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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职业不兼容,我能怎么办-第27部分

小说: 职业不兼容,我能怎么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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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事要怎么办?

    盗墓人找到了,如果是按照一般的处理方式,偷盗的东西,总要物归原主。

    但如果是亡灵法师的话……

    好像没听说过盗墓人还尸骨的……而且盗走了这么久,八成早就已经用上了,还不回来了。

    刚才当众指认出了贝萝拉后,墨昀,斯塔比尼斯和爱丽丝将她单独带到了一间没有人的屋子里问话,桑斯守在门口,不许村民进来。

    实在是因为屋外群情激奋,已经到了要烧死这个盗墓人的地步了。

    虽然挖墓这个行为的确不好,可是要把人活活烧死,未免也有些……

    墨昀无奈的叹了口气,只能继续问道:“那你把那些骨头,都拿到什么地方去了?”

    “森林里有一个山洞……我把路德维希阁下藏在了那里……我之前本来挖了一处墓穴就想收手,可是普通的尸骨承受不起路德维希阁下的灵魂,没过几日就会崩裂粉碎……我才不得不挖了这么多……”

    得。都崩裂粉碎了,想还也还不回来了。

    墨昀也是第一次碰上这种事情,她顿了顿,只能问道:“……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而听她这么一问,贝萝拉凄凉一笑,“盗墓人的名声有多不堪,我从小在乡野长大,听得够多了。就因为如此,我才一直抗拒自己的天赋和力量,把身边时常发生的一些灵异现象视而不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如今暴露了,那也没有什么办法——如果他们要烧死我的话,那就烧死我吧。”

    虽说挖墓这件事情,不管有什么理由,总归是这个少女不对,可是要墨昀眼睁睁的看着她被烧死吧,她又觉得心情很古怪,很接受不了——

    是她找出了贝萝拉的,如果她被愤怒的村民们活活烧死,那她岂不像是逼死了她的帮凶??

    墨昀只好看向了身旁的斯塔比尼斯,带着些求助意味道:“师兄,你怎么看?”

    斯塔比尼斯皱着眉头,回答道:“烧死未免太过残忍。”

    墨昀便斟酌着说:“要不把她交给官员,按照法律处理?”

    “官员?你是说领主吗?”斯塔比尼斯摇了摇头,“对待盗墓者,领主也不外乎是烧死,丢入河中溺死,活埋入土被人用石头砸死这三种刑罚。”

    墨昀:“……”

    这么野蛮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爱丽丝也显得有些烦躁,“这都什么事啊——安辰王国那帮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杀了一伙萨格鲁人,这事跟我们基加利可没有什么关系,怎么就弄得我们基加利人为了一个萨格鲁人成了盗墓人要被烧死了呢。”

    之前爱丽丝和桑斯原以为挖墓者是外来者,心中并无多少感情,但结果却发现是自己村落里的人。

    他们以前也曾经和贝萝拉打过一些交道,虽说感情并不深厚,但总归有那么一份交情在。

    更何况,这个少女并没有害人之意,也并非邪恶狠毒之辈……不管怎么说,都罪不至死。

    可是要如何处置她呢?村民们私设死刑自然不行,但问题是现在也没有什么靠谱的官府法律啊——如果有墨昀他们这些法师作保,倒也的确可以救下这个少女,但问题是,挖墓如果一点惩罚都没有,未免也不公平。

    看来只能去问问那些村民,除了烧死之外,还有没有别的惩罚可以选择了。

    但就在这时,屋外却响起了一阵惊呼喧哗。

    不知从哪里传来了一阵声音嘶砾的马嘶声,贝萝拉的神色倏忽一变,原本苍白如纸的面容,泛起了一抹激动的红晕。

    她猛地站了起来,转向了门口道:“他来了!——路德维希阁下来了!”

    爱丽丝手中匕首一甩,便极为利落的从指间稳稳握在了手中,她眉头紧蹙道:“肯定是那个幽灵也听到了我们在找法师的风声,之前我们经过森林的时候,说不定那只乌鸦就是他派过来的。如今乌鸦久不复命,他大约察觉到出了事情。”

    她瞥了贝萝拉一眼,轻哼了一声:“对方没有丢下你直接逃跑,反而出面来救你,说明你最起码没有付错真心。”

    贝萝拉抿紧了嘴唇,低声道:“……路德维希阁下是真正的骑士!他是战死的英灵,不会做出那样的行为的!”

    她蓦地又转过身来,看向了墨昀,恳求道:“法师小姐,这件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做下的。您神通广大,求您不要伤害路德维希阁下。”

    墨昀却不能给她任何保证。

    万一真的来者不善,动上了刀兵,刀剑无眼,她要是因为这个承诺,一时心软结果被对手捅了个透心凉,未免不大划算。

    想到这里,墨昀迟疑了一会儿之后,打开了房门。

    只见桑斯站在门口,让他守着门,他就真的是“守着门”,完全没有帮那些吓坏了的父老乡亲们挡一挡的意识。

    那些村民们便只能“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的一窝蜂往桑斯身旁挤。就算挤不到他身后,也要挤在他的咯吱窝下。

    房门一开,差点就把墨昀前路堵得严严实实。

    不过好在一看见法师打开了门,人群迅速的分开了一条道路,以供他们通过。

    “法师小姐出来了!!”

    “太好了,法师小姐那么厉害,这个骨头骑士肯定不是对手!”

    “啊,可是我听说法师跟骑士一对一没有什么优势……”

    “说什么胡话!法师小姐身边不是也有一位骑士吗!”

    斯塔比尼斯:“……”

    他们终于看见了贝萝拉口中的路德维希阁下,究竟是什么模样。

    如今太阳还没有下山,在阳光下,他的皮肤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灰色,一双黑色的眼眸里已经泛起了点点绿光,若是时日一长,大约会有两团绿色的幽幽磷火,在眼眶中闪烁。

    不过即便是这样,也能看出他的容貌极好。

    ——他骑在一匹只剩骨架的马上,腰背挺直,一看就是训练有素,出身良好。

    ……等等,哪里来的马?

    只听人群中顿时有一人爆发出了一阵哭喊,“玛莎!我的宝贝玛莎啊!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

    墨昀正惊讶间,就听见爱丽丝侧头过来解释道:“……就是那个人家里的马墓被挖了。”

    ……原来贝萝拉这位盗墓人不仅只挖人的墓穴!?

    大约察觉到了墨昀的想法,她身边的少女亡灵法师心虚的绞着麻布衣角,低声道:“因,因为路德维希阁下……是,是骑兵……”

 第三十六章

    正版在~~看看,法师的特权就是这样,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没过多久,就吃上了沙拉,烤土豆,热腾腾的的白面面包,喝上了牛奶的墨昀,在心中复杂的感叹。

    虽说饿得久了的人不能一下吃的太多,但有系统在,倒是不会有什么问题,很快,负面状态中的重度饥饿和虚弱,就不见了踪影。

    墨昀满足的长长的吁了口气,最基本的温饱解决了之后,她抓着自己好几天没洗头的油腻长发,无奈的叹了口气。

    好好的一个小姑娘,明明能活成一朵清丽的百合花,怎么就朝着油腻的大蝙蝠路子上走的这么头也不回呢……

    朝着厨娘和查尔斯少年道过谢后,趁着别人还没下课,墨昀跑回宿舍拿了一套新衣服,就跑去了澡堂。

    其实桃乐丝不是没有新衣服,但大约是自小出身贫寒,这些领主送来的新衣服,她都舍不得穿,每次只是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摸一摸,就又放回了箱子里。

    在学院规定的校服——一身黑色长袍里面,她穿着的衣服一直都是已经小了很多,不合身又破旧,打了很多补丁的麻布衣服。

    如果不是学校发下来的长袍有着防尘避水的高级功能,桃乐丝小姑娘的形象大约比现在的活尸模样还要糟糕一百倍。

    其实领主送的衣服也并不多么贵重,只是普通的棉布衣服而已,又不是丝绸,但对于小时候只能穿着破破烂烂的麻布衣服的少女来说,大约已经算得上特别贵重了吧。

    唉,感觉虽然是个天才少女,可是小姑娘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啊……

    把自己按在莲蓬头下冲刷了好半天后,墨昀这才心满意足的换上了新的衣服——澡堂里的镜子中,顿时便映出了一个整洁清爽的身影。

    虽然还有些瘦弱,但桃乐丝的五官颇为精致——这算是人种特性,五官立体深邃的话,一般很难难看到哪里去——只是她的皮肤还有些苍白,没有血色,唇色也是淡淡的,显得有些病气。

    而一头黑色的长发洗干净了之后,蓬松的披在身后,完全露出了一张秀气的小脸。

    她有着一双蜂蜜色的眼眸,望着人的时候,眼神像是某种美酒一般醇厚绵柔,眼珠明亮剔透,别有一番令人心动神摇的风情。只是大约是桃乐丝小姑娘的面瘫后遗症,如果墨昀不刻意的露出表情,整个人就会显得非常冷漠。

    但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色,并不妨碍镜子中的美人展示出自己精致的五官,秀气的下巴,纤细的脖子,精致的锁骨,然后上半身便□□干净净的白色棉布上衣裹在了其间。

    那件白色衬衣是现在最流行的样式——不过,对墨昀来说,大概就是中世纪复古风了吧。下身一条酒红色的棉布长裙,腰肢被紧束着,显得柔韧纤瘦。若是丰满一点,衬起女性柔美的身形,这幅打扮一定很有知性优雅的气质,然而大概是一直不好好吃饭,营养不良,桃乐丝……十四岁了,胸部还没用任何起伏,仿佛还没有开始发育一样。

    连带着她的身材也显得扁平,毫无曲线起伏。

    如果把黑色的袍子一披,遮住裙子,那张小脸冷冷淡淡的,没准会被人当做是长相秀丽阴柔的可爱男孩子。

    好吧,身体的事情慢慢来,脸这么好看已经很不错了!将来养一养,绝对是个大美人。

    这么想着,墨昀看着镜子中的小姑娘,默默的起誓——小美人,我会努力照顾好你所留下的一切,你的家人,你的导师,你的学业……不会让你为之付出了生命的努力一朝付之东流。

    我会守护你的梦想,保护你的荣耀,还有你的骄傲。

    你心心念念所想要得到的法师称号,我一定会尽我所能,拿到手中——

    当然,除了这个高尚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比较世俗的原因,就不用说出来了,比如说,如今自来水技术在全大陆,也只有贵族和法师才能使用。

    这也是法师的一个好处了,试想,如果她是个战士的话……

    自来水都没有!洗澡没有莲蓬头淋浴!要自己去打水烧水!还不一定洗的干净!这能忍?!

    法师这个职业特权和便利太多了,无论如何,墨昀也不准备轻易就放弃。

    好在桃乐丝如今已经不需要再去学那些入门级的知识——在基础课堂上,老师们可是需要学生释放魔法,不停练习的,到时候发现墨昀一个闪光术都放不出来,那就乐子大了。

    托桃乐丝天赋很高,又如此刻苦的福,她虽然年仅十四岁,却已经是个高级学徒了。除了每周有几堂必须要上的课程,其余的自由时间,都可以自主进行研究和摸索。

    就因为如此,墨昀才有些许的底气伪装下来——假如她穿到桃乐丝刚刚进入魔法学院那会,每周的魔法练习课她都糊弄不过去,还不如直接走人算了。

    在用法师学院澡堂子里靠着法术发电的热吹风,把长发吹干净之后,以战士之身装成法师的这种念头,就变得更加的坚定了起来。

    而当她走出澡堂的时候,学生们已经下课了。墨昀有些心虚的逆着人群,朝着宿舍走去。

    一路上所见到的同学没有比她更小的,大多在十五六岁到二十一二岁左右徘徊,间或有几个二十三岁以上的,都很少。

    桃乐丝的记忆告诉墨昀,这所学院的制度是这样的——

    每三年学校都会组成一个游学团,去大陆上的各个地方游走,就是为了寻找拥有天赋的孩子,然后接回学校。因为有些孩子发现的早,有些孩子发现的晚,所以入校年龄并不确定。

    学校是三年制,第一年的课程是魔法基础入门,伴有大量的魔法练习,还有魔药炼制,绘制卷轴,魔法阵画图基础。因为有些有天赋的孩子,比如桃乐丝,出身贫民,不会读写,所以还有额外的语言课。

    第二年则是进阶,魔药中级课程,卷轴绘制,魔法阵使用实践,初级对战课程。并且会按照对战课程的成绩进行分班——风之班,木之班,石之班。

    墨昀心里觉得风大概是世界将来任你肆意的意思,木的话,若是努力,也能秀之于林,石,大概就需要非常努力,才能滴水穿石了。

    分了班,第三年则是最终阶段:魔药研究,卷轴制作,魔法阵制作,对战实践。

    而从第三年开始,每月都会举行一次战斗考试,第一名至二十名算是a等,二十一到四十名则是b等,四十一到五十名则是c等,五十名之后全部算作d等。

    四门课中如果有一门为d,则必须重修,只有成绩三a,剩下的那一门课程成绩不为d的学生,才能进入毕业流程——从魔药,卷轴和魔法阵中选择一个方向,然后自主研究,提交成果。如果导师通过,则能进入结业考试——使用魔法,通过一次对战,就可以成为正式的法师了。

    按照记忆中的说法,桃乐丝的对战实践课成绩很差,勉勉强强的挤入了c等,但在其他课程上,都是非常优秀的a。

    她如今已经进入了毕业流程,选择的研究方向是一种新型魔法药水,效用大概是能够短时间的屏蔽人类的痛苦。

    ……墨昀觉得,有点像是麻沸散那种麻醉药剂,要是运用到医学方面的话,应该大有可为。

    她差不多已经做成了,一旦把成品提交给导师,通过结业测试之后,她就能够毕业,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师。

    这也意味着墨昀不用伪装太久!等拿到了法师头衔,一离开这个法师学院,她还不是想当战士就当战士!

    不过,桃乐丝是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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