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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七十年代活色生香-第54部分

小说: 七十年代活色生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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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沈丽华在心里说,谁跟你是咱呀!
  好不容易到了山下的破庙门口,沈大壮朝屋里大声喊了一句:“老栓叔婆在家不?幺妹摔了腿,我送她回来了。”
  沈庭生的爷爷叫沈老栓,那个年代女人大多数都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根据自己家里的排行叫几妹几妹什么的,嫁了人之后,人家就叫她老栓家的,这沈大壮跟沈庭生是同一辈的,就叫她老栓叔婆了。
  沈家奶奶正在灶房里烧火准备做午饭呢,听到喊声赶紧出来:“是大壮啊,幺妹咋了?”
  沈大壮有些过意不去地说:“都怪我家这臭小子,这不是跟幺妹一块儿上山玩嘛,这一不当心就掉到沟缝里去了,幸亏没啥大事,就是崴了脚,要不咱先进屋去,我给她看看。”
  “那可真是多亏了你了大壮!”沈家奶奶感激地说,她就说呢,怎么大半天见不着幺妹的人影,还以为她跑哪儿玩去了。
  沈大壮进屋把沈丽华放到凳子上,蹲下来拉起她的脚踝来看。
  沈丽华瞧见他那蒲扇般的大手,握着自己的脚踝就跟握着一根筷子似的,似乎不用用力就能轻易地掰折成两半,吓得她尖声大叫起来:“别折断我的脚!”
  在她小小的心目中,沈大壮就是恶魔一样的存在,是别人家大人吓唬孩子的时候说你再不怎么怎么样,我就叫沈大壮来打死你那种。
  沈家奶奶忙说:“幺妹别怕,你大壮伯伯会看,给你看好了就不会疼了。”
  说起来这沈大壮还真有点了不得的,他爹当年是给地主老爷养猪和杀猪的,这猪养得多了,有了经验,一般有点什么小毛病的也难不倒他,再加上杀猪也杀多了,对猪的骨骼、身体结构十分了解,圈里的猪折了腿什么的也能治好,慢慢地就成了一个颇有经验的老兽医。
  一开始是村里其他人家里养的牲畜有了什么小毛病就来找他,后来慢慢地,地主老爷家的其他下人、或者村子里的穷人得了点儿什么头疼脑热的小毛病,或者在山上不小心崴了脚,跟人打架不小心打折了手什么的,都来找他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不是找大夫贵嘛,穷人命贱,花不起那个钱,只能急病乱投医了,沈大壮他爹也不收别人的钱,但凡上门来求医的,哪怕是拎两根红薯或者揣一兜山上捡的毛刺果呢,只要有口吃的就行,他也尽心尽力帮人家医治,倒也被他治好过不少人。
  沈大壮自小就跟着他爹养猪杀猪,把他爹那一身赤脚兽医的本领也学过来了,特别是正骨的手法,比公社卫生所的赤脚医生还强。
  到后来不是解放了嘛,地主老财家也没了,沈大壮也成了个普通的社员,没有猪给他杀了,就乖乖地每天上工挣工分。
  但大队里老一辈的都没忘了他家祖传的一手手艺,到现在还有不少人,有个跌打摔伤的,都找他治呢!
  既然阿婆都出声了,沈丽华也不敢再嚷了,闭上了眼睛不敢看。
  奇怪的是那么粗大的一双手,捏在她脚上居然轻轻的,一点儿也不疼,还带着一点粗糙的暖意,一点一点地按压着她的脚踝:“老栓叔婆,没啥大事,就是有点儿脱臼,我给她正上就没事了。幺妹,待会儿会有点儿疼,你忍着。”
  说完,沈丽华还没反应过来,脚踝上猛地疼了一下,然后就没了,不疼了。
  她奇怪地转了转脚踝,这就好了?
  沈大壮连忙按住她的脚:“别乱动,这几天最好都别到处乱跑,歇几天就没事了,保证你跟以前一样活蹦乱跳的。”
  沈家奶奶从屋里拿了一包红薯面和玉米面各掺一半的饼子出来,这是她刚刚准备的中午饭,硬是要塞给沈大壮:“大壮啊,今天可真是多亏了你了,这些饼子拿回去吃吧!”
  沈大壮死活不肯收:“不用不用,幺妹弄成这样,还不都是我家这个臭小子害的,您不怪我就好了,我怎么还能拿您的东西呢!”
  沈大壮身强体壮,沈家奶奶拗不过他,只好嘴里不停地说着感谢,又让沈丽华赶紧谢谢人家,却不想沈丽华绷着个小脸,把头扭到一边,就是不肯说。
  送走了沈大壮,沈家奶奶板起了脸:“幺妹,阿婆平时是怎么教你的,怎么能这么没有礼貌呢?”
  沈丽华小脸憋得通红,双手拧着自己的衣角,低着头就是不说话。
  沈家奶奶觉着有些不对,严肃地问她:“幺妹,你老实跟阿婆说,是不是谷仓欺负你了?”
  “没有!”沈丽华立刻大声说。
  沈家奶奶疑惑地问:“那你怎么这样?”自家孙女自己教出来的她知道,从小就乖巧懂事,嘴巴又甜,见人就亲热地打招呼,像今天这样扭扭捏捏的还是第一次。
  沈丽华憋了一会儿,终于说:“谷仓他爸不是好人,我不想理他。”
  沈家奶奶面色一冷:“谁教你这么说的?”
  “别人都这么说,说他打死了他婆娘,是坏人!”沈丽华撅着小嘴儿,气愤地说。
  “你这孩子!唉……”沈家奶奶叹了口气,“以前当你是个小孩子,就没跟你说,谁知道你听信了这些话呢!”
  为了让沈丽华不再误会下去,沈家奶奶好好给她说了一下沈大壮家里的事。
  他婆娘确实是在生下谷仓没多久之后就死了,但并不是他打死的,而是生病病死的。
  沈谷仓他娘是以前沈大壮他爸干活的那家地主老财家的小姐,打倒地主以后,地主家的小姐当然也被批|斗了,小姐的身体本来就娇弱,被折腾得生了重病,眼看就要活不成了。
  沈大壮念在以前地主家对自家还算不错的情分上,跟大队里提出要娶地主小姐当婆娘,把谷仓他娘接了回去,好生照顾着,才终于保住了一条性命。
  可是沈大壮原本大有前途的贫农身份,也被地主小姐给拖累了,在生产队里给人说闲话,扔牛粪不说,连挣的工分和分的口粮都变成了最少的。
  地主小姐的命虽然救回来了,却落下了病根,身体虚弱得很,平时也干不了活,整个家都靠沈大壮一个人撑着。
  有一天他收工回家,却发现队里几个好吃懒做的二混子正在他家里,想要欺负他婆娘,当时说的话非常难听,说什么地主小姐的身子,凭什么沈大壮那个大老粗能尝,他们就不能尝,当然这些粗俗的东西沈家奶奶就没跟沈丽华细说了,只是一语带过,说那些人要欺负地主小姐。


第82章 
  沈大壮一气之下; 抡起钵大的拳头就把人狠狠地揍了一顿; 把人揍得鬼哭狼嚎的; 伤得在家里躺了半个月才好,为此沈大壮又被生产队里狠狠地批了一通; 还罚了半年的工分,作为赔偿赔给了被打的那几个人。
  从那以后,沈大壮凶悍的名声就算是传出来了; 可能是那被打的几个人故意煽风点火,到处都在说他天天在家里打婆娘,传来传去就传得像真的一样了。
  后来沈谷仓他娘生了娃娃之后,身体更是一病不起; 没多久就过去了; 外边更是传得有板有眼; 说是他活生生地打死了自家的婆娘。
  这其中的真相沈家奶奶却是清楚得很; 当年两家的关系还不错,他们是亲眼看着沈大壮长大的,那是一个老实可靠的好孩子; 婆娘生病的时候; 他要干活没空照顾; 还来求过沈家奶奶去帮忙照看过一段,沈大壮对地主小姐可好了; 从来都没动过她一个指头。
  沈谷仓他娘临死前还抓着沈家奶奶的手说,她这辈子对她最好的人是沈大壮,她最对不起的人也是沈大壮; 还说等她走了以后,让沈家奶奶帮忙,给大壮说一门好亲事呢,这一回一定要找一个身体健壮能干活的农村妇女,千万别找她这种成分不好,只会拖累人的了。
  不过后来沈家的事儿也多,也就没顾上他这头了,沈大壮也从来都没想过要再找一个,一心拉扯着他那个体弱多病,好像怎么也长不大的儿子,过着爷俩吃饱了,全家不饿的日子。
  沈家奶奶跟沈丽华说这些,只是不想她跟村里的那些无知妇人一样,把情深义重的沈大壮当成了一个坏人。
  沈丽华点点头,又想起了一件事:“阿婆,我答应了带谷仓去咱们家地道那边的林子里摘香菇,怎么办呀?”
  当时沈丽华说这话真的是一时冲动,脑子一热就脱口而出了,现在才想起来,她哥和谢姐姐都千叮万嘱,告诉过她这是他们家天大的秘密,打死也不能告诉别人的。
  但谷仓当时能够信守承诺,叫人回头来救她,难道她连一个臭小子都比不上,要说话不算话吗?
  这事对沈丽华来说,就成了一个大难题。
  沈家奶奶大惊:“你把地道的事跟谷仓说了?”
  沈丽华摇摇头:“我没说,我就说等他找人来救了我,我就带他到一个特别好的地方摘香菇。”
  沈家奶奶松了口气:“这有啥,你随便带他到山上去不就得了。”
  这不就是骗人嘛,沈丽华有点儿不太乐意。
  傍晚沈庭生收工回来,来不及坐下喝口水歇口气,拿起家里给准备好的晚饭,就准备跟王卫青一起钻地道,晚饭打算就在地道里一边走一边吃,省时间。
  他们现在已经开了三块地,一块种了红薯,一块种了玉米,还有一块打算种上土豆和南瓜,赶一赶的话还来得及在秋收的时候收上一造,这些粮食都收下来的话,今年冬天两家人都用不着挨饿了,多出来的拿去卖了还能过个好年。
  接下来再开的地就准备种上各种蔬菜了,现在黑市上新鲜蔬菜也是很受欢迎的,要是卖不完,还可以晒成菜干,自家吃或者拿去卖都行。
  沈庭生和王卫青这俩人干劲十足,恨不得全身的力气都花在这些能够给他们带来好生活的土地上,哪里还顾得上吃饭啊,拿点干粮在路上顺便填饱肚子就算了。
  结果被也是刚进门的谢华香看见了,生气地拦住了他们:“哪有这样的,要钱不要命啦,好好吃顿饭能耽误多少工夫啊,都给我坐好了,慢慢吃,吃饱了歇会儿才能走。”
  两个大男人只好乖乖地坐下吃饭,吃完饭又歇了个十分钟,这才站起来准备出发。
  平时一听说他们要去钻地洞,沈丽华立马就兴高采烈地背着个小背篓跟上了,可今天沈庭生都要动身了,却不见幺妹有什么动静,不由得有些奇怪:“怎么,幺妹今天不去了?”
  “不去了。”沈丽华闷闷地摇了摇头。
  沈家奶奶帮她说:“她今天上山玩,崴了脚,走不动呢!”
  沈庭生居然“哈哈”笑了起来:“瞧你,这么个大姑娘了还贪玩,现在知道怕了吧!”
  谢华香白了他一眼,连忙走过去看沈丽华的脚:“有你这么当人哥哥的嘛!幺妹,脚伤了怎么不早说啊,我看看,还疼不疼啊,要不咱们去公社卫生所看看?”
  “不用,没事,不疼了,歇两天就好。”沈丽华小声说。
  谢华香小心地检查了一下她的脚踝,确定真的没事这才放心:“下次当心点儿啊!”
  既然幺妹不去,沈庭生就不让谢华香去了,免得到时候要她一个人走过这么长的地道自己回来,谢华香也觉得要她大半夜的一个人走在那狭长昏暗的地道里太过渗人,索性也不去凑热闹了。
  沈庭生跟王卫青来到山里,却意外地发现,他们辛辛苦苦种下的红薯地,居然被拱了,旁边的竹篱笆给掀翻了一个角,刚种下去的红薯秧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还被啃掉了不少,看着两人一阵心疼。
  两人对着一地的狼藉好生研究了一番,沈庭生一脸沉重地说:“从留下的痕迹看,像是野猪。”
  王卫青也点头说:“像。”
  两人的心情都有些严重,还记得两人都还是半大孩子的时候,生产队的人曾经在山上发现了一头野猪,当时几乎全队的青壮年劳力都上阵了,连他们这些半大的孩子都在旁边助阵,也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野猪给抓住了。
  那家伙可不得了,皮糙肉厚的,连锄头敲上去都不痛不痒,力气又大,还有两个尖尖的獠牙,要真是被它撩中了,恐怕得去掉半条命,对于山上的猛兽,除了老虎、狼之外,对他们来说,最可怕的恐怕就要算是野猪了。
  可是老虎和狼他们都只是在老人家讲的老掉牙的故事中听到过,但听老人家说,近几十年都没有见过这些野物出现过了,这野猪他们这辈子也只是第二次遇见。
  不过野猪肉可真是香啊,当时打的那头大野猪,宰了全队的人分掉了,每人都能分到一小块肉,那肉比队里自己养的猪肉更韧更香,也更有嚼劲,哪怕过了那么多年,都还记得清清楚楚,那香喷喷的野猪肉味道。
  如果现在他们是在大队附近的山里,就可以找上整个生产队的社员,一起来搞定这头野猪了,可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不敢硬碰硬啊!
  “庭生哥,咋办?”王卫青担忧地问,这野猪力气大得很,就算再把竹篱笆弄好了,下次还有可能会被它拱怀,说不定其他的两块地也要遭殃。
  沈庭生也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那畜生知道了这里有吃的,下次肯定还会再来的,咱们不能坐以待毙。”
  “那怎么办?要不今晚在这儿守夜,然后跟它拼了?”
  沈庭生笑骂:“要拼你拼,我有媳妇有妹子,才不值得跟那畜生拼命呢!”
  “那不然你说咋办,总不能老让它来吃吧,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
  “说你一根筋还真是的,硬拼不成,还不能来智取的吗?”
  “怎么个智取法?”
  “来,今天先不干别的活儿,咱们挖陷阱。”
  沈庭生他爷以前打过猎,知道一些挖陷阱的方法,也教过沈庭生,只不过是没啥实践经验而已。
  当下他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透,仔细去观察了野猪留下来的痕迹,然后在如果它今晚再次过来的必经之路上用树枝划了一个圈,对王卫青说:“就这儿,咱们先挖个洞。”
  野猪个头大,所以陷阱也要挖得够大够深,免得它掉不下去。
  这个大陷阱挖完,天色也已经黑透了,两人坐下来吃了一点带过来的干粮,歇一口气之后,点燃了篝火,又找了一些树枝,将其中的一头削得尖尖的,然后尖头朝上埋在了陷阱里。
  最后在陷阱上面搭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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