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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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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
作者:番大王



文案:
三次元的战五渣,二次元的作者神。
打出的每一个字都能控制世界的剧情走向。
穿入笔下的世界,花枝丸在自己的小说里无所不能。

小手一挥,世界的麻烦一大堆。
爽点不够,反派炮灰齐来凑。

亲妈作者:“我要写一个超厉害,又听我话的忠犬男主!”
忠犬反派:“亲妈,请详细描写我和你的恋爱史。不够详细的话,我会砍坏你电脑。”【拔刀】

#求问这两句话中间,发生了什么#

内容标签: 穿书 灵异神怪 江湖恩怨
主角:花知婉(花枝丸)、兰戎 ┃ 配角:曲暮酒、宁柔 ┃ 其它:黑化、养成、忠犬、病娇、反派、穿书、作者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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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作者的穿越素养

花知婉死了。
    不是“哭哭我胖死了”、“哎呀妈呀我忙死了”、“天呐我写的小说难看死了”……是她本人,真的死了。
    人吓人,吓死人。
    看到彼此时,花知婉和小偷都吓了一大跳。
    从阳台爬进来的小偷没料到这么迟了屋里的人还没睡,煞白的面容隐在电脑的幽幽绿光之中,犹如地狱传送来的女鬼。
    花知婉匆忙摘下耳机,不动声色地用目光搜寻附近能拿到的武器。她没料到世上有这么没追求的小偷,入室抢劫竟然选了她这么个破破烂烂的单身公寓。
    两个不走运的人PK运气,花知婉略输一筹。
    见屋主在清醒状态下看到他的脸,小偷竟是一下子起了杀心。
    在花知婉站起来,准备为了自己的小命做些努力时,小偷已经提前一步下了狠手。
    ……
    满手鲜血的小偷跪在地上痛哭流涕,那副悲痛欲绝的样子,仿佛刚死的人是他亲生爹爹;仿佛刚才捅人的根本不是他。
    总而言之,花知婉死了。
    打字软件醒目地显示着“第一章”这三个大字,光标一下一下规律地闪动着。
    《酒尊兰魔》这篇文怕是永远没有作者来填坑了。
    真可惜,明明大纲都已经写好了。——花知婉最后一件想到的事情是这个。
    十五岁开始写小说,写到如今的二十五岁,整整十年。
    从一无所有,写到用稿费买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公寓,她以为自己会在写作上有更大的成就,没想到就在今日止步于此。
    不甘心,真不甘心啊。
    脑后渗出的血缓缓地流到键盘上,她大睁着眼,视线却变得渐渐模糊。
    绿色的码字护眼界面好像一大片舒展开的肥沃草原,被小偷打开的阳台吹进一阵暖风,撩动野草纷纷摆动起四肢,向天空的方向疯长。
    花知婉被这种轻盈的风包裹着,疼痛的感觉一点一点地缓慢消融于空气之中。
    她似乎是嗅到了阳光晒在青草地上的味道。
    安宁、清新。
    仿佛小时候喝的,某种凉茶散发的香气。
    大概,远处有一条小小的河。因为她听到了水流冲刷石子的声音,明快而生动。
    眼球迟钝地往左移动,花知婉用余光瞥见,大草原上有一只土狗,在悠哉悠哉地散步。
    它走走停停,最后,在路过她边上的时候,抬起一条腿……
    从容不迫地上起了厕所。
    等会儿,请问这个↑↑↑画风一点也不小清新的东西是哪里混进来的?!
    花知婉缩着身,躲过了那条金黄色的抛物线。
    不想视线正好与土狗对上。
    土狗:“……”
    花知婉:“……”
    一番激烈复杂的眼神交流过后,土狗略微收敛了自己金黄色的急切。
    迈着贵族般的步伐,它离开了如厕现场。
    花知婉:(=_=|||)
    并未感到身体有之前那种撕裂般的不适,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和腹部。——竟一点也不痛。
    “我,穿越了。”
    按住枕在脑袋下面的电脑,花知婉淡定地爬了起来。
    不需要业余的大惊小怪,不需要自说自话以为在做梦,不需要配角解释来龙去脉。
    Get到自己穿越了,是身为作者的基本素养。
    这年头,穿越题材如此的红火。
    写小说的不遇到意外穿越一番,出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作者。
    “被入室抢劫的小偷捅死,穿越到异世界。这种烂大街的设定,完全没有竞争力和新意,读者看过马上就忘记了。差评。”
    花知婉一脸正经地给出了专业的评价。
    冷静地翻开电脑屏幕,在暗掉的桌面上,她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看来不是魂穿,是用原来的身体穿越。”
    很好,这一点也迅速地了解了。
    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绿色大草原,除了渐行渐远的那只土狗外,看不到一个走动的人。
    按照穿越的传统走向,花知婉在这一刻应该就成为了新晋女主角。
    而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物,通常会对之后剧情的发展很重要。
    她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物是……土狗!
    对,就是它。
    别急着摇头否定!
    不要看不起土狗,有的作者就喜欢走这种猎奇路线。
    你怎么知道你穿的不是兽人文呢?
    “狗兄!请问这里是什么地区,什么朝代,什么性向,有没有架空,使用什么字体?”
    花知婉匆匆抱好电脑,追着土狗离去的方向奔跑了起来。
    “武侠、修仙、宅斗、宫廷……再离奇的穿越我都写过,敢问这要走的是什么路线?狗兄!狗……”
    “扣扣。”
    两声熟悉的敲门声让花知婉停下了脚步。
    “咦?怎么会……”
    她打开电脑一看。——没错,那声音正是Q。Q好友的上线声。
    “这穿越的世界牛逼了!居然有Wi…Fi用啊!”
    饶是见过世面的资深作者也不禁发出了感叹,她打开一个网页,发现网速还挺快的。
    “电池用量怎么不显示了?”
    在电脑右上方没有看到熟悉的符号,花知婉脑洞大开地猜测道:“难道,在这个世界……电脑永远不会没电吗?”
    事实证明,她猜对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尔尔扔了四个地雷,泯灭扔了一个地雷
    开新文啦,希望你喜欢!这篇会写的比以往的都长!
    给我留言吧,说什么都好~ 我知道你在看的话,就开心了。

  ☆、第2章 请做好上天准备

狗没追上,倒是跑的人累成了狗。
    为了保存体力,花知婉决定在原地稍作休息。
    掂量着手中笨重的电脑,她心里不住地有些迷茫。
    该联系家人吗?
    但是,在死后联系家人朋友,不是用托梦,而是用通讯软件,想来似乎颇为惊悚。
    开场白要怎么说?
    亲爱的,我死了,你来我家帮我收个尸吧,么么哒。
    先不论她是原身穿越,家里可能没有她的尸体。就算有,上哪找能相信这话的倒霉朋友?
    电脑仍然显示着自己被杀害时的那个码字界面。
    【第一章】
    盯着这三个硕大的字,花知婉叹了口气。
    作为一个专注写文十年的女子,忽然有天闲下来不码字了,竟有些小小的不习惯。
    电脑有电、有网,闲来无事。
    ——不然还是码码字吧,暂时稳定一下心情。
    被小偷捅死的那晚,她是打算开一篇新文的。
    书名叫《酒尊兰魔》,题材为古代的武侠小说,选的路线是正统的爽文升级流。
    点开码好的大纲,花知婉稍稍在脑海里整理了一遍思路。
    主角叫曲暮酒,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正道大侠。
    他的娘亲是江湖第一美人,父亲曲千奏是天辰派剑首。在暮酒儿时,他娘亲被魔头掳走玷污,生下了一个孽种。
    不知道父辈的纠纷,曲暮酒与孽种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十三岁时二人的单独外出,孽种被余党带回魔教,曲暮酒深感愧疚,认为是自己没有看管好弟弟酿成祸事。遂在心中发誓要成为武林第一高手,去魔教救回弟弟。
    一路苦心修炼(勾搭妹子)、惩恶扬善(英雄救美),长大后的曲暮酒如愿成为了令魔教闻风丧胆的大侠。杀入魔教之巅,曲暮酒与魔教教主最终正面交锋。不想,眼前那冷血冷情之人,正是自己寻找多年的弟弟。见弟弟修炼了邪功,已无回头之路,曲暮酒只得忍痛大义灭亲,亲手杀了他。
    从此,再无魔教作乱,天下太平。
    多么完整的大纲,有虐有爽,剧情跌宕起伏。——花知婉对自己亲手写出的大纲表示很满意。
    主角要颜有颜,要钱有钱,要武功有武功,要梦想有梦想,男主的标配他都有。
    曲暮酒的人设里,她融入了时下妹子们喜欢的元素:高冷、面瘫、洁癖、傲娇、禁欲系。
    为了保证人气,花知婉为他安排了一个曲折的童年故事,保证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用来俘获书里书外妹子们的同情怜惜,再好不过。
    设定和大纲都有了,不写把文出来太可惜了。
    心动不如行动,写写写,现在就写!
    平时总宅在家里,外出的机会少。正好眼前的风景不错,于是花知婉就地取材,在码字软件里写下:
    【春日的野外,阳光分外明媚。清风拂过,带起一片纷纷扬扬的柳絮,宛如飘扬的雪。】
    其实她并没有看到柳絮,只是觉得这个情景下有柳絮会很美。
    【五颜六色的花开成一片绵延的花海,有一只眼睛圆圆的小土狗在花丛间奔跑】
    她打字正打得开心呢,突然草原上起风。
    有几片白色的,绒毛样的东西从天而降,缓缓地落到了面前的键盘上。
    “咦,这是什么?”
    花知婉捏起绒毛,在指尖细细地揉搓。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诡异了,她似乎嗅到,空气中飘来一阵浓烈的鲜花香气。
    花知婉疑惑地直起腰,环顾了一圈四周。
    鲜花?草原上哪来的那么多……嘶!
    刚才还绿油油的大草原,以肉眼可以看到的速度长出了漫山遍野的花朵。所有能想象到的颜色铺散开来,往视线所不能触及的远方蔓延。
    天!呐!
    大草原变异了。
    “呼呼,呼呼……”
    之前逃窜得飞快的贵族土狗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它瞪圆了眼睛,围绕花知婉一圈又一圈地跑。
    “狗、狗兄?”
    花知婉呆愣着脸,和土狗又经历了一番激烈复杂的眼神交流。
    这个世界怎么了?
    为什么跟她刚才写的东西,重复度如此之高?
    花知婉低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上,自己打过的句子。
    尤其是那句——【有一只眼睛圆圆的小土狗在花丛间奔跑】,然后,她缓缓地抬头,看了一眼狗兄。
    难道……这意思是,她写什么就能来什么?
    【跑着跑着,狗累了,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
    花知婉边打字,边观察着狗兄的反应。
    在她打完字的后一秒,一直生龙活虎的狗兄刹车似地停下了它活跃的狗腿子,在地上老老实实地趴好。——简直违和感爆棚。
    【休息够了,土狗又愉快地跑了起来。】
    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她手指稍微一动,又打出了一句话试验。
    狗兄一蹦一跳,无比欢脱地在跑回了花丛中,全然不见刚才休息时的疲态。
    “卧槽,我好像能控制这个世界!”
    花知婉咬紧下唇,憋住喉咙里那声尖叫。
    【谁知这时天公不作美,忽然响起了一声惊雷。】
    难道连天气她也可以控制吗?
    “轰——”
    花知婉仰头,不敢相信自己拥有了何等神奇的能力。
    刚才还一碧如洗的天空就在她打完字的那一刻,犹如被扯掉了幕布一样,霎时间变得乌云密布。
    【雷声响起,一声,接着一声。】
    “轰隆隆——轰隆隆——”
    妈呀,太酷了。
    在码字软件上打的字,居然在她的身边都成真了。
    那么,控制人呢?花知婉哆哆嗦嗦地想。
    这里没有任何的人类,若是创造出一个来,会怎么样?
    【见天要下雨,曲暮酒匆忙赶来,抱起了他家养的小狗。】
    因为兴奋,手在不住地发抖。思路却是无比清晰的,这一行字,花知婉没有半点犹豫就打出来了。
    “笨狗,回家了。”
    ——冷清的少年音在身边响起。
    花知婉吃惊地张大了嘴,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
    “凭、空,出现了!”
    一个半大不小的少年,一个在脑海里想象过,他应该长那样的少年。
    柔软的发以木簪子束起;月白色长衫,一尘不染;因为受宠的缘故,他身上的配饰做工精细。
    少年微皱着眉头,并不是十分乐意地抱起土狗。脏兮兮的狗爪子不小心一勾,勾住了一小截他的衣袖……那底下的颜色如玉般润泽。
    平静无波的眼睛淡漠地扫了她一眼,曲暮酒带上狗,面无表情地走远了。
    不满少年漠视的态度,花知婉弯着嘴角,噼里啪啦地继续敲打键盘:
    【走在路上,曲暮酒想起,刚才是有人看管了自家的狗。于是返了回去,对那人道了声谢。】
    “谢谢。”
    仍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瞬间移动回来的少年声音里没有丝毫谢意,仿佛机械。
    【对那人态度温和地道了声谢。】
    花知婉返回上一行,重新编辑了几个字。
    “谢谢你哟~~”
    ——对嘛,这样就听起来好多了。
    “不用谢。”
    花知婉扬起笑脸,感觉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在歌唱。
    活到这么大,她终于明白了小人得志(咦)是什么样的感受。
    穿越成公主?早已过时。
    穿越成精怪?早已过时。
    穿越成总统?早已过时。
    花知婉,她穿越成了上帝!!!
    “花知婉是世界第一富豪,在三次元满血原地复活。”
    她手舞足蹈地敲打这行字,打字的同时,难掩兴奋之色地大声把字念了出来。
    “Yes,赐予我力量吧,空格!”
    食指瞄准,大功告成般地重重往往空格键一戳。
    太好了,可以回家了。
    花知婉闭上眼,笑着捂住了耳朵。
    作者有话要说:  青碧的云上扔了一个地雷,楚鸾扔了一个地雷
    收到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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