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大事不好了-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是他算。他也算准了她这一栽会栽到他身上,于是也将身子挪了挪,这一挪,好巧不巧,跟她挪到一处去了。
所以,她还是栽在了他身上。
他痛苦地闷哼一声。
江凭阑则感觉唇边一凉,猛一睁眼,哦,好家伙,他的面具只露了三处,嘴巴、眼睛和鼻孔,而她这一栽,嘴巴刚好凑到他的眼睛,哦,还好,只是眼皮。
不过初次见面就吻上人家眼皮这种事似乎也不大得体,她望望天望望地,故作镇定地抬起上半身,谁知这动作直接导致压力下移,他又难忍地闷哼一声。
江凭阑当然不晓得自己压到了人家什么要紧位置,只觉得这姿势略有不妥,于是赶紧一个翻身站起来,歉意地笑笑,哎呀,没压过人,经验不足,不好意思。
躺在地上的人一副起不来的模样,掩着嘴轻轻咳嗽。江凭阑脸上的笑忽然一滞,皱了皱眉。
这咳嗽声……脑海中迅速闪过一幅画面,被风吹起的银丝帐,盘膝而坐的人,乌墨镶金的锦袍,苍白毫无生机的面孔。微生皇宫里那人的咳嗽与眼下这一声如出一撤,是病重之人才有的孱弱呼吸,而他身上浓郁的药香也与昨夜为挟持微生玦靠近步辇时闻见的极为相似。
是同一个人吗?老皇帝怎会派病弱的太子来擒她?素来羸弱的太子又怎会有这一身足可艳绝天下的轻功?
她脸上神色连连变换,讶异,困惑,怀疑。
他慢慢站起来,眼中诡谲之色一闪而过。
她心中警兆突生,霍然抬首去看他的眼睛。
两人没有言语,却在沉默中历经一场惊心对峙。然后,他们被一阵撕心裂肺的痛哭声转移了注意力。
江凭阑蓦然回头,看见一个发髻散乱满手鲜血的妇人惨呼着从一间茅屋里扑出来,她脸色苍白,一双通红的眼睛里布满恐惧,像是刚刚经历了什么惨绝人寰的事。她连滚带爬地扑到江凭阑脚边仰起头:“姑娘,姑娘救救我,我的丈夫,我的孩子,都死了……死了,都被人杀死了……”
她沾满鲜血的手攀上来,江凭阑下意识要避开,步子刚挪出一点却又停住,最终没有动,眼看着那血弄脏了自己的短靴。犹豫一会,她弯腰将那妇人扶起来,抬眼看了看四周,这里是一处山坳,孤零零只有那一间破败的茅草屋,很显然杀人不是为了钱财。她皱了皱眉问:“什么人杀的?凶手可还在这附近?”
“不……我不知道,”那中年妇人脸色愈加灰败,“我……我去摘野菜,回来就……就……”她说着捂住了脸,也不管满手的血,用力地在脸上蹭啊蹭。
“带我去看看。”江凭阑拉着她朝茅草屋走去,走出几步又停下,回头看了一眼一直默然立着的黑衣斗笠男。
斗笠男的脸隐在银色面具后边,因而看不出喜怒,只见他摆了摆手,一个“请便”的姿势。
江凭阑怒了,眉毛高高扬起,老娘问你的意见了吗?
斗笠男负手远眺不看她,不问我你回什么头?
她恶狠狠地咬咬牙,走进了茅草屋。
前脚刚迈进去,冲天的血腥气就扑面而来,她忍不住用手掩了掩鼻。老实说,她因为小时候一场意外对这种浓郁的血腥气很是过敏,不是生理上的过敏,而是心理上一种极端的厌恶。当然,心理作用是很强大的,所以很快在生理上也有了体现——她有些头疼,尤其当她盯着躺在血泊里的一大一小两具尸首,思考究竟是什么人造成了这般惨象时,这种不适便愈加强烈。
于是她还没来得及再察看这屋子里的其余东西就仓皇朝后退去,这一退,又是“砰”一声,她撞到了站在门边的斗笠男。
她头疼得厉害,也就没力气追究他为什么一声不吭地跟了过来还站在这种要命的位置,推开他就朝外头奔去,直至闻不见身后的血腥气才停下来,不由地立在原地大口喘息。兴许是喘得太大口,胃一抽便是一阵痉挛,她捂着肚子蹲下去,掩起了面。
这掩面不是要哭,而是觉得丢脸。是的,丢脸,太丢脸了,黑道世家的独苗千金,自小在摸爬滚打中长大,熟悉这世上一切格斗术,精通各类射击运动,学习过密室逃脱与野外生存法则,身手一等,体力超绝,是出了名的打不死的小强……可她居然怕血?这样的她居然会怕血?
“我当是什么厉害角色,能值千金。”
不用猜,斗笠男又跟出来了。听这语气,他似乎觉得像她这样连血都怕的人根本不值得下千金令追捕。
江凭阑很快恢复过来,起身,立定,抱胸,讥笑:“有人千金买我的命,我也觉得受宠若惊,不过阁下跟我这么紧,是迫于生计?”
他似乎被气着,掩着嘴虚弱地咳了几声,半晌才道:“谁说我是为千金而来?”
她嗤笑一声:“难不成你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相逢有缘英雄救美?”
“你既是这样觉得,倒也无妨。”
她呵呵一笑绕开了他,抛下一句:“抱歉,我没这么想。”
英雄救美?这种戏码能随随便便发生在她江凭阑身上?她需要救吗?
绕开斗笠男的江凭阑却并未离开,而是走向了瘫倒在茅草屋门口的中年妇人,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金钗。这金钗看上去价值不菲,是她从山匪留下的箱子里挑拣出来的,当时想着钗子尖细,能用来防身,再者穷途末路之时也可以卖了换钱。
她有些留恋地看一眼手中的金钗,蹲下来递给了妇人:“我身上没钱,只有这个,你拿去卖了,将家人好好安葬,余下的钱自己拿着过活。”她朝屋子里探头看一眼,“不好意思,没帮上你的忙,兴许你可以去告官,想想近来得罪了什么人,看这样子八成是仇杀,自己小心些。”
妇人讷讷地接过金钗,连声道谢。
江凭阑拍拍她的肩以示安慰,刚要起身,却见对面人面色一凛,劈手化拳为掌,指缝中的金钗直射她眉心!
此时两人距离太近,她猝不及防,偏又是蹲身的姿势,要退已经来不及。
千钧一发之际,江凭阑脑海里只掠过一行字:天杀的!刚穿越就要死?
却忽有一只手锢住了她的肩,她下意识就要挣开,却感觉身后人似乎没有恶意,这手势竟还有些温柔。不等她来得及转过下一个念头,她已被拖着朝后倒滑出一丈。
身侧人衣袖轻轻一拂,对面那妇人手中的金钗便落到了地上。
江凭阑心中一喜,随之而来的还有淡淡的惆怅,喜的是自己死里逃生,愁的是她自认身手不凡,眼下却接连碰壁,看来,在这异世没有内家功夫的支撑,那些外家功夫根本就没命使。
一喜一愁之下,她转过头,并不意外地看见了斗笠男。当时她身后只有他,出手的自然也只可能是他,不过他那是什么眼神?
他的目光正落在对面妇人身上,眼中似乎有阴鸷之色,但这种阴鸷又少了些力度,似乎只是虚虚一落,便如同在看一只蝼蚁,或者一个死人。
可就是这看似云淡风轻的一眼,那妇人已经吓得魂飞魄散,跪在地上连连磕头:“侠士饶命,侠士饶命……”
斗笠男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拎起江凭阑转头就走。
江凭阑的脸黑了。
她虽称不上特别高挑,但也不算矮,不穿鞋一米六七的个头,眼下一双短靴,怎么说也够撑到一米七,而这男子却以约莫十七公分的优势生生将她拎成了一个侏儒。她瞟一眼勾起一根食指拽着她衣领目不斜视专心走路的人,没错,就是这个气势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矮子。
难道他不是个病号吗?
两人身影消失在这无名山坳的一瞬,从破茅屋后闪出一条黛紫色的人影。妇人惊恐地盯着这鬼魅般的女子,眼见她拾起落在地上的金钗,眼见她用毫无血色的手指抬起自己的下巴,眼见她将金钗……刺入了自己的眉心。
临死一刻,那妇人犹自睁大眼睛,她的眼里没有惊讶,却有无穷无尽的悔意。
她在这世上听见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家公子他,最讨厌不听话的人。”
江凭阑自然不晓得自己身后发生过这样一幕,她此刻的心思全在于该怎么从斗笠男手中逃走以及她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
她清了清嗓:“我不喜欢绕弯子,咱们直接点,如果你的目的是杀我,那你现在就可以动手,不过我事先声明,我虽不保证自己能从你手中活下来,但拼死换你个残废还是有把握的。”
他不看她,目视前方淡淡道:“我若要杀你,方才救你做什么?”
“很好,那么如果你的目的是生擒我,请你现在就跟我打一架,你输了就放了我,我输了不要紧,咱们继续打,打到我死了为止。”
“我不喜欢打架。”他勾了勾手指提醒她,“且你也没有资格跟我谈条件。”
斗笠男油盐不进的态度让江凭阑觉得万分挫败,但他这句话似乎是默认了他要生擒她的打算?
打又不肯打,说又说不过,她一时怒从中来,出口骂道:“你们这些迂腐愚蠢迷信自以为是的外星古代人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我只是蹦个极跳个海走错了时空你们非说我是什么妖女临世!我对你们那鬼江山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回到地球上去你们又非要拦着我!先是一群自称是什么艳舞门来的要杀我,然后又来了个好莱坞演技的大婶,我好心帮她,她却恩将仇报!现在还有个黑衣黑心黑肚肠的也不知要把我抓到什么鬼地方去,好一个大写的莫名其妙!”
她觉得,高冷如她,这辈子就没一次说过这么多话。
却听那人依旧不温不火淡淡道:“我没打算生擒你。”
她“呃”一声,跟着他将思路退回到自己的上一次发言。哦,他不打算生擒他,那她说这么多做什么?不对,那他不早说!
“那么请问您到底想做什么?别告诉我,您这是看中了本小姐的美貌。”
他的语气毫无波澜:“你既是这样觉得,倒也无妨。”
她咬牙:“抱歉,我没这么想。”
这最后一个“想”字咬得极重,刚说完,她横臂,竖肘,提膝,准备招呼他重点部位。万一他真是看上自己的美貌了呢?还是先踹了以绝后患吧。
而他侧头,后撤,抬手,捏住了她的脚踝。
她的膝盖距离他重点部位三寸之遥。
“下回出手前不要说话,有破绽。”
“砰”一声,江凭阑栽在了地上,不知是因他突然松手令她失去了平衡,还是被他这话给气的。
☆、枯叶杀人
在江凭阑终于不堪忍受彻底爆发之前,斗笠男终于说出了人话:“饿了吗?”
这不是废话吗?她从昨夜到现在滴水未进,能不饿吗?要不是深知以自己现在的处境不可能饱餐一顿,她早该放任肚子叫出声来了。
她刚想答,又听他道:“出腿无力,一定是饿了。”
江凭阑险些再栽一次。
她忍住,咬牙:“对,我饿了,麻烦给我来一份红酒焖子鸡,鸡要公鸡,酒要香贝坦干红,谢谢。”
斗笠男显然没听明白,却还是朝后打了个手势,下一瞬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两个姑娘,一个穿黛紫色,手里拎了一只野兔,一个穿烟粉色,怀里抱着一捆柴火。
黛紫色的姑娘锥子脸,面白如纸,幽若鬼魅,坐下来就开始给野兔剥皮,手法熟练,自始至终没有表情,连眼睛都未眨一眨。
烟粉色的姑娘娃娃脸,走近时对两人笑了笑,两颊酒窝深深宛若云霞,也坐下来开始生火,她动作不快,但却出奇地细致,连柴火上一根多余的的枝杈都要处理。
江凭阑不知怎地就想起商陆。穿越以来见到的这三个女子,从长相上来说其实还是鹅蛋脸,清秀干净的商陆看着最让人舒心。至于脾性嘛,算了吧。
不等斗笠男招呼,她已经自顾自地坐了下来。他看她一眼,也没阻止,坐在她的对面。
两位姑娘很快就烤起了野兔,江凭阑也很快发现,今日刮北风,而自己正好坐在下风位置。
她在劈头盖脸的烟雾里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他为何没有阻止自己。
自讨苦吃的江凭阑开始咳嗽,咳着咳着忽然记起来,从前野外生存训练时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为了考验她,江老爷子每次都将她与二十六个保镖打散,而那个时候,总有一个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她,给她烤火,让她坐在上风的位置。
野外很少有鸡,更容易打到的是兔子,可她偏偏不爱吃,耍着性子说:“我就是饿死也不吃兔肉。”
每次她这么说的时候,那人总会告诉她:“你吃了这兔肉,才有力气活下去,才能吃到你爱吃的鸡。”
于是她就不情不愿地妥协了,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就发现兔子肉其实也挺好吃的。
想到这里,她嘴角微微弯起,这一刻笑意温软,眼底似有涟漪泛起。
对面人隔一幕烟尘看她,忽然怔了怔。
野兔肉的香气很快将江凭阑从温情回忆里拉了出来,她凑过去嗅了嗅,又朝四面看看,有些遗憾地叹息一声:“这里似乎寻不到柠檬草。”
斗笠男瞟一眼她被熏得灰扑扑的脸,随口道:“那是何物?”
“哦,”她收敛了自己脸上略带遗憾又略微憧憬的神情,“你们或许叫它香茅草,可以调味,很香,配野兔肉再好不过。”
他看一眼身旁人,那一身烟粉衣裙的姑娘似乎意会了什么,笑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拧开盖子往野兔肉上撒,粉末遇上烤得正熟的野兔肉,立刻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气。
江凭阑的眼睛唰一下亮了:“胡椒?不对……孜然?也不是……”
那撒调料的姑娘抿唇一笑,神秘道:“是奴家自己调配的佐料。”
“哦。”她随口应一声,掏出一把锋利的刀子就开始割肉,手起刀落,三两下卸下一只腿来。其余三人都没有动作,黛紫色的姑娘看火堆,烟粉色的姑娘看她,斗笠男的眼神似乎落在她身后。
她旁若无人地吃,大手大脚地吃,放放心心地吃。第一,凭斗笠男的身手,要杀她不需要靠下毒,所以这肉没问题。第二,吃饱了才有力气跑路。
或许是她表现得太过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