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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我的男友有点怪-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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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一次回到湖心岛别墅,郑妃的心情已经截然不同。

    以前总把自己当做局外人,不插手不干预,说是冷眼旁观不为过,因为她觉得自己终究会回自己身体里去的。

    但现实告诉她,她回不去了,从今往后,她就要以这个身份生活下去。

    当然,郑妃这种转变,旁人是看不出来的。

    这破身体彻底成了自己的之后,郑妃不得不管理起来,她总认为自己还是二十四岁,绝不能变成这副可怕的样子。

    郑妃身为刘成英的老婆,每个月都有一笔生活费打到她的卡上,十几年了,但是原身硬是没有存下多少钱。她查了查自己的账户,这个月按时发过来一万五,加上卡里的余额一万二,一共是两万七。对于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来说,确时是少了点。

    郑妃毫不犹豫把钱都送去了美容院,办了一张季卡。

    美容,护肤,护发,吃营养餐,跑步,锻炼腹肌,游泳……一项都不落。

    她打心底认为自己年轻,所以训练起来是干劲十足,跟从前那个什么都不会,没追求,吃了睡睡了吃的郑妃简直有天壤之别。

    别墅里的佣人都发现了,现在,不仅是先生不爱回家,连太太也开始每天往外跑了。

    不过和刘成英不同,郑妃起每天都会回来休息。然后每天清晨,她都会出门去森蓝公园晨跑,回来冲了澡,吃些简单的早餐,才会出门。

    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来,郑妃的精气神是一天比一天好。

    平淡的日子就这么过了半个月,这天下午,刘成英又过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劲爆的消息。

    刘成英准备挑个日子,把外面的两个孩子认祖归宗。

    这消息一出来就炸了。

    当然炸的人不是郑妃,而是郑家人。郑母一连大了好几个电话过来,语气严厉,比起她女儿整个正主,情绪显得更为激动,在电话里骂骂咧咧了半天。

    郑妃谈了掏耳朵,轻飘飘说了一句:“那我和他离婚吧。”被郑母严厉阻止了之后,随后很快挂了电话。

    郑妃心里嗤笑,嫌弃的很,肯定会离婚,却不是现在。

    阿萍是第二个着急的人,头天晚上刘成英回来宣布了这件事,第二天这丫头就着急得上火了,吃早饭的时候一脸忧郁地望着郑妃。

    “表姐,你,你还好吧?”估计她忍了半天,还是忍不住出口。

    郑妃有点想笑,抬眉看她:“好了好了,我没事,你就别瞎操心了。这事儿有什么的,我又不是第一天知道,认回来又有什么大不了。该知道的人早就知道了,该嘲笑我的也都嘲笑过了,我还需要再矫情几天吗,根本没必要呀。”把餐盘推开,郑妃起身,准备出去。

    阿萍一个人还在那里纠结。

    刘成英说的把孩子认祖归宗,那是一个名分问题,没有这个名分,在别人眼里,就是私生子。而一旦他向外宣布承认孩子,这就跟之前不可同日而语了。所以在大家心里,这绝对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除了郑妃,她压根没看在眼里。

    时间就定在了农历四月二十六,据说那是个好日子。

    头一个步骤,是由刘成英带着两个孩子去乡下老家,让郑家的族长把两人的名字填上族谱。

    这事没什么难度,且先不说刘成英混的很好,但就是他原配无子嗣这一条,就足以让别人无法反驳。

    毕竟这时候,某些人认为,传宗接代可是头等大事,特别是没有儿子的话,在有些落后的地方,可是会被戳脊梁骨的。

    上族谱的事情很快就顺利完成。

    到底郑妃是原配,刘成自认为自己已经做的很好,把宴请宾客的这个事情交给郑妃。

 第10章

    “他没毛病吧,让我宴请宾客?还要摆个笑脸欢迎他的女人和孩子进门?”

    郑妃觉得对方脑子肯定有坑,不然为什么把原身当做圣母。

    阿萍却在一旁垂着脸,使劲努了努嘴说:“但如果这事不让表姐来做,外头的人更要笑话您了,说您没用。”

    “我管他们说什么!”

    “您就别怄气了,宽宽心。”阿萍安慰。

    郑妃瞪了瞪眼,她没怄气呀,就是觉得这事做得忒不地道了些。

    但不管怎么说,最后这贴着还是发了出去,后面名字依旧写的是郑妃。

    她看开了,得,爱谁谁。

    现在紧要的事情是调理自己的身体,争取变回原来的自己。

    在美容院的时候是最开心的,不得不说,把钱花在自己身上能愉悦心情,看这些美容师营养师,可爱幽默又风趣,都要哄着自己。

    多好呀。

    郑妃摸了摸自己光滑软嫩的脸,刚刚做完一套水疗呢。

    美容完了还要去买衣服,她觉得自己的腰腹好像又瘦了一点,正好奖励奖励自己。

    至于以前原来那人衣柜里的衣服,肯定是不会要了,多土气啊。

    没想到这么巧,逛街的时候碰见了秦施。

    “咦?秦先生?你怎么在这边。”

    秦施穿着白衬衣和西裤,人腰细腿长,陪着一张顾盼生辉的脸,整个人漂亮得不要不要的。

    走哪儿别人都要回头多看两眼,别吃亏了。

    郑妃眨巴这眼睛欣赏美人。

    “外出办点事。”他打量了郑妃几眼,眉眼似乎藏着一股浅淡的笑意,“你还挺有活力的。”

    “没办法呀,我这是在调节自己,不然每天自怨自艾吗?”

    “嗯,你自己想明白最好。”

    郑妃提着一手的一袋,正准备离开,秦施却叫住了她。

    “先等等,你现在没事了吧,不忙的话跟我一起去事务所。”

    郑妃问:“有什么事?”

    “有个东西要给你。”

    秦施自己开车出来的,郑妃便跟他去了。

    很快就到了。

    两人一起进去。

    郑妃看了看,除了两个员工没别人了。

    一看就没生意的样子。

    她嘴里还不说好话,“没客人啊,这么冷清,你这开下去不会开垮吧。”

    秦施在打拉开抽屉,把东西拿了出来。

    是一个下盒子,里面放着一个翠绿通透的手镯,很漂亮。

    “不用担心,生意不就来了吗。”

    郑妃故意东张西望,“哪里哪里?”

    “这镯子给你,你尽量每天戴着,你魂魄不稳,省得哪天又被什么东西给引走了,到时候了我没本事再救你一次。”

    “我魂魄不稳?那天不是还说,我的灵魂跟这具肉体已融合的差不多了的?!”

    秦施有点不想理她了。

    玩了几颗佛珠,平静了下,才道:“你不懂,别瞎说话,你魂魄不稳容易离体,因为你八字特殊,所以别人一作法就能把你的魂儿给勾来了,不然你以为这事儿真那么容易。快别废话了,东西拿好,自己去前台交费,又不是白给你的。”

    “啧,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态度可好多了,这可变得真快啊。”

    郑妃现在穷的要死,哪还有钱,只能先刷了信用卡。

    不过她现在还不知道,这手镯的好处多了去了。

    ******

    白玲玲是个优雅得体的女人。

    她身边所有的事,一向都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她住在西宾路的花园小别墅。

    这里做事的人一共有三个,都是她的心腹,用的放心的人。

    “刘姨,你告诉那两个孩子了吗?这事不能出岔子。”白玲玲穿着一身得体的修身长裙,在一旁让人给她盘头发。

    她待会儿有一个聚会要参加。

    “说了说了,少爷和小姐我都告诉他们了,我这边提醒这呢,不会忘记的。”四月二十六的宴会,这么重要的是事,谁心里会不记挂,她已经从小姐口中听见提起好几次了。

    刘姨口中的小姐少爷,是白玲玲的一儿一女,一个叫刘西琰,一个刘熙嘉。

    这有钱人家的做派,自然要叫孩子为少爷小姐。

    头发护理好之后,白玲玲看着镜子贵气又妩媚的女人,满意地点了点头。

    还没出门,刚才还说着的主人翁之一,刘熙嘉就回来了。

    “你不是说今天要和同学出去玩,怎么回来了?”白玲玲问了一句。

    “别提,取消了,真是扫兴。”刘熙嘉坐在沙发上生闷气。

    她喜欢的一位学长,是学生会成员,好不容易打听到他们今天有活动,特地让朋友也她带去,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等去了,又突然说聚会取消了。

    不仅白跑一趟,她连学长的人都没见到。

    白玲玲没有问太多,只嘱咐她最近别惹事。

    “知道了。”

    刘熙嘉读大二,二十岁,眉眼和白玲玲长得很相似,不过没有她妈那股一柔媚,面貌青涩许多,从神情中,能透出一股嚣张。

    刘英成很宠爱她,她向来不把父亲那位名义上的妻子放在眼里,现在父亲要把向公开承认她和弟弟的身份,心里就更骄傲得意了。

    白玲玲知道女儿的性格,这是在提醒她最近收敛着点脾气。

    很快到了四月二十六。

    这天,湖心岛,刘家别墅早就从里到外开始忙活起来。

    昨天晚上刘成英特地回了家,难得早上也没离开。

    郑妃从来到这里开始,这是第一次,两人在一张桌子,共用早餐。

    从他的态度表现,不用刻意观察,就能知道郑妃在他心中不算什么。

    餐桌上,一人坐一方。

    各自吃各自的,没说话。

    郑妃现在每天都是按时起床的,她在外面跑了步回来,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没等对方下楼,自顾自吃了起来。

    刘英成从书房下来的时候,看着安静用餐的郑妃,眉头就皱了皱。

    以前郑妃不是这样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回来,这人不再一味看不懂眼色般围在自己身边?

    刘英成不记得了。

 第11章

    “你记得等下去换一套衣服,今天宴会,不能穿得这么随意。”刘英成看了一眼郑妃身上的针织衫和牛仔裤,似忍了忍,终于说了一句话。

    操!多管闲事,我还用的着你说?

    郑妃低着头暗暗腹诽,心道这种话他也好意思说的出口,不觉得不好意思吗!脸皮也是厚。

    于是随随便便点了点头,放下筷子,道:“我吃好了,你慢用。”

    说完赶紧逃也似的起的走了,再坐下去浑身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阿萍快过来,帮我把衣服拿过来。”郑妃回了自己房间,懒散地瘫在软沙发上,嘴里叫道。

    礼裙是那天逛街买的,她最近瘦了许多,更好买衣服了。虽说不太乐意办这么个鬼宴会,但没有法拒绝的话,还是要打扮得漂亮一点的。

    郑妃试了试衣服。

    然后站在镜子前面,左照照右照照,末了,抬了抬下巴,问阿萍,“怎么样?”

    “真好看!表姐最近又漂亮了许多。”阿萍真心实意地吹嘘。

    “真的吗。”郑妃虽然这么问,嘴角却飞快地翘了翘。

    “当然是真的!”阿萍大声回答,以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身体瘦了好多,特别是腰和肚子,皮肤也变得白了,细嫩了很多。”

    这是实话,郑妃每天从镜子里面就能看得出来。

    她不知道自己是沾了珠子的福,也还没深刻了解到秦施口里的无价之宝的厉害。

    郑妃给阿萍也买了新衣服,她能感觉的出来,阿萍是真心实意对她好,她又不是冷血的人,记这一份情。

    阿萍果然很惊喜,脸上笑开了花,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表姐还跟我也买了啊。”

    郑妃笑了,用手指戳了一下她的额头,“一件衣服而已,怎么跟捡了金子似的,你也快去换上,等会儿陪我下去。”

    “嗯!我这就去。”

    中午十一点多,陆陆续续过来了许多客人。

    郑妃穿着一条浅紫色的长裙,她不紧不慢招呼客人,脸上既不阴暗也不假笑,是一种恰到好处地神色淡然。

    这还是她从秦施那里学来的,那人就总爱用一种处变不惊,毫无波动的脸对着别人。

    郑妃觉得,特别能唬人。

    她就学来了。

    那两个孩子,是刘英成亲自吩咐司机去接的,很快就过来了。

    还算他没有无耻到极致,没把他的女人一并接过来。

    郑妃没在下面逗留太久,本着礼貌问候了大家后,略微留了一小会儿,就瞄着机会离开了。

    刘英成有一个妹妹,今天也过来了,大概是被刘成英嘱特地咐过的,倒是做的面面俱到,帮忙应酬客人。

    刘英成这位妹妹叫刘芳菲,也快四十岁了,长了一副精明能干的相,正跟人说着话。

    一个穿深绿色衣服的人说:“我看你嫂子变了不少的样子,跟以前瞧着有点不太一样,你看她刚才说话,滴水不漏的样子。”

    刘芳菲从来看不起这个没用的嫂子,对这话不以为意,心里想,郑妃再怎么看都是一副窝囊样子,能有什么不一样,表现出不在意的模样,谁知道心里是不是呕的要死。

    脑中的想法不过一瞬间,嘴里却说着毫无营养的场面话:“我大嫂这人,从来都贤惠。”

    谁跟你说贤惠了。

    这人心里嘟囔。旁边另一个女人见状,忙给这人使了个颜色,她就住了嘴。

    刘芳菲这人最好面子,在外面一向以有一个好娘家为骄傲,她大嫂再怎么样不好也是她娘家的事,肯定是不希望在别人嘴里讨论的。

    于是大家便另起了别的话题。

    “哎,芳菲,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小姑娘是你侄女吗?”

    正巧,那边两个人过来了。

    一男一女,女孩穿着粉色的裙子,带着发箍,披着一头秀发,长得清秀淡雅,有着年轻人的娇俏。

    那男孩高高瘦瘦,身姿像一颗劲瘦的青竹,相貌自然也生的好,轮廓比较深,眼窝深,鼻梁高,薄薄的唇,非常耐看帅气。

    如果忽略他眼底眉头的一抹无法忽视的阴郁之气的话。

    刘芳菲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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