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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第37部分

小说: 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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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的翻动两页,李帛风对校刊没有太大的兴趣。倒是旁边迟微微出神地样子让她好奇,“喂,想什么呢?”
  “没,没事。”合上书页,迟微微继续趴在桌子上休息。
  手里的小瓶子装了满满的热水,姥姥又给瓶子亲手做了一个毛线套,捧在手里,比热水袋可要暖和得多。
  对啊,贺琰拿来的这只小瓶子还没送给他呢。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再见的机会。
  侧过头,迟微微望着外面凉亭上挂满的藤蔓。入冬后,藤蔓的表面变成了棕褐色,没有了绿色的叶子装点,似乎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活力。
  今天阳光正好,暖暖的光线洒在上面像是一层金色的细沙,远远望去,倒也不觉得冬日有多么凄寒。
  高三的生活宛如一张巨大的筛子,所有的事物都会在上面不停地筛选,顺着孔洞逐渐溜走,剩下的只有那些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事。
  贺琰,这本书里连一千字的篇幅都没有的小配角,却在迟微微的心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痕迹。
  ——
  “你小子,你等我回去再收拾你的!”弹掉手里的烟蒂,最后的一口烟草香也顺着齿颊溜走。
  “哥,我保证!下午就能把你的车修好!要修不好,你随便抽我!”
  电话那头,除了男人的说话声,还有车厂里修车发出的叮叮咣咣的动静。
  说好昨天就能把车提来,结果又拖到明天,弄得黎梓琛不得不骑自己的哈雷摩托来接她。
  挂断电话,黎梓琛低声骂了一句,随手将手机丢在车后座上。
  单脚踩在摩托车侧身的挡泥板上,左脚的鞋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松开了。为了赶时间,黎梓琛这一路飞驰,车速直逼120kmh,在高速公路上就像是一只低空飞行的苍鹰。
  两只手的食指和拇指交叉将鞋带缠绕一圈,再用力一拉,轻轻松松就系出了一只难看的鞋结。
  这还是他上高中的时候迟微微教他的,当年总是嫌这样系鞋带麻烦,可不知不觉就这么麻烦了七八年。
  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九点二十。
  不是说九点就到吗?怎么还没从航站楼里出来?
  眼看着已经抽了三根烟,黎梓琛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迟微微就不能准时一次吗?每一次都要迟到,高考当天迟到、上大学放假回来要迟到、就连出国当交换生回来也要迟到,真不知道她有什么可墨迹的。
  拿起手机,黎梓琛不耐烦地拨通了迟微微的电话。
  “嘟……嘟……”
  “喂,你现在在哪呢?”电话接通的瞬间,两人异口同声道。
  同样是等了二十分钟,两个人都有些不耐烦。坐在到达大厅里眼睁睁地送走了几波人,迟微微等得黄花菜都要凉了。
  “你怎么还没到啊?我都等半个小时了。”迟微微埋怨了一句。
  左右看看出来的人流,黎梓琛再三确认里面没有迟微微的身影,“我都告诉你我在外面等你了,我的车没办法停,你倒是出来啊?”
  “我出去好多次了啊!”迟微微反驳道,抬头看了眼出口门上方的蓝牌子,透过那面玻璃,迟微微还是没有看到黎梓琛的踪影,“我就在八号门门口坐着呢,你没找错吧?”
  八号门,黎梓琛再次抬头确认道,“没有啊,就是八号门。”
  真是奇了怪了,同样的八号门,怎么可能会彼此看不到对方?
  正在纳闷,迟微微突然惊醒了过来,“你是在城南机场吗?”
  “城南?”黎梓琛心头一惊。
  糟糕!
  早上醒的时候就已经八点了,当时脑子一团浆糊,黎梓琛只想着快点赶到机场,上高架桥的时候都没注意方向是向城南还是城西。
  挠了挠头,黎梓琛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你你你,你不告诉我是城西吗?”
  这么多年了,他可真是没有一点长进,撒谎的水平还是这么低劣。
  刚才他惊了那么一下,迟微微就意识到他去错机场了。到现在还在狡辩,噫,真是的,说一句对不起又不会要了他的命?死要面子。
  “早知道还是让爸来接我了,白等了半个小时。”迟微微有点失望。
  提到迟骋彦,黎梓琛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一下。
  迟微微去上学这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不少:迟氏集团扩张,向日用品和视频大规模地进军,房地产方面越做越大,同时还连带着发展娱乐消费方面。
  迟氏集团的发展速度比当年书里的剧情还要迅速。
  一个人操持着这样大的企业,迟骋彦总希望黎梓琛可以成为自己的左右手,接受四五个分公司好好经营,也能长点本事。
  但黎梓琛偏偏又是个血里有风、骨里有诗的人,高中毕业后,他就自己开起了一家小酒吧。
  对他而言,每天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远要比去经营什么公司要好得多。
  迟骋彦一天天地催,花样百出地让他继承家产,可黎梓琛就是块硬石头软硬不吃,被迟骋彦念叨地烦了,索性从家里搬了出来。
  现在,他一听到迟骋彦的名字,眼前就会出现他捧着合同要自己去公司上班的笑脸。
  “哎呀!爸忙着呢,再等我一会,马上就到了!”不等迟微微再说话,黎梓琛就急着挂断了电话。
  从西到南,也就是几十公里的距离嘛。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说起来,从她出国当交换生之后,也有一年多没见了,难道她第一个想见的不是自己吗?
  将手机放在包里,迟微微掏出了粉底盒。做了七八个小时的飞机,脸上的妆都有一些晕了。
  上大学后,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衣搭配,出国后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审美水平也提高了一个层次。
  用粉扑轻柔地按压着鼻翼两侧,看着镜子里的这个女生,和当年学生时代的青涩相比多了一些成熟,眉眼中也多了一股灵动。
  七年多的时间宛如一条细长的丝,把自己包裹起来幻化成蛹。最后破茧化蝶,焕然新生的迟微微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
  “本届GMA的冠军得主是……”
  主持人故意卖弄关子,吸引了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镜头跟随着主持人的手势,指向了后面的大屏幕:“Jimmy!”
  休息大厅的电视上正播放着前天晚上第五十届GMA的决赛录像,昨天登机前,迟微微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想到现在竟然还在播。
  “要不是有黑幕,你能拿个季军就不错了。”看了眼屏幕里的白人男星,迟微微自言自语道。
  这场比赛,迟微微从海选就开始追,每一次选手的晋级结果都和她预料的差不多。
  偏偏就是从半决赛开始,这个Jimmy就跟开了外挂一样,将其他选手完全碾压最后得冠。可凭他的能力,真的拿一个季军都算勉强。
  除了黑幕,迟微微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原因。
  黑幕?这两个字吸引了后面那个男人的兴趣。
  同样等待着朋友来接送,同样是跑错了机场,男人倒一点也不着急。反正只要电脑在身边就能安心办公,也不拘着在哪里。
  “黑幕?”背对着迟微微,男人稍微偏过头看了眼她手里的镜子,“小姐,如果这样说,那你是觉得他的水平称不上冠军了?”
  “当然了。”迟微微回了一句。
  听他的语气,看来也是个看GMA的同道中人。只不过那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听着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好久都没有听到这样标准的普通话了,就像是从广播电台里走出的主播一样。
  Jimmy的颜值很高,吸引了不少的小迷妹,每一次迟微微和身边人提到唱功问题,她们就会用颜值来说话。
  难得遇上了个想要了解自己看法的人,迟微微一下子就提起了兴致。
  迟微微自顾自地补着妆,轻描淡写地解释道:“先不说他的音线不适合高音,半决赛那一场高音直接破音了,就算是后期修音也能听的出来。而且他之前选的歌都是中规中矩,没有难度可言,只要正常发挥就能唱得很好,毫无亮点。决赛晚上的那首帮帮唱,他更是没唱几句,全靠嘉宾帮他……”
  打开电脑的录音机,刚才迟微微说的每一句都被他录了下来。
  最后,将录音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给了通讯录最上面的一个名字,文件中还加上了自己的一句话:
  ——尊敬的贺先生,我和这位小姐都对您前天的结果表示不满,这份语音文件表达了我们对比赛结果相同的看法。
  另,告诉我妈一声,之前在岛国买的伴手礼已经给你们寄过去了,我现在在华国,勿念。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贺琰:我现在说话还有口音吗?
  迟微微:没有啊,显得特别有魅力,特别好听。
  贺琰:其实我还学了另外一种语言,也很好听。
  迟微微:是什么?
  贺琰:腹语,要嘴唇贴在一起才能听到。
  迟骋彦在旁边咆哮:他在骗人!骗人!


第46章 
  说是马上就到,迟微微又等了一个半小时,黎梓琛才姗姗来迟。
  他身下那台哈雷摩托车简直不要太显眼,两侧的排气管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引得路边的人纷纷侧目。
  一个急刹车停在迟微微面前,摘下头盔的时候,他还耍酷一样地捋了一把头上的短发,简直和电视剧里的黑老大一样。
  那一身皮夹克也不知道从哪买来的,袖子处有几处磨破的痕迹,领子上还印着一只白骷髅,一身黑色调的装束,看着就给人一种不可接近的距离感。
  迟微微改变了剧情的发展,不过似乎并没有改变黎梓琛的生活轨迹。
  尽管比书里那个下手狠毒、藐视一切的黎梓琛比起来,现在这个弟弟已经好了很多,不过流里流气的样子,还是让她有些嫌弃。
  “上车。”将自己的头盔丢给她,黎梓琛睨了眼她旁边的行李箱。
  二十四寸的箱子看着就装了不少的衣服,手臂搭在车把上,黎梓琛在心里还在暗骂酒吧的伙计。
  没有车,这箱子可怎么带回去?
  抱着黎梓琛的头盔,一股扑面而来的烟味从里面蔓延出来。嫌弃地用纸巾蹭了两下,迟微微嘀咕道:“哇,一股烟味,不觉得呛吗?”
  对吸烟的人来说,尼古丁的味道是一种享受,但是对不吸烟甚至讨厌烟的人来说,烟草的味道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咀嚼着嘴里的口香糖,黎梓琛朝手心里呵了一口气,迅速地递到迟微微面前,“有吗?我怎么没闻到。”
  迟微微:“找打!”
  抬手就是照着他的肩膀上就是一下,刚才还面无表情的黎梓琛,脸上一下又露出了笑容。也就这时候,才看得出他的脸上有些初中时的纯真。
  摘下手套,黎梓琛皱了下眉环顾着周围停着的车。从车上跨下来,黎梓琛挺拔的身材好像又比之前长高了不少。
  “你先在这等我,我去把你的行李安排一下,让机场的人寄到家里。”
  推着迟微微的行李箱,黎梓琛无意中斜了眼迟微微只穿了一层打底裤的腿,还有身上那一件薄外套。
  这是准备回家?还是要参加party?是嫌衣服太多妨碍她蹦迪吗?
  顺势将那一件皮衣也脱下来,想也不想就推到了她怀里,“穿上。”
  S市的深秋天气早已经转凉,黎梓琛的里面只搭了一身黑色的内衬。衣服递到她怀里的时候,除了那一阵烟味,还有一股淡淡的酒精气息。
  靠在车上,迟微微这才听到挎包里的手机在震动。
  这才十分钟没有回迟骋彦的消息,他就开始了微信轰炸。
  微微?到家了没?
  微微?中午想吃点什么?
  微微?怎么不回我消息了?
  微微?是嫌爸话太多了吗?
  从下飞机开始,迟骋彦几乎是一分钟就要发一条微信过来。想着他昨晚才从国外出差回来,迟微微才没让他来接自己,不过看着这几十条微信,她还真是有些后悔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一点了,一桌子的菜热了一遍又一遍,唯独那一道炒土豆丝,迟骋彦说什么都没让刘妈回锅,任谁都不让碰。
  那是他特地给闺女炒的一盘菜,别的菜对他来说难度太大,就连着一盘土豆丝,都是他捣鼓了半个多小时才做出来的。
  这可是自个的一片心意,要是被热坏了可怎么整?
  “爸,姥姥,我回来了!”推开家门,迟微微兴高采烈地张开双臂道。
  姥姥年龄大了,带上老花镜才勉强看清迟微微的脸,“微微啊,是我的微微啊!姥姥可想死你了!”
  年过六十,姥姥的头发又白了许多,趴在姥姥怀里,相比去年,姥姥似乎又瘦了不少。
  一年多没见她,姥姥的手一个劲地抚摸着她的长发,脸上也笑成了一朵花。
  “妈妈妈,该我了,该我了!”站在旁边,迟骋彦一个劲地搓着手,一双眼睛里满是热情。
  迟骋彦已经年过四十,不过岁月在他的脸上却好像没有留下什么痕迹,除了眼角多了两条皱纹外,整个人比几年前还要精神。
  在国外的这一年多,迟骋彦每天都要跟迟微微打视频电话,算起来,这才刚超过一天没见,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女儿一个抱抱了。
  踮起脚尖,迟微微的双手温柔地搭在他的肩膀上,抱着女儿的后背,迟骋彦一直起腰来,女儿就被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哎呦呦,我闺女瘦了也高了,在加国没少吃苦吧?”将迟微微放下来,迟骋彦往上扯了下她的领子。
  女儿出落得比以前更好看了,浓淡得宜的妆丝毫看不出一点学生气。捧着她的小脸,那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简直和她母亲一样明艳动人。
  “等等,你脸上粘了有脏东西。”
  迟骋彦年龄大了不少,眼力可一点都没减退。看到她眼睑上一条黑色的东西,立刻提起了警惕。
  捏住那一条黑线,迟骋彦慢慢地向外撕扯,只见一整条睫毛就这么从迟微微的眼皮上被揪了下来……
  高三毕业后,迟微微考上了一所省内的211大学,大四那年被学校选为交换生,去了加国学习一年。
  上大学的那三年,迟微微每周都要回家,所以这出国的一年,是她离家最久的一次。
  餐桌上,姥姥一个劲地给她夹肉,见她碗里堆得满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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