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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七十年代活色生香-第67部分

小说: 七十年代活色生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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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察到她的不对劲,沈丽华疑惑地拉了拉她的袖子:“谢姐姐,你怎么了?”
  “哦; 没什么,收到了一封信,幺妹; 要不你先去那边等我?”
  “哦; 好的。”沈丽华乖乖地走到另一边,抬头看着邮政局宣传栏上贴着的文件和报刊。
  谢华香“唰”地撕开了信封; 抽出里面的信纸,压抑着内心的厌恶,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郑永华果然不认为谢华香是自愿去插队的; 他在信里向谢华香解释,他确实是让人撤了她插队的名额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出了这样的岔子,他保证一定会好好调查一下看是谁做的手脚,保证不让那人好过,并且让谢华香放心,他一定会想办法让他快点回来的。
  同时,郑永华还不要脸地在信中表达了对谢华香的思念之情,还抄了一些酸溜溜的诗歌啊什么的倾诉钟情,看得谢华香恶心透了,随手就把信撕成了四半,然后团成一团,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箱里。
  然后她还掏出手帕来擦了擦手,似乎要把那股恶心的感觉擦掉,最后才走过去找沈丽华:“咱们走吧!”
  “现在回家了吗?”沈丽华问。
  “还没到时间呢!”她们跟沈大队长约好的下午四点在桥头等的,现在才两点,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咱们先去百货大楼逛逛。”
  谢华香原本最担心的,是她离开之后郑永成气不过去为难她的父母,不过现在看起来郑永成并不知道她是故意去下乡的,而且也没有要牵扯到她父母的意思。
  也是,对郑永成来说,她不过是一个有点儿吸引他的兴趣的漂亮姑娘而已,又不是要结婚的对象,他才不会费心思去找她父母什么事呢,谢华香觉得,还是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反正她不理他,郑永成那个人本来就没什么长性,说不定过一段时间又遇上了更感兴趣的人,很快就把她抛之脑后了也说不定。
  她们两人离开邮政局之后,一个高瘦的身影走到了谢华香刚才扔掉信件的地方……
  “原来是这样,真不要脸!”彭月看着手中拼凑起来的皱巴巴的信纸,一脸鄙夷地说,原来庭生哥看上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勾三搭四的女人,她看到手中的信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立刻把这封信拿去给沈庭生看,可是转念一想,又顿住了,仅有这么一封信,万一沈庭生不相信怎么办?
  难道要她跟那样的一个女人去吵架、去争辩吗?简直就是自贬身份!彭月是绝不肯承认其实自己是吵不过厚脸皮什么都敢说的谢华香的。
  彭月仔细地分析了一下,其实她最主要的并不是揭露这个女人的真面目,而是让她离开安吉大队,她一直认为,沈庭生之所以不喜欢自己,完全是因为出现了谢华香的缘故,只要这个女人离开了,他自然就会回心转意。
  是的,哪怕到了现在,彭月也还是认为,沈庭生其实是喜欢过自己的。
  彭月看了一眼信封上详细的寄信地址,嘴角勾起一抹笑,她就不信了,当回城的机会摆在眼前的时候,谁还会选择留在这里过这种拼死拼活地干活还吃不饱饭的日子。
  到那时候,沈庭生自然就会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
  谢华香自然不知道有人偷偷地捡起了她扔在垃圾桶里的信,还打算冒她的名义给来信的人回信,她努力把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抛之脑后,欢欢喜喜地跟沈丽华一起逛百货大楼。
  说是百货大楼,其实也就两层楼而已,上次跟沈庭生一起来县城的时候没来得及进去细看,这次趁有时间,便好好地逛了一番。
  一楼是日常用品区域,锅碗瓢盆、灯油火蜡,这些过日子的东西,应有尽有,还有一些不常见的副食品,比如说用漂亮的糖纸包装的水果糖,看起来香喷喷的核桃酥,散装的饼干什么的,用大大的透明玻璃罐子盛着,摆在柜台上面。
  这些东西对于谢华香来说早就见惯不怪了,可绝大多数都是沈丽华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一路逛过来,她的嘴巴几乎就没合上过,一直不停地惊叹,不停地问谢华香那些是什么,用来干什么用的。
  谢华香不由得有些埋怨沈庭生,这人怎么回事,自家妹子养这么大了,居然也没好好带她逛过百货公司?把一个女孩子培养得这么孤陋寡闻真的好吗?
  百货公司的售货员们自然是爱理不理人的,她们有这个资本,能够来这里上班的,家里肯定是有一定关系的,再加上她们的职业特殊,什么新鲜紧俏的货品,都有内部优先购买的权利,接下来才是通知跟她们关系比较好的人过来买,剩下的那些,才会摆在柜台上,让普通群众选购。
  所以她们也习惯了被人追捧着,看见谢华香她们没什么关系的普通顾客,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了,也就是她们穿着还算时髦,特别是这个长得白皙苗条的姑娘,看着就是出身良好的气质,所以在她们偶尔询问起什么货品的时候,才会耐着性子回答。
  要是其他一脚黄泥的乡巴佬,她们才懒得理呢,反正都是买不起的,懒得浪费那个口水。
  谢华香给沈丽华挑了一个结实的铝制饭盒,长方形带盖子还带一个把手的那种,盖子上还印着一只正在啃竹子的大熊猫,另外又配了一个铝勺子,放进饭盒里刚刚好。
  还别说这个年代的东西质量就是好,虽然款式不怎么样,但东西是真的厚实,一看就能用好多年都不会坏的样子,沈丽华一边眼巴巴地看着这个饭盒,一边有些不安地说:“谢姐姐,还是不用买了吧,我带家里的陶碗去用也可以的。”
  家里用的陶碗都是乡下烧的粗陶,只讲究实用性丝毫不讲究美观性的那种,他们家里用的,还大多数都是用了许多年,崩角缺口的,用是能用,可真要是带来学校,怕是不被那些县城的学生们笑掉大牙。
  孩子嘲笑别人不一定有什么恶意,可是对被嘲笑者的影响,却恐怕是一生都难以磨灭的,谢华香怎么可能会让她有受到这种伤害的可能?最重要的,又不是买不起。
  现在的人,都是很有攒钱的意识的,今日饱来不知明日饥,都是饿过肚子吃过苦头的人,家里有了余粮肯定是要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的。
  可谢华香却完全不是这样,别说她知道沈庭生未来的人生发展轨迹,就算不是这样,对于经历过后来经济飞速发展时期的人来说,攒钱真的是件最没意义的事,现在很不容易才能攒下的十块钱,到了二十年后,也就不过是一顿早饭钱而已。
  所以当然要趁手里的钱还最值钱的时候,尽量发挥它的最大功用了。
  “那可不行。”谢华香反驳说,“这是给你蒸饭用的,家里的陶碗没有盖子,要是带了什么好菜去蒸,那还不得让人偷吃掉啊!”
  沈丽华一听,这可不行,她现在还处于把好吃的看成天那么大的阶段,被人偷吃那是决不能容忍的:“那还是买吧,用刚才卖干木耳得的钱买。”她在谢华香的耳边小声说。
  谢华香笑道:“用不着你出钱,你的钱还是留着上学以后自个儿零花吧,到时候离家在外,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说完,谢华香对售货员说:“我就要这个饭盒跟勺子,多少钱?”
  售货员看了她一眼:“有工业券不?”
  谢华香点点头:“有的。”来插队之前,她妈胡爱春想方设法给她换了不少全国通用的票证,几乎是把家里未来两年能够得到的票证都许出去了,才换来这些让她带在身上,就担心她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买不到。
  幸好谢华香知道很快这些票证就会退出历史的舞台,就算是留着也没什么很大的用处,不然的话她也不忍心平白无故地接受父母的这份馈赠。
  “饭盒两块五,一张工业券,勺子八毛,不用券。”售货员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小本子,在上面写下货品的详细信息。
  谢华香拿出裹着钱和票证的手绢包,找出一张工业券和一张两块、一张一块和一张五毛的钞票,递给了售货员。
  售货员“唰”地一下从小本子上把刚才写的纸条撕下来,连同谢华香的钱一起夹在了一块木板子上,木板上还带着一个钩子,她把木板挂在了头顶上的一根拉得笔直的铁线上,然后熟练地用手一推。
  那木板也“唰!”地一下,顺着铁线平稳地滑动到了角落里,然后缓缓减速,正好停在一张桌子的上方,那里有个带着蓝色袖套和黑框眼镜的男的,抬起头来,摘下了木板,在桌面的算盘上噼里啪啦地打了两下,然后拉开抽屉,慢条斯理地找出两毛钱,夹到了木板上,干净利落地推了回来。


第102章 
  这时候售货员已经把谢华香她们买的勺子放进饭盒里面,然后拿一张牛皮纸把饭盒包了起来; 随即取下木板上的两毛钱; 一起递给了谢华香:“拿好了。”
  沈丽华看得好生有趣; 寻思着要是以后家里也能弄个这样的东西就好了,要递个什么东西都用不着走路; 只要唰地一下甩过去就好。
  接下来谢华香又给沈丽华买了一个洋锡皮铁桶; 一个搪瓷面盆还有一个搪瓷口杯; 让她带到学校里用,至于牙刷和毛巾; 她带来的还有新的没用完,这个倒暂时不用买,到时候给一套新的她带过去就可以了。
  谢华香还在店面靠里的位置发现了一个高档用品的专区,有崭新锃亮的自行车、红色外壳的小方盒子电视机、长方形的收录机,就连缝纫机都有。
  这时候条件好的结婚讲究个“三转一响”; 这儿可都齐了,不过这些东西,哪怕是谢华香; 现在也还是买不起的; 电视机、收录机什么的,队里现在还没通电; 暂时也用不上。
  倒是自行车的用处很大,以后肯定要经常跑县城的,自家买一台自行车就方便多了,不过买自行车要自行车券; 还得想个办法,看能不能弄到。
  谢华香的心里还在盘算着,沈丽华悄悄拉了拉她的衣角:“谢姐姐,咱们走吧!”这里的东西太高级了,她站在这儿都觉得浑身不自在,生怕人家一个不高兴让她们买不起就上一边儿去。
  谢华香可没想那么多,她大大方方地问人家:“请问卖文具的地方在哪里?”
  “二楼!”那人抬手指了指头顶上。
  谢华香带着沈丽华上了楼梯,二楼主要是卖纺织品的,各色各样的布料、成衣,床单被面什么的,不过颜色多以灰、蓝为主,低调耐脏,偶尔也有一些浅色和带花纹的,仿佛万绿丛中的一点红花,特别显眼。
  刚好学校用的床上用品也要买一些,谢华香按照宿舍床的尺寸买了一张席子和一床蚊帐,床单被子也买了一套,在家里沈丽华和沈家奶奶一起睡,被褥也只有一套的,不但早就破旧不堪,而且让她带去了,让阿婆用什么啊!
  本来谢华香还打算再买一床棉被,可沈丽华死活拦着不让,为了她这次上学,谢姐姐花钱花得简直让她触目惊心,她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她哥是肯定拿不出来那么多钱的,这钱可都是人家谢姐姐的。
  “真不用买,过两个月就能收棉花了,到时候每家都能分到有棉花,找人打一床棉被就可以了。”沈丽华告诉谢华香。
  想着现在天气也还热,暂时用不着棉被,谢华香便没有坚持,听了沈丽华的话到时候再说,反正如果真的有需要,到时候再买也不迟。
  接下来找到文具的柜台,柜台里摆着的文具盒是这个时候常见的那种铁皮文具盒,盒面上的图案有两种,一种是印着《红灯记》的剧照,还有一个印着腾云驾雾的孙悟空和猪八戒的卡通形象,打开来,盒盖的背面还印着乘法口诀表。
  “喜欢那一个?”谢华香问。
  沈丽华小心地摩挲了一下售货员拿出来让她们挑选的铅笔盒,最后点了点孙悟空的那个,小声说:“想要这个。”
  “行。”谢华香对售货员说,“那就要这个,另外还要一支钢笔,有什么适合初中生使用的?”
  售货员点了点柜台上的玻璃:“最好的是英雄牌,八块钱一支,学生用的大多数都买这种,百利牌的,一块钱。”
  这个时代的英雄钢笔质量好的很,谢华香自己就有一支,用了好几年了,出墨一样润滑顺畅,好用得很,好钢笔是一次投资,永久受惠,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就买了一支英雄牌的蓝色钢笔。
  书包倒是不用买了,谢华香已经自己帮沈丽华缝了一个,她手艺好,自己缝的挎包比柜台里绣着红五星的军绿色挎包还好看呢!
  把用得上的东西林林总总都买齐了,谢华香看了一下手表,时间也差不多了,现在走到桥头那边刚刚好,带着沈丽华正要离开,眼角突然瞥到柜台里的男式解放鞋。
  解放鞋是一种胶底布鞋,军绿色的鞋面,黄色胶的鞋帮和黑胶鞋底,比一般的布鞋要耐穿得多,是这个时代最流行的一种鞋子了。
  不过这个流行,也仅限于在城里人之间来说的,在谢华香插队的安吉村,几乎就看不见解放鞋的影子,唯一仅有的一双还被它的主人穿得趾高气昂,恨不得天天在人前显摆,那就是所谓城里有人的沈伟军了。
  至于沈庭生,在谢华香的印象里,他只有一双旧布鞋,平时还舍不得穿,只有上县城之类重要的时候会穿上,平时下地里干活,要么是赤脚,要么是穿一双草鞋,形状好看的一双脚晒得黝黑,脚底下厚厚的一层茧子,真叫人心疼。
  谢华香二话不说,让人按照沈庭生的鞋子码数买了一双解放鞋。
  沈丽华好奇:“谢姐姐你买这么大的鞋子干什么呀?”
  “给你哥的,过些时候天气冷了也给你买一双。”沈丽华倒是好些,虽然也是穿布鞋,但她哥心疼她女孩子,从不让她光脚。
  “我不用,我的鞋子够穿的,去年阿婆才刚给我做了一双新的,省着点儿穿,够穿两年呢!”为了防止孩子的脚长得快费鞋子,一般乡下人给孩子做鞋都会特地做大一些,最起码得能穿上两三年,才不至于太浪费,两三年穿下来,鞋底也该磨得差不多了,还有很多小孩脚趾长得快,把鞋头都顶穿了一个洞,也还是照样穿呢!
  买完鞋子,两人赶到桥头,刚好沈大队长也办完事来到桥头,两人上了车,沈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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