝南征北战凭战功显赫一时地大将军。史书对他评价甚好。说他自小即懂得约束自己。在姐姐最得宠地时候。亦不敢有任何放纵自己地言行。而且抓紧时间学习文韬武略。为将来建功立业奠定基础。
打眼望去,这位素闻其名的大将军,此时尚是十三四岁的少年。眉如墨裁,斜飞入鬓,端的一副好皮相。因为眉毛长的太好,倒衬的一双眼睛也格外秀气,长身玉立,虽不失一种英气勃勃的少年味道,却也不会让人觉得锋芒毕露。
穿一身湖水青绿长袍,右手大拇指戴了个墨玉扳指,样子虽古朴不打眼,看着倒像个有年头的老东西,应该是件值钱物件,其余倒也没什么金光闪闪的东西。
“只凭一个名字,就可以猜出人是哪个,这位小兄弟受天神垂青的传言,果然不虚!”
费扬古身侧一人冲陈旭日一竖大拇指,笑道:“猜的不错,咱们这位爷正是皇贵妃娘娘仅有的一位兄弟。陈旭日,你的名字咱都听说过,就是无缘一见,这次赶的巧了,皇上派咱们出来公干,倒也一尝我等心愿。都说你是四阿哥的守护神,打今儿个起,俺硕托再无一点怀疑啦。”
他这一开口,其余几人也不好就噤口不语,纷纷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这几个都是御前侍卫,旁边做官爷打扮的却是此地差人。
也难怪他们态度如此毕恭毕敬。御前侍卫多由皇帝亲自选授,这些人基本从满洲、蒙古王公勋戚子弟、宗室子弟及皇帝所赏识的侍卫中擢其优者充任。因其接近皇帝,算得上是天子近臣,京里的王公大臣尚且不敢小觑,何况地方上的普通差役呢?当然只有小心侍候的份。
陈旭日等人离京第三天,顺治派人到陈家通传,知道他离京南下,即派侍卫随后追来。
京里领命过来的这几人中,只有费扬古不是御前侍卫。他之所以能一道前来,却是董鄂妃的主意。
董鄂氏,究其族源,原是北宋王朝宗室英宗越王赵氏的后裔,在金国时被掳至东北地区,明正统五年,族人随建州左卫西迁而到达明廷为之规定的范围之内,在冬古河上定居,遂以地为姓,称栋鄂氏。随着人口繁衍,而自成一部,称董鄂部,以久处变为土著成了女真人。
董鄂妃的父亲董鄂·鄂硕隶属满州上三旗中的正白旗,鄂硕的祖父董鄂·伦布,算是很有见识的一个人,彼时女真族逐渐发展起来,其中一些有野心的人开始崭露头角。董鄂·伦布审时度势,认为努尔哈赤有大才,遂很早就率领部众四百余人归附于他。努尔哈赤大喜,当时为其赐名为“鲁克素”,编入佐领,令其次子董鄂·席尔泰统领。
鄂硕的父亲为鲁克素的长子董鄂·席汉,论辈论,鄂硕是鲁克素长子长孙,他们这一支,鄂硕生有二子一女,董鄂妃有一兄一弟。
三兄妹性格中都兼承了父亲的谨慎认真谦和的特点,自董鄂妃以贤妃之位份入宫,一月后即擢升至皇贵妃,顺治并因此大赦天下,这种逾制之举,使得朝中无人不知董鄂妃受宠。
去年董鄂妃生子前后,父兄先后病亡,只余下一个未成年的弟弟费扬古。
费扬古在满语里有老生子的意思,不到一年时间,先后没了两位最亲的亲人,这位年仅十三岁的少年,承袭了父亲三等伯爵位。
如今,顺治谕礼部,欲封董鄂妃所生的四皇子做大清太子,朝中为此议论纷纷,虚岁刚满十四的费扬古亦受到颇多困扰。
这次因为陈旭日远行,顺治着御前侍卫来追,董鄂妃便替弟弟求了这份外差。一则让他暂避朝中纷扰,趁着春光正好,也权做一次散心之行;二则陈旭日到底是儿子的“守护神”,鬼神一事,总是以恭敬些为宜。费扬古亲自去接,一来礼节不失,而且一路上也可多加照应,防着意外发生。他们都是少年人,应该比较谈的来,日后都是自己儿子要倚重相信的人,彼此多些交情,总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PS:抱歉,昨天没有更。昨天我们这里下了一场数年不遇的大雨,大街上水流汹涌,雷声轰隆隆做响,码字码了一半,不敢继续用电脑,把电闸也拉下来。。。后来就没电了,说是雷把什么给打坏了,这片地区通通停电,据说要停水停电三天。。。今天中午终于来电了,结果,我刚买了不到一个月的路由器坏了,拿去修,人家说这种雷打坏的不给修,只能报废。。电视退回了默片时代,哪儿都没问题,就是没有声音,也不知道咋了。。。还有,分卷名俺也不会起。。
正文 第二章 回京
更新时间:2009…9…16 10:34:09 本章字数:2660
陈旭日要返回北京,依着陈伯的意思,原本打算陪他一道往回走。
自家少爷懂事归懂事,到底不过是虚龄十岁的孩子,跟着几个陌生人单独走,老管家这心里总是不详实。
陈旭日干脆利索的否决了他的想法。给爷爷和外婆等人准备的礼物都备着呢,却是父母的一番孝心,如今日子越发好过了,长辈们既不肯来京,陈伯当回老主人身边侍候。哪怕仅仅是回去做个伴也好,人年纪大了,反倒容易看淡身外物,乡下生活单纯也平静,适合围炉夜话,话说当年。要说人这辈子,其实也就这么回事,年轻时经历多多,到老了,也就靠着回忆过日子了。
离京这些日子,平日里大小事尽是陈旭日拿主意,陈伯也习惯了依从他。最后,还是由陈旭日做主,三个人分成两拨,他自己随官差返京,老管家在李黑子陪同下,继续南下。
单说陈旭日这边,往回走却比来时轻省许多。
固然是因为少了行李拖累,而最要紧的是,大家选择了骑马。
骑马可不是要比马车快的多了,也不像坐马车时,颠簸起来让人直喊吃不消。
除了他自己,其余人都是宗室或王公勋戚出身,还没马背高就开始学习骑射的主,能被挑入御前侍卫一职,弓马娴熟自不在话下,骑的马也非市面寻常马匹所能比拟,多带他这么个孩子一点问题没有。
费扬古把他们不日回京的消息先行遣人送出,提议由自己和陈旭日共乘一匹马。
他的理由很简单:第一,他的马是匹良驹,脚程快;第二,与旁人相比,他体重最轻,加上陈旭日,也就与一个健壮的成年人相当,如此马的负重最少,不致于拖累大伙的行程。
这个问题上陈旭日没有发言权,只在心里暗下决心:日后一定得找机会学会骑马。这是最快的出行方式,骑马好比是现代社会开车,终究是学会了方便,前些时候遇到的小姑娘,瞧那上马下马的俐落劲,自己总不能连个小姑娘都比不上啊。
“哥哥。你是官吗?”
将下船时。船主人地孩子。那个用功读书地男孩拉着他地手问。
陈旭日摇头。他就是一个白丁。也幸好不是官。自己对官场那套弯弯绕可是门外汉。扔到官场上也当不得大用。不过是炮灰地命。
“可你能看见皇帝。对吗?”这孩子刚刚躲在舱里听到地。其实也算不上偷听。左右船上就那么巴掌大地地儿。这帮人也没想着要遮遮掩掩。
陈旭日觉得没必要刻意说假话哄骗这个孩子。遂想了想。回答道:“偶尔吧。”
“那。等哥哥长大了。就可以求皇帝让你做官了。是不是?”
“你希望我做官?”
“嗯,”他重重点头,“发大水很可怕,一眨眼,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希望哥哥将来做大官,不要再让这样的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