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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系统误我终身-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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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都炸到了脑海之中,让他毛骨悚然。
  这几天某件事情闹得特别厉害啊,联系到我的文里面,为什么女主走了宗教的路呢,因为这是统治手段中最简单粗暴方便快捷的那一种,就是在古代,造反的也大都喜欢打折各种教派的名义,从汉代的黄巾军到近代的太平天国,打着宗教的名义可以最快的组织起几万到几十万人的军队。
  宗教对人类的积极作用,主要是文明的早期,到了后期,往往会发生严重的排外行为,比如将异教徒烧死砸死,将教典认作真理且不接受反驳,用暴力维护宗教统治


第一百二十八章 作弊
  大河集会开始了三天,小山上空就摇晃了三天的火光和歌声。
  不过第三天的歌会时间却大大缩短,不但唱歌跳舞的人大大减少,连带着跳舞后看对眼的男孩和女孩去草丛里说悄悄话的节目也都一下子消失了。
  来自不同部落的男孩女孩彼此对望,带着不舍回去,而男孩与男孩之间,则少不了拍肩捶胸,来一场男人的约定了。
  因为明天就是大河集会最重要的日子,也是所有人都期待的那个日子。
  当月亮消失在天际,而晨曦出现在东方的时候,大河部落的男人会吹响雷兽的头骨,轰隆的兽鸣声会叫醒所有人。
  而这些来自不同部落的男孩女孩会按照性别分开,女孩们会被派去采集,在几个大河女人的带领下,她们将会前往山谷或者树林,凭借她们从小学到的本领,上树摘果,草间寻菜,等到太阳将要消失的时候回到这里,向所有人展示她们一天的收获。
  如果说懵懵懂懂的男孩们的眼睛里只有少女的脸庞和身躯,而眼光老辣的各部落首领,则已经斤斤计较于女孩们的乳房和臀部的大小是否适合生育,还有她们采集食物的熟练程度了。越好生育、采集食物越多的女孩,在大河集会上越受到欢迎。
  不过明天更是男孩们的日子。
  除非身有残疾或者身怀绝技,不然大多数女孩采集的植物虽然有多有少,但是不会相差太多。但是男人的狩猎可就大不一样了。
  比起低头挖掘地上的草根和块茎,狩猎需要更多的勇气、力量、机敏以及……运气。
  有人奔跑一天连一只兔子都没有能够带回来,而有人却能扛回来一只鹿,这一天,有人会因为一无所获而羞愧无地,也会有人因为勇敢而名扬各个部落。
  失败者只能缩在没人的角落里哀嚎,而能够带回来最多猎物的男人,则会获得勇士的称号,男人们会崇拜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而女人们,则会将鲜花和果子捧到他的身前。
  毫无疑问,每次大河集会出现的勇士,不但英勇的名声传遍周围部落,勇敢的行径被作为传说来传唱,而且几乎都可以拥有最美丽最能干的女孩作为伴侣。
  而那些失败者,就算这两天可以凭借歌喉和舞蹈,或者礼物获得不少女孩的芳心,但是如果在狩猎中毫无收获,那么之前获得种种成就如同初春的冰雪,很快就会了无痕迹,女孩们也会离他而去,投入那些胜利者的怀抱。
  但现在,没有一个男孩会认为自己会输,他们躺在被月光笼罩的草丛里,为了明天的狩猎养精蓄锐,而睡梦中,已经满是带着满满收获归来时收到的欢呼,和女孩们簇拥过来的笑脸了。
  但是在石洞部落的小窝棚间,火光照耀下,几个少年少女的脸上都是一片严肃的表情。
  罗琦坐在他们中间,神情同样严肃的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一样东西。
  “这是什么?”白茅小心翼翼的问道。
  那是一根笔手掌略长的木头,在木头的顶部,用藤条绑着一个长而宽的石器。
  这是什么?
  罗琦没有说话。
  她用这个临时做成的简陋小铲子给周围的人展示了一下用法,只需要将石器插入泥土,然后握住木头向上稍微用力,一小块泥土就此被挖开,露出下面带着白茬的草根。
  在日常的采集之中,女人们采集植物的根茎一般是采用“拔”的方法,拉住植物露在地面上的叶子用力拉出泥土,露出下面的根茎。如果植物的根茎比较长,或者植物的叶子比较少,那么就很难“拔”出来,只能依靠女人们用手慢慢的刨开泥土,挖出根茎了。
  但是眼下,这个小小的“铲子”,只需要一插一顶,就能省去不少的功夫,而且还不会弄脏手,那几个女孩一看,眼睛都已经亮了起来。
  作为一个天朝人,罗琦对怎么应付考试再拿手不过了。
  在知道考核具体的内容后,她更是在论坛里面集思广益,给石洞部落想到了不少取胜的妙招。
  女孩子们负责采集工作,看似没有多少技术含量,但是一把方便的工具,绝对能够让她们的效率大大提高。
  至于男孩子们吗?
  那就更是重中之重了。
  经过前几次的教训,论坛玩家们这次给的建议都相当的接地气,充分的考虑到了石器时空的特殊情况和落后的发展状况,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网?”
  少年们当然不会认不出这个东西,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这种叫做网的工具让他们能够捕捉飞鸟游鱼,成功的填报肚皮。
  但是。
  “我们要去的地方不一定有河流啊。”
  “而且打猎的时候是大白天,不容易捕鸟的。”
  石洞人捕鸟,一般都会选择夜晚,因为鸟儿会群居在矮小的灌木丛中,加上烟熏,很容易让这些鸟辨认不清方向,昏头昏脑中就一头扎向了网。但是在白天的话,用网捕鸟的效率就会大大降低。
  “不是网,是网里面的东西。”罗琦捂着脑袋几乎要呻吟出来:拜托啊,现在用网捕鸟捕鱼还是技术封锁阶段,怎么好随便拿出来?!
  咦,网里面装的是什么?
  一个少年眼疾手快的伸手拿到了那个黑黝黝的果实,外面是坚硬枯燥的外壳,里面已经掏空了,放着的是一些煮熟的植物种子,里面还加入了一些暧昧的红色粉末。
  “这是?”
  “麻麻果的花?”白茅第一个认出来那些红色粉末的真实身份,随即皱紧了眉头:
  麻麻果这种植物有着夸张艳丽的红色花朵,以及童颜鲜艳欲滴的红色果实,但是不管是贪嘴的小孩还是急于饱腹的大人,谁都不会将手伸向这种植物,因为不管是叶子还是花朵果实,哪怕只是吃了一点点,也会嘴舌发麻,头脑发晕,甚至一睡不醒。
  在石洞人眼里,这是触碰不得的毒物。
  但是罗琦一脸严肃的将混合着麻麻果的食物给了男孩们:“这些东西不是给你们吃的,要是你们实在遇不到猎物,就将这些食物撒到地上,然后离得远远的,女神就会恩赐猎物给你们。”
  打猎还是太危险了,论坛玩家们商量的最后结果是:
  上麻药吧!
  自然界中具有麻醉效果或者说具有昏厥效果的有毒植物很多,而且大多数动物的毒抗性是比较弱的,吃几个熟透的果子就能醉倒一大片了。
  最近是开学了吗?感觉看的人少了好多ㄒoㄒ


第一百二十九章 暗猜
  为了养精蓄锐,少年们已经早早的去睡了,倒是压力比较轻的女孩子们,还在拿着刚到手的小铲子东铲铲西铲铲,试试这新到手的工具。
  在树顶上有一种蓝色羽毛的鸟儿,它们的羽毛颜色亮丽富有光泽,特别是在阳光下,甚至有几分金属的凛冽,而这种美丽的羽毛只属于雄鸟,雌鸟的羽毛不但没有那种光泽甚至连颜色都只是暗淡的灰色。但是到了春天,为了讨得雌鸟的欢心,雄鸟需要彼此竞争,更是要在雌鸟面前大现殷勤,抖动尾羽展开翅膀,充分的展现自己羽毛的美丽,为了争夺雌鸟的青睐,这种素来温顺的鸟儿甚至还会大打出手,直啄到对方羽毛乱飞,落败而逃。
  在草原里面群居的白耳豹,和另一个时空的狮子一样,都是一只雄性和几只雌性一起生活抚育后代,年轻的豹子或者狮子只有打败了老豹子或狮子,才能获得交配的权力。但是那些雌狮子并不是被动的胜利品,相反,她们才是主动的选择者,如果不满意新来的年轻雄狮,母狮们会合力将它赶走。
  大自然就是如此的奇妙,它给予了人类中的男性更多的力量和更为发达的肌肉,
  力量稍弱的女人却因为负责生育而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力。
  而一个年级稍小的女孩碰了碰白茅的手臂:“你说这次谁会赢?”
  旁边的几个青年男女也都没睡,他们兴致勃勃的也加入了讨论的大军之中。
  “大河部落的那个最高的,力气很大,我试过,一只手能拎起一个人来。”
  “光力气大有什么用?你们看没看到蓝纹部落那个羽毛最多的小子,机灵的很,跑起来就像是一阵风。”
  “欸欸,你们没看到那个山岩部落的少年吗?他力气不是最大,跑的也不是最快,但是他可以用石矛将半空中的苍蝇打下来。”
  “你们说的这些都没有用,打猎最重要的还是运气。”
  站在一边的虎牙立刻就表示了反对:“什么叫做运气啊?明明是勇敢!就算你遇不见猎物,你遇到了猛兽,将猛兽打倒,你获得的荣光是胜过带回猎物的。”
  他当然有资格这样说,在他参加大河集会狩猎的那一次,他在这样的狩猎之中没有带回任何的猎物,但是他带回来了一只带着血痕的长牙虎的牙齿,于是名声立刻传遍了周围部落,直到今天,不少孩子还听过“杀虎勇士”的故事。
  “就是运气。”但是小女孩坚持自己的看法:“看看水鹿,他不就是因为运气才打到那一头猎物的吗?”
  水鹿的名声传遍周围部落,不同于虎牙剑走偏锋的勇敢,水鹿是实打实的打回了一头成年的水鹿,所以来到石洞部落后格外的受尊敬。
  水鹿个头极大,壮实的如同小牛犊,而且头上的角大而尖锐,在它们发情的时候,两只公鹿会用头上的大角进行搏斗,胜者才拥有资格和母鹿交配,而如果被这样的鹿角用力一顶,就算是成年人也会被顶出去好几米远,再用鹿角一踏,能当场出人命。
  所以这种危险的素食动物,历来都需要整个部落的男人一起狩猎。
  而当水鹿拖拉拽着那个体重不输于自己的猎物走出树林的时候,轰动了整个大河集会。
  “能带回猎物的男人受人尊敬,但是最勇敢的男人才会成为部落的首领。”虎牙可不认为自己会输:“水鹿打猎很好,可是在小河部落里,能够作为部落首领的,还是最勇敢的豹爪。”
  豹爪,听名字就知道了,他也是在这样的大河集会狩猎上,遇到了一只黄豹,在一番激斗之后,他成功的留下了豹子的爪子,并以此为名。
  虎牙的说法并没有错,水鹿和豹爪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在水鹿打到一只大猎物后,不少人都猜测小河部落的下一任首领将会是他,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他居然会离开小河部落,作为火石的伴侣“嫁”到石洞部落来,而豹爪,也成功的成为了小河部落的首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和弟弟的感情却江河日下,几乎当成了仇人。
  “那个,楼主啊,你有没有觉得他们遇到的野兽有点多?按照比例来算,他们狩猎的时间都是一天,怎么遇到的不是豹子就是老虎?”宫斗论坛里,一个玩家小心翼翼的问道。
  一言激起千石浪。
  “对啊,我也觉得奇怪,平常狩猎的时候,男人们也是隔个好几天才能看见一次狼,怎么到了这个大河集会,猛兽都是成堆的出现?上面不是说了,每年都有好几个部落的人,因为遇到猛兽就gameover了。”
  “没什么不可能啊,你们看,大河集会的狩猎本来就是放在猎物最多的地方,猎物多,猛兽不也就多了嘛。”也有人持不同意见。
  “是啊是啊,孩子们去的本来就是最危险的地方狩猎嘛,听说那个地方平常大河部落自己都不怎么去的,就是因为野兽太多,老有伤亡。”有人附和道:“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些野蛮部落的男孩都有成年礼,不是去杀一只狮子就是去带回来敌人的头颅,现在这种这是去有危险的地方打猎,已经够好的了。”
  “楼上的都错了,最重要的一点不是猛兽太多,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从虎牙到豹爪,几乎都是每个部落最勇敢最能干的那个男人,会遇到最厉害的野兽。而他们能够扬名,都是因为他们本来认为必死无疑,但是却成功脱身。我就奇了怪了,难道狮子老虎也有定位系统,专门在那些最强的男人面前出现?”
  “你刚才说,所有部落最厉害的男人,都会遇到长牙虎那个级别的猛兽?”罗琦问道。
  “几率很大。不过有一个部落例外,他们部落里的勇士从来都是带回满满的猎物,而很少遇到虎豹的危险。”
  “哪个部落?”
  “大河。”


第一百三十章 老人
  大河部落的火光已经熄灭,大多数族人已经窝在山洞或者土坑里面进入了梦乡。
  大河部落居住的山谷气候宜人,物产丰富,但是用来居住的山洞却很是尴尬,只有部落里面有身份有能力才能够获得在山洞之中睡觉的权力。
  但是在山洞的不远处,隔着百十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山洞。
  这处小山洞当然比不上前者的宽敞,但是舒适却远远超过了。虽然现在已经是春天了,但是小山洞中还是升起了一个火堆,暖烘烘的烤着地面。
  在小山洞背风的一侧,是居住在这里的主人的床铺,用最柔软的干草厚厚的铺了三层,然后又放上了棕树的树皮,躺在上面如同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温暖而踏实,最奢侈的是,床铺上还有一整只狼剥下来的黑色狼皮,睡觉的时候可以盖着取暖。
  大河部落的富足胜过了周围部落,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有一件兽皮衣服,哪怕是脏乱破败不堪,好歹也是兽皮,比那些经常用树叶和干草来遮蔽身体的部落要强得多了。而这个床榻上的狼皮,仅仅从毛发上判断,也能看得出属于一匹健壮而且强大的公狼,剥下来的狼皮很大,足够盖住一个人的身躯,而且狼毛油光水滑,看得出这头狼在生前的营养一定很好。
  这样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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