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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万能男仆-第6部分

小说: 万能男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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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特殊的香味,记忆中她喝过的鸡尾酒没有这种香气,好喝!
  “其实我对Party这东西真的是怕了,差不多从有记忆开始,一到晚上就有Party,我爸工作需要,我妈喜欢热闹,所以什么开工趴、杀青趴、庆功趴、生子趴、单身趴……你想得到的名词都可以以办趴,你说我还会想去吗?”
  柴子夜做了个半信半疑的表情。
  她记得,他被记者拍到的绯闻照片,不是夜店就是酒店,没有一次是阳光灿烂的青山绿水,所以,她信他才有鬼。
  “当然,我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身边的朋友都在这个圈子里,根本跑不掉,可我心里真正喜欢的生活是像我们现在这样,安静的两人生活。”
  他举杯轻轻碰她的杯缘。
  “谁跟你两人生活,”她立刻吐槽他。“这是我一个人的生活,是你这个不速之客硬要凑热闹,打扰我安宁。”
  “你觉得不够安静吗?真贪心。我是已经很满意了啦!”他厚着脸皮笑说。
  她也懒得跟他抬杠,这个男人脸皮刀枪不入,跟他辩,浪费口水。“你自己一个人,为什么要调酒?”
  “我们曲总编派了一个任务给我,要我写几篇跟Party有关的文章,我突然想到以前学调酒时,我在我的调酒老师家中喝过的Punch,想再试试看能不能调出那个味道。”
  “你还学过调酒?”纪家事、厨艺、咖啡之后,这个男人又多了项技艺。
  “在美国念书的时候常办舞会,因为经验太丰富了,所以想过毕业后干脆开个专门办趴的公司好了,所以对点心、调酒、布置都花了点时间研究。”
  “那最后怎么会变成办杂志?”
  “其实真正的原因还满糗的……”他揉揉眉心,似乎难以启齿。“说了你会笑……”
  “说嘛!”他愈为难她就愈好奇。“朋友之间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不笑,保证不笑。”
  她真坏,为了听八卦,连“朋友”都搬出来了。
  “就我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很爱看,从小就立志——住豪宅,整天躺在泳池边欣赏走来走去、走去走来的泳装美女……”他好笑地说:“然后,他也真的办了一本‘男人异想世界’,还发行了将近一年才停刊,我就是那时候被他硬拖去杂志社,最后接手他扔下的烂摊子,然后转型。”
  柴子夜憋了快一分钟才忍不住爆出大笑。
  “‘男人异想世界’我有印象,天啊,原来那本超没水准的杂志也是你的!”
  “严格来说,我只是受害者,甜头完全没尝到。”
  “不错,不错!”她拍拍他的肩。“为朋友两肋插刀,够义气,为这个我们再干一杯。”
  这一晚,柴子夜喝了好多酒,说了好多话,因为她突然觉得卢森好可爱、好老实,一点也不像报章杂志写的那样花心,夜夜笙歌。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有着十分相似的成长环境,有好多学艺圈的资深演员、歌星,其实都是看着他们长大的叔叔、伯伯、阿姨。
  她还注意到,他实在是个百看不腻的……美型男!
                  第5章(1)
  清晨,柴子夜从床上睁开眼,首先感觉到的是她干哑灼热的喉咙——昨晚,她喝太多,说太多,笑太多,喉咙好痛。
  接着,再闻到自厨房飘进来带着柑橘气味的咖啡香后,突然间从脑中冒出好大的一句话,还加粗体——
  我要戒了咖啡、戒了卢森!
  当初她会答应让他住进来做她的佣人,是因为她压根儿没想到他能够撑过三天,可是,他不仅已经撑了一个月,而且还渐入佳境,愈来愈“乐在其中”;到底该说他胸无大志,还是说他其实意志过人?
  不过,她最没想到的是,自己竟一点一点地陷入他精心设计的幻境中。
  他把自己“设计”得太完美,不仅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而且个性坦率、平易近人,为了追求真爱勇往直前,打死不退。
  他一定看过言情小说,要不就是熟谙好莱坞式的爱情浪漫戏剧,综合最受欢迎男主角类型前三名,把自己塑造成金光闪闪的钻石王老五形象。
  她不相信真有男人是百分百符合女人理想中的对象;所以,他太假了。
  柴子夜从床上跃起,冲进于是刷牙洗脸,然后快步走出房间,找到腰间系着灰色围裙,一手拿着锅铲,一边看笔记型电脑上的资料的卢森。
  “早安!”卢森见到她露出一道比早晨阳光还耀眼的清新笑容。“星期天的第一餐,我决定来挑战正统的英式早餐。来,先喝一杯现榨柳橙汁,其他的就快好。”
  “我有话跟你说。”她努力忽略自己的饥肠辘辕,努力不被他“正统英式早餐”这头给打动,横着一张脸,正经八百。
  “你说,我在听。”他很快端上水果牛奶燕麦粥,接着又回去瓦斯炉旁顾着煎盘里的菜。
  “你该走了,游戏到此结束。”
  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抱着游戏的心态在演这出戏,搞不好还有报复的成分在——当初她写了几篇挖苦他的文章,他气死了,决定想办法让她爱上他,然后再狠狠一脚把她踢开,让他尝尝气到吐血的滋味。
  所以,如果她明明知道他不怀好意还被吸引了、认真了,那她真的是笨到没药医。
  为避免这种颜面尽失的事件发生,她不能再让他留在这里,她得承认自己失算,太小看他,也太高估自己。
  “什么游戏?”
  “你扮佣人的游戏,一个月了,我们也差不多该回到原本的生活了吧!”
  “意思是我通过考验,你答应我的追求了?”他转头看她,眼眸因喜悦而乌亮着,感动的情绪全写在脸上,一眼看穿。
  “并没有。”她泼了他一头冷水,不相信他的开心是因为误以为她接受了他,大概是想到终于可以报那一箭之仇,窃喜着。
  “不然是……?”他问着,还得分心将煎盘里德蛋翻面。
  “以前我不认识你、不了解你,只是为了赚些稿费就拿你的私生活来做文章,如果造成你的困扰,我跟你说对不起。”她为自己的“以偏概全”向他道歉。
  虽然不晓得真实的他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至少这些日子的相处,她知道他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恶劣。
  “那种八卦传得快,消失的也快,我早就忘了。”其实在见到她的第一面就忘光了,而且,感谢那些八卦让他认识了她。
  “既然话都说开了,你该回去做你的正经工作,我不需要佣人,家里就这么大,我一个人生活,很简单、很自在,不习惯屋里有个男人走来走去的。”
  “我打扰了你的工作?”
  “也不是……不过,多少有点影响。”而且,这影响愈来愈严重。
  “对了,我今天下午约了一个染布师傅见面,我看你挺喜欢那种中国风的手染布,你一定会爱上这个师傅的作品,要不要一起去?”
  “咦?”怎么事情讨论到一半,跳到这儿来了?
  “这次我们杂志社在世贸主办一场‘手染风华’设计大赛,利用手染布,设计衣服、日常生活用品、家饰,主题不设限,我们还会在现场举办染布教学,就是要邀请这位陈师傅出马。
  “他手工染的布,色调饱满沉静,图案千变万化,只要做好就直接运往巴黎,我们平常想看还看不到。”
  “我要去……”她爱死了所有古色古香、手工、有点年代、历史,甚至典故的东西,当然,朴质的手染布也是她的菜,尤其他将这位陈师傅形容的如此“出神入化”。
  “好,那我们先好好地享受这顿早餐。”他微笑应允。“上菜喽!”
  卢森一口气将炸香菇、煎蛋、番茄切片、花椰菜、烟熏鲑鱼、黑布丁和炖豆子全装在一只大盘子里,最后再附上几片奶油煎吐司,顿时香味四溢,让人受不了诱惑地口水直流。
  “真夸张的丰富……”她咽了咽口水,直到今天才明白自己是多么意志不坚定、完全没原则的人。
  “早餐很重要,要慢慢品尝、保持好心情,接下来的一整天都会非常顺利。”
  “我很少认真花时间吃一顿早餐。”这是她过去还跟母亲同住时,受母亲的作息影响养成的坏习惯,总是早午餐一起吃。
  “所以以后我来照顾你。”他再次深情地告白。
  柴子夜一口豆子差点噎住。“不行,最慢明天你就得搬走。”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大概没料到会遇见像她这种“无耻小人”。一边吃人家辛苦准备的美味早餐,一边把人家赶走。
  但是,只要一想到他动机不单纯,那些感动就会瞬间归零。
  “好,我搬走,不过,我以后会打电话给你,你会接吧?”
  “会啊,有公事要谈的话。”
  “那如果像今天这样,约你出来吃个饭,或到哪里走走,肯赏光吗?”
  “如果是‘约会性质’的话,那就免了。”她斩钉截铁地划清界限。
  “真的对我一点感觉,就算是小小的火苗也没有?”他受伤地问。
  “抱歉,让你做了一个月的白工,”她勾起假笑。“我会结算薪水跟这个月你大大小小的花费给你。”
  “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薪水……”
  “就是因为你的目的太明显,所以我更不能让你留下来。我答应给你时间,让你试试,但是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再拖下去也没意思,我不是故意为难你。”
  她昧着良心说对他毫无感觉,就怕他下一刻露出胜利表情,如果真是这样,她绝对会懊恼到撞墙。
  “我懂……这种感觉不能强求……”虽然心伤,但他决定缓下脚步,给彼此一些时间与空间想想。
  卢森搬走了。
  柴子夜不知道自己会那么快就开始想念他。
  清晨,她睁眼醒来,躺在床上,皱着眉朝空气嗅了半天,闻不到那让人有起床动力,精神为之一振的咖啡香气,半晌她想起,昨天晚上他已经离开。
  所以,今天起她就清闲了,在自个儿家里爱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想一只脚跷到半空中躺着看书,高兴穿着内衣趴趴走,甚至裸奔都没人管。
  尽管她并没有这类特殊嗜好,但还是成功地唤醒自己热爱自由的灵魂,奋力起身,踩着轻快的脚步进到浴室盥洗。
  她洗了个澡,一身清爽地来到客厅,拉开落地窗窗帘,播放轻快的音乐,接着磨咖啡豆、煮咖啡,打开冰箱,寻找做早餐的材料。
  看见冰箱里塞了满满的食材,柴子夜一下子就想起她和卢森一起到百货公司地下一楼的超市采买时,他推着小推车,笑问——
  “我们这样像不像新婚夫妇?如果你的手上还牵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女娃,那就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了。”
  当时,她给了他一个白眼,只觉得他油腔滑调,没有一句话不是虚情假意,用来哄女人开心,拐骗女人心。
  这一招对她没有用。
  虽然,后来朝夕相处中渐渐发现自己似乎有些先入为主的偏见,渐渐认为其实他没有那么讨人厌,没有那么吊儿郎当,可还是无法从他身上看见“认真”两个字,他整个“纨绔子弟”的形象太鲜明、太根深蒂固了。
  其实,她成长的环境跟卢森差不多;她母亲虽然因为怀了她便从此息影,可因为习惯了五光十色的繁华夜生活,喜欢热闹,加上母亲从影的成绩太辉煌,所以即使人已不在演艺圈,家里进出的却全是线上、幕前幕后的重量级人物,不少新人也会来拜拜码头、拉拢关系,就盼日后事业有贵人相助。
  柴子夜从小就特别懂得“察言观色”,看得出这个圈子里错综复杂的男女关系,当然,母亲也爆了不少鲜为人知的内幕,所以,很早,她便看清了爱情的本质,其实就是比“性”稍稍体面、华丽一点的用字罢了。
  柴子夜一边煎法国吐司,一边分析自己对卢森始终放不下戒心的原因。
  应该说,他一直想让她相信他对她的喜欢是“爱情”,可他不知道她谈过的恋爱次数足以正是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爱情”,而且,她相信以他的经验不可能不清楚,可他还硬要用“爱情”来诋骗她,若他直接说他就是想跟她上床,搞不好她还能欣赏他的坦白。
  “他就是个爱情骗子。”柴子夜得到结论。“一个演得很像痴情种子的爱情骗子,是花花公子界的标杆,当奉为圭臬。”
  没错……
  将前因后果思考清楚后,她有种胸口废气尽除的轻松感。
  “拒绝他是对的,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她无事一身轻,边哼着旋律边将煎好的吐司盛盘,挤上些蜂蜜,接着把煮好的咖啡与微温的鲜奶一同倾注到杯中,这就完成了一道美味简易的早餐。
  她做到餐桌旁,拿起刀叉,笑容明明还挂在嘴角却陡然感到一室寂寥。
  仅仅少了一个人,这屋子竟就变得如此安静。
  她环顾早已熟悉的住处,她习惯的世界并没有任何不同,可一顿早餐,她的心情起起伏伏、高高低低地回荡了好几遍,只因一个无聊、肤浅、轻佻的男人进来过又离开。
  个性好胜的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自己在卢森才离开的第一个清晨就不断地、不断地想起他;可打从一睁开眼,进到厨房、打开冰箱、煮一壶咖啡、煎法国吐司,每一个转身、每一个动作,她的脑中都会浮现这些日子每天每天在她严重晃来晃去的身影。
  她该死的真的对他动心了?
  “不可能、不可能……”她倏地站起来,开始在餐桌旁绕圈圈,这简直是太晴天霹雳的大事。“又不是白痴,明知道他打什么主意,怎么可能还喜欢他?”
  她拢拢一头蓬松鬈发,感觉身体里有到尖锐刺耳的声音歇斯底里狂叫着——
  “没错,你这个白痴、笨蛋,你真的喜欢上他了,这下糗大了,看你怎么收拾!”
  柴子夜快疯了,因为意识到自己并非真的讨厌卢森,只是因为不相信爱情,所以打从心里讲他说的话全归为花言巧语,尽管两人相处时几次她都发现眼见的他跟“听闻”的他并不同,可她还是自动忽略这些讯息。
  直到他真的走了,不再有那些恶心兮兮的甜言蜜语在耳边嗡嗡叫干扰她,她才能冷静、理智地看见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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