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似烈酒封喉-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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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子添坐在辛曼的对面,也没说话,服务生送上来的东西,低着头吃。
周多多一时间有点闹不懂这位小总裁,说是来纯粹找事儿的吧,刚刚宋主编点的那些个饭菜,哪一样不必现在在这餐桌上档次要高,可是这个少年吃起来却是津津有味的。
难道就是吃习惯了山珍海味,偶尔换换口味?
辛曼考虑到薛子添现在正是需要长身体的时候,便又叫来服务生,加了一份孜然羊排。
现在的薛子添,已经比当时辛曼第一次见的时候要顺眼的多了,不戴耳钉,头发也都染回来自然发色,眉眼也就多了一些属于少年的阳光气息,不像原本那种流里流气的小混混模样。
薛子添注意到辛曼的视线,口中的鸡扒饭一下子吃呛了,咳嗽了起来。
辛曼舀了一小碗海菜汤,给薛子添递过去。
薛子添咳的一张脸都红了,接过辛曼递过来的汤碗,说了一声“谢谢”。
周多多就更疑惑了,这两人看起来,像是之前见过面啊。
不仅仅见过面,而且还很认识,还很熟。
吃过饭。周多多去付账,反正陪着总裁儿子吃饭,发票拿到公司都是能报销的,辛曼则送薛子添来到了门外的台阶。
“下午不是还要上课么,走吧。”
薛子添的个子比辛曼要高,但是他站在辛曼下面的一阶台阶上,再加上辛曼穿着半高跟的鞋子,两人也就是平视了。
薛子添动了动唇,眼珠转动了两下,已经一大早就设计好的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了,又一时间改口成了:“我书包还在楼上。”
于是,薛子添又跟着辛曼上了楼。
薛子添在宋主编的办公室里拿到了书包,从书包里拿出手机来,准备给邓宇打个电话,邓宇是没电话,薛子添就把自己的另一部手机给了邓宇用,并且告诉他:“一定要时时刻刻保持畅通。”
他今天一大早就在网上订了一束花,红玫瑰白玫瑰粉玫瑰。各种玫瑰花,等到一放学,他就立即打车先来了薛氏大厦,然后叮嘱邓宇去取了鲜花过来。
趁着薛淼今天不在公司,薛子添觉得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来阻止辛曼和老薛的办公室恋情。
但是,在刚刚辛曼在给他点菜,又给他舀汤的时候,而且对他也并没有那种言辞具厉的表情,薛子添就忽然改变了主意。
用邓宇的话来说,这种法子真的是太损了。
可是,薛子添打电话打了很多遍,邓宇都没有接。
薛子添看了一眼时间,急的跺脚,又给鲜花店打了个电话,“薛先生么,您的花在半个小时之前已经被人给取走了。”
就在薛子添束手无策,急忙冲上了电梯,挤进去,准备在大厦楼下,公司门口把邓宇堵个正着的时候,却阴差阳错的,邓宇乘着另外一个电梯,上来了。
送走了一个初中生,结果又迎来了第二个中学生。
刘晶晶刚好从茶水间走出来,看见一个和总裁的儿子穿着一模一样校服的中学生,抱着一束花从电梯内走出来,挑了挑眉。
“你找谁?”
邓宇有些腼腆,说:“我找辛曼。”
刘晶晶撇了撇嘴,今儿这是怎么了,一个两个的都来找辛曼,她倒是成了香饽饽了。
她拨弄了一下及腰的大卷发,“跟我来吧。”
已经是到了下午上班的时间,大办公室里,一多半的员工都已经吃饭回来了,辛曼正在和周多多两人说话。
周多多抱着手臂,“说实话,薛子添是不是你和咱们薛总的私生子?”
辛曼毫不掩饰地向上翻了一个白眼,“大姐,你动动脑子好不,我二十六,薛子添十三,难道我十三岁怀孕生子?”
这么一句话,就将周多多接下来的话给堵住了。
也对。
而且,传言中,薛淼的妻子是车祸去世了,怎么也不可能是辛曼。
“喂,辛曼,有人找。”
刘晶晶抱着手臂,向前走了两步,将身后的人给露了出来。
辛曼看见穿着校服的邓宇,也是一愣,“邓宇?”
上一次在电影院里被抓包,辛曼就知道了和薛子添关系不错的这个男同学,就是刚开学的时候,她去学校帮秦可颜开家长会,老师当着家长的面,一点不留情面吵嚷的那人。
邓宇走过来。将手中的鲜花往前一举,“曼曼姐,这、这是送给你的。”
即便是不看邓宇爆红的脸色,就光听他的声音,就知道,此刻邓宇是绝对是喝了红牛的。
他手一抖,结果花中间插着的一张卡片就掉在了地上,刚好就掉在了刘晶晶的高跟鞋旁边。
刘晶晶蹲下来将卡片捡起来,“哟,是心形的呢,上面写的是,给我最亲爱的曼曼姐姐,落款是薛子添。”
她把这张卡片上的内容读过之后,愣了三秒钟,也是有点惊讶的撞上了辛曼同样惊讶的眼睛。
邓宇已经转过身跑走了。
刘晶晶低笑了一声,将这张心形的卡片搁在辛曼的桌上,“呵,辛曼,看不出来啊,你还是老少通吃,赶时髦搞一把姐弟恋。”
辛曼:“”
薛子添在楼底下左等右等等不来邓宇,结果这个小子倒是从薛氏大厦后面的电梯里下来了。
他看着邓宇两手空空,就知道已经是晚了。
这一次和之前不一样,辛曼让周多多拆了,给每个人桌上都发一枝花,结果却没人敢收。
总裁家的小少爷给买的花,谁敢收啊。
辛曼揉了揉眉心,对周多多说:“算了,放一边吧。”
她觉得等到薛淼这次回来,真的是有必要和他谈一谈了,这人总是时不时地暧昧着靠近着,但是又什么都不说。
但是,用秦箫的话来说:“你都已经和他领证了,还想要什么承诺?”
是的,已经不必要什么承诺了。
说这话的时候,秦箫正在给贝勒顺毛,那只大狗趴在地上,一副特别享受的模样。
宁宁也蹲在地上,一双嫩呼呼的小手在贝勒的背上挠啊挠啊的。
辛曼托着腮,“其实,不知道什么原因,之前我总是感觉这人的私生活混乱,十九岁就有了儿子,你说,到现在三十三岁了,要阅尽多少女啊,但是现在接触了一下,也去过他家别墅两回,也没有见到有别的女人。”
说着说着,她自己就否认了。
“不对,这种有钱人怎么可能只有一套房呢,他儿子就在橡树湾住,怎么自己的男女关系混乱也不能让儿子给抓到了把柄。”
秦箫反问:“那薛子添为什么总是针对你?”
辛曼这下给问住了。
在薛家这种大环境下养出来的小少爷,都有一定的少爷脾气,有一个词叫公主病,那薛子添绝对是王子病,再加上青春期叛逆期,容不得自己的父亲在外面跟别的女人有染,而忽略了自己已故的母亲。
辛曼有点抓狂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真是烦死了,我明天必须要找薛淼谈一谈。”
她站起来就向自己的房间走,秦箫叫了她一声,“哪儿去?”
“我去拟一份离婚协议书。”
当天晚上,薛子添没有回橡树湾,给家政阿姨打了个电话,“我爸还没有回去吧?”
“先生今天在外地,要明天才回来。”
“噢噢,刘阿姨,我今天在我奶奶家住,不回去了。”
薛子添挂断了电话,和邓宇两人并肩走在路上。
邓宇小心翼翼地问薛子添:“你爸如果知道了,不会打你吧?”
薛子添说:“不会。”
末了,又补了一句:“不过也说不定。”
虽然自从他回到薛家回到市以来,薛淼都没有打过他,最多就是生气了谈话,声色俱厉,但是薛淼虽然说平常温润如玉,但是吵人的时候,却是一点都不留情面,而且,一旦是板起脸来,也挺让人害怕的。
这几天,他觉得他不能回橡树湾,绝对不能和老薛照面,指不定辛曼已经去吹枕边风了。
薛子添先让司机送了邓宇回家,然后才去薛家老宅。
“爷爷奶奶,我回来了。”
薛子添一进来,就把书包给甩到沙发上了,看见沙发上坐着的人,有点诧异。
季舒身旁坐着一个长相温柔的女人,女人对他笑了笑,“这就是子添啊,都长这么大了。”
薛子添有点浑身起鸡皮疙瘩,这个女人的声音太嗲了,简直就跟泥鳅似的往身上粘似的。
季舒冲薛子添使眼色。“还不快叫人。”
薛子添眨了眨眼睛,“姐姐好。”
季舒顿时脸就黑了,“什么姐姐,乱了辈分了,叫阿姨。”
一旁的女人笑了笑,“这不是显得我年轻么,伯母您别生气。”
薛子添顿时就明白了,这就是前几天,奶奶口中所说的要给老薛相亲的隔壁周政委家的那个海归女儿。
薛子添去厨房倒水喝,明明奶奶说的话没那么搞笑,但是那女人的笑声就没有断过。
如果说笑的好听那就算了,关键是好嗲啊,薛子添觉得自己如果再多停一秒钟,就会吐血身亡。
来到楼上,刚好遇上从书房中出来的爷爷,戴着一副老花镜,手里端着一个茶杯。
“子添,正好给爷爷倒杯水上来。”
“噢,”薛子添走过去。看了一眼薛老爷子,笑了笑,“爷爷,你是不是也受不了那个女的说话声音啊。”
薛老爷子一挑眉,轻咳了两声,“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别说出来,让你奶奶打你屁股。”
薛子添咧嘴一笑,接过水杯下了楼。
吃晚饭的时候,这爷孙俩不约而同的让佣人把饭菜送了上来,两人在书房里吃,让薛老太太想要发作又碍于有外人在场,一直给周政委的女儿赔笑,说这爷孙两个人就是这样的习惯。
这个晚上,薛子添躺在床上,盯着头顶的天花板,就在想,如果非要有一个女人闯入老薛的生活的话,跟楼下周政委的那个大龄女儿相比,其实还是辛曼比较顺眼。
最起码说话的声音刻意忍受。
当然,有时候也要忽略内容。
天海公寓。
辛曼晚上吃过晚饭,有出去散步的习惯。
这一次,秦箫陪着她一块儿,下去遛狗。
贝勒呆在辛曼家里的这两天,简直是鸡飞狗跳,虽然这条大狗被训练的很好,不会随地大小便,用不着铲屎官,可是,家里有这儿一条巨型犬,辛曼心里总是时不时地揪着。
“你准备什么时候把这条狗给送走?”
秦箫说:“薛淼不是说过两天来接么?”
辛曼哼哼了两声,“他倒是落了个清闲,这几天光给这狗买肉就花了不少钱了吧,它吃的真多。”
两人在小区里走了一圈,又出去到超市里买了一些东西,才重新回到天海公寓,经过公寓内的健身器材区域的时候,有一个身影闯入了视线中。
是已经有一个多星期都未见的祁封绍。
秦箫很识趣地说:“我先带着贝勒去那边走走。”
留下祁封绍和辛曼两个人。
辛曼觉得。她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已经解释过很多次,对祁封绍,她已经多了百倍的耐心。
祁封绍看着辛曼,“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挺讨厌的,一次又一次的来找你。”
辛曼:“嗯哼。”
祁封绍说:“曼曼,我知道我错了,我请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最后一次机会。”
辛曼听了祁封绍的这句话,再无情的话,之前也是说过了,她现在也收起了自己外张的棱角。
她叹了一口气,“祁封绍,我们都放过彼此,好么?我告诉你,你对我不是喜欢,只是一种没有得到的占有欲,是男人的通病,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你先别说话,让我说完。”
辛曼顿了顿,“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当初睡了我,那么现在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留恋了吧,其实事实上,你对我的感情,并没有你自己想象的那样深,而且,你也了解我,我只是想要找一个能够陪伴下半辈子的人,能对上眼,和和气气地生活在一起,爱情,我已经要不起了”
“为什么?”祁封绍终于还是忍不住,打断了辛曼的话,“为什么爱情你就要不起了?”
“因为”
辛曼欲言又止,“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没有谈恋爱的打算了。”
临走前。祁封绍甩下一句:“辛曼,我不会放弃的!”
辛曼实在是无语,索性话赶话就给说了出来,“那你就先去跟辛雨馨分手了啊,你现在这种行为只会让我不齿!”
身后不远处,靠在阴影中的双杠上的秦箫,刚好听见了两人最后的对话。
秦箫和辛曼一起上楼的时候,按下了电梯按键,“你还没有忘记他么?”
辛曼脚步一顿。
她当然知道秦箫口中的他,指的是谁。
面前的电梯门打开,辛曼先抬步走进去,转过身来,“是忘不了,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在辛曼大约是高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学习特别用功,原本成绩差的要命,可是经过一段时间却忽然突飞猛进起来,而且。可以明显的看到重重的黑眼圈。
在当时,秦箫就疑惑了,“受刺激了?”
据她所知,辛曼是最讨厌学习的,宁可出去跑步,也不想在教室里背单词。
但是现在,辛曼每天都要花至少一半的时间在学习英语,她私下里告诉秦箫:“我要出国。”
秦箫能看出来,这笑容里,更多的是甜蜜。
直到有一天,秦箫因为放学之后,在教室里落了一件东西,复又返回来拿的时候,看见了在学校门口的女孩儿,和那个男人。
其实,秦箫要比辛曼更加早熟,因为有一个妹妹需要照料,所以,早早地她就扛起了生活的重担。
她当然知道。辛曼和那个男人手拉着手,意味着是什么。
辛曼告诉秦箫,她要努力,努力地能够企及到他,能够和他比肩。
最开始,秦箫是羡慕辛曼的,有一个为之去努力的方向,也收获了一份真挚的感情。
可是,直到后来,在大一的那个暑假,瓢泼大雨,辛曼浑身淋得通透来到秦箫的租处,秦箫一开门,辛曼就将她抱住了,身上淋漓的雨水,将她身上干燥的睡衣完全浸湿了。
辛曼哭的满脸都是泪,“他要结婚了”
这个时候,秦箫得知了他的身份,也才知道,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